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本科學分制實施方案
❶ 大學學分制是什麼
學分制,教育模式的一種,以選課為核心,教師指導為輔助,通過績點和學分,衡量學生
學習質和量的綜合教學管理制度。與班建制、導師制合稱三大教育模式。19世紀末學分制
首創於美國哈佛大學。1918年北京大學在國內率先實行"選課制",1978年國內一些有條件
的大學開始試行學分制,現在學分制改革已在國內高校全面推開。
❷ 廣西大學的按學分收費是怎麼樣子的
按照學分制要求,全日制本科生、雙學位生、專升本生(不含中外合作班學生)必須修滿總學分,考試不及格者可免費補考1次,補考不及格者需重修該課程,根據有利於學生的原則,其重修該課程學費標准為松江校區除英語、日語專業每學分學費為180元外,其他專業每學分學費為200元;長寧校區各專業每學分學費均為100元,低於學分制收費標准以利於學生重修相關課程。學生如對所選課程學習成績不滿意,自願要求重修該課程以提高學習績點的,應按如上重修該課程學分學費收取學費。
學校試行學分制收費遵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2005級新生按本請示新標准執行,即除英語、日語專業每學分學費為180元外,其他專業重修該課程的每學分學費為200元。老生仍按每學分100元收取重修該課程學費。
並不是所有學校都是按分收費的
❸ 廣西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2020年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相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師范大學,部標代碼為10602,英文名稱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冊地址為廣西桂林市育才路15號,學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個校區。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教育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項目」高校、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重點支持建設國內同類一流大學的3所高校之一,上級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外國留學生等在內的各類專門人才。
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校黨委、校行政統一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務,工作職責主要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主動公開各類招生數據和信息等。
第六條 學校紀委、監察處、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調查處理招考投訴及有關招生違紀事件。
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及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德、智、體全面考察,擇優錄取。
第九條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分批次進行,普通文理科專業(不含英語中外校際交流項目類專業)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中外校際交流項目專業在本科第二批次錄取。
廣西區外考生的錄取工作,按照考生戶籍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及辦法進行。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嚴格按照學校提前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需滿足學校專業科目要求。
第十條 按順序志願投檔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填報我校的線上進檔考生,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
按平行志願投檔的專業,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原則上對該專業進行志願徵集,志願徵集辦法按各省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區)投檔規則確定提檔比例。我校設定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內,具體比例依據生源情況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情況制定。
第十二條 根據師資情況,學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入學後,非外語類專業學生的外語教學只安排英語課程。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關於文史、理工類專業的錄取,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按專業志願級差的方式安排專業,第一、二專業志願級差為3分;第二、三專業志願級差為2分;第三、四專業志願級差為1分;四、五、六專業志願視為並列志願,不設級差分。在同等條件下,按照順序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高中學業水平成績高、獲得省級(含省級)以上獎勵的進檔考生。
第十五條 關於幾類特殊專業的錄取。
(一)漢語言文學(國家中文基地班,本碩分流培養獨秀班)專業要求語文和英語的單科成績原始分原則上不低於110分。
(二)學前教育專業要求考生具備一定的樂曲、舞蹈、繪畫、朗誦等方面的文藝基礎。
(三)外語類專業(不含中外校際交流項目專業)要求英語口試成績「合格」以上。
(四)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考生有較好的英語基礎,在大三學年(第5、第6學期)以中外校際對等交換培養模式派出交換生赴韓國、泰國等國家進行為期一年的漢語實踐教育學習,這一學年免交國內學費,出國費用自理,韓國約4-5萬元人民幣(含在國外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泰國等國家約3-3.5萬元人民幣(含在國外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該專業只錄取填報有專業志願考生。
(五)旅遊管理、酒店管理和旅遊管理(按職教師資班培養)專業原則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57厘米。此外,旅遊管理和酒店管理專業,部分優秀學生可以申請選擇「3+1」培養模式,3年在國內學習,1年在國外學習。在大三學年(第5、第6學期)以中外校際對等交換培養模式派出交換生赴泰國、韓國、越南等國家高校和旅遊機構進行為期一年的專業學習和實習實踐,這一學年免交國內學費,出國費用自理,泰國等國家約3-3.5萬元人民幣。
(六)朝鮮語專業,可選擇 「3+1」、「2+2」雙學位或「本校就讀」的培養模式。「3+1」培養模式,在大三或大四學年以中外校際對等交換培養模式赴韓國進行為期一年的專業學習,這一學年免交國內學費,出國費用自理,在國外的學分可轉換為培養方案中相應課程的學分。「2+2」雙學位培養模式,赴與我校簽定「2+2」合作辦學的韓國學校學習2年,學生出國的2年可以免交國內學費,出國費用自理。
(七)關於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錄取,該類專業只錄取填報有專業志願考生,其中中外校際交流項目(英語專業)要求英語的單科成績原始分原則上不低於90分,英語口語成績無要求。
1.中美校際交流項目(英語專業)
該專業與美國威斯康星拉克羅斯大學合作辦學。實行「2+2」雙學士學位模式進行培養。該專業前兩年在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按1.8萬元/年收取;後兩年在美國學習期間,學費約1.5萬美元/年。對無法(或無意願)去美國學習的學生,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分流到校內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學校按專業情況進行審批。分流後學生按照分流進入的專業收費標准繳納學費。分流後選擇的專業學制共5年(即2+3模式)。
2.中英校際交流項目(英語專業)。
