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本科簡章
Ⅰ 清華大學2022年藝術類校考報名錯過了怎麼辦
根據《2022年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本科招生簡章》的規定,清華大學2022年藝術類校考報名工作,要求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報名系統中注冊、登錄後選擇「藝術類(美術學院)招生項目」進行報名,請按照要求准確完整填寫並提交申請材料。報名時間在2022年1月1日-1月10日。
今年錯過報名,只能等明年了。或者考慮報考其它的美術學院。
Ⅱ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2018年招生簡章

以上是清華大學美術學院2018年本科招生簡章。
Ⅲ 清華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清華大學綜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清華大學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基於我校「為國選材、厚植強基、拔尖領軍、創新未來」的強基人才選拔培養定位,結合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目標,選拔一批肩負使命、志趣堅定、稟賦優異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基礎學科和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01機構與原則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強基計劃招生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02招收對象
各省(區、市)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志向遠大、追求卓越、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
03招生專業
2020年我校在各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計劃以我校報名系統公布為准。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分為基礎理科學術類專業、基礎理科工程銜接類專業和基礎文科類專業。
基礎理科學術類專業包括: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旨在選拔並培養在基礎理科領域有突出特長且有志於從事相關基礎研究的學生。
基礎理科工程銜接類專業包括:數理基礎科學、化學生物學、理論與應用力學,旨在選拔並培養在基礎理科領域有特長,且有志於從事高端晶元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研究的學生。
基礎文科類專業包括: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類、哲學類專業,旨在選拔並培養在基礎文科領域有特長且有志於從事相關研究的學生。
非高考改革省份(含第三批改革省份)的學科組及對應的筆試測試科目如下:

04報名方式
5月10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錄清華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並提交。
清華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3
1.志願填報
(1)非改革省份學生需根據自身文理分科進行學科組申請,學科組不允許兼報,學科組內最多允許填報5個專業志願。
(2)改革省份學生需根據自身高考選考科目進行專業組申請,專業組不允許兼報,專業組內最多允許填報5個專業志願。
(3)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學生報考專業須與學科特長相一致。
2.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05選拔程序
1.入圍:依據學生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各學科組或專業組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入圍高校考核學生名單(末位同分同時入圍),並公布入圍分數線。
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且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學生,可以破格入圍。
入圍學生高考成績不得低於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本科批次省份以該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為准)。
入圍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2.考核:我校將採取綜合考核的方式開展強基計劃考核工作,通過綜合素質考核、學業水平考核、專業志趣考核和身體素質考核等環節,全面、深入地考察學生的能力和素養。
綜合素質考核將對學生綜合素質材料進行評定,組織綜合面試,同時對學生綜合素質材料進行核實。學業水平考核以筆試方式進行。專業志趣考核以專業考察方式進行。身體素質考核將以體質測試方式進行,體質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肺活量、台階運動試驗、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將視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具體考核形式與測試環節以我校後續通知為准。
3.綜合成績折算:綜合成績按照高考總分(按滿分85分折算)+高校測試成績(按滿分15分折算)計算形成(若學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校測試成績、高考總分)。
其中:
(1)高考總分折算方法:學生高考成績/本省高考滿分×85(四捨五入取2位小數)
(2)高校測試成績折算方法:將高校測試成績以滿分100分進行核算,並將高校測試成績折算為15分(四捨五入取2位小數)。
4.確定錄取:依據高考成績入圍的學生,按照學生的綜合成績分省分學科組(專業組)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預錄取名單,並公布錄取分數線。參加專業考察的學生以專業考察結果確定錄取專業,其他學生在學科組(專業組)內按「綜合成績優先」及「專業志願平行」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志願要求、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且破格入圍的學生,綜合成績達到本省分學科組(專業組)錄取分數線時方可被錄取,破格入圍的學生錄取時不佔用本省公布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並辦理錄取手續。被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志願錄取環節;未被錄取的學生可正常參加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環節。
06培養環節
1.設立書院,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校高度重視強基計劃的招生與培養工作。為更好地落實強基計劃,同時更好地建立以通識教育為基礎,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相融合的本科教學體系,保持厚基礎、寬口徑的人才培養優勢,學校新設立五個書院作為強基計劃人才培養單位。書院針對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設計專門培養方案並匹配相關資源,各專業培養方案請點擊「閱讀原文」查看。
