南京大學本科生教育
Ⅰ 南京大學是一本還是二本
1、南京大學是一本還是二本 南京大學 屬於一本大學,該校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卓著的百年名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
2、南京大學簡介
在一個多世紀的辦學歷程中, 南京大學 及其前身與時代同呼吸、與民族共命運,謀國家之強盛、求科學之進步,為國家的富強和民族的振興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作為教育部直屬的重點綜合性大學, 南京大學 又在嶄新的歷史機遇中煥發出新的生機,在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等各個領域保持良好的發展態勢,各項辦學指標和綜合實力均位居全國高校前列。1994年, 南京大學 被確定為國家「211工程」重點支持的大學;1999年, 南京大學 進入國家「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行列;2006年,教育部和江蘇省再次簽訂重點共建 南京大學 的協議;2011年,教育部和江蘇省簽署協議繼續重點共建 南京大學 ;2016年, 南京大學 入選首批國家級雙創示範基地;2017年, 南京大學 入選A類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名單,15個學科入選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名單。
南京大學 目前擁有仙林、鼓樓、浦口、蘇州四個校區,有31個直屬院系,各類學生總計56068人,其中本科生13243人、碩士研究生13406人、博士研究生6496人、外國留學生3378人。全校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8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3個,「雙一流」建設學科15個,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三期項目立項學科19個,江蘇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18個,本科專業88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8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點(不含一級學科覆蓋點)3個,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8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點(不含一級學科覆蓋點)6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25個,博士後流動站38個,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基地12個,國家生命科學與技術人才培養基地1個。有國家實驗室(籌)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7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1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9個,教育部高校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1個,教育部工程中心2個,環境保護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江蘇省重點(工程)實驗室12個,江蘇省工程中心10個,國家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2個,江蘇高校協同創新中心5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4個,國家高端智庫建設培育單位1個,江蘇省重點高端智庫1個。
南京大學 擁有一支高素質的師資隊伍,其中包括中國科學院院士28人,中國工程院院士3人,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1人,在國際或他國當選院士13人(含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4人,發展中國家科學院院士1人,俄羅斯科學院院士1人,加拿大皇家科學院院士1人,歐洲文理科學院院士1人,歐洲科學院外籍院士2人,國際量子分子科學院院士1人,俄羅斯藝術科學院榮譽院士1人,法蘭西藝術院通訊院士1人),教育部「*獎勵計劃」特聘教授100人、講座教授25人、「青年*」14人,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125人、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70人,國家科技重大專項、「973計劃」、「863計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重大項目首席科學家89人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22人,「*」科技創新領軍人才22人、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6人、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2人、教學名師4人、青年拔尖人才20人,國家級教學名師10人,教育部「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34人,「青年」入選者108人。
春風化雨、桃李芬芳。在過去的一個多世紀中, 南京大學 始終堅持育人為本,在各個歷史階段培養和造就了眾多中華英才,他們在各自的領域建功立業、成就卓著。改革開放以來, 南京大學 在教育教學改革中進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形成了許多重要的教育思想和教學理念,在國內外高等教育界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當前, 南京大學 提出了「辦中國最好的本科教育」的奮斗目標,堅持「學科建設與本科教學融通,通識教育與個性化培養融通,拓寬基礎與強化實踐融通,學會學習與學會做人融通」 的人才培養理念,不斷深化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改革,積極為社會各行各業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國際視野的未來領軍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
南京大學 的前身即「以科學名世」,格物致知、追求真理的科學精神和傳統始終貫穿於 南京大學 的發展史中,成為 南京大學 辦學最重要的特色。一代又一代的南大人孜孜求索、攀高攻堅、為國爭光、為民造福,涌現出一大批優秀的科研成果,蜚聲國內外學界。今日 南京大學 以「加強應用、注重基礎、發展邊緣、促進聯合」為方針,以「基礎研究面向國際學術前沿,應用研究面向國家戰略需求和國民經濟建設主戰場、致力於解決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為指導思想,調整科研布局、加強科研組織,整體提高科研能力與水平,將 南京大學 建成我國重要的科學研究中心。
