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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天航空大學本科招生網

發布時間: 2023-01-25 08:57:26

A.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9年農村學生單招簡章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1號)、《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以及《政府工作報告》,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縱向流動渠道,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3號)要求,我校將繼續開展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及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區、市)確定。報考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戶籍及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不少於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均為理科計劃,具體專業為:土木工程、飛行器動力工程、車輛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生物醫學工程、電子信息類、機械工程、飛行器製造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核工程類、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信息工程(航天信息應用)、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軟體工程、信息安全、物聯網工程。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4月20日起,至5月5日24時截止。

2、報名程序。申請人請登錄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網上報名,並按提示信息填寫內容並上傳相關材料,包括:

(1)、報名表(報名完成後由系統生成列印,包含中學成績,須加蓋中學公章,中學負責人簽字)。

(2)、個人自述(系統內對話框處填寫,不少於800字)。

(3)、第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戶籍證明(戶口簿首頁及考生所在頁或當地公安部門開具的證明)。

(4)、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和其他證明自身特長的相關材料。

上述材料均須掃描或拍照後按系統要求規格上傳,無需郵寄書面材料。考生無需繳納測試費用。

四、選拔程序

1、選拔

5月下旬經有關省(區、市)完成戶籍、學籍資格審核並進行公示後,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報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考察考生高中階段學習基礎、綜合素質等,擇優確定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初審合格名單。初審合格名單將在6月3日前在我校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2、考核辦法

測試方式為筆試,測試科目為數學、物理。測試時間為6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認定及專業分配

(1)我校將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確定入選合格考生。

(2)我校將根據考生報名時專業志願、測試成績和各專業計劃情況確定考生入選專業:按照“志願優先”原則確定入選專業,無法滿足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者,我校將通過專業調劑確定其入選專業。

(3)入選合格名單上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後,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並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確認為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優錄對象。

五、有關政策

我校對取得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依據測試結果給予相應的優錄政策。填報高考志願時,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准。填報專業志願時,應填報公示入選專業。學校將根據入選資格考生志願、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優錄政策:

A等:成績達到本科一批控制線則予以錄取。

B等:可在我校模擬投檔線下30分(江蘇考生為線下20分)以內錄取,且不低於本科一批控制線。

六、主要日程

1、網上報名:從4月20日,至5月5日截止。

2、初審情況:6月3日前公布初審合格名單。

3、測試時間:6月中旬,有關測試具體安排將通過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招生網公布。

4、入選名單公示:擬定入選合格名單將於6月22日前進行公示。

七、領導機構及監督機制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組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紀檢監察部門按照《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招生監督工作暫行辦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監督管理規定》對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當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准確,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學生相應的優錄資格並將情況上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及教育部備案。

4、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合格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八、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號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16

傳真電話:025-84892459

咨詢電話:025-84892899

監督電話:025-8489154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址:http://zs.nuaa.e.cn

