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簡章
㈠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2619
第五條 學院地址:廣州市從化區溫泉鎮;郵政編碼:51097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院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學院實施自由轉專業政策,在讀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學生均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自己的興趣和特長申請轉換專業。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藝術類專業學生和普通類專業學生不能互轉專業。
第十一條 為進一步拓寬學生知識面,增強就業競爭力,學院鼓勵學生申請修讀輔修專業和雙專業。
第十二條 學院按學科門類招生的專業,學生入學後按照所在系專業教育培養方案和要求進行專業分流,確定培養專業。
第十三條 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的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四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六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
第十八條 錄取批次:本科院校獨立學院批次錄取。
廣東省為本科第二批B線,廣東省外為本科第二批或第三批。
第十九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院在國家核定的度招生規模內,編制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1%的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安排在所在批次生源人數較多、質量較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二十二條 投檔比例:
1.廣東省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投檔比例不高於105%。
2.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的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3.音樂類、美術類的投檔比例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確定,投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二十三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院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分檔,即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後續專業志願。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與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者或有相關特長加分者。
第二十五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 相關科目及外語語種要求:
外語語種要求: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對視力的要求:具體專業視力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專業錄取對往屆生與應屆生、男生與女生無比例限制。
第二十七條 凡報考我院美術類、音樂類專業考生,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八條 在廣東省,報考學院文科類、理科類第二批本科層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廣東省,報考學院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九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三十條 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二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准:每生每學年19500元-20000元,各專業具體收費標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住宿費標准:無空調房每生每學年1500元,空調房每生每學年1700元。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三條 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制度。綠色通道辦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錄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學生工作部網站(網址:http://xg.nfu.e.cn)相關欄目查詢。
第三十四條 國家獎助政策
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獎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學院獎助政策
學院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院勵志獎學金、廣東省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助學基金、勤工助學等學生資助項目。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六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監察與審計部
聯 系 人:陳運飄
監督電話:020-61787331
傳 真:020-6178736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61787326
傳 真:020-6178733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院網址:http://www.nfu.e.cn
招生網址:http://zsb.nfu.e.cn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於3月18日由院長辦公會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委託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㈡ 中大有什麼專業
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創辦,有著一百多年辦學傳統,是中國南方科學研究、文化學術與人才培養的重鎮(中山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 醫學類專業只錄取填報志願考生)。作為中國教育部直屬高校,通過部省共建,中山大學已經成為一所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現代綜合性大學。現由廣州校區、珠海校區、深圳校區三個校區、五個校園及八家附屬醫院組成。中山大學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學邁進,努力成為全球學術重鎮(2019廣東高考填報志願時間 廣東高考志願填報系統入口網址)。
那麼中山大學的優勢專業都有哪些,下面小編整理出中山大學最好專業排行榜:
中山大學專業排行榜
1臨床醫學專業
中山大學的臨床醫學專業不錯,推薦就讀指數為4.8[滿分5.0]。下面是臨床醫學專業的詳細介紹:
專業介紹:臨床醫學專業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應用科學專業。它致力於培養具備基礎醫學、臨床醫學的基本理論和醫療預防的基本技能;能在醫療衛生單位、醫學科研等部門從事醫療及預防、醫學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醫學高級專門人才。
就業前景:目前絕大多數醫院的發展重點不在擴大規模而是以急需的、具備一定資歷的專業人才為主,大量接收畢業生的狀況將不存在.因此,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就業的難度越來越大。
2金融學專業
中山大學的金融學專業不錯,推薦就讀指數為4.7[滿分5.0]。下面是金融學專業的詳細介紹: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金融學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在銀行、證券、投資、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
就業方向:從近幾年就業情況來看,金融學專業畢業生就業主要面向銀行及金融系統。除了商業銀行、股份制商行、外資銀行駐國內分支機構以外,還有幾大主要去向:中央(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控股集團等風險性很大的金融公司;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擔保公司等;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上市(欲上市)股份公司證券部、財務部、證券事務代表等;國家公務員序列的政府行政機構如財政、審計、海關部門等。
3 經濟學專業
中山大學的經濟學專業不錯,推薦就讀指數為4.7[滿分5.0]。下面是經濟學專業的詳細介紹:
專業介紹:經濟學是現代的一個獨立學科,是關於經濟發展規律的科學。從1776年亞當·斯密的《國富論》開始奠基,現代經濟學經歷了200多年的發展,已經有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政治經濟學等眾多專業方向,並應用於各垂直領域,指導人類財富積累與創造。
就業方向:經濟學畢業生就業面非常廣,適合在政府機構、金融機構、高等學校、大中型企業,從事政策分析、教學研究、經濟管理、營銷等工作,也適合自主創業。如果具有相關的專業資格認證,則就業層次相對較高。另外,名校經濟學專業有較高的升研率和出國深造率。
4會計學專業
中山大學的會計學專業不錯,推薦就讀指數為4.8[滿分5.0]。下面是會計學專業的詳細介紹:
專業介紹:會計學是商業的語言,可以通過公司的賬面和會計知識來了解一個公司的整體運營狀態。通常會計專業的畢業生都會在就讀期間或畢業後參加註冊會計師資格證的考試,美國的CPA和英國的ACCA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國際注冊會計師協會,很多畢業生都選擇考取這兩個協會的資格證。
會計學專業畢業生可勝任各類工業企業、商品流通企業、服務業、金融保險機構等部門或單位的出納、會計核算、納稅申報、內部審計、財務管理、物資管理、櫃員、客戶經理等工作;也可從事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公司、財務公司的會計師助理、代理記賬、會計咨詢服務等職位。
5口腔醫學專業
中山大學的口腔醫學專業不錯,推薦就讀指數為4.7[滿分5.0]。下面是口腔醫學專業的詳細介紹:
培養目標:口腔醫學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口腔醫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口腔及頜面部疾病的診斷、治療、預防方面的訓練,具有口腔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修復和預防保健的基本能力。
就業方向:該專業學生畢業後從事與醫學教育、科研、臨床實踐相關的工作:醫師—在醫療機構或個體診所中幫病人解決口腔的疾苦,教師—在醫學院校從事口腔醫學教學工作;科研工作者—研究口腔疾病的發生、發展、預防及治療,銷售人員—到牙科醫療器械公司、牙膏公司、牙科材料公司等從事營銷工作。
6哲學專業
中山大學的哲學專業不錯,推薦就讀指數為4.5[滿分5.0]。下面是哲學專業的詳細介紹: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有一定馬克思主義哲學理論素養和系統的專業基礎知識,有進一步培養潛質的哲學專門人才,以及能在國家機關、文教事業、新聞出版、企業等部門從事實際工作的應用型、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哲學概論、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中國哲學史、西方哲學史、科學技術哲學、倫理學、宗教學、美學、邏輯學、心理學、中外哲學原著導讀等。