自上個世紀初建校以來, 南京大學 就一直是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最活躍的中國大學之一,與世界上眾多一流大學和高水平科研機構建立了緊密的協作關系。其中,始建於20世紀80年代的 南京大學 -霍普金斯大學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迄今已成功舉辦三十年,它是中國改革開放以後最早實施的高等教育國際合作長期項目,為中美文化交流事業培養了眾多骨幹人才,在海內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目前,南大正在新的歷史形勢下,大力推進各種寬領域、多渠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全面提升辦學的國際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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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南京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南京大學 (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屬於教育部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也是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向達到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 南京大學 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仙林校區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號。
鼓樓校區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漢口路2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南京大學 章程》等法律和教育部及我校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我校人才培養特點的優秀學生。
第三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 南京大學 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本科招辦)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本科招辦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各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招生政策、錄取情況的咨詢,並協助本科招辦進行所負責地區的本科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發文聘任。
第八條 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學校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結合我校“三三制”人才培養改革方案,我校繼續實行按院系和按學科大類相結合的招生模式,計劃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00人。
第十條 根據國家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我校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兼顧歷年計劃安排延續性等因素,分省確定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為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我校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按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制定預留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優先考慮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我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三條 我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和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
第十四條 我校本科招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五條 我校本科招生實行按志願錄取。若批次投檔完成生源不足,剩餘計劃公開徵集,徵集後仍未完成的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剩餘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條 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結合專業級差原則進行專業錄取,專業級差依次為1、1、0分。
第十七條 我校原則上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後的成績調檔,進檔後扣除加分參與專業排序。
第十八條 我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勵學計劃)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及考生與學校簽訂的協議執行。
我校保送生、國防生、定向生(含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定向西藏計劃)、藝術類學生、第二學士學位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華僑和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和我校有關招生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除國防生外,各專業(專業類)的錄取不規定男女生比例。建議非英語考生報考所學語種專業。
第二十條 我校對於江蘇省考生還執行以下規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必測科目等級及綜合素質評價必須達到江蘇省規定的填報本科院校志願的要求;若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均達到A+則加3分參與專業排序;高水平藝術團優錄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江蘇省自主招生(含農村自主)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
第五章 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一條 我校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收費標准將按照江蘇省調整後的有關學費標准新規定另行公布(軟體工程專業第三、四學年學費標准為人民幣16000元/年)。住宿費標准為人民幣1200元/年。