九、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以調整後為准。

十、本辦法由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B.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英文譯名為,英文縮寫為。
現隸屬於工業和信息化部。
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現有力學、控制科學與工程、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3個雙一流學科。
辦學地點:明故宮校區(南京市秦淮區御道街29號)、將軍路校區(南京市江寧區將軍大道29號)、天目湖校區(常州市溧陽市濱河東路29號)。
第三條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我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專項、國家專項、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飛行員、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等。
第五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擇優選拔。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設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組,負責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開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討決議本科招生相關事項。
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和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學校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並結合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計劃。
第九條學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發布,考生也可在學校招生網查詢。
第十條學校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要求編制預留計劃,預留計劃數為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學校遵守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加分政策,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確認的全國性加分,並按照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確認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
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5%。
第十三條報考英語、日語、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
其他專業無外語語種限制,但考生進校後,除日語專業外均以英語為
第一外語。
第十四條飛行技術專業根據委託單位的培養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據專業培養特點和行業實際情況,交通運輸(空中交通管制與簽派)專業建議男生報考,女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無性別限制。
第十五條我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同時根據我校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報考下列專業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以下補充要求:飛行技術專業的體檢要求按中國民用航空局頒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規范》(MH/T7013—2017)執行;結合民航專業特點,飛行器適航技術專業、交通運輸專業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覺正常,交通運輸(空中交通管制與簽派)專業還要求考生單眼裸視E字表4.0以上,無語言、發音、聽力障礙。
第十六條我校對進檔考生(除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投檔成績安排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
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史類(或首選科目為歷史)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或首選科目為物理)、3+3模式綜合改革類(除飛行技術專業)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我校對內蒙古自治區採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即首先對已投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進行排序,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除飛行技術專業)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排序後等額確定招生計劃數1:1范圍的考生名單,按「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有退檔,則對排序在招生計劃以外的考生按「分數清」錄取規則遞補錄取。
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所報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被調劑專業錄取要求,將調劑到其他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我校報考專業要求相一致。
學校錄取時按照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藝術類專業:(1)在藝術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藝術文科考生。
(2)凡報考我校音樂表演、環境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的考生均需參加當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或認可的專業考試和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我校不組織校考。
(3)報考音樂表演專業考生按照要求參加當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類專業統考並合格,且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其所在省份音樂本科文化錄取控制線的情況下,進檔後,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排序,根據各省份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時依次比較考生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進行錄取。
報考環境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考生按照要求參加當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或認可的美術類專業統考並合格,且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其所在省份美術本科文化錄取控制線的情況下,進檔後,按考生專業統考成績與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加的總分排序,根據各省份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考生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進行錄取。
(4)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詳細要求見《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公告》。
第十九條飛行技術專業:(1)考生年齡要求在16周歲至20周歲(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證為准)。
(2)飛行技術專業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廣東省、浙江省、安徽省、山東省、湖北省、重慶市、陝西省、上海市、江蘇省共十二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參加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高中畢業生,科類要求為理科(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學校要求,具體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准)。
(3)2022年我校招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當地當年高考文化課總分的60%執行,英語單科原始成績須達到95分(含)以上。
對於通過我校組織的初檢面試、體檢鑒定、心理測試、背景調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績和英語單科原始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次比較英語、數學、語文、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為三門選考科目總分)分數。
具體投檔規則以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准。
如遇國家招生政策調整,將另行通知。
(4)有關飛行技術專業招生詳細要求見《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條保送生、高校專項、國家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我校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
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
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
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
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校後,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
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我校按照國家規定和江蘇省物價局核准標准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准。
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專業學費按學年收取,學分學費按學生學年實際所修課程的學分數收取。
新生入學
第一學年初按所學專業學年收費標准預收學費,其中,工科類5800元/生.年,理科類5500元/生.年,文科類5200元/生.年,藝術類6800元/生.年,省優勢學科專業上浮10%。
在下一學年開學時,根據學生上一學年實際所修的學分,按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學費結算,
第二學年及以後根據學生選修學分數收費。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26400元/生.年,國外學費按照國外高校收費標准執行。
少數民族預科班在預科階段的學費按學校現有專業最低學費標准收取,為5200元/生.年。
住宿費用區分不同住宿條件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條飛行技術專業新生入學後在天目湖校區就讀。
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生物醫學工程、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微波毫米波系統與器件技術)、信息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集成電路設計)、飛行器適航技術專業、交通運輸專業各方向、土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軟體工程、物聯網工程、人工智慧專業的新生大學一、二年級在天目湖校區就讀,三、四年級在將軍路校區就讀。
自動化(航空電子與控制)(中外合作辦學)、交通運輸(機場運行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新生
第一階段學習地點在天目湖校區,
第二階段學習地點根據培養計劃具體安排。
第二十五條我校建立了「全方位、開放式」的獎助學金體系,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以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在准確掌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信息的基礎上,建立「貸、獎、助、勤、補、免、減、償、導」的全方位學生資助體系,按照經濟資助與精神激勵相結合的原則,構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服務系統、就業服務系統、學習服務系統、成才服務系統,全面服務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成才。
第二十六條我校本科招生咨詢電話:4001810287,招生網址:http://zs..e.cn,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監察處投訴電話:025-84891546。
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網向社會發布。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C. 今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安徽的錄取分數線

