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簡章2021
① 求!!!北京師范大學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和參考書目
北京師范大學2008年碩士生招生簡章
熱烈歡迎廣大考生報考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
北京師范大學是一所教學與科研力量居全國一流水平的著名重點大學,有逾百年辦學歷史。1984年經國務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目前學校已成為我國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和進行多學科、高水平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學校在「七五」、「八五」期間,被確定為國家首批重點建設的十所大學之一。「九五」、「十五」期間,又被首批列入「 211 工程」建設計劃。在教育部「教育振興行動計劃」中,作為有特色的重點大學得到了國家和北京市的支持。1999年列入國家「 985 工程」重點建設的38所大學之一。我校學科門類齊全,共有16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9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92個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156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另有包括教育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和法律碩士等在內的8個專業學位授權學科(北京師范大學2008年博(碩)士學位和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一覽表)。有4個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3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6個北京市重點學科,並在16個學科設有博士後流動站。有7個國家文理科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基地,1個國家生命科學技術人才培養基地,1個國家對外漢語教學基地。4個國家重點實驗室,7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實驗室,1個教育部研究院(蛋白質組學研究院)和5個北京市重點實驗室。2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2個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7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和3個北京市文科研究基地(各重點學科、實驗室、研究基地和培養基地介紹)。學校現有博士生導師700餘人,碩士生導師1200餘人,導師中有兩院院士19名,還有一批蜚聲中外的資深教授。將北京師范大學建設成為綜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學是學校的發展目標。
一、報考條件 「返回」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以下條件:a. 修完報考專業大學本科全部必修課程,並提交進修學校提供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 b.在所報考專業領域的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兩篇以上(含)文章;c.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同等學力考生不能跨學科報考。
大學本科1-3年級學生一律不準報考,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和錄取資格。
(4)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3.工商管理碩士(MBA)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報考條件,請分別詳見北京師范大學2008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
二、報名 「返回」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2. 報名採取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及現場攝像、確認的方式。網報時間200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23:00。屆時,請考生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http://www.chsi.com.cn(公網);http://www.chsi.cn(教育網)。現場攝像、確認的時間為2007年11月10日-14日。上述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時間如有變化,我們會及時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上公布,請考生注意在9月份瀏覽我校研究生院網頁。
3.報考藝術與傳媒學院「音樂學」專業部分研究方向和「美術學」專業所有方向的考生請注意:(1)報考音樂學專業「音樂表演藝術(鋼琴、聲樂)」方向者,需在2007年10月20日來我校藝術與傳媒學院參加鋼琴、聲樂專業測試,合格後方可獲得報考資格。未經測試或測試不及格者報名無效。有關鋼琴、聲樂的測試要求請在我校藝術與傳媒學院網上查詢。(2)報考美術學專業的考生網上報名時, 「報考點」一項必須選擇「北京師范大學」,且只能在北京師范大學報考點進行現場攝像並參加考試,全國統考結束後的第一天即進行專業復試。報考點選擇錯誤,報考資格無效。
4.報考北京師范大學的考生,凡擬在北京地區參加初試的,必須在網報時選擇「北京師范大學」報考點且須以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其他考生詳見各省級招辦網報公告。
三、考試 「返回」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階段。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08年1月中下旬(具體日期按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該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2.初試科目:
(1)教育學、歷史學、醫學三個學科門類的初試科目一律調整為三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及專業基礎綜合,其中大部分學科專業初試的專業基礎綜合科目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政治理論課、外國語滿分各為100分,專業基礎綜合滿分為300分。招生院系所、招生專業、考試科目的設置等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2)上述三個學科門類以外的學科(工商管理碩士專業除外),其初試科目仍為四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務課。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政治理論課、外國語滿分各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均為150分。
