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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理工大學本科提前批

發布時間: 2023-01-10 23:15:39

Ⅰ 華南理工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華南理工大學章程》,結合華南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嚴格程序、公平公正公開,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華南理工大學依據國家相關政策指導,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教育發展狀況、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參考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實際生源情況及各專業就業情況和統計數據分析,確定本校當年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本科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等。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中文名稱:華南理工大學,簡稱華南理工;英文名稱: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縮寫為SCUT。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61

第六條 學校屬性:教育部直屬、國家「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

第七條 辦學類型:國有公辦

第八條 主管部門:教育部

第九條 辦學層次: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十條 錄取批次:提前批、第一批、第一段、本科批

第十一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條 學校網址:http://www.scut.e.cn

第十三條 學校校址: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 號(五山校區);

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382號(大學城校區);

廣州市番禺區興業大道東777號(廣州國際校區)。

第十四條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凡具有華南理工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修讀學分,達到畢業要求者,准予畢業並頒發華南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華南理工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五條 華南理工大學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華南理工大學組建本科招生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對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策招生重大事項等相關工作提出咨詢與建議,並監督本科招生工作進行。

第十六條 招生工作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組織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區、市)相關政策要求,公開、公平地組織各特殊類型招生考試;

5.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6.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監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八條 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認為華南理工大學的招生錄取行為違反相關規定的,可向紀監辦公室提出異議、申訴或者舉報。

監督電話:020-87110195;

來信請寄:廣州市天河區華南理工大學篤行樓中座10層1001室。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檔案資料必須齊全、真實,對不符合規定的檔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補充或退檔,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原則上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色盲、色弱等色覺評定以高考體檢結果為准),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或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具體如下:

(一)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風景園林、材料類全英創新班、材料類(含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功能材料)、化學類(強基計劃班)、化工與制葯類(含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能源化學工程、制葯工程)、輕工類(含輕化工程、資源環境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全英班)、環境工程(3加2中澳班)、生物技術(強基計劃班)、生物科學類(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葯、生物技術)、醫學影像學、臨床醫學、生物醫學工程、分子科學與工程。

(二)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交通運輸類(含交通運輸,交通工程)、自動化創新班、自動化類(含自動化、智能科學與技術)、工業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智能製造工程、機器人工程。

(三)不能准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卓越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3加2中澳班)、電氣類(含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核工程與核技術)、行政管理。不能准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的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全英創新班、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工程、信息安全)、軟體工程(卓越班)、軟體工程(3加2中澳班)、軟體工程。

第二十一條 加試要求:錄取至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三個專業的考生,入校後需加試素描。素描成績不合格者將參照我校當年各專業在生源地錄取分數線及考生高考志願,依據高考文化成績,按照高分轉低分的原則結合招生計劃數,調入新專業。不同意學校安排者予以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我校本科外語教學中,主要採用英語教學,本科生英語水平必須達到學校的培養要求方可畢業並取得證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慎重。

第二十三條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條 錄取細則:

(一)投檔比例: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該省普通類一本控制線(高考綜合改革、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本科批次本科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及以上。我校根據在生源省(區、市)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並在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平行志願批次普通類考生出檔後,服從調劑且符合專業錄取要求者不退檔。平行志願批次普通類考生,未完成計劃採取徵集志願。若徵集志願後生源仍不足時,則將剩餘部分的招生計劃數調配到其他生源充足省(區、市)安排錄取。

(二)加分政策的處理辦法:承認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認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的投檔成績,最高加分不超過20分;安排專業志願時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准。我校在錄取時對獲得各類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三)非平行志願投檔院校志願的處理辦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願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第一志願檔案不足,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願考生,其專業志願只能錄取到我校前一志願錄取後未滿額的專業;若仍未完成計劃,原則上與該省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處理。不錄取未填報我校志願的考生。

(四)專業志願的處理辦法: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尊重考生所填的專業志願順序,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原則上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准。當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排序原則排序,沒有明確排序原則的省(區、市)依據理科「理科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文科「語文-文綜-文科數學-外語」的成績排序方法,不分文理依據「數學-語文-外語」的成績排序方法;當排序仍然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或者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者優先錄取。當專業計劃未滿額時,在未能滿足專業志願且服從該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未能滿足專業志願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或僅剩考生不服從調劑的專業計劃),或不符合錄取要求,原則上不予錄取,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學業水平考試要求、各省選考科目要求: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執行。其中,在江蘇省普通類選測科目等級要求一個A一個B及以上;江蘇省強基計劃、高校專項「築夢計劃」選測科目等級要求兩個B及以上;江蘇省藝術專業生、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方式:按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