202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錄取分數線還沒有出來,2020年在安徽理科最低錄取分數線為619分,文科最低錄取分數線為601分。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投檔分安排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投檔分數相同時,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文化課成績;理工類(除飛行技術專業外)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文化課成績;綜合改革類(除飛行技術專業外)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文化課成績。

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被調劑專業錄取要求,將調劑到其他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學校報考專業要求相一致。學校錄取時按照生源地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學校介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創建於1952年10月,是新中國自己創辦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為全國首批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

學校現啟用明故宮、將軍路、天目湖三個校區,佔地面積3046畝,建築面積167.8萬平方米。學校圖書館收藏299萬余件印刷型文獻、156個中外文資料庫,1270萬余冊各類電子型及數字型文獻信息資源。

現有教職工3521人,其中專任教師2083人。專任教師中,高級職稱1390人,博士生導師578人,院士及雙聘院士12人,「錢偉長講座教授」院士4人,其他國家級高層次人才84人,國家級青年人才82人,入選國家和省部級各類人才計劃700餘人次。

以上內容參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以上內容參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航簡介

D. 南航大學分數線2021

以2021年南航在江蘇的錄取分數線為例(例舉部分專業):

1、長空學院

專業名稱:航空航天類(長空創新班),最高分627,最低分611。

2、航空學院

專業名稱:工程力學(錢偉長班),最高分612,最低分611。

3、材料科學與技術學院

專業名稱:材料科學與工程,最高分591,最低分572。

4、自動化學院

專業名稱:測控技術與儀器,最高分589,最低分574。

5、能源與動力學院

專業名稱:車輛工程,最高分592,最低分576。

6、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專業名稱:電子信息類,最高分598,最低分595。

7、機電學院

專業名稱:工業設計,最高分578,最低分574。

8、航天學院

專業名稱: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最高分591,最低分589。

9、航天學院

專業名稱:航空航天工程,最高分597,最低分595。

10、材料科學與技術學院

專業名稱:核工程類,最高分593,最低分573。

11、機電學院

專業名稱:機械工程,最高分594,最低分586。

12、自動化學院

專業名稱:生物醫學工程,最高分582,最低分572。

13、自動化學院

專業名稱: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最高分591,最低分573。

14、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集成電路設計),最高分599,最低分583。

以上內容參考南京航天航空大學招生網-錄取分數線

E. 求往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錄取分數線,本人是陝西理科考生…

你好,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近幾年在陝西理科錄取分數如下:2011年陝西理科一本線540 ,南航錄取最低分613,最高分 650,平均分 620 ;2010年錄取最高分653,最低分612,平均分619,其中一本線556;2009年一本線540,錄取最低分569,最高分640,平均分596.56;2008年一本線527,錄取最低分528,最高分644,平均分577;信息來源於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網,希望對你有幫助!

F.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本科招生簡章

一、學校名稱: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

辦學地點: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道航金大道88號

二、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三、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四、招生計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根據實際辦學條件申報當年招生計劃數,經省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在統籌考慮各省高考報名人數及行業布局、就業去向、生源質量等因素,結合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對招生計劃編制的有關要求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江蘇省教育廳及其他各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數為准)

五、錄取規則: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1.學院錄取遵循以高考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總體原則。

2.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依次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不超過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各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0%,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比例不超過各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05%。如生源質量優異,我院將會根據具體生源情況追加計劃,增加調檔數。

3.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各類政策性加分原則上予以承認,但增加的總分值不得超過20分。

4.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安排專業時各專業志願之間存在“專業級差”,第一、第二專業志願之間專業級差為2分,第二、第三專業志願之間專業級差為1分,第三專業志願以後無級差。

