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科技大學大學本科招生網
Ⅰ 華中科技大學是否被錄取在哪能查到
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1)考生網上填報志願系統;(2)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或微信公眾號「錄取查詢」欄目等。
Ⅱ 華中科技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華中科技大學章程》,結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華中科技大學。
主校區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郵政編碼:430074);同濟校區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漢口航空路13號(郵政編碼:430030)。
第三條
學校為全日制綜合性大學,是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第四條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校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培養計劃的各類學分和總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規定要求時,准予畢業並發給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華中科技大學學士學位並發給學位證書。
醫學八年制學生授予學位的等級根據教育部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
學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員會,在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負責為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
第六條
學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全面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其主要職責是:(一)執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政策。
執行學校招生章程、年度招生方案及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
向本科生招生委員會匯報本科生招生工作進展,通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事項。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事業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三)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四)代表學校錄取各類考生,並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種問題。
(五)對錄取新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27-87543616。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統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實際、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城鄉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申報年度招生計劃。
第九條
在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內,進一步優化來源計劃結構。
學校結合發展規劃和戰略布局,綜合考慮各省份高考報名情況、生源質量及區域布局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招生來源計劃。
第十條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將招生總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
第四章招生類型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招生的主要類別有:普通高考招生(含統考錄取、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外語類保送生招生;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運動訓練專業招生;華僑及港、澳、台地區招生。
第十二條
報考學校的所有考生(外語類保送生、保送錄取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學生除外)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華僑及港、澳、台地區考生須參加聯合招收港澳台華僑學生辦公室組織的文化考試,澳門地區學生也可參加澳門「四校聯考」,台灣地區學生也可參加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香港地區學生也可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第十三條
強基計劃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學生、外語類保送生、保送錄取運動員、高水平運動隊學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或專業考試及相關考核。
考試(考核)安排以年度招生簡章為准。
第十四條
報考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按照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的要求參加相關專業測試;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通過所在省級招辦的資格初審。
合格者方可取得相應的資格。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規定,我校在教育部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20%。
特殊類型招生調檔名單按照我校相關特殊類型招生簡章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規則確定。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收非第一志願(包括徵集志願)報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餘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參加徵集志願。
第十八條
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_自治區)經教育部備案的全國性加分項目或降分投檔項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學校對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不認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
對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認可其優惠分值;考生高考成績(含加分)相同時,按照省級招辦的投檔排序規則確定優先投檔順序。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我校在內蒙古招生按計劃數1:1進行投檔,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
第十九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外國語學院只招收英語、日語、德語、法語語種考生。
其他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日常教學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