(3)工商管理碩士專業(MBA)初試科目為兩門,即199- MBA聯考綜合能力(滿分200分),299- MBA聯考英語(滿分100分)。
(4)從2008年起教育部對農學門類招生的所有學科專業的初試業務課科目進行調整,相應調整考試范圍和內容。兩門業務課為農學門類公共基礎[設①314-數學(農),②315-化學(農)]和農學學科基礎綜合[設①414-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②415-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以上科目均為新增全國統考科目,農學門類招生專業的設置等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5)全國統一命題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
第一單元:101-政治理論,199-MBA聯考綜合能力
第二單元:201-英語,202-俄語,203-日語,299-MBA聯考英語
第三單元: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04-數學四, 311-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312-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313-歷史學專業基礎,314-數學(農),315-化學(農),398-法律碩士聯考專業基礎。
第四單元: 414-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415-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498-法律碩士聯考綜合
以上僅為我校使用的全國統考試題。
3.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考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定。
(二)復試
1.復試時間: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體時間以我校研究生院網上公布為准。
2.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筆試,實驗操作、面試等,進一步考察考生的專業基礎、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
3.復試比例及權重:實行差額復試,復試人數一般為招生人數的110%至130%。部分專業根據其特點,復試人數將適當增加。初試、復試權重等由各招生院系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情況在復試前確定並公布。
4.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
5.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四、考生資格審查 「返回」
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的少數民族名稱及代碼網報時應如實填寫,弄虛作假或輸入錯誤、復試時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國家少數民族有關政策。
考生須在復試時提供如下材料:應屆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冊後的學生證;往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學位證書者一並提供);同等學力考生提供專科畢業證書,進修本科課程成績單及所發表文章。
北京師范大學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研究生學位。在讀研究生如打算報考,必須先辦理退學手續。
五、體檢 「返回」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請點擊進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注冊。
六、錄取類別 「返回」
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包括:1、計劃內非定向培養研究生;2、計劃內定向培養研究生;3、計劃外委託培養研究生;4、計劃外自籌經費培養研究生。
定向、委培和自籌經費研究生錄取後須與我校研究生院簽訂定向、委培或自籌經費培養協議。
七、招生人數 「返回」
招生目錄上各院系所、各專業所列招生人數為計劃數,僅供參考。復試前教育部下達規模數,我校根據生源及初試成績適當調整各院系所及專業招生人數。
目錄上招生人數含推薦免試生,所佔比例一般不超過30%。目錄上公布的各專業均不招單考生。
八、住宿 「返回」
碩士生新生第一年住大運村學生公寓,第二年遷回校內住宿。住大運村學生公寓的宿費標准為1800元/人年。
九、招生信息、咨詢、聯系方式 「返回」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布。招生專業目錄、部分參考書、報名公告、復試分數線、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可在北師大研究生院主頁上查詢。網址為:http://graate.bnu.e.cn。
2.北京地區考生須上網自行下載「准考證」,外地考生的准考證由我校統一寄發。考生務必在網上報名時准確填寫本人通信地址。凡因通信地址未填寫、填寫不詳、填寫錯誤等原因造成准考證等未能及時收到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初試成績單」和「復試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網查詢並下載,我校不再給考生寄發書面通知書。
3.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試題,不出售參考書或辦理郵購業務。
4.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58808156,傳真:(010)58800519;辦公地點:主樓A區(西側)二層212室;通訊地址: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 郵政編碼:100875。
② 湖南省的藝術生美術生可以報考北京師范大學的數字與媒體藝術專業嗎
不可以的,想都不用想了,唯一一種可能就是考研可以考過去,其他任何,轉學,轉專業,都不用想,不可能,考也考不過去這個專業
③ 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2021
推免生和正常研究生一樣,
推免生和正常研究生一樣,
都是該學校的學生,
學校是肯定會安排宿舍的,
這個不需要擔心。
④ 2021北京師范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北京師范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健康的擁護黨領導的好公民;大學本科畢業生、高職高專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碩士和博士需要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的同意。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北京師范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⑤ 北師大為啥都是提前批北師大提前批需要什麼條件
北京師范大學是我國最好的師范大學,直屬於教育部,是具備招收國家公費師范生資格的六所師范大學之一。相信大家在填報志願的時候一定有注意到,北師大會在提前批次錄取。那麼,北師大為啥都是提前批?北師大提前批需要什麼條件?老師馬上帶同學們了解一下。
二、北師大提前批需要什麼條件?