該專業與英國格林多大學合作辦學,實行「2+2」雙學士學位模式進行培養。該專業前兩年在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按1.8萬元/年收取;後兩年在英國學習期間,學費約9000英鎊/年。對無法(或無意願)去英國學習的學生,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分流到校內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學校按專業情況進行審批。分流後學生按照分流進入的專業收費標准繳納學費。分流後選擇的專業學制共5年(即2+3模式)。
3.中加校際交流項目(英語專業)。
該專業與加拿大滑鐵盧大學瑞尼森學院合作舉辦中加人才培養項目,在國內全程學習。該專業培養社會急需的「英語+專業」能力結構的高級復合型人才,前兩年學費按1.8萬元/年收取;兩年後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分流到校內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學校按專業情況進行審批。分流後學生按照分流進入的專業收費標准繳納學費。分流後選擇的專業學制共5年(即2+3模式)。
4.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該專業為教育部批准、廣西師范大學與韓國韓瑞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4+0」項目。學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學習,其中韓瑞大學負責三分之一的專業課程教學,學費按4萬元人民幣/年收取。同時,項目學生入學後還可選擇申請參加兩校聯合舉辦的「2+2」雙學位校際交流項目,並於後兩年赴韓瑞大學學習。在韓國學習的學費將按韓瑞大學的學費標准執行(約2.8萬元人民幣/年,以屆時韓方實際公布的學費為准)。
(八)體育類專業錄取。
1.按照廣西招生考試院關於體育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對文化成績和體育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區內體育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參照考生志願,我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按投檔基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外省的錄取原則是按考生生源省招生部門關於體育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對文化成績和體育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區)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按綜合分〔綜合分=體育專業統考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45%〕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運動訓練專業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實行提前單獨考試,單獨錄取。
3.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經我校獨立組織體育專項測試合格,依據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制定的相關規定錄取。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不安排分省分專業計劃,不認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
(九)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按考生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關於藝術類專業的投檔模式執行,在考生文化成績和藝術統考(聯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區)劃定的相應科類分數線基礎上,採用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1.執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市、區),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在專業分和綜合分都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2.執行常規梯度志願或實行「一檔多投」投檔模式的省(市、區),根據以下規則錄取:
美術類、書法類專業錄取原則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4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在專業分和綜合分都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音樂類、舞蹈類專業錄取原則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5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在專業分、文化分都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此外,服裝與服飾設計(按服裝設計與表演培養)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83厘米,體重不超過8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於170厘米,體重不超過60公斤;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60厘米。
(十)我校的少數民族預科班分為免費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普通少數民族預科班兩類,只面向廣西招生。
第十六條 各專業錄取的體檢標准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學校建議身材過於矮小,殘疾或頭臉部有明顯缺陷等因素影響畢業後順利走上教師工作崗位的考生,慎重填報我校師范性專業。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七條 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英語(中外校際交流項目)、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除外]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收費標准最終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批的標准執行,根據學生實際選修課程結算學費。物價局審批全日制本科學費標准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學類專業:5000-5600元/學年。
(二)理、工、管理、經濟學類專業:5400-5600元/學年。
(三)藝術類專業:12200元/學年。
(四)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7600元/學年。
(五)應用型人才培養類專業:文史、管理類6000元/學年;外語類7000元/學年;工科類7600元/學年。
(六)職教師資班專業:文史類6100元/學年;理工類7600元/學年;藝術類10100元/學年。
(七)英語中外校際交流項目專業:18000元/學年。
(八)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40000元/學年。
第十八條 各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的有關介紹、獎貸助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今年招生指南。
第十九條 學校地址:廣西桂林市育才路15號;郵編:541004;咨詢電話(傳真):0773-5818532;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學校網址:http://www.gxnu.e.cn。
附 則
第二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廣西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❹ 大學報選修課超出要求學分,是否要交錢