第二十二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以考生高考成績(含加分)為准,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
高考總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投檔的志願成績同分排位確定專業錄取順序;投檔時如無志願成績同分排位的省份,高考總分(含加分)相同時,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綜合、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專業錄取順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確定專業錄取順序。
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所在科類投放的所有專業(含醫科專業)計劃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在實行院校專業組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若需要且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考生投檔院校專業組內招生計劃未滿專業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強基計劃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學生、藝術類學生、高水平運動隊學生招生資格認定後,其高考成績須達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要求,錄取規則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和我校有關特殊類型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四條
國家專項計劃學生、民族班學生(含新疆協作計劃學生)、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學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錄取。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各本科專業學費標准為: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10000元/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10350元/年;音樂表演專業1035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第1~2學年5850元/年,第3~4學年16000元/年;生物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08000元/年;其他專業4500~5850元/年不等,不同專業收費標准不同。
住宿費標准為1120~1440元/年不等。
收費標准以湖北省有關部門收費文件為准。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注銷學籍。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時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還可按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二十八條
中外合作辦學等特殊專業的轉專業政策,參照《華中科技大學普通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及相關通知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實行招生信息公開,信息公開平台網址為https://zsb.hust.e.cn(本科招生信息網)。
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7-87542228、87559946
傳真:027-87557014
咨詢郵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hustzsb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郵政編碼:430074
第三十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Ⅲ 為什麼華中科技大學的網址進不去
有時候學校的網路維護~會短暫的進不去的~
Ⅳ 華中科技大學自主招生
數學和物理應該類似於高中的競賽題目吧~
面式要看個人素質的,最好表現的聰明點,不要死氣沉沉的,招的是創新人才~~
詳細內容
http://zsb.hust.e.cn/data/2007-11/20071123215654.htm
Ⅳ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本科招生網
你這問題.......唉,有
Ⅵ 網上如何報考華中科技大學或武漢大學的自主招生
自從2015年起自主招生考試實行新政以來,自主招生考試的時間和形式都有了很大的變化。以下以武漢大學為例,介紹自主招生報考的流程,華中科技大學的報考完全類似。2015年2月27日《武漢大學2015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公布,報名時間自2015年3月5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結束,考生可在報名期間登錄「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
報考時應了解報考流程:
了解報考政策,通過閱讀目標院校的自主招生簡章,了解自主招生報名條件。
在了解完各校的相關報考政策之後,就要確定自己報考的學校,准備申請材料、自薦信。採取網上報名和書面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兩者缺一不可。
(一)網上報名登陸高校本科生招生網,仔細閱讀《報名須知》,按要求注冊並選擇進入「自主選拔報名系」,填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後提交。
(二)書面申請
考生在網上報名後,需提供相關書面材料。譬如:學校自主招生報名表、個人申請表、中學推薦信等。同時需提交個人的獲獎證書復印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材料、個人身份證復印件等。在報名成功之後就要著手准備自主招生考試、面試。自主招生不僅考察書本上的知識,更重要的是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所以,在自主招生的筆試面試准備上,要選擇信息比較全的參考資料。
(一)以高考備考為基礎
筆試內容為高考考試大綱要求的內容,只是在考試形式和命題形式上發生了變化,只要同學們把知識點掌握的全面且牢固是沒有問題的。但考試題目與平常迥然不同。故需要提前訓練一下答題思維和答題節奏,這屬於短期准備。
(二)以能力提高為關鍵
面試是自主招生考試的核心,也最為高校看重。面試內容沒有大綱。考驗的就是一種答題思維和綜合素質。可在面試前進行專業訓練。通過自主招生選拔的考生,高考總分可以獲得5分、10分、20分、30、60分不等的加分。且考生的高考成績不低於當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學校將予以錄取。
Ⅶ 2010華科湖北錄取分數線
華中科技大學2010年在各省錄取分數線 - 華中科技大學...
2010年7月18日湖北 2035 557 607 191 530 555 245 557 590 15 530 546 共建生 湖南 457 567 616 48 578 604 廣東 160 621 655 24 595 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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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7日中國教育在線匯總華中科技大學2010年高招在湖北各專業分數線,供廣大考生和家長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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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回答時間:2010年6月29日
最佳回答:的確很懸。歷來華科的文科都是高於重點線30左右。如果你是武漢市的話,還有共建生的機會,否則你只有賭一把,一旦賭輸了,你的一...