2.因材施教,改革學生培養模式。針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單獨編班,配備有熱情、高水平的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針對強基計劃學生定製高水平通識教育課程,提高專業核心課程質量,同時鼓勵開展學科交叉、研究性學習,實行導師制、小班化等培養模式。為學生的充分發展提供條件,鼓勵學生表現特長、發展潛質,追求卓越。
3.科教融合,加強學生使命驅動。推進科教協同育人,鼓勵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集成攻關大平台和協同創新中心等吸納強基計劃學生參與項目研究。培養過程中注重引導學生樹立家國天下的遠大志向,不僅使學生在學術上有所收獲,更重要的是激發學生報效國家的使命感、責任感。
4.本研銜接,貫通不同階段培養。我校將強基計劃相關專業的本科與研究生培養過程有機銜接。本科畢業時符合我校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要求的學生,可優先推薦免試攻讀相關專業的碩士、博士研究生。
5.開放交流,提升國際交流水平。發揮國內國外兩種資源優勢,聘請具有國際影響的著名科學家給予指導、來校授課,參與前沿講座、論文指導等教學活動。通過開展聯合培養、交換生項目、實驗室研究等方式,有計劃、有目的地將強基計劃學生選派到國外一流大學進行學習和交流,開拓國際視野,增強學術自信,培養創新精神。
6.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得轉到錄取專業之外的專業就讀。
7.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學校將加強就業教育和指導,積極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高素質後備人才。
07日程安排
2020年5月10日-5月30日,強基計劃招生報名。
2020年7月26日前,公布入圍結果,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2020年7月27日左右,開放准考證列印,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2020年7月28日-8月2日,綜合考核(測試環節及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布為准)。
2020年8月5日前,公布綜合成績與錄取結果,並公示錄取標准,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08其他
1.我校高度重視對強基計劃招生的規范管理,嚴肅強基計劃招生工作紀律和執紀問責。加強考核過程管理,完善招生決策機制;認真落實強基計劃招生監管責任,加強報名、考核、錄取的全過程監督。
2.學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准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可能對學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並向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通報;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3.我校強基計劃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學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復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4.我校強基計劃招生錄取及入學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若政策調整,則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5.本簡章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我校不舉辦或委託他人及中介舉辦任何與強基計劃相關的營利性培訓活動。請中學生相關群體警惕虛假宣傳,以免自身利益受損。
09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4
咨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號碼:010-62782061
監督電話:010-62783000(學校紀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網址:http://join-tsinghua.e.cn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
Ⅳ 北大清華招美術特長生嗎,可以報的什麼專業是
招,可以報考美術學類專業:繪畫(中國畫)、繪畫(油畫)、繪畫(壁畫)、攝影、雕塑。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符合《清華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准》且無色盲;
(4)報名我校美術學院各專業需符合各省藝術類專業報考要求,設計學類與美術學類專業
要求省級美術統考合格,藝術史論專業各省對省級統考有要求的按各省要求執行。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學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
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志願填報要求
1、報考我校美術學院的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考),高考外語語種不限。
2、獲得我校美術學院《專業課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志願填報環節填報我校專業志願,專業志願須與《專業課考試合格證》中註明的招生專業一致(兼報其他專業無效)。
3、設計學類、美術學類、藝術史論專業報考類別均為藝術類,志願填報時請選擇清華大學藝術類招生專業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藝術類本科一批等)。
4、報考我校藝術史論專業的考生,高考科目及滿分值須與所在省文史類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高考改革省份選考必選科目要求為歷史。報考設計學類與美術學類專業的考生,高考科目不做特別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執行。
5、我校在調檔時,對於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6、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按照考生高考報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門規定辦理。
以上內容參考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清華大學2021年藝術類專業(美術學院)本科招生簡章
Ⅳ 清華大學2002年本科招生簡章
清華大學相關信息,
可上學校招生網查看。
或直接詢問學校招生辦公室。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只要用心去學,你就是最好的。
金猴獻瑞,吉星臨門。
祝你學業進步,馬到功成。
Ⅵ 清華大學2019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清華大學「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清華大學將繼續依據「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的原則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一、領導機構
