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貿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簡章
1. 報考對外經貿大學必須發表論文嗎今年的招生簡章這樣寫的,希望熱心的網友幫幫忙
不是這樣的,你要看清楚招生簡章上寫的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內一:」
並不做定性要求容
只是如果有考生學歷上達不到要求或是同等學歷,但是他科研能力很強
在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一篇(含)以上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有的學校還是會考慮的
2. 上海有那些學校可以報考專升本,專升本是必須在省內報考么上海是需要自己找學校報考的么
一、上海可以報考專升本的學校有上海理工大學、上海海事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電力學院等等。
二、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6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專升本是必須在省內報考,上海是需要自己找學校報考的。
三、上海專升本學校介紹:
1、上海理工大學
上海理工大學(University of Shanghai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是一所以工學為主,工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法學、藝術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應用研究型大學;是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重點建設大學、滬港大學聯盟成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設試點單位。
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上海市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入選111計劃、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國家級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國家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
2、上海海事大學
上海海事大學(Shanghai Maritime University)是一所以航運、物流、海洋為特色學科,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和藝術學等學科門類的多科性大學,也是首批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體系證書和挪威船級社頒發的ISO9001質量保證書的高校。
入選國家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和上海市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學校原為交通運輸部直屬高校,2000年劃歸上海市管理,200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與交通運輸部簽訂協議,共建上海海事大學。
3、華東政法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簡稱華政,位於上海市,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教育部與上海市共建高校,入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建設項目、全國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首批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單位、最高人民法院自貿區司法研究基地;五院四系成員,亞洲法律學會、中日人文交流大學聯盟、滬港大學聯盟創始成員;是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等學科的多科性大學。

4、上海海洋大學
上海海洋大學(Shanghai Ocean University)是上海市人民政府與國家海洋局、農業農村部共建高校,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入選國家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特色重點學科項目、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設計劃、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
上海市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是以海洋、水產、食品學科為特色,農、理、工、經、管、文、法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應用研究型大學,是上海市水產學會、上海市食品學會、上海市漁業經濟研究會指導單位,設有國家大學科技園。
5、上海電力學院
上海電力學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Electric Power)是中央與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為主的一所以工學為主,理、管、經、文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普通本科大學。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院校,國家電網公司「訂單」培養高校,中國電力高校聯盟成員,國家「973」、「863」項目承擔高校。
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國家級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和首批上海高等學校一流本科建設引領計劃入選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上海市文明單位,由學校倡議發起成立的「ADEPT國際電力高校聯盟」、全球首個「一帶一路能源電力高校聯盟」和「一帶一路能產學研聯盟」成員,上海市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
3. 2019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培養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和國際競爭的高素質、創新型、國際化、復合型精英人才」的人才培養目標,我校將繼續通過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學科特長突出,具有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自主招生工作中的報名審核、材料審核、測試錄取以及資格認定等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接受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直接領導。
二、報名條件
自主招生的學生為學科特長突出、具有創新潛質,對我校某一專業有濃厚興趣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報考我校學生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奧林匹克數學、物理競賽獲得國家三等獎及以上者;
2、在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中學生創新英語大賽中獲一、二等獎者;
3、在外語或財經領域有突出表現,具有特殊培養潛質,並能提供證明材料者。
三、招生計劃
招生規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
四、招生專業及降分標准
1、招生專業
我校部分特色專業和實驗班:(具體見表1)。
表1: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自主招生專業
學院 專業名稱 備注 國際經濟貿易學院 國際經濟與貿易 國際商學院 工商管理 實驗班 外語學院 日語 面向高中日語高起點學生 德語 面向高中德語高起點學生 法學院 法學 國際關系學院 國際政治 中文學院 漢語國際教育
2、降分標准
經我校考核認定具備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考生,高考錄取到自主招生認定專業時可享受我校在當地同科類模擬 投檔線 下20分的優惠。模擬 投檔線 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五、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網上要求實名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和申請表。
網上報名時間:3月2日至3月16日
2、除進行網上報名外,考生還需郵寄以下材料:
《個人申請報告》:要求考生本人手書,內容中應全面闡述申請我校的理由,個人成長體會、性格特點、愛好特長及未來規劃等方面情況,字數不超過1500字(參照A4紙大小,三頁以內)。在申請報告結尾落款處請註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並附考生一寸免冠照片1張。
其他:個人獲獎證書復印件、發表作品等證明材料,材料須經考生所在中學蓋章確認。
請考生將所有材料裝訂成冊(A4標准),於3月16日(以當地郵戳為准)之前用郵政特快專遞寄至: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並在信封上註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樣。考生所遞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隨時查看報名進展情況、初審結果、考核通知、簽約結果等信息。
六、考核辦法與簽約方式
1、材料審核:學校將聘請學科專家組成的評審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初審通過的學生進入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環節,考生可以在4月20日後登陸報名系統,通過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初審。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測試:學校將對通過材料審核的考生進行考核,考核時間初步定於6月14日,考核方式為筆試和面試,考核內容為語言能力測試。
3、簽約:專家評審組根據考核結果,按照筆試和面試總分提出入選資格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入選資格學生名單。
4、公示:入選資格學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後,報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七、錄取要求
入選資格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考生應在我校自主招生的專業范圍內填報專業志願,填報志願方式和填報志願時間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為准。
我校將根據入選資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願、高考投檔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和學校的模擬 投檔線 決定錄取與否。模擬 投檔線 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八、工作程序
1、網上報名時間3月2日至3月16日
2、材料郵寄截止日期3月16日(以當地郵戳為准)
3、材料初審結果查詢4月20日之後
4、測試時間6月14日
九、監督機制與申訴渠道
1、學校在自主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准、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申訴。(紀檢監察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10-64492163)
3、中學及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
