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師范大學本科
❶ 湖北師范大學是幾本呢
湖北師范大學是二本大學,學校是一所以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為主要學科門類,以教師教育為特色,以服務基礎教育為主體的省屬重點本科高等師范院校。

❷ 湖北師范大學現在是幾本
是一所省二本科師范院校。
(2)湖北師范大學本科擴展閱讀:
湖北師范學院是一所以人文學科、社會學科、理學為重點,以教師教育為特色,以服務基礎教育為主體的省屬重點本科高等師范院校,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是全國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
湖北師范學院在2008-2009年向上級提出申請,申請更換校名為:湖北師范大學。同一批湖北的高校一區有五個學校提出更名申請,其中我記得的幾個有:武漢科技學院(現更為紡織大學),武漢工業學院等等。當時只能有兩所學校得到更名申請的批准,反正2010年的時候湖北師范學院還沒有批准為湖北師范大學,但湖師在對外宣傳的時候很多都是以湖北師范大學的名義的,不過一般在後面加上一個「籌」字。
截至2016年3月,湖北師范大學佔地面積2002畝,校舍總面積60餘萬平方米;設有20個教學院,6個一級學科碩士點,3個專業學位碩士點,63個二級學科碩士點,開辦66個本科專業、6個專科專業;有教職工1550餘人,其中專任教師1062人,教授156人,副教授356人;有全日制在校生2萬餘人。
❸ 湖北師范大學是幾本
湖北師范大學是二本。湖北師范大學是一所以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為主要學科門類,以教師教育為特色,以服務基礎教育為主體的省屬重點本科高等師范院校。
學校設有19個教學科研單位,1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7個專業學位碩士點,72個本科專業。建有1個國內一流學科建設學科、3個省級優勢特色學科群、6個省級重點學科,3個國家級特色專業。

湖北師范大學師資力量簡介。
學校有專任教師1189人,教授140人,副教授379人。具有博士學位的387人,碩士學位的511人。教師中有省級重點聯系專家56人,湖北名師4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11人,享受湖北省政府專項津貼人員16人,省新世紀高層次人才工程人選11人,省跨世紀學科帶頭人7人,省跨世紀學術骨幹8人,黃石市有突出貢獻專家13人,曾憲梓教育基金獎獲得者5人。
以上內容參考湖北師范大學——學校簡介
❹ 湖北師范大學是幾本及介紹
湖北師范大學屬於一本大學,該校是一所以人文學科、社會學科、理學、工學為重點,以教師教育為特色,以服務基礎教育為主體的省屬綜合性重點師范類本科院校,是全國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4)湖北師范大學本科擴展閱讀
大學簡介
湖北師范大學(Hubei Normal University)位於黃石市中心城區,是一所以人文學科、社會學科、理學、工學為重點,以教師教育為特色,以服務基礎教育為主體的省屬綜合性重點師范類本科院校,擁有碩士學位授予權,是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應用型本科建設高校、湖北省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湖北省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湖北省2011計劃)入選高校。
❺ 湖北師范大學是幾本
湖北師范大學在湖北是本科批次招生,所以我們通常認為湖北師范大學是本科大學(自2021年開始,湖北本科一批、二批合並為本科批)。如果你不是湖北考生,湖北師范大學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話,你也可以說湖北師范大學是二本大學。
湖北師范大學(HubeiNormalUniversity),位於湖北省黃石市,是一所以人文學科、社會學科、理學、工學為重點,以教師教育為特色,以服務基礎教育為主體的省屬綜合性重點師范類本科院校,擁有碩士學位授予權,是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應用型本科建設高校、湖北省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湖北省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湖北省2011計劃)入選高校。

❻ 湖北師范大學是幾本
湖北師范大學是二本。
湖北師范大學是二本大學,學校是一所以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為主要學科門類,以教師教育為特色,以服務基礎教育為主體的省屬重點本科高等師范院校。

學校師資力量: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專任教師1122人,教授133人,副教授350人。具有博士學位的343人,碩士學位的579人。教師中有「楚天學者」「彩虹學者」「磁湖學者」等特聘教授56人,湖北名師3人。
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11人,享受湖北省政府專項津貼人員16人,省新世紀高層次人才工程人選11人,省跨世紀學科帶頭人7人,省跨世紀學術骨幹8人,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5人,黃石市有突出貢獻專家13人,曾憲梓教育基金獎獲得者5人。
以上內容參考學校官網-學校簡介
❼ 湖北師范大學是一本嗎
目前根據教育部公開信息規定;已經沒有明確的本科一批次、二批次概念,湖北師范大學位於黃石市中心城區,是一所以人文學科、社會學科、理學、工學為重點,以教師教育為特色,以服務基礎教育為主體的省屬綜合性重點師范類的本科院校。