從上文可知,由於各省招生安排的不同,北師大在提前批招生的不但有普通類專業,包括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人工智慧等,也有公費師范生專業或者定向師范生專業,包括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英語等。
通常情況下,同學們只要符合北京師范大學各專業的招生體檢標准就可以被提前批次錄取。
1、對普通類專業來說 : 患有嚴重心臟病、重症哮喘等疾病的考生是無法報考該校的。另外,個別專業對於學生的視力、聽覺、嗅覺有一定的要求。比如,任何一眼矯正度數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的,不宜就讀心理學、生物技術、生態學等專業;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不宜就讀英語、法語、學前教育等專業。
2、對公費師范生專業來說 : 高考體檢不滿足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的考生不能被錄取。如口吃,吐字不清,聲音嚴重嘶啞,聲帶病變,嚴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影響教學者,就不符合體檢標准,不會被提前批的公費師范專業錄取。公費師范生畢業之後需要返回生源地中小學任教不少於6年。
3、對定向師范專業(志遠計劃)來說 : 該計劃自2020年起設立,僅面向52個國家級貧困縣所在省份(四川、貴州、廣西、雲南、甘肅、寧夏、新疆)招生。專業有漢語言文學、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畢業後需要返回生源省份國家級貧困縣中小學任教不少於6年。
⑥ 北師大優師專項計劃有體育專業嗎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2022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
作者:北京師范大學
01-2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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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報考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2022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
北京師范大學是國家重點建設的「雙一流」建設高校(A類),以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為目標,培養各類拔尖創新人才。其體育學科成立於1917年,是我國成立最早的高等教育體育學科之一。體育與運動學院擁有體育學一級碩士及博士學位授權點,在我國高校體育學界享有盛譽。
根據體育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體科字〔2021〕222號)精神,2022年我校運動訓練專業繼續面向全國進行單獨招生。
一、報名條件
1.符合2022年高考報名條件,且已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
2.具備招生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審批日期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其中足球項目女子報考考生須具備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
3.身體健康,符合《北京師范大學招生體檢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二、招生項目及計劃
招生項目:
足球、乒乓球、網球、田徑(含短/中長跑<≤1500米>、跨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鐵餅、標槍、鉛球)、技巧和藝術體操項目。
招生計劃:
共計35人。其中,足球0-12人(男子0-3,女子0-9);乒乓球0-4人(男子0-2,女子0-2);網球0-2人;田徑0-9人;技巧0-5人;藝術體操0-3人。
註:面向全國招生,各項目招生計劃視生源情況可在項目間調整。
三、報名程序
1.注冊
考生須於2022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登錄「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以下簡稱「體育單招系統」)完成注冊、校驗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
2.報名及繳費
已完成注冊的考生須於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登錄「體育招生系統」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填報志願並網上繳納考試費。考生完成繳費視為報名成功,完成繳費後,考生不得再對志願等所有報名信息進行修改。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
3.寄送材料
報名成功的考生須於2022年3月1日至3月15日(以寄出郵戳為准)期間將以下材料一並寄到北京師范大學體育與運動學院辦公室(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范大學邱季端體育館324室;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010-58808038):
1)《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復印件(須在高考體檢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2)當年一寸免冠標准證件照片兩張(彩色、黑白均可)
3)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復印件
4)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明(登錄「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中「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http://ydydj.univsport.com>相關頁面列印)
5)近兩年運動成績證明(參賽秩序冊及成績冊)復印件
6)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復印件
7)學歷證明(證書或學籍證明)復印件
四、考試安排
1.體育專項考試
1)考試時間、地點
體育專項考試採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方式,由國家體育總局委託院校負責組織實施。請考生自行通過「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cation.com)了解有關通知,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逾期不參加考試者,視為放棄報名、考試資格。
2)考試內容及評分標准
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及評分標准》(2022版),最終以體育總局相關要求為准。
2.文化考試
1)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政治、英語,每科滿分150分,滿分600分。
2)考試安排
2022年4月16-17日,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文化考試,請考生通過「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cation.com)了解具體安排,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錄取規則
體育專項考試滿分為100分。田徑、足球、乒乓球、網球、技巧、藝術體操項目的體育專項成績合格線均為70分;
我校視生源情況,劃定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在體育專項及文化成績達我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分項目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特別說明:
1)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可在我校劃定的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低30分;具備運動健將等級證書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可在我校劃定的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低50分。
2)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體育專項成績高的考生;綜合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均相同時,優先錄取運動員技術等級高的考生。
按照國家招生考試和體育總局有關規定,有考試違紀行為、體育專項考試期間使用興奮劑等情形者,均不予錄取。