㈢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2619
第五條學院地址:廣州市從化溫泉鎮;郵政編碼:510970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院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的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
第十五條錄取批次:本科院校獨立學院批次錄取。
廣東省為本科第二批B線,廣東省外為本科第二批或第三批。
第十六條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院在國家核定的度招生規模內,編制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1%的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安排在所在批次生源人數較多、質量較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投檔比例:
1.廣東省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投檔比例不高於105%。
2.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的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3.音樂類、美術類的投檔比例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確定,投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院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分檔,即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後續專業志願。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與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者或有相關特長加分者。
第二十二條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相關科目及外語語種要求:
外語語種要求: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對視力的要求:具體專業視力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專業錄取對往屆生與應屆生、男生與女生無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條凡報考我院美術類、音樂類專業考生,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五條在廣東省,報考學院文科類、理科類第二批本科層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廣東省,報考學院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七條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後,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准
第二十九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准:每生每學年19500元-27500元,各專業具體收費標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住宿費標准:無空調房每生每學年1500元,空調房每生每學年1700元。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條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學院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院助學金、廣東省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助學基金等。詳情可登錄http://xszz.nfsysu.cn/查閱。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一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院辦公室
聯系人:陳運飄
監督電話:020-61787331
傳真:020-6178736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61787326
傳真:020-6178733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院網址:http://www.nfsysu.cn/
招生網址:http://zsb.nfsysu.cn/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於3月12日由院長辦公會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委託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㈣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3902
第五條學校地址:
校本部:(廣州校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龍洞廣汕一路721號;郵政編碼:510520
校區1:(東莞校區)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沿江西一路7號;郵政編碼:523133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頒證: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中山大學新華學院的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學校辦學條件,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錄取批次:廣東省為第二批本科B類,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批次執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實行平行院校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投檔比例,視生源情況而定,投檔比例不高於105%。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按招生計劃的100%-120%投檔,我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美術類的投檔比例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確定。
第十九條學院將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跨省招生的預留計劃。預留計劃數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中山大學新華學院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專業錄取按“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願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依次類推。高考總分相同的,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根據我院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藝術設計學(服裝設計、服裝工程)專業面向美術類考生招生。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藝術(美術)類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所有專業對男女生比例無限制。
第二十四條凡報考我院的美術類考生,專業分檔時按文化分、術科分權重各佔50%計算總分,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在廣東省,報考高校文科類、理科類第二批本科層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在廣東省,報考高校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各批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投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際分數為准。在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七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護理學專業因部分用人單位對錄用人員身高有要求,請身高1.65米以下的男生和身高1.55米以下的女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准
第三十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准:每生每年19000-21000元。各專業收費具體標准按專業目錄公布為准。
住宿費:每生每年800-1600元。住宿費收費具體標准以廣東省物價局批文為准。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1.學院設有多種獎學金:(1)國家獎學金;(2)國家勵志獎學金(3)學院獎學金;(4)廣東益友獎學金;(5)江西廣東商會獎學金;(6)達一公司獎學金;(7)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海外學習交流與社會實踐獎學金;(8)長江企業助學金;(9)何建新助學金;(10)張智軍助學金;(11)洪雲英助學金。獎學金金額最高為8000元,助學金金額最高為3000元。此外,還設各種單項獎勵。2.學院設有多種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通過各種勤工助學活動改善自己的學習和生活條件。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監督與申訴辦公室
聯系人:陳榮冠
監督電話:020-87065906
傳真:020-8721512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四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9—82676855、82676866
傳真:0769—8267687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xh.sysu.e.cn
招生網址:http://www.xhzsb.net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於3月20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委託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㈤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創辦,有著一百多年辦學傳統。作為中國教育部直屬高校,通過部省共建,中山大學已經成為一所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現代綜合性大學。中山大學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學邁進,努力成為全球學術重鎮。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1
Q1、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招生專業有哪些?