(七)我校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該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 國家指令性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的招收,參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文件,原則上從高考文化成績不低於我校在該省(區、市)投檔分數線(我校在該省(區、市)未設置該科類招生,則以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為參考,高考綜合改革、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本科批次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為參考)以下80分以內的少數民族考生中擇優錄取。

預科階段培養地點為華南理工大學,培養時間一年,預科培養結業後轉入本科階段就讀。

第二十六條 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錄取,參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文件,原則上考生錄取分數不低於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考綜合改革、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本科批次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按教育部有關工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凡以普通類考生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時以港澳台僑生身份報考港澳台僑聯招考試,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八條 我校將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嚴格復查,對不符合招生條件和違規學生將取消入學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九條 強基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校專項「築夢計劃」、藝術專業生、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和港澳台僑學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錄取,依照我校當年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我校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詳情可在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查閱。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條 學費、住宿費收費標准:

(一)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學費:6850元/生·學年(其中,國家示範性軟體學院軟體工程專業1—2年級6850元/生·學年,3—4年級16000元/生·學年);

(二)文科類專業學費:6060元/生·學年;

(三)非理論類藝術專業學費:10000元/生·學年;

(四)醫學類專業學費:7660元/生·學年。

(五)住宿費:600~1500元/生·學年。

以上所列收費標准若有更改以當年廣東省發改委核定為准。

第六章 激勵與保障機制

第三十一條 華南理工大學已建立起強勁而完善的激勵機制及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保障機制:

(一)激勵機制中設有新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社會捐贈獎學金等;

(二)保障機制中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捐贈助學金、臨時生活困難補助等。學校資助熱線電話:020-87110693。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實施專業類招生的專業,具體培養與分流方案由我校另行規定。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等上級有關政策調整,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四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http://admission.scut.e.cn/)為學校官方招生辦公平台,我校招生的相關信息將第一時間通過此網站發布。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當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五山校區篤行樓(2號樓)北座111室

郵政編碼:510641

招生電話:020-87110737

傳真:020-87111502

網址:http://admission.scut.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信: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scut_zsb)

Ⅱ 提前批招生院校有哪些

導語:2017年提前批招生院校有哪些?如何正確理解提前批?提前批次錄取是根據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將一部分招生類別、性質、專業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學校和國家教委批准提前錄取的一些學校集中起來,在大規模招生之前進行提前錄取,稱作提前批次錄取。

2017年提前批招生院校有哪些

溫馨提示:

如果被提前批院校錄取,後續自主招生、本科一批等批次的志願都作廢了,不能再被其他批次錄取。所以提醒家長務必分析個人實際情況,根據自己的特點,選擇適合的院校和專業填報,避免志願填報失誤,造成高考遺憾。

學校名稱 所在地區 錄取批次 科類 山東藝術學院 山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 山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山東大學威海分校 山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濟南大學 山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青島理工大學 山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曲阜師范大學 山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北京電影學院現代創意媒體學院 山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中國海洋大學 山東省 本科提前批 理科 山東藝術學院 山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 山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青島理工大學 山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北京電影學院現代創意媒體學院 山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解放軍軍事經濟學院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 文科 武漢大學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 文科 武漢體育學院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湖北美術學院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武漢音樂學院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武漢大學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武漢紡織大學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湖北工業大學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江漢大學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中國地質大學江城學院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武漢紡織大學外經貿學院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解放軍軍事經濟學院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 理科 解放軍海軍工程大學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 理科 武漢體育學院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 理科 華中科技大學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 理科 武漢理工大學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 理科 武漢體育學院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湖北美術學院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武漢音樂學院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武漢大學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武漢紡織大學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江漢大學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武漢紡織大學外經貿學院 湖北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上海體育學院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復旦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上海紐約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上海海關學院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上海體育學院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上海戲劇學院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同濟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東華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上海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上海師范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解放軍第二軍醫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上海體育學院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上海科技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復旦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上海紐約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上海海關學院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上海戲劇學院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同濟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東華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上海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上海師范大學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上海市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廣州體育學院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廣州美術學院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星海音樂學院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華南理工大學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暨南大學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廣東海洋大學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華南師范大學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文科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 理科 中山大學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 理科 廣州體育學院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廣州美術學院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星海音樂學院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華南理工大學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暨南大學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 廣東省 本科提前批(藝術) 理科 北京電子科技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外交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國際關系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北京體育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首都體育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北京電影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北京警察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北京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清華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北京語言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中國傳媒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首都師范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文科 解放軍裝甲兵工程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解放軍防化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解放軍裝備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北京電子科技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外交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國際關系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北京體育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首都體育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北京電影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北京警察學院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中國科學院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理科 中央民族大學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