第二十二條 我校承諾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積極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學校現設有各類獎學金70餘項、各類助學金40餘項,1200多個勤工助學崗位,全校本科生受獎助覆蓋率50%以上,貧困學生受助覆蓋率100%,有力保障廣大學生在學校無憂學習,快樂成長。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我校本科招生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除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外,另作補充規定如下:有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者不宜就讀我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各專業。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後需進行身體復檢,結果異常者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根據“陽光工程”要求,我校今年本科招生工作將進一步推進制度化、系統化建設,加強面向考生的宣傳服務及信息公開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 我校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在 南京大學 本科招生網上查詢,學校不會對外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於5月14日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通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 南京大學 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傳真電話:025-83592888
監督電話:025-83592586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博:@ 南京大學 本科招生(新浪)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藍鯨
Ⅲ 如何評價南京大學
南京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卓著的百年名校。南京大學目前擁有仙林、鼓樓、浦口、蘇州四個校區,有31個直屬院系,本科生13196人、碩士研究生16072人、博士研究生7693人、留學生1415人。
現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8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3個,「雙一流」建設學科15個,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三期項目立項學科19個,江蘇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18個,本科專業88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40個。

南京大學其他情況簡介。
南京大學始終堅持育人為本,在各個歷史階段培養和造就了眾多中華英才,他們在各自的領域建功立業、成就卓著。改革開放以來,南京大學在教育教學改革中進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形成了許多重要的教育思想和教學理念。
在國內外高等教育界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當前,南京大學提出了「辦中國最好的本科教育」的奮斗目標,堅持「學科建設與本科教學融通,通識教育與個性化培養融通,拓寬基礎與強化實踐融通,學會學習與學會做人融通」 的人才培養理念。
以上內容參考南京大學——南大簡介
Ⅳ 南京大學本科生基礎學科專項獎學金能拿多少錢
南京大學本科生基礎學科專項獎學金能拿8000元。南京大學本科生基礎學科專項獎是指在校的本科生根據自己的專業去參加比賽,獲得名次後的獎勵。南京大學(NanjingUniversity),簡稱「南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位列「雙一流」、「211工程」、「985工程」,為九校聯盟、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環太平洋大學聯盟、21世紀學術聯盟、國際應用科技開發協作網、東亞研究型大學協會、新工科教育國際聯盟、中國高校行星科學聯盟、長三角研究型大學聯盟成員,入選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珠峰計劃」、「強基計劃」、「111計劃」、「2011計劃」。
Ⅳ 如何評價南京大學提出的"辦中國最好的本科教育
南京大學
南京大學有一個美譽,就是「中國科學的搖籃」,中國超過三專分之一的院士出自南屬京大學。這是因為南京大學不但歷史悠久而且確實有其先天的優勢,尤其是在物理,化學,天文等一線學科的教學實力在國內遙遙領先。
在國內,南大的畢業生以「基礎厚、後勁足、能力強、素質好」受到用人單位的青睞。在國際學術界,有7位南京大學的畢業生獲美國總統獎。以南大研究生及其導師的姓氏命名的科學成果就有「周——龔分步相變理論」、「吳孤子」理論等。田剛、夏志宏更被楊振寧譽為改革開放以來出國留學的學生中最傑出的兩位。而在英國舉辦的國際英語演講比賽中,南大學子先後兩次獲得冠軍。1994、1995年,南大學生辯論隊技壓群雄,先後奪得全國大學生辯論賽和國際大專辯論賽桂冠。1999年,南京大學又以優異成績在全國綜合性大學中率先通過了國家教育部舉行的本科教學工作優秀評價。
該校在《2007中國大學評價》編制的2007中國大學社會科學100強排名中名列第四,2007中國大學自然科學100強排名中名列第五,2007中國大學理學100強排名中名列第二。
Ⅵ 南京大學22年本科招生規模將擴大至3850人,該學校的教育水平如何
個人認為這個學校的教育水平是非常高的,有很多優秀的老師,而且辦學條件也是非常好的。
Ⅶ 南京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南京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南京大學(NanjingUniversity)是直屬於教育部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國家「雙一流」A類建設高校。南京大學擁有鼓樓校區(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漢口路22號)、仙林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道163號)、蘇州校區(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太湖大道1520號)和浦口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學府路8號)四個校區。
第三條南京大學向取得學籍並在規定年限內達到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南京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學校人才培養要求的優秀學生。
第五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考生和家長等社會各界的監督。
02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確定本科招生總體目標,審議本科招生總體方案,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項,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
第七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八條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03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南京大學2022年繼續實行按專業和學科大類(以下統稱「專業」)相結合的招生模式,計劃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850人。學校根據辦學發展需要繼續對大類設置進行優化,2022年招生專業和分流方向以學校公布的《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業(類)目錄(2022年)》為准。