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包括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哲學、基礎醫學、理論與應用力學等十個專業,每個專業招10—20人。
Q2、招生科類和高考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
2020年起高考改革3+3省份有: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東、海南。
2021年起高考改革3+1+2省份有:湖南、河北、福建、重慶、廣東、遼寧、湖北、江蘇。
招生科類和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註:1、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和基礎醫學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學生。
2、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為准。
Q3、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招生省份有哪些?
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的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和寧夏。
具體分省分專業的招生計劃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考生確認自己的選考科目後,可填報專業以系統顯示為准。
Q4、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報名條件是什麼?
在中山大學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高考成績優異的高中畢業生都可以申請報名,沒有獎項或論文等要求。
Q5、是否限制考生報考高校數量?
強基計劃限報一所高校,報考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Q6、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4月9日至30日
報名方式:考生可登錄中山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
只剩最後10天,各位考生和家長請抓緊報名!
Q7、考生可以填報多少個專業志願?
根據各省專業計劃安排,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考生可以結合自己的學科特長和專業興趣填報1個專業志願。
Q8、強基計劃考生是否要參加高考?
2021年強基計劃考生需要參加高考。
Q9、強基計劃考生如何進行報考確認?
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報名考生需要於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間登錄報名平台進行報考確認並簽訂承諾書,逾期不進行確認則視為放棄報考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
Q10、強基計劃考生如何確定學校考核資格?
6月26日前,中山大學依據確認報考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入圍考核考生名單(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較)並公示入圍標准。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Q11、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考核時間和方式?
考核時間:6月30日
考核方式: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
1、考生按照所報專業參加中山大學組織的筆試,筆試主要考查考生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基礎能力。
2、中山大學組織專家進行分專業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國情懷、學科興趣、培養潛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並結合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確定面試考核評分。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3、考生需參加由中山大學組織的體育科目測試,測試科目可自主選擇立定跳遠或50米跑。體質測試不受理緩考、補考申請。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Q12、體質測試的及格標準是什麼?
體質測試及格標准如下,體質測試結果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總分,但如果考生體質測試不及格,中山大學不予錄取。
Q13、中大強基專業培養具有哪些特色和優勢?
中山大學針對強基計劃學生採用專屬人才培養模式,單獨編班、專門制定單獨的本科、碩士、博士有效銜接的培養方案。
具體專業培養方案考生和家長可以復制以下網址具體查看——
數學與應用數學:
http://math.sysu.e.cn/article/2431
物理學 :
http://spa.sysu.e.cn/cn/content/2172
化學:
http://ce.sysu.e.cn/zh—hans/article/7664
生物科學:
http://lifesciences.sysu.e.cn/under—graate/notices/3457
生態學:
http://eco.sysu.e.cn/article/185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http://chinese.sysu.e.cn/article/1736
歷史學 :
http://dpcms4.sysu.e.cn/history—prod/article/369
哲學 :
http://philosophy.sysu.e.cn/article/439
基礎醫學 :
http://zssom.sysu.e.cn/zh—hans/article/8435
理論與應用力學 :
http://saa.sysu.e.cn/article/426
Q14、強基計劃考生的綜合成績如何折算?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中山大學考核成績(百分制)×15%(其中筆試成績佔30%,面試成績佔70%)。
Q15、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錄取規則是什麼?
中山大學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專業和名額,按照「分數優先(綜合成績)」的原則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中山大學考核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績排位排序。
Q16、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能否轉專業?