網路知道
Ⅷ 華中科技大學自主招生如何報
華中科技大學2012年本科生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辦法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探索多元化的創新人才選拔機制,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文件精神和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2012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並與北京大學等高校共同舉辦「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合考試」(下稱「聯考」)。現將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圍及對象
符合國家政策規定,具有2012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中學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其中天津市、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海南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甘肅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限理科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
2.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信息學)省級賽區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的學生。
3. 有超常的創新和實踐能力,高中階段所取得的創新和實踐成果經我校專家認可的學生。
4. 具有文學創作天賦或特長,高中階段在省級公開發行的相關刊物上發表作品、論文或有專著出版且平時成績優秀的文科學生。
5. 高中學習階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獲省級榮譽稱號的學生。
6. 省級重點中學推薦的綜合素質高、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二、組織形式
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等省(下稱「校考四省」)學生參加我校組織的考試,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在線報名系統報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參加聯考,在聯考報名系統報名。
三、招生程序
1. 報名辦法
學生由本人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登錄在線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後列印報名表。此表需由申請人所在中學校長提出推薦意見,並附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公開發表作品復印件及其它相關證明(要求規格均為A4幅面紙張),一並寄送我校學生工作處招生科。
其中,對於符合上述條件第6條的學生,我校將把推薦名額下達給部分中學。中學確定推薦名單並按照規定的格式填寫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網上報名序號等,加蓋學校公章後於2011年12月18日前寄達華中科技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科 (以收件日郵戳為准)。我校將對中學推薦的學生進行審核、篩選。
報名截止時間: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18日(以郵寄報名表的時間為准)。學生所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
2. 初審、復試
(1)學校組織專家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入圍復試的考生名單和復試有關事宜將於2012年1月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和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合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公布,考生可使用報名序號和自行設定的密碼登錄查詢。同時我校會將入圍復試的考生名單、復試時間及安排通知考生所在中學。
(2)取得復試資格的校考四省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在線報名系統繳納報名費、查詢考場安排、列印准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准考證、獲獎證書(或作品)原件辦理復試報到手續。
取得復試資格的聯考考生,在聯考報名系統支付筆試費,並按照聯考有關要求參加筆試。未取得我校復試資格的考生,我校不認可其聯考成績。
(3)復試安排
校考四省考生復試安排
時間:2012年2月18日 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科目:理科:數學、物理、英語、綜合能力測試
文科:數學、語文、英語、綜合能力測試
聯考考試安排
時間:2012年2月11日 地點:各地指定考點
科目:理科: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文科:語文、數學、英語、歷史、政治
註:取得我校復試資格的聯考考生可參加全部聯考科目考試,但我校只認可以上科目的成績
有關復試通知另發。
(4)入圍資格名單公示
學校將根據學生復試成績,綜合考生報名條件情況,確定獲得我校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名單將於3月份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和考生所在中學予以公示,並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考生可使用報名序號和自行設定的密碼登錄報名系統查詢。
Ⅸ 華中科技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現將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的考生分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此類考生招生計劃單列)
高中階段獲得過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信息學)決賽金獎、銀獎的考生(獎項須經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名單公示)。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為突出基礎學科在國家關鍵領域的支撐引領作用,同時聚焦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設置如下:
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基礎醫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哲學。招生計劃不超過120人。我校將在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陝西省投放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考生本人以真實誠信為原則,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登錄「華中科技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7)報名,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報考專業(考生須按照專業志願順序填報所有可填專業)。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報名時間:5月10日—5月30日12:00 。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為准),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7月26日前,符合第一類報考條件的考生,我校將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照考生所屬科類不超過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高考成績相同的考生均予以入圍參加考核並公示入圍標准。符合第二類報考條件的考生,直接獲得入圍測試資格。
(四)高校考核
學校將於8月4日前舉行高校考核(含面試和體育測試)。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測試形式:分專業組面試(理科專業組及文科專業組)、體育測試
測試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分專業組面試:按照考生專業志願分專業組進行面試考核,面試採用多對一模式,主要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創新思維,會對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進行全面、深入的考核。面試成績由學業基礎能力和綜合素質評價兩部分構成(滿分100分)。
體育測試:測試包括立定跳遠、50米跑2個項目。測試評分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版)高三年級標准執行。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另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加分,折算成滿分100分)*85%+面試成績*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所在生源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分科類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專業安排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體育成績進行排序。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同科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強基計劃招生錄取的考生按照專業單獨編班,單獨實施人才培養模式。試行本碩博銜接培養模式,執行分流考核方案,對學生進出實行動態管理,對人才培養模式實行動態調整;享受優先推免、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點擊查看)
五、其他說明
(一)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允許轉專業。
(三)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四)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五)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以上。
(六)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
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430074
咨詢電話:027-87542228 87559946
傳 真:027-8755701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網址:http://zsb.hust.e.cn
紀委(監察處):027-87543616
八、本簡章由華中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