已被運動訓練專業錄取的考生,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六、其他有關事宜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2017年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標准:5400元/年。
頒發證書: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生,頒發北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北京師范大學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本科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
電話:010-58807962
網址:http://admission.bnu.e.cn
體育與運動學院
電話:010-58808038
網址:http://www.tyx.bnu.e.cn
七、考試信息公示與監督
學校按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文件相關要求將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並按要求進行備案、錄取。
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學校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定的行為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學校紀檢監督電話:010-58807862。
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2年1月
⑦ 北京師范大學- 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 北京師范大學 -(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縮寫為“UIC”)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6401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唐家灣金鳳路28號。郵政編碼:519085。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內地與香港合作辦學。內地: 北京師范大學 ,香港:香港浸會大學。學校是經教育部批准,內地與香港攜手成立的創新型大學。學校在課程設置上經由香港浸會大學批准,在教育質量上接受香港浸會大學的指導、評估和監督,在教學上實行全英文授課。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 北京師范大學 -”本科畢業證書並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香港浸會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委員會還負責組織招生錄取工作,並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招生詳細信息見學校招生信息網。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可預留不超過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將按照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錄取進度進行安排。
第十四條 錄取批次:
在全國,除廣東省外錄取批次實行本科第一批次錄取。
在廣東省,實行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績擇優錄取;同時,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綜合評價”批次實行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分文理科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廣東省考生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方式、選拔程序、錄取標准等執行我校《廣東省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實施辦法》。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六條 投檔比例:
在全國,除廣東省外,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的120%以內(含120%)。
在廣東省,學校在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根據教育部、廣東省招辦相關規定及學校生源情況確定具體投檔比例;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綜合評價”批次不設投檔比例,對於參加我校入學測試且入學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學校在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批次投檔錄取。考生若未能被我校錄取,不影響其後續批次的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要求:
在全國,對除廣東省以外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當地一本線,符合學校英語單科成績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願,按照文史類、理科類分類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一般情況下,總分相同時,高考成績排位前者優先錄取;但調劑錄取時,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分高者。
對於報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廣東省考生,學校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績擇優錄取,要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廣東省一本線,同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達到學校投檔要求。
對於報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綜合評價”批次的廣東省考生,學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學校組織的入學測試成績佔30%,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佔10%。如綜合成績相同而又不能同時錄取時,則先按考生高考成績,再按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UIC入學測試為全英文的筆試(以英文方式考核學生理解能力、通識基礎及寫作能力)及面試。一般情況下,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廣東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平時表現突出和入學測試表現優秀者可以降至廣東本科二A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第十八條 專業志願分檔順序: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總分(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分檔,依次類推,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在內蒙古自治區亦實行該規則。考生所填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總分(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英語單科成績的投檔要求:
在全國以及廣東省報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考生,學校要求凡是報考英語(英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英語(應用翻譯)、英語(現當代英語語言文學)、國際政治(政治與國際關系)、新聞學(國際新聞)專業的考生,其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還須達到當地英語單科滿分值的73.3%或以上,即: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50分,則必須達到110分或以上,而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20分,則必須達到88分或以上;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其英語單科成績還須達到當地英語單科滿分值的66.7%或以上,即: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50分,則必須達到100分或以上,而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20分,則必須達到80分或以上。