中山大學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學校鼓勵同學們夯實基礎的同時,參與交叉學科學習研究。
Q17、強基計劃什麼時候公布錄取結果?
中山大學將於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
招生咨詢電話:
020—84036491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admission.sysu.e.cn
招生簡章:
http://admission.sysu.e.cn/zs01/zs01b/1387332.htm
Q18、強基計劃是否需要在高考志願系統中填報?
強基計劃不需要在高考志願系統填報志願,被高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Q19、中大是否設置破格招生計劃?
中山大學未設置破格招生計劃。報名也不需要提供學科競賽或者其他類型的證書。
Q20、中大強基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如何?
強基學子都是「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三有青年,他們「學在中大,追求卓越」。想了解強基學子們如何理解自己的專業,他們怎樣看待基礎學科學習,他們有怎樣有趣的學習經歷,他們對未來師弟師妹有什麼建議和祝福,請點開下方視頻。
Q21、強基計劃學生入校後是否有動態進出機制?
強基計劃實行年度考核及動態進出機制。每學年結束後根據學生績點、科研訓練表現等方面綜合考核進行動態管理,本科階段分流與考核淘汰的學生轉入普通本科生培養。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且學業成績優秀的普通錄取本科生可選拔補入強基計劃。
Q22、中大是否有開展強基計劃相關培訓指導活動?
中山大學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Q23、中大強基計劃招生時間表
報名時間:4月9日至30日
報考確認:6月10日至20日
公布考核名單:6月26日前
學校考核:6月30日
公布錄取結果:7月5日前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2
准考證丟了怎麼辦?
各省(市、區)考試院制訂有考點、考場偶發事件處理方法,考生遇到麻煩事,可第一時間找監考老師處理。萬一忘記帶或遺失了准考證,不要驚慌,以免影響情緒。向監考老師說明情況後,監考老師會先驗證考生相貌,若考生本人與座位安排表上的照片相符,監考老師會安排考生進考場應考,同時經場外聯絡員通知考生領隊,要求在本科考試結束前將准考證送到考場,或保證下一科考前送到。而考點主考也會介入處理。如果確系丟失,將由市縣招生辦與考生所在學校帶隊老師核實確認其身份並補發准考證。
㈥ 中山大學函授本科有哪些專業嗎
1. 中山大學自考本科有什麼專業
自考難不難不是分中山大學自考或華南師范大學自考的,不是說哪個學校出名就是哪個學校自考就是最難的了。所為的自考難主要是要看專業學習的實際科目課程,比如說國際貿易專業是學習英語和數學,那學生你本身英語和數學基礎好不好?你對這方面感不感興趣?英語和數學就是你強項,如果你數學和英語基礎很差很不好,那你就選擇一些專業不用考英語和數的專業吧。盡量選擇簡單點的專業,或文科類的專業,就是花點時間記憶,理解,上課…或畫重點就可輕松畢業的專業,例如行政管理是可考慮專業之一。
詳情請到網上搜索自考5678
2. 中山大學自考本科有哪些專業
中山大學自考來本科相關專業如源下:
1.法律(獨立本科段)
2.行政管理學(獨立本科段)
3.計算機及應用(獨立本科段)
4.計算機網路(獨立本科段)
5.計算機信息管理(獨立本科段)
6.護理學(獨立本科段)
3. 中山大學成人高考本科難考嗎哪專業比較好考
成人高考專升本的考試科目其實都是差不多的,政治英語加上一門專專業課程。屬
專科起點升本科統考科目
(1)哲學、文史及中醫、中葯學類:政治、外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政治、外語、藝術概論
(3)理工類: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一)
(4)經管類: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二)
(5)法學類:政治、外語、民法
(6)教育學: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7)農學類:政治、外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類:政治、外語、醫學綜合
但是考試難度不大,總分450,分數線基本在150左右。
4. 中山大學自考本科專業有哪些
您好,中山大學自考本科相關專業如下:
1.護理學
2.計算機信息管理
3.計算機網路
4.計算機及應用
5.漢語言文學
6.法律
7.行政管理學
8.法律(獨立本科)
5. 中山大學有哪些專業
一共28個學院,每個學院的專業3到6個不等,應該有100多個
6. 中山大學都有什麼專業、
中山大學2011年本科招生專業目錄
學院名稱 專業名稱 科 類 學 制 學費 報到校區
嶺南學院 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保險專業) 文理 四 4560 珠海校區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物流管理) 理工* 四 4560 珠海校區
國際商學院 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 理工* 四 4560 珠海校區
工商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物流管理) 文史* 四 4560 珠海校區
中國語言文學系 漢語言文學 文史 四 4560 珠海校區
歷史學系 歷史學 文史* 四 4560 珠海校區
哲學系 哲學 文史* 四 4560 珠海校區
邏輯學 理工 四 4560 廣州南校區
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 社會學(含社會學,社會工作專業) 文史 四 4560 廣州南校區
人類學(含人類學、考古學專業) 文史 四 4560 廣州南校區
外國語學院 英語 文史 四 5160 珠海校區
德語 文史 四 5160 珠海校區
法語 文史 四 5160 珠海校區
日語 文史 四 5160 珠海校區
翻譯學院 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對外漢語、 *** 語、西班牙語、朝鮮語、俄語專業) 文理 四 5160 珠海校區
教育學院 心理學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公共事業管理(體育事業管理) 文理 四 4560 廣州南校區
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 電子信息科學類(含微電子學、信息顯示與光電技術專業)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微電子學(與香港理工大學聯合培養) 理工 四 30000 珠海校區
物理學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光信息科學與技術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材料物理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 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工學院 理論與應用力學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交通工程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生物醫學工程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熱能與動力工程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 化學類(含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專業)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化學(與香港理工大學聯合培養) 理工 四 30000 珠海校區