清華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在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者優先:
1.參加省級(含)以上各類學科競賽並獲得獎勵;
2.積極參加創新性研究工作或研究性學習並取得一定成果;
3.綜合學業成績排名在全年級前5%。
三、招生計劃
自主選拔錄取計劃不超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四、招生專業
考生需要參加「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學業能力測試」(,簡稱「AAA測試」),在測試中「數學與邏輯」為必考科目,另一選考科目與自主選拔專業的對應關系如下表。經過自主考核合格入選考生的高考錄取專業也將在考生選考自主初試科目所對應的招生專業中確定。
自主選拔初試(「AAA測試」)科目
招生專業
院系
物理探究
或閱讀與表達
建築學(含城鄉規劃方向)
建築系
物理探究
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建築技術科學系
物理探究
土木工程
土木系
物理探究
水利水電工程
水利系
物理探究
環境工程
環境學院
環境工程(國際班)
物理探究
機械工程
機械繫
物理探究
測控技術與儀器
精儀系
物理探究
能源與動力工程
熱能系
物理探究
車輛工程
汽車系
物理探究
工業工程
工業工程系
物理探究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機系
物理探究
電子信息類
電子系
物理探究
自動化
自動化系
物理探究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計算機系
物理探究
軟體工程
軟體學院
物理探究
計算機科學實驗班
交叉信息研究院
物理探究
航空航天工程
航天航空學院
工程力學(含錢學森力學班)
物理探究
工程物理
工物系
工程物理(能源實驗班)
物理探究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化工系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物理探究
材料科學與工程
材料學院
物理探究
數學與應用數學
數學系
物理探究
物理學
物理系
數理基礎科學
物理探究
化學
化學系
化學生物學(化生基礎科學班)
物理探究
生物科學
生命學院
物理探究
臨床醫學
北京協和醫學院
物理探究
醫學實驗班
醫學院
葯學
物理探究
生物醫學工程
生醫系
物理探究
或閱讀與表達
經濟與金融(國際班)
經管學院
物理探究
工商管理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方向)
物理探究
或閱讀與表達
工商管理類(會計學方向)
閱讀與表達
人文科學實驗班
人文學院
閱讀與表達
英語
外文系
英語(外文實驗班)
物理探究
或閱讀與表達
社會科學實驗班
社會科學學院
物理探究
或閱讀與表達
法學
法學院
法學(國際班)
閱讀與表達
新聞學(新聞與傳播)
新聞與傳播學院
為完善符合高校自身培養目標和要求的創新人才選拔模式,結合我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我校部分專業(或專業大類)將在自主選拔復試階段,根據考生申請報名時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及學科特長基礎來進行學科/專業面試,並給予表現優異者高考相關專業錄取優惠政策。
參加「學科/專業面試」的學科/專業為:
1.信息學科(含電子信息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實驗班、自動化、軟體工程)
2.機械學科(含機械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工業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車輛工程)
3.經管學科(含經濟與金融(國際班)、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工商管理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4.建築學(含城鄉規劃方向)
5.環境工程(含國際班)
6.工程力學(含錢學森力學班)
7.工程物理(含能源實驗班)
8.數學與應用數學
9.物理學(含數理基礎科學)
10.醫學實驗班
11.臨床醫學(北京協和醫學院)
12.人文科學實驗班
13.社會科學實驗班
14.英語(含外文實驗班)
15.法學(含國際班)
16.新聞學(新聞與傳播)
五、報名、選拔程序及考核辦法
1、2013年12月22日9:00至1月2日9:00網上報名
無論中學推薦還是個人自薦,申請參加我校自主選拔的考生均需進行網上報名。
「AAA測試」網站報名(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填寫及提交申請表。提交成功後,需將申請表進行列印、簽字,加蓋中學校級公章。
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報名和申請材料上載(http://join-tsinghua.e.cn/):考生完成「AAA測試」網站報名後,須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和申請材料上載,考生無需郵寄任何材料。
注冊成功後,選擇「普通自主」招生類型,填寫姓名、身份證號、「AAA測試」報名號、省份、中學後,上載以下材料的掃描件或圖片:
a)在「AAA測試」報名網站提交、列印、簽字、蓋章的申請表;
b)其他申請材料。如高中階段的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以及獲獎證明及參加社會公益性活動等寫實性材料。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1月12日公布初審結果
對於在規定期限內同時完成在「AAA測試」報名網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的申請、提交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評審,擇優確定參加自主選拔考核的人選。初審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
初審結果將在「AAA測試」報名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陸查詢初審結果並確認參加初試。未完成確認的考生不予安排初試考場。
3、3月1日初試
我校將「AAA測試」作為自主選拔初試,初試將在設於全國各地的考點同時進行;初試的時間、地點、考試科目及相關說明等將在「AAA測試」報名網站公布。
4、初試後3周左右公布初試結果
初試成績及結果、復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等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初試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
5、公布初試結果1周左右復試
參加初試的考生,初審結果優秀或初試結果通過的,可以進入復試。復試將在清華大學舉行。復試內容包括:綜合面試;學科/專業面試;體質測試。
6、認定結果的公布、確認和生效
擬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考生可登陸查詢,經考生網上確認的認定結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備案後方可生效。
六、錄取認定方法與優惠政策
我校將根據考生的初審結果、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評價、擇優認定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
各階段測試成績對於錄取認定的使用辦法為:
1)按「初試成績+復試階段綜合面試成績」的總分,分省、分科類進行排序並確定自主認定加分。對於參加體質測試且體質測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將在已確定自主認定加分基礎上,給予額外的5-10分自主認定加分。
2)對於同時參加復試階段綜合面試和學科/專業面試的考生,再按「初試成績+復試綜合面試成績+學科/專業面試成績」的總分,分面試學科/專業進行全國排隊,給予在高考中特定專業(或專業大類)加分錄取的認定。
我校認定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時,將明確入選考生的高考成績具體優惠分值及使用辦法。被我校認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的考生可以在高考錄取中分別享受不同的優惠政策,其中高考錄取優惠政策最高為「考生的高考實考分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錄取」;特定專業錄取優惠政策最高為「考生的高考實考分加60分參加專業錄取排序」。
七、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清華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清華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舉報電話:(010)62783000。
八、附則
1、申請清華大學自主選拔「新百年拔尖計劃」並初審通過的考生,必須參加「AAA測試」。在1月2日前,須到「AAA測試」報名網站進行網上注冊、報名並提交,並在1月13日9:00-1月20日9:00期間到「AAA測試」報名網站進行確認。考生無須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再次進行報名申請。考生必須確保在「AAA測試」報名網站和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拔尖計劃」報名時所填寫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一致。未按以上要求報名的同學視為自動放棄參加「AAA測試」及「拔尖計劃」申請。對於「新百年拔尖計劃」初審未通過或初審通過仍想繼續申請普通自主選拔的考生,仍需按前述自主選拔網上報名程序進行申請報名。
2、申請清華大學保送生選拔並初審通過的考生,如需參加我校普通自主選拔,則應按照前述程序在「AAA測試」報名網站及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申請報名,但無須再上傳任何材料。考生必須在1月13日9:00-1月20日9:00期間到「AAA測試」報名網站進行確認。考生必須確保在「AAA測試」報名網站和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報名時所填寫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一致。未按以上要求報名的同學視為自動放棄參加「AAA測試」及普通自主申請。
3、我校自主選拔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自主選拔復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4、本簡章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1號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84
招生咨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自動):(010)62782061
Ⅶ 清華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為了進一步規范清華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清華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學校名稱:清華大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性質: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對取得我校學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本科畢業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清華大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清華大學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清華大學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清華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決定具體招生計劃,討論決定職責范圍內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項。
清華大學本科生招生委員會負責審議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監督和協調機制,維護招生的公平公正。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組織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工作組,負責協助招生辦公室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報考、錄取等工作。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清華大學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國家政策導向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等錄取問題。
清華大學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規定堅持「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清華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清華大學根據本校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各省公布招生計劃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計劃的105%以內。清華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執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對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且符合清華大學調檔要求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對於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清華大學在調檔時,原則上承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項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只採用最高一項加分,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強基計劃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自強計劃、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類型招生項目。