Ⅲ 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錄取分數線

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錄取分數線如下:
1、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在廣東省(普通類本科批)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物理類619分、歷史類592分;
2、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在江蘇省(普通類本科批)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物理類621分、歷史類593分;
3、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在上海市(普通類本科批)最低錄取分數為:綜合類567分;
4、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在甘肅省(普通類本科一批I段)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理科571分、文科558分;
5、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在甘肅省(普通類本科提前批B段)最低錄取分數為:理科560分;
6、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在山東省(普通類普通類一段)最低錄取分數為:綜合類611分。
法律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認可的入學方式選拔錄取本科、專科學生的活動。
高校、高級中等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高中)、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國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認定及處理,適用本辦法。

Ⅳ 河北提前批有哪些學校

1、北京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2、北京大學醫學部——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3、清華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4、上海交通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5、浙江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6、華中科技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7、南京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8、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9、復旦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10、西安交通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11、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12、武漢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13、天津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14、吉林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15、北京師范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16、中國人民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17、哈爾濱工業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18、國防科技大學——本科提前批A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19、中山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20、南開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21、四川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22、山東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提前批A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24、廈門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25、同濟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26、東南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27、大連理工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28、華東師范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29、北京理工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30、西北工業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31、華南理工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32、中南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33、中國農業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34、東北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35、蘭州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36、湖南大學——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科目組合>非定向

以上內容參考:鳳凰網-來了!河北公布本科提前批B段一志願投檔線

Ⅳ 華南理工大學提前批自動化(創新班)與本一批的有什麼區別

自動化創新班相當於實驗班,是本碩連讀的,而且師資是最好的,部分課程還英文教學,課程設置也是比較前沿的,相當於是培養研究型創新型人才的!這個專業今天開始放在提前批招,以前分數都比普通班高…

Ⅵ 2020年提前批有什麼學校

2020年提前批有北京大學、中國傳媒大學、華南理工大學、上海音樂學院、華東師范大學、同濟大學、武漢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復旦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南京大學、江南大學、蘇州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等學校。

(6)華南理工大學本科提前批擴展閱讀

高考的`提前批次是指比普通批次要早,一般高考結束以後提前批次就開始報名如果提前批報了沒被錄取不會影響其他批次的填報錄取。提前批次錄取院校包括本科提前錄取的部分普通高校、軍隊、國防生(17年已取消)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及民航、空軍招飛院校。提前批主要為:藝術、體育、軍事、公安、武警和其他(偵察、治安、法律等)。

Ⅶ 多少分可以上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的錄取分數線是根據考試區域來劃分的,一般需要考到615分以上,但是華南理工大學各個專業錄取的分數是有一定差別的,不是考到最低分就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專業,熱門專業報考的人數多,相應的分數線就會提高,冷門專業報考的人少,分數線就會降低,具體以官方公布為准。本科院校(含執行本批次最低分數線的提前批非軍檢本科院校)

Ⅷ 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華南理工大學章程》,結合華南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嚴格程序、公平公正公開,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華南理工大學依據國家相關政策指導,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教育發展狀況、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參考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實際生源情況及各專業就業情況,確定本校當年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本科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等。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中文名稱:華南理工大學,簡稱華南理工;英文名稱:,英文縮寫為SCUT。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61

第六條 學校屬性:教育部直屬、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第七條 辦學類型:國有公辦

第八條 主管部門:教育部

第九條 辦學層次: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十條 錄取批次:提前批、第一批

第十一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條 學校網址:http://www.scut.e.cn

第十三條 學校校址: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五山校區)