對於報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綜合評價”批次的廣東省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全英文入學測試並達到合格,其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再另作要求。
本校為全英文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條 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條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等級要求:
對廣東省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C級及其以上。
對江蘇省考生,錄取時遵循“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且選測科目2B及其以上,必測科目4C及其以上,技術科目合格。
第二十二條 政策性加分: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認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委員會規定加分條件的考生的投檔成績。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專業招生。學生進校一年後,可在尊重學生意願的基礎上,結合學校的教學資源,並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程序,允許部分優秀學生申請專業調整。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及新生入學身體檢查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身體健康狀況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五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准:每生每學年八萬元人民幣(待政府相關部門審批)
住宿費:文化小鎮 5000元人民幣/人?學年
“新文化小鎮”6800元/人·學年(待政府相關部門審批)
如上級部門頒布新的收費標准,則按新標准執行,收費細則詳見學校網站。
第八章 獎學金政策
第二十六條 學生入學獎學金有新生入學獎學金、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珠海籍新生專項獎學金。
新生入學獎學金適用於除廣東省以外,全國普通高考報考我校,錄取並按時報到注冊的優秀新生。新生入學獎學金為當年學費全免,原則上為期四年。獲獎條件及評定辦法詳見學校《UIC新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辦法》。
在廣東省,我校設置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對於在廣東省錄取一本線或以上考生中文理科綜合評價錄取成績排名各前20名的新生,我校給予一次性第一學年學費減半的入學獎勵,獎勵細則詳見學校《UIC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實施辦法》。另,我校對珠海籍新生設有專項獎學金,詳見《UIC珠海籍新生專項獎學金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學生入學後的在學獎助學金。獎助學金(包括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曾憲博教授獎學金、馮燊均先生國情國學教育優秀學生獎學金、許嘉璐全人教育獎學金、廣東省政府來粵留學生獎學金(針對國際生)、聯通獎學金、古楚璧伉儷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由學校獎學金及經濟援助委員會按照學校獎助學金的具體規定評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八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部門:學校招生委員會,聯系人:馬老師,電話號碼:(0756)3620332,傳真號碼:(0756)3620888,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九條 招生咨詢部門:學校招生辦公室
招生熱線:(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傳真號碼:(0756)362004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uic.e.hk
招生信息網:http://www.uic.e.hk/admission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學校發文之日起執行。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委員會。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補充材料:
(註:該補充材料已於1月7日以公文形式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
北京師范大學 -
廣東省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實施辦法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精神,廣東省教育廳將進一步加強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改革,深化粵港教育的合作與探索。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鼓勵UIC能在招生考試制度上有所突破,實現招生多樣化。經學校深入研究、論證,從2013年起進行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探索,在廣東省實施“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是按一定比例參考學生高考成績和UIC入學測試成績及學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方式,具體執行辦法如下:
一、招生性質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方案經廣東省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招收參加廣東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並通過本方案遴選達到規定要求的考生。
學校名稱: 北京師范大學 -
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
辦學性質:內地與香港合作辦學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全日制
業務主管:廣東省教育廳
招生代碼:16401
招生批次: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批次。考生須提前報名參加UIC綜合評價錄取入學測試,方可在高考志願中填報UIC。
頒發證書:學生畢業達到學位標准和完成學業要求者將獲頒發國際認可的香港浸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 北京師范大學 -畢業證書。
二、招生計劃
北京師范大學 -在廣東省繼續實行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錄取批次為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批次,具體招生計劃以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為准。
三、招生專業
學部
專業
招生科類
工商管理學部
工商管理(財務)
經濟學(應用經濟)
會計學
工商管理(文化創意與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
市場營銷(市場營銷管理)
文理兼招
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部
傳播學(電影電視)
國際政治(政治與國際關系)
新聞學(國際新聞)
公共關系學(公共關系與廣告)
社會學(社會工作與社會行政)
英語(英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
英語(應用翻譯)
英語(現當代英語語言文學)
文理兼招
理工科技學部
統計學
環境科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食品科學與工程
應用心理學
金融數學
只招理科
四、報名方式
1.報名資格
凡符合廣東省高考報名資格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含往屆畢業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學科成績都達到C級或以上,且高考成績估計在一本線以上,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
2.申請時間
2月3日至6月14日
3.報名程序
網上提交申請表:登錄UIC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進行注冊(點擊進入),填寫並提交申請表。注冊時須提交的內容包括:個人及家庭基本信息,入學測試地點選擇,個人陳述,一寸彩色證件照(用於製作入學測試准考證)以及上傳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或復印件。