重點專業及學科
截至2016年3月,湖北師范大學有國家級特色專業3個,省級品牌專業7個,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省級精品課程13門,國家級、省級精品資源共享課2門,省級精品視頻公開課2門,湖北省戰略性新興(支柱)產業人才培養計劃項目8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1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5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8個。2005-2014年,學校共獲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19項。
截至2018年3月,湖北師范大學有省級重點學科6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1個(截至2020年7月),二級學科碩士點63個,專業學位碩士點7個,省級研究生教育創新基地(工作站)6個。
國家級特色專業:漢語言文學、化學、生物科學
省級品牌專業:漢語言文學、化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思想政治教育、生物科學、教育技術學
省級重點學科:教育學、化學、中國語言文學、光學工程、數學、應用經濟學
學術科研
截至2016年3月,湖北師范大學建有省級重點實驗室2個,省級工程實驗室1個,省級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4個,省級協同創新中心1個。
根據2016年3月學校官網信息顯示,近5年,湖北師范大學共承擔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和橫向課題700餘項,獲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30餘項,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30餘項,其中教育部優秀人文社科成果二等獎一項。教師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教材262部,發表科研論文4254篇,其中被SCI等三大檢索收錄904篇。
❽ 湖北師范大學是幾本
湖北師范大學,在湖北原來是二本一,主要招生都是二本,個別一本專業都是文科類的,專比如漢語言文屬學,地理科學與歷史等,還有一些藝術類專業。學校住宿條件不好,但風景宜人。如果你的分數是這個檔次的話,報它也還是不錯的。具體的可以網路湖北師范大學招生網。湖北師范大學的前身經歷了華中師范學院(當時的稱呼)黃石分校,黃石師范學院,湖北師范學院,湖北師范大學四個過程,實際上是一個學校,看網上信息的時候知道就行了。祝你報上一個理想的學校
❾ 湖北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湖北師范大學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章程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章程明確了組織內部成員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成員的權利起到保障作用。一起來參考章程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湖北師范大學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中文全稱:湖北師范大學,英文全稱:Hubei Normal University,國標代碼:10513。注冊地址:湖北省黃石市磁湖路11號,郵政編碼:435002。學校網址:http://www.hbnu.e.cn/。
第三條學校是國家公辦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是全國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應用型本科建設高校、湖北省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現設有本科專業70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1個,專業學位碩士點7個。
第四條本章程適用湖北師范大學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並接受紀檢監察機關、考生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
第七條招生與就業工作處為學校招生職能部門,在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學校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平衡」的原則,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招生計劃。學校按照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比例確定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不平衡的問題。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十條學校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年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學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錄取時,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分數為准。對於按照國家政策及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可增加分數投檔的考生,學校認可其加分。
第十二條 外語類各專業(英語、日語、法語、商務英語)只招收本專業語種和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的應試語種,但學生進校後必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三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錄取,專業志願間不設定分數級差。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成績排隊擇優錄取,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
1.傳統高考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綜/理綜;
2.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三門選考科目之和、選考科目中的最高分;
3.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再選科目之和、再選科目中的最高分。
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到其他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認可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報考學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聯)考成績必須達到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1.美術學、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書法學專業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各省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在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按綜合成績(專業*0.6+文化*0.4)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專業成績仍相同時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2.音樂學、音樂表演、音樂與舞蹈學類(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表演(體育舞蹈)等專業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各省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在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體育學類(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各省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在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按術科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若排序成績相同則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六條 藝體類專業錄取時,對於文科和理科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文理科分別排序錄取;對於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不分文理、統一排序。
第十七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新生進校後均安排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學校實行大類招生,按大類錄取的考生,錄取時不分專業,進校學習一年後根據各教學院專業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九條 學校面向部分省份招收的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願的考生,錄取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條新生應按期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在報到日前向錄取專業所在學院辦理請假手續(一般假期為一周,特殊原因憑相關證明另行處理)。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未報到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新生可以向學校學籍部門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學籍部門申請入學,經審查合格後,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招生部門將按國家招生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中如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第十七條的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收費標准嚴格按湖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元化獎勵和資助體系,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具體按照湖北師范大學獎助學金相關評定辦法實施。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所修專業規定的學分,頒發湖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學校實行招生信息公開,通過湖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nengdayi.com/hbnu)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及錄取結果。招生咨詢電話: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微信公眾號:湖師招辦。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