第十條南京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按照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靈活性的原則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南京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將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04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循「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三條南京大學按照文史類、理工類分類錄取考生。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工作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南京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線。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投檔,執行該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除強基計劃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特殊類型招生外,南京大學在調檔時認可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採用最高一項加分,且原則上不得超過20分。
第十六條南京大學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考生高考實考成績(不含政策加分,下同)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實考成績相同時,按照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的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第十七條南京大學錄取時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徵集志願。生源仍不足,南京大學將剩餘招生計劃調配到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條南京大學戲劇影視文學為藝術類專業,報考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同科類(或首選科目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以上。南京大學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相應批次規定,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高考實考成績錄取。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第十九條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小語種等專業安排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錄取。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第二十條南京大學國家專項、民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南京大學強基計劃、勵學計劃(高校專項)、外語類保送生、江蘇省綜合評價、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相應類別招生簡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調整方案執行。
05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南京大學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三條除外語類專業另行規定外,南京大學其他專業學生均要求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英語課程和學位英語考試,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四條南京大學智能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智能化軟體)、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數字經濟等4個專業在南京、蘇州兩地學習。
第二十五條南京大學按照國家和江蘇省相關規定,實行學分制收費政策。新生在入校時按照所學專業的學年收費標准預收學費,分流後按照準入專業所對應的學分制學費標准收費,並按學年進行學費結算。其中,軟體工程專業第三、四學年學費為16000元/生·學年。南京各校區住宿費標准為人民幣1200-1500元/生·學年,蘇州校區住宿費標准為人民幣15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六條南京大學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七條南京大學將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組織專家組對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新生進行專業復測和復核。
第二十八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通過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學校不會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和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公布後,遇有教育部及相關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的情形,南京大學將做相應調整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發布之日起生效。
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傳真電話:025-89686606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藍鯨(ndzsxlj)
監督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Ⅷ 南京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的課程、學分與免修
第九條 四年制本科生學習的總學分為:理科155左右,文科160左右(各系根據教學計劃以此幅度確定總學分數)。各專業學生修讀的課程分為通修課、學科核心課和選修課三大類,其中通修課學分為50—70;學科核心課學分為40—50;選修課學分為50—60。通修課指全校公共基礎課,文科或理科公共基礎課;學科核心課指學科群基礎課和專業主幹課;選修課指全校公共選修課,文化素質課和專業方向選修課。通修課和學科核心課全部為必修課。
第十條 所有全日制本科生都必須按照所屬專業的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數修讀指定的通修課程和學科核心課程。對文化素質教育課程必須符合如下規定:所有學生必須完成14個學分的文化素質教育課程。其中,①所有學生都必須選修4個學分的藝術類課程;②理工類學生必須選修8個學分的人文社會科學類文化素質教育課程;③文科類學生必須選修4個學分的自然科學類文化素質教育課程和4個學分的非本專業人文社會科學類文化素質教育課程;④所有學生可以根據自己需要任選2個學分的文化素質教育課程。專業方向選修課程,由學生根據所在專業開出專業方向課程自由選擇。