這個要看學校的規定每個學校的規定不一樣的。
1、文學類:比如中國語言文學,歷史學,哲學,方面的。
2、語言學:各種外國語言,有的還有地方方言(比如有些學校就有粵語選修課)。
3、理學類: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等方面的專業。
4、計算機類:計算機基礎,各種軟體使用,編程語言,多媒體設計等等。
5、工學:比如機電工程類,建築學等等工科技術方面的專業。
6、藝術類:比如音樂,舞蹈,美術類的專業。體育類:各種各樣的體育活動,如籃球,羽毛球……
7、教育類:如心理學,思想政治,大學生戀愛,青春生活等等關於大學生教育的課程。經濟管理類:經濟學,管理學,比如國際貿易,工商管理等。
8、娛樂類:各種牌類游戲課程等。
9、醫學類:比如葯理學,衛生學,基礎醫學等等。
10、實事政治:如當前國際形勢,國內趣事評論等等。

為了使GPA(平均績點)准確評價學生的學習,教務部還規定各門課程都大致符合正態分布,再次強調:各門課程最後確定的總成績中,優秀率(85分以上)原則上不超過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應有1%-10%。
各院系教務員在錄入成績之前,應對成績分布進行檢查,如偏離太遠,應將成績交院系主管教學的院長/主任,要求任課教師對成績作出微調。另外,全校通選課、公共選修課作為全校學生修習的課程,成績更加應該符合學校給出的分布,這對於GPA評價的公正性尤其重要。
績點在大部分高等學校的研究生保送考核的時候,是一個必要的條件,一般要求平均績點達到2.8以上才能參與研究生的保送。
❺ 2019年廣西專升本改革方案,廣西專升本新政策解讀
各高等學校:
為更好地為我區經濟建設培養緊缺的實用型、應用型人才,滿足部分高職專科畢業生繼續學習的需要,經研究,決定繼續開展應屆優秀高職專科畢業生通過選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學習(以下簡稱「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
「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的選拔對象僅限於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按政策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在籍畢業班學生。
二、選拔條件
(一)政治表現和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較好的專業素質。
(二)在校學習期間已修完專科教學計劃(最後一個學期除外)規定的課程並且考試(查)成績合格,所有考試(查)科目平均成績排名在同年級同專業學生的前40%以內。
(三)英語和計算機基礎較好。接收「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
制」學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據本校實際情況提出相應的具體選拔要求。
(四)獲得自治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干」、「優秀畢業生」稱號,並且滿足前三款條件者,不佔下達計劃指標。在同等條件下,獲得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干」、「優秀團員」、「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或者獲得自治區級及以上相關學科職業技能競賽獎的學生優先選拔。
(五)凡有違紀處理記錄者,不予選拔。
三、選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各高校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學生在校期間(除最後一個學期外)所有考試(查)科目平均成績(不得按學校搞綜合測評的成績)排名先後順序,在學生自願報名的基礎上進行選拔。成績排名的范圍為同年級同專業全部學生。排名在前的學生因個人原因放棄升入本科學習的,須有本人簽名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學校存檔備查),其他學生方可依次遞補錄取。遞補的學生,必須符合上述第二條「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選拔條件。
(二)「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原則上不進行選拔考試,如確有需要進行選拔考試的本科院校須經我廳審批。選拔考試要求范圍限定在所有考試科目平均成績排名在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前40%以內,採取自願報名的形式,對報名的學生進行2—3門課程的選拔考試,並根據考試成績排名先後選拔。
(三)經選拔升入本科學習的學生,原則上一般高校不超過所在院(系)同年級、同專業畢業班學生人數的5%,自治區示範性高職學校(含建設單位)和有高職專科生源的本科院校升本比例不超過10%;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含骨幹院校)不超過12%,與自治區大力發展的14個千億元產業和10個戰略性新興產業及現代特色農業、現代服務業相關的部分專業(詳見附件6)升本比例可放寬至15%。專升本去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的學生在上述比例限制基礎上再放寬5%。根據去年的招生情況和區域分布,民辦和獨立學院招生專業按指定的專業(詳見附件7)接收升本的學生。同一學校同一專業原則上只准升入一所本科學校(專升本去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的學生不受此限制),如因同一專業升本學生人數過多確需升入多所本科院校的須經我廳審批;同一學校不同專業之間錄取計劃數原則上不作調劑使用,若某一專業符合條件且願意升本的學生人數未達到限制數值,須經我廳審核批准後方能調劑給另一專業升本使用。
(四)「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實行專業對口選拔的原則,即選拔的學生只能升入與其原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專業學習,如本科院校無相同或相近專業,一律不安排選拔。
(五)各本科院校接收「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的招生計劃單列,即與普通高考的招生計劃分開下達。
四、選拔工作時間安排
(一)3月25日前,有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的各有關高校,將學校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總數和分專業畢業生數以及按比例擬升入本科人數上報我廳高等教育處。
(二)4月10日前,本科院校( 廣西大學 和北海藝術設計學院不承擔「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工作)與高職專科院校合作開展「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工作的,在雙方協商基礎上,簽署聯合辦學協議並報我廳備案。
(三)各有關高校要根據我廳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工作實施細則》,提出本校具體的選拔要求和選拔工作程序,並將聯合辦學協議中的錄取專業及收費標准,在學校內向學生公布,並於4月15日前報我廳備案。
(四)各有關高校推薦選拔升入本科學習的優秀高職專科學生名單,必須在校園網和校內張榜公示7天以上。
(五)經公示無異議後,各有關學校應於4月30日前,將推薦選拔升入本科學習的優秀高職專科學生的有關材料報送聯合辦學的本科院校,報送材料主要包括:學校公文1份,學校審核通過的《廣西普通高校優秀專科(高職)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習學生推薦表》(見附件1)、《各科考試平均成績排名在前40%以內的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名單一覽表》(見附件2)、《廣西普通高校優秀專科(高職)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生匯總表》(見附件3)和《優秀專科(高職)生升本推薦情況統計表》(見附件4)及廣西普通高校「專升本」錄取資料庫光碟(詳見附件5)等材料各一式1份。
(六)各有關本科院校在審核有關高職專科院校報送的推薦材料的基礎上,在《廣西普通高校優秀專科(高職)學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習學生推薦表》中「錄取學校意見」欄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並在右上角編上順序號(所編的順序號應與附件3匯總表的順序號一致),連同附件2—4(一式1份)和廣西普通高校「專升本」錄取資料庫光碟(詳見附件5)於5月25日前報送我廳高等教育處。報送的專升本錄取庫中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等重要信息,必須認真核對,確保准確無誤。