5.江蘇省考生報考我院1803招生代碼相關專業時,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須符合選測BC(兩門選測科目中任一門達到B即可)、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報考我院1852招生代碼交通運輸(航空服務)專業時,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須符合選測CC、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

江蘇考生進檔後專業安排採取“等級級差法”:將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進行排序投檔安排專業。等級級差加分辦法為:選測科目中每取得一個A+、A、B+、B等級,分別加上6分、4分、2分、1分的等級級差分。

6.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專業和交通運輸(民航電子電氣工程)專業只招男生,其餘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7.我院所有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進行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會計學(CIMA班)專業考生除達到專業錄取分數線外,要求英語基礎較好,同時報考該專業應能夠負擔本專業相對其他專業較高的培養和考試費用。

8.我院交通運輸(航空服務)專業在江蘇省普通類以單獨代碼1852進行招生(其他專業在江蘇省招生代碼為1803),江蘇考生須正常參加文科或理科高考,同時參加江蘇省空乘類專業聯考取得我院頒發的合格證後,可以在本三批次我院1852代碼填報該專業,錄取時按照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產品設計專業:在江蘇、浙江二個省份招生,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的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方可報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在江蘇、浙江、安徽、四川、重慶、遼寧六個省市招生,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的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方可報考。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江蘇、浙江、安徽、四川、重慶、遼寧六個省市招生,其中江蘇、安徽兩個省份的考生須參加 南京師范大學 播音與主持專業校考,取得我院頒發的專業校考合格證後方可報考;浙江、四川、重慶、遼寧四個省份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的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統考合格方可報考。

報考我院藝術類各專業的考生應參加高考,取得文化課考試成績,並在各省相應批次、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考試院的要求進行志願填報。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控制線,進檔後按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綜合考量,擇優錄取。產品設計專業和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按照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照專業成績佔65%、文化成績佔35%,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1.報考我校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同時根據我校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報考下列專業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以下補充要求:

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專業和交通運輸(民航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要求非色盲色弱。

交通運輸(航空服務)專業按《民用航空招收空中乘務學生體格檢查鑒定規范》執行。另外身高要求:女生163—172CM,男生175—182CM。

2.新生入學後,學院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七、收費標准及退費辦法:

1.學費標准: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學年,理工類專業15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16500元/學年。(各專業學費標准詳見專業計劃備注欄)

2.住宿費:1500元/學年。

3.退費辦法: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執行。

4.如江蘇省對相關收費標准進行調整,則以相關文件為准。

八、證書類別及頒發辦法:

證書類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畢業證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證書頒發辦法: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九、組織機構與職責: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制定招生規模、招生政策、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招生監督工作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全過程的監察與監督工作。

4.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地區招生宣傳工作組。各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學院在該地區的招生宣傳和咨詢。

十、信息公開:

學院將錄取結果通過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網站、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網站和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

十一、聯系方式: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

地 址: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道航金大道88號

郵 編:211156

學院網址:http://jc.nuaa.e.cn

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招生就業處

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道航金大道88號南航金城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 編:211156

咨詢電話:400-828-8123 (025)87190011

傳 真:(025)87190800

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道航金大道88號南航金城學院招生辦公室

招生網址:http://jc.nuaa.e.cn/jczs

官方微博:http://www.weibo.com/u/1885165290

官方微信:南航金城招生

3.各地區招生工作組:

聯系方式詳見http://jc.nuaa.e.cn/jczs

十二、本章程由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金城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G.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錄取分數線2022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錄取分數線還未出,具體可以參考2021年的錄取分數線: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1年在江蘇省本科批歷史類考生中錄取的最低分為585分、最低分位次為3955名;在物理類考生中錄取的最低分為551分、最低分位次為36946名;

2、2022年江蘇省的歷史類考生,至少要考進全省前3955名,才有機會讀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江蘇省的物理類考生,至少要考進全省前36946名,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錄取的概率才比較大。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認可的入學方式選拔錄取本科、專科學生的活動。

高校、高級中等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高中)、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國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認定及處理,適用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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