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 地理科學類(含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系統專業)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城市規劃 理工 五 5160 珠海校區
旅遊學院 旅遊管理(含旅遊管理、酒店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 理工* 四 4560 珠海校區
會展經濟與管理(與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聯合培養) 理工* 四 30000 珠海校區
生命科學學院 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專業)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海洋學院 海洋科學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環境科學類(含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專業)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大氣科學類(含大氣科學、應用氣象學專業)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地球科學系 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含地質學、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地質工程專業)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傳播與設計學院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公共關系學、藝術設計學、數字媒體藝術、傳播學專業) 文理 四 4560 廣州東校區
法學院 法學 文史* 四 4560 廣州東校區
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 公共管理類(含行政管理、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 文史 四 4560 廣州東校區
行政管理(國防生) 文史 四 4560 廣州東校區
亞太研究院 國際政治 文史 四 4560 廣州南校區
管理學院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電子商務、財務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旅遊管理專業) 文理 四 4560 廣州東校區
旅遊管理(與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聯合培養) 文史* 四 30000 廣州東校區
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 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 理工 四 5160 廣州南校區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含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專業)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工程、信息安全專業)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自動化(含自動化、智能科學與技術專業)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與香港中文大學聯合培養) 理工 四 30000 廣州東校區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與香港科技大學聯合培養) 理工 四 30000 廣州東校區
信息安全(國防生)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資訊管理學院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圖書檔案學類(含圖書館學、檔案學專業) 文史* 四 4560 廣州東校區
軟體學院 軟體工程 理工 四 8000 廣州東校區
軟體工程(國防生) 理工 四 8000 廣州東校區
葯學院 葯學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中山醫學院 臨床醫學(八年制) 理工 八 5760 珠海校區
臨床醫學 理工 五 5760 廣州東校區
醫學檢驗 理工 五 5760 廣州東校區
康復治療學 理工 四 5760 廣州東校區
法醫學 理工 五 5760 廣州東校區
光華口腔醫學院 口腔醫學 理工 五 5760 廣州東校區
口腔醫學(七年制) 理工 七 5760 廣州東校區
公共衛生學院 預防醫學 理工 五 5760 廣州東校區
護理學院 護理學 理工 四 5760 廣州東校區
備註:各本科招生專業學費標准、報到校區以此表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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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大有什麼專業
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創辦,有著一百多年辦學傳統,是中國南方科學研究、文化學術與人才培養的重鎮(中山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 醫學類專業只錄取填報志願考生)。作為中國教育部直屬高校,通過部省共建,中山大學已經成為一所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現代綜合性大學。現由廣州校區、珠海校區、深圳校區三個校區、五個校園及八家附屬醫院組成。中山大學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學邁進,努力成為全球學術重鎮(2019廣東高考填報志願時間 廣東高考志願填報系統入口網址)。
那麼中山大學的優勢專業都有哪些,下面我整理出中山大學最好專業排行榜:
中山大學專業排行榜
1臨床醫學專業
中山大學的臨床醫學專業不錯,推薦就讀指數為4.8[滿分5.0]。下面是臨床醫學專業的詳細介紹:
專業介紹:臨床醫學專業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應用科學專業。它致力於培養具備基礎醫學、臨床醫學的基本理論和醫療預防的基本技能;能在醫療衛生單位、醫學科研等部門從事醫療及預防、醫學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醫學高級專門人才。
就業前景:目前絕大多數醫院的發展重點不在擴大規模而是以急需的、具備一定資歷的專業人才為主,大量接收畢業生的狀況將不存在.因此,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就業的難度越來越大。
2金融學專業
中山大學的金融學專業不錯,推薦就讀指數為4.7[滿分5.0]。下面是金融學專業的詳細介紹: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金融學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在銀行、證券、投資、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
就業方向:從近幾年就業情況來看,金融學專業畢業生就業主要面向銀行及金融系統。除了商業銀行、股份制商行、外資銀行駐國內分支機構以外,還有幾大主要去向:中央(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控股集團等風險性很大的金融公司;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擔保公司等;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上市(欲上市)股份公司證券部、財務部、證券事務代表等;國家公務員序列的 *** 行政機構如財政、審計、海關部門等。