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382號(大學城校區)

第十四條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凡具有華南理工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修讀學分,達到畢業要求者,准予畢業並頒發華南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華南理工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五條 華南理工大學組建招生委員會,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校級領導擔任組長,本科教務部門、招生工作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紀監部門工作人員作為監督員列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

第十六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監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八條 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認為華南理工大學的招生錄取行為違反相關規定的,可向紀監辦公室提出異議、申訴或者舉報。監督電話:020-87110195。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檔案資料必須齊全、真實,對不符合規定的檔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補充或退檔,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色盲、色弱兩項以高考體檢結果為准),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或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加試要求:報考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三個專業的考生,將根據高考文化成績進行專業預錄,入校加試素描後根據素描成績進行正式專業錄取。素描成績不合格者將參照我校當年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及考生高考志願,依據高考文化成績酌情確定錄取專業。

第二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我校本科外語教學中,主要採用英語教學,本科生英語水平必須達到學校的培養要求方可畢業並取得證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慎重。日語專業招收語種不限。

第二十三條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國防生除外)。

第二十四條 錄取細則:

(一)投檔比例:我校根據在生源省(區、市)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並在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平行志願省份普通類考生出檔後,服從調劑且符合專業錄取要求者不退檔。

(二)加分政策的處理辦法:承認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認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的投檔成績(最高加分累計不超過20分),安排專業志願時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准。我校在錄取時對獲得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資格以及各類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

(三)院校志願的處理辦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願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第一志願檔案不足,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願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原則上不低於該省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其專業志願只能錄取到我校前一志願錄取後未滿額的專業。生源仍不足時,原則上與該省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將剩餘部分的招生計劃數調配到其他生源充足省(區、市)安排錄取。不錄取未填報我校志願的考生。

(四)專業志願的處理辦法: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尊重考生所填的專業志願順序,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原則上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准;當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優先安排獲得我校自主招生測試資格但未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請自行留意學校招辦網頁通知);其次依據理科“理科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文科“語文-文綜-文科數學-外語”的成績排序方法;當排序仍然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或者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者優先錄取。當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願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五)學業水平考試要求:我校與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商定確認後,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執行。

第二十五條 國家指令性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的招收,參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文件,原則上從高考文化成績不低於我校在該省(區、市)投檔分數線(我校在該省(區、市)未設置該科類招生,則以本科第一批次分數線為參考)以下80分以內的少數民族考生中擇優錄取。

預科階段培養地點為黃河科技學院(鄭州市),預科培養一年後,成績合格者轉入我校本科就讀。

第二十六條 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錄取,參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文件,原則上考生錄取分數不低於我校普通類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按教育部有關工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方式。

第二十八條 我校將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招生條件和違規學生將取消入學資格。凡報考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時以港澳生身份報考港澳台聯招考試,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 國防生、外語類保送生、自主招生(含農村地區“築夢計劃”)、高水平藝術團、藝術專業生、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和港澳台學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錄取,依照我校當年的有關規定執行,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詳情可在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查閱。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條 學費:

(一)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5160元/生·學年(其中,國家示範性軟體學院軟體工程專業1-2年級5160元/生·學年;3-4年級16000元/生·學年);

(二)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4560元/生·學年(其中外向型人才實驗班1-2年級按物價局當年核定標准收取;3-4年級按合作高校學費標准收取);

(三)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四)醫學類專業:5760元/生·年

第三十一條 住宿費:

(一)普通學生宿舍:50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

(二)二級學生公寓:75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

(三)一級學生公寓:750—10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

(四)引資新建學生公寓:13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150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

(五)引資新建學生公寓(大學城校區學生公寓):15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

以上所列收費標准若有更改以當年廣東省物價局核定為准。

第六章 激勵與保障機制

第三十二條 華南理工大學已建立起強勁而完善的激勵機制及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保障機制:

(一)激勵機制中設有新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社會捐贈獎學金等;

(二)保障機制中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捐贈助學金、臨時生活困難補助等。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等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四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http://www.scut.e.cn/admission)為學校官方招生辦公平台,我校招生的相關信息將第一時間通過此主頁發布。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當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1號樓1216室

郵政編碼:510640

招生電話:020-87110737

招生咨詢專線(6月-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傳真:020-87111502

網址:http://www.scut.e.cn/admissio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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