清華大學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和專業志願進行專業錄取,分數相同的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對強基計劃及特殊類型招生認定結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清華大學在江蘇省錄取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對獲得高校農村單獨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自強計劃)、高水平藝術團等認定的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對獲得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認定的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執行江蘇省有關規定。
清華大學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當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清華大學本科統招批次同科類調檔分數線上(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為物理科目組分數線,浙江省、山東省為物理基礎類分數線)報考定向生考生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可在清華大學本科統招批次同科類調檔分數線下(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為物理科目組分數線,浙江省、山東省為物理基礎類分數線)20分之內調閱有定向生報考志願的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清華大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招生任務,面向國家確定的實施區域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清華大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與軍隊聯合招收、培養「雙學籍」飛行學員。清華大學在軍隊飛行院校新生中擇優錄取學生進入「飛行學員班」學習。「飛行學員班」實行綜合評價錄取,綜合評價成績包括高考相對成績、飛行篩選成績、心理品質成績,男、女飛行學員分別排序。「飛行學員班」培養採取「3+1」模式,學生在清華大學先行學習三年後,再在軍隊飛行院校學習一年。
第四章 附則
清華大學保送生、強基計劃、自強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和國際學生、港澳台僑學生的招生工作,執行相應的招生簡章相關規定。
清華大學藝術類本科招生工作執行《清華大學美術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及《清華大學美術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考試調整公告》等相關規定。
清華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准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並納入我校高考錄取依據。
清華大學學生學費收費標准: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專業10000元人民幣/學年,其他專業5000元人民幣/學年;住宿費收費標准:750~900元人民幣/學年。國際學生收費標准另行制定。
本章程公布後,遇有教育部及相關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或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調整招生錄取程序的情形,清華大學相應調整相關招生錄取規定,調整後的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另行公布。
本章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發布之日起生效。
清華大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郵編100084)
招生咨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010-6278206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www.join-tsinghua.e.cn
招生監督電話:010-62783000 (學校紀委監察室)
Ⅷ 2019年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報名條件招生專業人數政策說明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清華大學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圍繞「綜合評價、多元擇優、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開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機構與原則
清華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自主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認定、錄取名單,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類型及申請條件
綜合優秀且具有突出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申請學生應在國際或全國權威性高、公信力強的學科競賽中獲得優異成績,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最低申請條件應包含以下之一:
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提高組(省級賽區)一等獎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一等獎
英特爾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四等獎
三、招生專業
清華大學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教育部核準的自主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類包括:建築類,土木類,環境、化工與新材料類,機械、航空與動力類,能源與電氣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自動化與工業工程類,數理類,化生類,臨床醫學類,經濟、金融與管理類,文理通識類。
四、報名方式
請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入「網上報名」,注冊並登錄後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並列印、簽字後掃描或拍照上傳。
1.報考類型及志願填報要求
a.學生需在「招生類型」中選擇「自主招生」。
b.學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進行學科類型申請,每人僅允許填報與本人特長相關的一個專業類。
2.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並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並提交者視為無效申請,申請材料無需郵寄。