3 經濟學專業
中山大學的經濟學專業不錯,推薦就讀指數為4.7[滿分5.0]。下面是經濟學專業的詳細介紹:
專業介紹:經濟學是現代的一個獨立學科,是關於經濟發展規律的科學。從1776年亞當·斯密的《國富論》開始奠基,現代經濟學經歷了200多年的發展,已經有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政治經濟學等眾多專業方向,並應用於各垂直領域,指導人類財富積累與創造。
就業方向:經濟學畢業生就業面非常廣,適合在 *** 機構、金融機構、高等學校、大中型企業,從事政策分析、教學研究、經濟管理、營銷等工作,也適合自主創業。如果具有相關的專業資格認證,則就業層次相對較高。另外,名校經濟學專業有較高的升研率和出國深造率。
4會計學專業
中山大學的會計學專業不錯,推薦就讀指數為4.8[滿分5.0]。下面是會計學專業的詳細介紹:
專業介紹:會計學是商業的語言,可以通過公司的賬面和會計知識來了解一個公司的整體運營狀態。通常會計專業的畢業生都會在就讀期間或畢業後參加註冊會計師資格證的考試,美國的CPA和英國的ACCA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國際注冊會計師協會,很多畢業生都選擇考取這兩個協會的資格證。
會計學專業畢業生可勝任各類工業企業、商品流通企業、服務業、金融保險機構等部門或單位的出納、會計核算、納稅申報、內部審計、財務管理、物資管理、櫃員、客戶經理等工作;也可從事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公司、財務公司的會計師助理、代理記賬、會計咨詢服務等職位。
5口腔醫學專業
中山大學的口腔醫學專業不錯,推薦就讀指數為4.7[滿分5.0]。下面是口腔醫學專業的詳細介紹:
培養目標:口腔醫學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口腔醫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口腔及頜面部疾病的診斷、治療、預防方面的訓練,具有口腔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修復和預防保健的基本能力。
就業方向:該專業學生畢業後從事與醫學教育、科研、臨床實踐相關的工作:醫師—在醫療機構或個體診所中幫病人解決口腔的疾苦,教師—在醫學院校從事口腔醫學教學工作;科研工作者—研究口腔疾病的發生、發展、預防及治療,銷售人員—到牙科醫療器械公司、牙膏公司、牙科材料公司等從事營銷工作。
6哲學專業
中山大學的哲學專業不錯,推薦就讀指數為4.5[滿分5.0]。下面是哲學專業的詳細介紹: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有一定馬克思主義哲學理論素養和系統的專業基礎知識,有進一步培養潛質的哲學專門人才,以及能在國家機關、文教事業、新聞出版、企業等部門從事實際工作的應用型、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哲學概論、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中國哲學史、西方哲學史、科學技術哲學、倫理學、宗教學、美學、邏輯學、心理學、中外哲學原著導讀等。
8. 中山大學都有哪些專業,謝謝
中山大學有這些專業:
1、漢語言文學:培養具有文藝理論素養和系統的漢語言文學知識,在新聞文藝出版部門、高校、科研機構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文學評論、漢語言文學教學與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傳方面的實際工作的漢語言文學高級專門人才。
2、工商管理:工商管理是研究工商企業經濟管理基本理論和一般方法的學科,主要包括企業的經營戰略制定和內部行為管理兩個方面。工商管理專業的應用性很強,它的目標是依據管理學、經濟學、會計學等基本理論,通過運用現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來進行有效的企業管理和經營決策,保證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3、網路工程:主要講授計算機科學基礎理論、計算機軟硬體系統及應用知識、網路工程的專業知識及應用知識。網路工程專業旨在培養具有創新意識,具有本專業領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具備一定的實踐技能,並具有良好的外語應用能力的高級研究應用型專門人才。
4、臨床醫學:研究疾病的病因、診斷、治療和預後,提高臨床治療水平,促進人體健康的科學。臨床」即「親臨病床」之意,它根據病人的臨床表現,從整體出發結合研究疾病的病因、發病機理和病理過程,進而確定診斷,通過預防和治療以最大程度上減弱疾病、減輕病人痛苦、恢復病人健康、保護勞動力。臨床醫學是直接面對疾病、病人,對病人直接實施治療的科學。
5、生物科學:生物科學(和生物學不同),研究生物的結構、生理行為和生物起源、進化與遺傳發育等,經歷實驗生物科學、分子生物學和系統生物科學等發展時期。
9. 中山大學的自考本科有哪些專業
下面這些就是中大自考的專業
行政管理
法律
漢語言文學
護理學
計算機管理
10. 中山大學成人教育有哪些專業
1:學制短,一般1年可通過。2:通過率高,在95%以上。3:出國留學,考版研,司法考試,考公務員,專升權本一體化等等···4:專業新,實用性強,就業好,薪酬高。畢業證書經教育部電子注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 主考院校
北京交通大學
河北經貿大學
長春工業大學
內蒙古財經學院
內蒙古工業大學
內蒙古醫學院
內蒙古大學
寧夏大學
承德醫學院
㈦ 中山大學自主招生
可以的。
中山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教育部關於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落實中山大學「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的人才培養目標,2017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一條 選拔對象及報名條件
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申請學生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在科技發明、文學創作、研究實踐、才能稟賦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並取得標志性成果(須提供發明專利、公開發表論文、著作等證明材料)。
二、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省級賽區(聯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復賽(省級賽區)、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一等獎及以上(須提供獲獎證書)。
第二條 招生計劃和專業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按人文學科類(50名)、社會科學類(40名)、經濟管理類(65名)、理科基礎類(65名)、信息科學類(45名)、工程技術類(40名)、資源環境類(40名)、醫葯類(40名)等8個學科大類進行自主招生(詳見附件)。
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及特長填報1-2個學科大類。
第三條 報名方法
一、網上報名
在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冊並登錄,按網上要求准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下載列印申請表,經中學審核蓋章、個人簽名後掃描上傳申請表,確認報考志願。
二、報名時間
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31日
三、注意事項