在線支付入學測試費:UIC入學測試費金額為人民幣80元。繳交方式為UIC綜合評價報名系統網上注冊時,或登錄系統後進行在線支付。
逾期未繳交入學測試費者視為自動放棄並退出選拔程序。所有已繳交入學測試費用將不予退還。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由學校招生委員會對考生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於6月17日,登錄UIC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查詢是否有資格參加UIC入學測試。
2.6月21日,考生參加UIC入學測試。UIC在廣東省內設立3個考點(廣州、珠海、汕頭),考生可選擇就近參加全英文的筆試及面試。UIC入學測試將參考國際考試標准,旨在考核學生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和自主學習能力。
3.6月26日,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UIC入學測試。
4.6月末,考生在廣東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志願欄填報UIC。
5.7月上旬,廣東省招生辦公室進行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批次投檔。我校根據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標准擇優確定合格名單,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辦理統招正式錄取手續。錄取名單一旦確定,我校將不再受理錄取考生的退檔申請。
六、錄取標准
參加我校入學測試的考生,必須在高考志願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志願欄填報我校(若未能被我校錄取,不影響其後續批次的錄取)。
學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我校組織的入學測試成績佔30%,高中階段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佔10%。如綜合成績相同而又不能同時錄取時,則先按考生高考成績,再按UIC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分檔,依次類推,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考生所填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成績的比例構成:
序號
類別
權 重
1
高考成績
60%
2
UIC入學測試成績
30%
筆試
15%
以英文方式考核學生理解能力、通識基礎及寫作能力
面試
15%
全英文面試
3
高中階段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10%
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換算計入
綜合評價錄取總成績滿分為750分。其中,高考成績按60%的比例計入;UIC入學測試成績滿分為225分,按實際成績計入;考生高中階段的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達到CCC及其以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以下等級對應方式計入: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入表:
等級
計入綜合成績的分數
AAA
75
AAB
71
AAC
67
ABB
67
ABC
63
ACC
59
BBB
63
BBC
59
BCC
55
CCC
51
備註:A級對應25分,B級對應21分,C級對應17分。
一般情況下,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廣東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平時表現突出和入學測試表現優秀者可以降至本科二A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七、錄取規則
1.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綜合評價報名系統開通入學測試成績查詢,考生可查詢是否通過UIC入學測試。同時,學校將有資格參加入學測試的考生名單、通過入學測試的考生名單和最終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並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
2. 政策性加分: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認符合教育部或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成績。
3.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及新生入學身體檢查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身體健康狀況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4. 考生應對其提供的信息負責。若發現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學生的錄取資格,並在我校網頁公布相關考生的名單。
八、收費標准及獎學金
1.2016級新生收費標准(人民幣):
學費:八萬元/學年(待省物價局審批)
住宿費:文化小鎮5000元/人·學年,“新文化小鎮”6800元/人·學年(待省物價局審批)
如上級部門頒布新的收費標准,則按新標准執行,收費細則詳見學校網站。
2.我校設置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細則詳見學校《UIC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實施辦法》。另,我校對珠海籍新生設有專項獎學金,詳見《UIC珠海籍新生專項獎學金實施細則》。
3.學生入學後的獎學金,由學校考試委員會、獎學金及經濟援助委員會根據學生學業成績,按照學校獎學金的具體規定實行。
九、重要日程
重要日期
事 件
2月3日-6月14日
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提交申請表,並繳交入學測試費用
6月17日
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查詢是否有資格參加UIC入學測試
6月21日
入學測試(全英文的筆試及面試),考點:廣州、珠海、汕頭。
6月26日
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UIC入學測試
6月末
考生在廣東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志願欄填報UIC
7月上旬
廣東省招生辦公室進行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錄取投檔。我校根據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標准擇優確定合格名單,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辦理統招正式錄取手續
9月
新生開學
十、附則
1.我校在廣東省高考招生錄取中全部實施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廣東省外執行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廣東省外統招考生只須按當地省級招辦統招填報高校志願程序申請,不須另行向本校報名或面試;廣東省外統招計劃見各省招辦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錄取規則見我校招生章程。
2.本實施辦法的解釋權屬我校招生委員會。
3.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本實施辦法的具體實施。
4.聯系方式: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部門:學校招生委員會,電話:(0756)3620332。
招生咨詢部門:學校招生辦公室
招生熱線:(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傳真號碼:(0756)362004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uic.e.hk
招生信息網:http://www.uic.e.hk/admission
通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唐家灣金鳳路28號,郵政編碼:519085。
北京師范大學 -
12月11日 ;
⑧ 北京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北京師范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北京師范大學,設有兩個校區。北京師范大學(北京校區),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金鳳路18號。
第三條 學校辦學類型為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2017年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