a.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完整填寫,並由中學審核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信息」需逐項填寫,並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綜合信息」內容需經中學審核(校長簽字)公示無異議。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文學創作、創新設計、學習實踐等情況(無需提交論文、專利信息);高中階段參與的志願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信息」填寫方法請見填寫說明:zhxxtxshm.docx)
c.申請表中的「志願信息」務必慎重填寫,學校將依據學生填寫的志願信息認定專業類,並在高考後根據學生被認定的專業類進行錄取。
d.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是專業類認定的重要參考。學生填寫的專業志願及申請理由應與本人的志趣及特長密切相關。
五:選拔程序
1.初評:清華大學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學科專家組將根據學生的高中期間綜合表現,對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等方面進行評審。
初評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其中「優秀」的學生可免於參加初試直接進入復試,「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不通過」的學生不能進入之後的考核評價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初評「優秀」、「通過」學生提交的申請條件等內容將按相關要求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初評結果生效。
2.初試:初評「通過」的學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初試。初試採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數學與邏輯、理科綜合(物化)。初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3.復試:學校將根據學生初試成績確定初試通過名單。復試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專業考察、體質測試等,均在清華大學校內進行。復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4.認定: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由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在報名系統內公布,並按相關要求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認定結果生效。
六、認定辦法及優惠政策
1.學校將根據學生的初評情況、初試情況和復試情況擇優給予學生自主招生降分錄取優惠及專業類認定。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降分一般不超過20分,部分特別優秀的學生,優惠分值可適當放寬,對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學生,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者,予以優先錄取。
2.獲得認定學生的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應不低於本省同科類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為相應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且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報的專業志願需與被認定的專業類保持一致。
3.學生需參加體質測試,體質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肺活量、台階運動試驗、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無故不參加者將取消其獲得清華大學自主招生認定的資格。對於可以獲得自主認定優惠的學生,體質測試成績優秀者,將給予額外的5分降分。
4.獲得認定學生可被邀請參與以下部分後續特殊培養環節:(1)制定有針對性的培養方案,促進學生更好更快成長;(2)優先推薦參加學生科技創新因材施教培養計劃;(3)優先推薦參加本科生海外學術研究支持計劃;(4)為學生配備專業導師;(5)優先推薦參加各類學生前沿科技創新團隊等。
5.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分值在高考錄取時參照清華大學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規定的相應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測算生成,浙江、上海學生優惠分數將進行換算,換算辦法另行公布。
6.清華大學自主招生認定結果不寄送書面協議,報名系統內公布的認定結果及說明將作為自主招生錄取的最終依據,請學生務必仔細閱讀。
七、日程安排
3月28日-4月15日,自主招生報名。
4月30日,公布初評結果並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6月10日左右,初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布為准)。
6月15日-18日,復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布為准)。
6月22日,公布認定結果並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八、其他
1.學校將高度重視對自主招生的規范管理,嚴肅自主招生工作紀律和執紀問責。加強考核過程管理,完善招生決策機制;認真落實自主招生監管責任,加強報名、考核、錄取的全過程監督。
2.學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准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可能對學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並向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通報;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清華大學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清華大學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3.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學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復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清華大學申請資助。
4.本簡章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清華大學從不舉辦或委託他人及中介舉辦任何與自主招生相關的營利性培訓活動。請中學生相關群體警惕虛假宣傳,以免自身利益受損。
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1號,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4
咨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號碼:010-62782061
監督電話:010-62783000(學校紀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網址:http://join-tsinghua.e.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