(七)我廳將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組織專家對各有關高校報送的錄取名單及有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批,於6月中下旬公布「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錄取名單。
(八)「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文件及附表,在自治區教育廳公眾信息網公布,各有關學校可自行下載。各校上報材料及數據盤要嚴格按照上述要求辦理,否則我廳將不予受理,由此所造成的後果,由學校自行承擔。
五、教學管理
按「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選拔升入本科的學生升入本科院校後,以單獨編班為主、插班為輔;對專升本學生,可參照錄取新生的辦法辦理戶口遷移、學生檔案移交、黨團關系轉移等有關手續。
六、對由於推薦生源不足以單獨編班又未能安排插班的高職專科院校的部分專業,不安排專升本計劃。
七、深化「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各本科院校要根據學生在高職專科階段的學習情況,按照高等教育應用性人才的培養目標,制定專門的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開展有針對性的人才培養。
(一)加強硬體建設。為適應加強實踐教學和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工作,學校要配套建設或加強相應的實驗、實訓場所和設備實施。
(二)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對給「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各專業上課的教師要進行專門的職業教育理論學習,加強教學研究和提高實踐能力,提高教學質量,保證實現培養目標。
(三)加強研究和實踐總結。要不斷探索和積累培養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的經驗,積極探索學歷證書、文憑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並重的教學管理制度。
(四)各有關本科院校要在9月1日前將培養方案、教學計劃報我廳高等教育處備案。我廳將適時組織專家對培養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八、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高職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院校繼續學習後,按本科院校學生的學籍和證書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畢業後,頒發所在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根據《教育部關於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要求,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內容填寫「在我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升入本科實際時間填寫。學制按升入的本科專業的學制填寫。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的學生,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規定申請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
九、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普通高校要加強對「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工作的領導,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選拔,防止弄虛作假。凡有違反規定選拔錄取的學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並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二)各本科院校要從大局出發,積極主動接納「優秀高職專科生選拔制」學生,為構建我區不同教育類型相互銜接、相互溝通的教育「立交橋」做出應有的貢獻。
(三)對升本後的學生的各項收費,要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收費標准必須與相應專業本科生相同,禁止以任何理由提高收費標准。
未盡事宜,請與我廳高教處聯系。聯系人及電話:楊曦,0771—5815516。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高職)
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習學生推薦表
2.各科考試平均成績排名在前40%以內的同年級同專
業學生名單一覽表
3.廣西普通高校優秀專科(高職)生選拔升入本科
學習學生匯總表
4.優秀專科(高職)生升本科推薦情況統計表
5.「專升本」錄取資料庫結構及填報要求
6.自治區加快發展的14個千億元產業和10個戰略
性新興產業相關的部分專業
7.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擬接收升本的專業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3月18日 ;
❻ 廣西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貫徹實施「陽光招生」,規范招生工作行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是廣西大學,英文名為「Guangxi University」。學校為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大學。學校的國際代碼為:10593。
第三條 學校開設專業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教育學、醫學、藝術學等11大學科門類,是廣西唯一的國家「211工程」建設學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計劃建設高校、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和「部區合建」高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國家重點實驗室。
第四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類型包括普通類、藝術類、高校專項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單招等。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學校設立普高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員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八條 學校招生就業指導中心是廣西大學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指導中心根據需要選派人員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十條 學校設立招生監察辦公室(監察辦公室設在校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十一條 招生就業指導中心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按照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就業指導中心將教育部批復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辦公室。