第十一條 學生每學期應在期末考試前一周辦理下學期的選課手續。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可按教學計劃規定的選修課學分數進行選課。各類課程均有系統性和連續性,學生選課時應先修讀先行課程,再修讀後續課程。
第十二條 學生某門課程的預備知識基礎較好,經指導教師審核同意,可選讀高一檔次的同類課程。
第十三條 學生經過規定手續選讀的課程,應該按時上課,參加考試。未經辦理選課手續,擅自聽課、考試者,其考試成績不予承認。學生不得選讀與學科核心課程或通修課程上課時間沖突的課程。對於部分自學能力很強的學生,經任課教師審核同意,主管院長(系主任)批准可以申請不跟班聽課,但須交作業並參加所有測驗和考試。
第十四條 學生對選修課程的學習必須嚴肅認真,不能草率從事。經過審批註冊的選修課程不能任意退選,如果確屬選課不當,或不符合選修條件者,必須在上課一周內,徵得選課指導教師同意,方可退選。
第十五條 為了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申請免修某些學科核心課程。學生經過自學,認為已經系統掌握某門課程的教學內容,可在開學初提出免修申請,參加有關院系統一組織的免修考試。免修考試在開學上課後三天內進行。申請免修課程者,須交有關課程讀書筆記和習題演算等自學材料,經指導教師口頭詢問和審查同意,方可參加免修考試。但是通修課程中的政治、德育類和體育類課程不得免修。
第十六條 申請免修課程考試手續:凡願參加免修考試的學生,應向所屬院系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指導教師同意、院長(系主任)審核後,由院系統一安排考試。
進行免修考試的課程按照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考核全部內容。試題由有關教師擬定,並經教研室主任審核同意。
第十七條 免修課程考試的成績在85分(含85分)以上者,可同意免修,給予應得的學分,並按實得成績記入學籍檔案。若要另外選修其它課程,應在學期開學後一周內按照本規定辦理選課手續。
第十八條 學位英語考試安排在大三下學期,大四上學期和大四下學期。學生在大一上學期至大三上學期,不得參加學位英語考試。
第十九條 為了鼓勵學生參加全國課外科技、文化等項目競賽及課外學術活動,凡獲得獎勵者或在核心刊物發表論文者可記入一定學分,具體規定如下:
凡獲得全國「挑戰杯」、「電子設計」、「數學建模」、「廣告藝術」競賽等全國類一等獎計3個學分,二等獎計2個學分;其它類型的全國科技、文化、藝術競賽一等獎計2個學分,二等獎計1個學分。
凡獲得省級科技、文化、藝術等競賽項目一等獎計2個學分,二等獎計1個學分。
學生在全國核心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第一作者(教師除外)計3個學分,第二作者計2個學分,第三作者計1個學分。學生在一般性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第一作者(教師除外)計2個學分,第二作者計1個學分,第三作者計0.5個學分。
學生獲得各類競賽獎和發表學術論文,憑獲獎證書和發表論文復印件到教務處登記,並領取學分認可證明回所在院系注冊學分。凡同一項目重復獲獎的,只記載一次學分。學生獲得競賽獎所計學分一律記作文化素質課程學分。獲得專業類論文發表所計學分,可以記作專業選修課學分。

Ⅸ 南京大學是什麼級別的大學
南京大學既是985工程高校,也是211工程高校,而且還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
位於江蘇省南京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的全國重點大學,入選「珠峰計劃」、「強基計劃」、「111計劃」、「2011計劃」,為九校聯盟(C9) 、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環太平洋大學聯盟、21世紀學術聯盟、全球大學高研院聯盟、國際應用科技開發協作網、東亞研究型大學協會、新工科教育國際聯盟、中國高校行星科學聯盟、長三角研究型大學聯盟、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成員,首批國家級雙創示範基地。
春風化雨、桃李芬芳。在過去的一個多世紀中,南京大學始終堅持育人為本,在各個歷史階段培養和造就了眾多中華英才,他們在各自的領域建功立業、成就卓著。改革開放以來,南京大學在教育教學改革中進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形成了許多重要的教育思想和教學理念,在國內外高等教育界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當前,南京大學提出了「辦中國最好的本科教育」的奮斗目標,堅持「學科建設與本科教學融通,通識教育與個性化培養融通,拓寬基礎與強化實踐融通,學會學習與學會做人融通」 的人才培養理念,不斷深化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改革,積極為社會各行各業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國際視野的未來領軍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
南京大學的前身即「以科學名世」,格物致知、追求真理的科學精神和傳統始終貫穿於南京大學的發展史中,成為南京大學辦學最重要的特色。一代又一代的南大人孜孜求索、攀高攻堅、為國爭光、為民造福,涌現出一大批優秀的科研成果,蜚聲國內外學界。今日南京大學以「加強應用、注重基礎、發展邊緣、促進聯合」為方針,以「基礎研究面向國際學術前沿,應用研究面向國家戰略需求和國民經濟建設主戰場、致力於解決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為指導思想,調整科研布局、加強科研組織,整體提高原創科研能力與水平,將南京大學建成我國重要的科學研究中心。

合作交流
始建於20世紀80年代的南京大學-霍普金斯大學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迄今已舉辦二十多年。
南京大學與世界很多學校合作辦學,截至2012年8月,南京大學的合作交流學校涵蓋了美洲(美國46、加拿大17、智利1、阿根廷1、墨西哥3)、歐洲(英國18、法國22、德國13、荷蘭3、西班牙6、俄羅斯3、波蘭1、義大利5、瑞士4、瑞典5、挪威、比利時2、芬蘭1、丹麥1、冰島1、保加利亞1、葡萄牙1、智利1)、亞洲(韓國30、日本29、新加坡2、以色列3、泰國2、馬來西亞1、印尼2、沙特1、土耳其1、敘利亞1)、大洋洲(澳大利亞12、紐西蘭2)、非洲(摩洛哥1、埃及3、蘇丹1)等五個大洲。
211工程是指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的建設工程。於1995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後正式啟動。 「211工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由國家立項在高等教育領域進行的重點建設工作,是中國政府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重大舉措、中華民族面對世紀之交的中國國內外形勢而作出的發展高等教育的重大決策。
985工程是指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在世紀之交為建設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而做出的重大決策。
1998年5月4日,時任國家主席江澤民在慶祝北京大學建校100周年大會上代表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向全社會宣告:「為了實現現代化,我國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
雙一流的全稱是世界一流大學和世界一流學科,是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也是中國高等教育領域繼「211工程」「985工程」之後的又一國家戰略,有利於提升中國高等教育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