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學生在上傳申請材料(申請表、獲獎證書、相關作品及證明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讀。若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條 選拔程序
一、初審
我校組織學科專家組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初審獲得考核資格的學生按志願優先的原則擬定考核大類。具體名單於4月下旬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獲得資格的學生須於5月22日15:00前通過報名平台確認考試,逾期不確認視為放棄。
二、考核
分人文學科類、社會科學類、經濟管理類、理科基礎類、信息科學類、工程技術類、資源環境類、醫葯類等8個學科大類進行考核,主要考查學生在相關學科大類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同時加強對學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
考核分小組進行,由不少於5名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考核;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具體考核方案及安排另行通知。
時間:2017年6月10日-11日
地點:中山大學廣州校區南校園(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
三、入選資格學生名單確定和公示
各學科大類按考核成績擇優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學生名單,並進行公示。
第五條 錄取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學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願,所填專業志願須在已認定學科大類中填報。根據入選資格學生自主招生志願、高考成績、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學科大類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一、入選學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以上,在已認定學科大類的前兩個專業志願中安排錄取。
浙江省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55分、上海市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35分執行。
二、入選學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且不低於一本控制線,在已認定的學科大類中安排專業錄取。
浙江省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40分、上海市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執行。
三、考核中超過80%的專家認定為「優秀」的入選學生,高考成績可降至其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線(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並在該學科大類中安排專業錄取。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線」按省級招辦(考試院)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第六條 監督管理
一、我校招生領導機構為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立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自主招生工作。
二、中學及學生應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三、為保證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開,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學生名單、錄取名單分別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平台上公示。若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學校網站、信函、電話、現場進行舉報。
四、中山大學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附則
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於2017年3月6日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託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監察處電話:020-84115582
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錫昌堂一樓
拓展資料:
自主招生又稱自主選拔,是高校選拔錄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環節。2003年,中國教育部開始推行自主招生,結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時間招考的歷史。
2014年11月,根據國務院考試招生改革整體精神,2015年起,自主招生考試應將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或將仍允許安排筆試環節。
通過高考自主招生筆試和面試之後,可以得到相應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通過考試後招生學校會與其簽訂招生考試合同,簽訂合同後,一般可享受降低十分至幾十分錄取的優惠政策,另外還有專業選擇方面的優惠,具體合同要與學校談。
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筆試考試不得超過兩門,考核過程全程錄像,以防作弊。
參考資料: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自主招生
㈧ 中山大學環境工程專業博導每人每年招生幾個學生
中山大學環境工程專業博導每人每年招生3個學生,中山大學環境工程專業更加註重強調自身的學習英語專業的語言詞彙量的擴充、語言語法的運用、寫作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對提升自己的英語專業知識都具有一定的影響力作用。
㈨ 2022年本科擴招的大學有哪些
1、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日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就業處副處長史春輝在接受訪談時說明,2022年招生計劃數整體保持穩定。2022年新增兩個本科招生專業,金融科技和人工智慧。
備註:對外經貿大學2021年錄取本科新生共計2291人,其中內地考生2229人,北京考生176人,佔比7.7%。港澳台考生62人。

以上內容參考:鳳凰網-2022年華東五校招生人數公布,南大擴招4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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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2008年招生簡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8]3號)中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概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中山大學
第二條 校 址:
廣東省廣州市(南校區、北校區、東校區)
廣東省珠海市(珠海校區)