第十三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四條 對進檔考生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以順序志願進檔的考生不設置學校志願分數級差,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願的考生。
第十五條 對於進檔的考生(不含藝術類),不設置專業級差。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照其專業志願順序安排專業,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對於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註: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錄取規則) 。
在江蘇省調檔時,對各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進檔考生錄取按「先分數後等級」、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方式進行。分數和等級均相同時,文史類相關學科的專業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比較排序進行錄取,理工類相關學科的專業依次按數學、語文、英語科目比較排序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對於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投檔成績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中美校際交流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且不接受專業調劑。
第十七條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九條 語種要求: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須慎重。
第二十條 建築學專業入學後復試美術,不合格者調入其他專業。
第二十一條 報考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專業的考生,如所在省級招辦組織外語口試,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
第二十二條 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必須符合《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9]10號)的有關規定,且其運動水平須經我校專業項目水平測試認定,文化考試成績應達到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的有關要求,符合條件者按照教育部以及《廣西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享受錄取優惠政策。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
專業成績採用生源省相應的藝術聯考(統考)成績,考生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美術學、藝術設計學、音樂學、舞蹈學專業:對進檔考生,在執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執行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按綜合分[綜合分=(藝術聯考(統考)成績/藝術聯考(統考)成績滿分)×60+(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文化分優先(文化分相同,則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60厘米。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對進檔考生,在執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執行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按照高考總分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一本線(若一本線分A、B兩檔,我校執行A線高檔)70%以上,且不低於當地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獲得我校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資格認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廣西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的錄取政策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在錄取過程中,我校執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關加分投檔和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規定。
第四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六條 新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准考證和錄取通知書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將有關情況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通報。
第二十七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准以學校所在地省級物價部門最新審批為准。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校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困補助、臨時困難補助、各種社會資助、學費緩交或減免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三十條 有志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有關專業學生,入學後經報名、選拔可進入「君武學堂」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學習,學校配備一流師資,提供一流學習條件,量身定製個性化人才培養方案,實施全程導師制培養,鼓勵學生提前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詳見廣西大學招生信息網)
第三十一條 學校按大類招生的專業,進行專業分流時人數達到25人方可開班。
第三十二條 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專業不安排分省分專業計劃,不認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
第三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准〉(2014年修訂)的通知》(教體藝[2014]5號)規定,學校每年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對所有學生進行體質健康測試,將結果列入學生檔案,作為對學生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畢業時,學生測試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結業或肄業處理(因病或殘疾學生,憑醫院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後可准予畢業)。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學校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00號廣西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郵政編碼:530004
聯系電話:0771-3232999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網 址: zs.gxu.e.cn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廣西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