第四條 學校辦學格局為「一體兩翼」,北京師范大學(北京校區)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碼為10027,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碼為19027,考生填報志願時分別填報,分別錄取。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生,頒發北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註明培養校區;對符合北京師范大學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本科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六條 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北京師范大學組建由校領導、學部院系相關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構成的招生委員會,承擔學校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和民主監督等職責。
第八條 北京師范大學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審議學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條 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分省份組建招生宣傳組,負責學校在該省份的招生宣傳、咨詢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條 北京師范大學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布局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備案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學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一條 北京師范大學根據本校在各省份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 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政策加分)調檔。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強基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招生項目。
2. 江蘇省考生(含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A、B+。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須符合報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3. 遵循分數優先原則,依據進檔考生的高考成績(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無分數級差。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可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4. 對於進檔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瀚德實驗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數學,其餘各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科綜合、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科綜合、外語。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的排序規則按各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執行。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作為參考。
5. 英語專業要求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如考生所在省份組織英語口試,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國際經濟與貿易(瀚德實驗班)和法學(瀚德實驗班)專業對英語要求較高,建議考生謹慎報考。
6.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7. 體育教育專業: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不限選考科目)。在高考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同科類普通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實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80%,體育專業考試成績不低於80分(100分制)的條件下,按照進檔考生的體育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另,對於國家專項計劃考生,高考成績和體育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線,並按照進檔考生的體育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8. 美術學(含美術學、藝術設計學專業)專業:在高考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同科類普通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實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90%的條件下,按照進檔考生的美術學專業對應省級統考成績擇優錄取。
9. 獲得我校外語類保送生、強基計劃、高水平藝術團、藝術類專業(除美術學)、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和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資格考生的錄取,以及定向就業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2020年有關招生簡章(辦法)和所獲得合格資格要求執行。
10. 體檢標准按我校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制定的《北京師范大學2020年招生體檢實施細則》執行。
11. 學制4年,學費:藝術類專業8000-10000元/學年;外語類專業6000元/學年;其他專業4800-5400元/學年。聯系電話:010-58807962;監督電話:010-58807862。網址:www.bnu.e.cn。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北京師范大學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入學「綠色通道」,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在學期間,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四條 如國家、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根據相關政策作相應修訂。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⑨ 北師港浸大分數線
北師港浸大分數線:
歷史類最低投檔線:541
物理類最低投檔線:567
作為首所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內地與香港合作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簡稱UIC)成績穩定,物理類、歷史類均實現滿檔,不缺生源。
根據今年投檔結果,該校物理類最低投檔線567分、最低排位51101位,歷史類最低投檔線541分、最低排位16260位,在保持位居同類高校前列的基礎上,其排位與去年相比還實現了大幅提升。

學校招生要求
全國(除廣東省外)考生入學要求:
1、高考成績達到當地一本線(本科批次的省市區達到當地本科線)。
2、符合我校英語單科成績投檔要求:對於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50分的省市區,考生報考外國語言文學類大類時,英語單科成績應不低於110 分,報考其他大類或專業時應不低於100分。
3、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只需參加省級統考,無需參加校考,同時考生高考英語單科成績應不低於80分。
注: 普通類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分檔,依次類推,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學校招生錄取規則詳見我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音樂表演專業招生范圍及錄取原則按照我校《2021年藝術類本科音樂表演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招生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