第三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四條 辦學類型和性質:教育部直屬綜合性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第五條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中山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中山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章 錄取原則和規定
第六條 錄取原則: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方式,由計算機按事先設定的規則對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投檔;錄取時,以考試分數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七條 投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的120%以內。
第八條 政策性加分:我校原則上認可符合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進檔項目,但考生的實際高考文化成績須不低於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安排專業時,原則上以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為准,在高考實考文化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九條 院校級差: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時設置院校級差分(每一級差為30分,即第二志願報考我校者減去30分,第三志願報考我校者減去60分,依次類推)。依據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關於志願投檔的規定。非第一志願考生若與第一志願考生同時出檔,將減去院校級差分後與第一志願考生同時進行專業錄取;若未同時出檔,其專業志願只能錄取到本校前一志願錄取後未滿額的專業。生源仍不足時,我校將不足部分的招生計劃數調劑到其他省份完成錄取。
第十條 專業錄取:對於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採用分數級差辦法。專業分數級差的計算方法為:同一專業的第二、三、四、五、六志願的級差值分別定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願減去2分、第三志願減去3分、第四志願減去4分、第五志願減去5分、第六志願減去6分與第一志願考生按成績排序錄取。
若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中無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則視為不服從在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錄取,即使填報了專業服從,亦不安排到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錄取。若考生全部填報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志願且填報了專業服從,則只安排在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中錄取。我校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包括: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法醫學、臨床醫學(眼科視光學)、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學、護理學、康復治療學、生物醫學工程、葯學。
第十一條 日語、法語、德語專業可招收外語考試語種為相同語種的考生;其餘專業不限定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生入學後只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二條 體檢標准: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體檢受限專業,按我校招生簡章各專業備注執行。若新生入學後體檢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中「入學與注冊」的有關條例執行。
第十三條 「逸仙班」選拔:我校在物理、化學、生物及經濟(理科)類專業入學的新生中,擇優選拔120位學生組建「逸仙班」。「逸仙班」以理科基地為依託,按學科群打基礎,因材施教,優生優培,致力於加強學生的科學素養和創新能力的協調發展,著力培養高層次的復合型創新人才。以上四類專業具體是指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保險、物流管理、微電子學、物理學、光信息科學與技術、材料物理、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等18個專業。
第十四條 「博雅班」選拔:我校面向傳播與設計學院、管理學院、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法學院相關專業入學新生中擇優選拔120人組建「博雅班」,通過集中全校的優質教育資源、跨學科博雅教學、國際化辦學、雙語教學、研究性教學、實踐教學、學生創業項目實踐等改革於一體的新機制,著力培養一批有較強學術創新潛能、團隊協作精神與創業實踐技能,善於參與國際競爭,並有一定的領導才能的精英人才。入選「博雅班」的學生可獲得課外調研、校外實習、創業實踐等實踐教育的專項資助,並享有輔修上述四個學院各專業課程的優先機會。以上四個學院的相關專業具體是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電子商務、旅遊管理(酒店管理)、政治學與行政學、公共關系學、行政管理、國際政治、社會學、社會工作、公共政策學、法學、新聞學、藝術設計學、數字媒體藝術等18個專業。
第十五條 少數高考成績優秀的臨床醫學(五年制)專業新生入學後經選拔可以調整到臨床醫學(八年制)專業就讀。
第三章 其他類招生
第十六條 國家指令性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的招收,從高考原始成績不低於我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內的少數民族考生中,擇優錄取,預科階段培養地點為中央民族大學。預科培養一年後,成績合格者轉入我校本科就讀。
第十七條 獲得自主招生資格考生的錄取,按《中山大學2008年自主招生實施辦法》規定執行;體育特長生的錄取,按《中山大學2008年招收體育特長生實施辦法》執行;藝術特長生的錄取,按《中山大學2008年招收藝術特長生實施辦法》執行;保送生的錄取,按《中山大學2008年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國防生的錄取按照《中山大學2008年國防生招生簡章》執行。
第四章 其他相關說明
第十九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我校目前共有四個校區,各招生專業(方向)報到地點和後續培養地點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或致電咨詢我校招生辦。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於2008年3月31日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2008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委託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510275
電話:020-84111598、84036491(傳真)
網址:http://admission.sysu.e.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