4、對在推薦自主招生工作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違反規定推薦的中學,一經發現並核實,要通報批評,並由有關部門對其當年所有推薦學生進行重新審查;對弄虛作假的中學,視情節嚴重程度,暫停其1至3年推薦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的中學,將取消其今後的推薦資格。對在自主招生報名中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一經發現並核實,將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考試或錄取資格,並通報其所在中學。
十、咨詢方式
如果在自主招生過程中遇到問題,歡迎大家通過以下方式和我們聯系:
咨詢電話:010-64492178
傳真:010-64493866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一、本招生簡章最終解釋權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招生辦公室。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准。
4.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9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繼續採用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方式招收來自於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符合我校人才培養目標要求的農村戶籍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面向農村學生招生工作中的報考條件、材料審核、測試錄取以及資格認定等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接受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直接領導。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地域以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三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三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數學、英語學科成績突出,有志於從事對外貿易事業並具有培養潛質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三、招生計劃
招生規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40人)。
四、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將所有信息填寫完整、檢查無誤後,再下載申請表、由所在中學審核並加蓋公章、掃描(或照相)上傳材料。
網上報名時間:4月20日至5月5日
2、除遞交網上報名材料外,考生還需郵寄以下材料:
《個人申請報告》:要求考生本人手書,內容中應全面闡述申請我校的理由,個人成長體會、性格特點、愛好特長及未來規劃等方面情況,字數不超過1500字(參照A4紙大小,三頁以內)。在申請報告結尾落款處請註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並附考生一寸免冠照片1張。
其他獲獎證書復印件、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等證明材料須經考生所在中學蓋章確認。
請考生將所有材料裝訂成冊(A4標准),於5月5日(以當地郵戳為准)之前用郵政特快專遞寄至: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並在信封上註明「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材料」字樣。考生所遞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隨時查看報名進展情況、初審結果、測試通知、簽約結果等信息。
五、選拔程序
1、材料審核:學校將聘請學科專家組成的評審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報名條件、材料詳實並能充分體現培養潛質的考生給予初審通過的資格。
初審通過並經所在省(區、市)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將獲得我校測試資格。考核名單將於6月2日公示,考生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uibe.e.cn)或報名系統進行查詢。
2、測試方式:我校將根據報考學生的人數確定相應的測試方式,測試方式擬採用材料審核或綜合能力測試的方式,具體測試時間和測試方式見6月初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uibe.e.cn)的測試通知。
3、簽約:專家評審組根據測試結果提出入選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簽約學生名單。
4、公示:擬簽約學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uibe.e.cn)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報考及錄取
1、入選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考生應在我校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專業范圍內填報專業志願,填報志願方式和填報志願時間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為准。
2、入選考生的高考投檔分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模擬投檔線下50分,且不低於當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3、我校將根據入選資格考生的報考志願、高考投檔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決定錄取與否。
七、監督機制與申訴渠道
1、學校在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將選拔辦法、標准、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工作由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申訴。(紀檢監察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10-64492163)
3、中學及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
4、對在推薦工作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違反規定推薦的中學,一經發現並核實,將進行通報批評,並由有關部門對其當年所有推薦學生進行重新審查;對弄虛作假的中學,視情節嚴重程度,暫停其1至3年推薦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的中學,將取消其今後的推薦資格。對在報名中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一經發現並核實,將取消考生考試及錄取資格,並通報其所在中學。
八、咨詢方式
如果在申請過程中遇到問題,歡迎大家通過以下方式和我們聯系:
咨詢電話:010-64492178
傳真:010-64493866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九、本招生簡章最終解釋權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准。
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業
國際經濟與貿易、物流管理、財政學、投資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法學、商務英語、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涉外行政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涉外經濟事務管理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保險(風險管理與保險方向)、勞動與社會保障、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國際政治。
5.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簡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稱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二、就讀校址
松江校區地址:文翔路1900號
古北校區地址:古北路620號
商務英語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松江校區
三、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紀委辦公室、監察處是違紀違規招生舉報監督受理部門。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
層次
學制
計劃數
商務英語
本科
四年
60人
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商務英語專業限招英語;入學後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關於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3月9日-10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願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cn)填報志願。其中,根據相關規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劃定入圍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9〕41號)相關規定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3)鑒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勢,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慎重研究決定,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對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辦法予以調整,其中對填報我校春招志願的考生,由於疫情期間,無法進行自主測試,自主測試成績均以150分計入,最終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自主測試成績」的高低作為春招的依據,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錄取。
(4)對於沒有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或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不完整的考生,須根據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相關內容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由學校審核人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疫情期間為避免發生面對面接觸,相關證明材料掃描後於3月19日前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考生視為放棄入圍資格,學校不再對其進行後續的資格審核。疫情結束後,考生根據學校通知,由本人持材料原件到我校招生辦公室進行復核驗證。
(5)3月13日-22日,學校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著重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與藝術修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資格審核辦法另行公布。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願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則依次按統一文化考試中的外語、數學、語文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4)名單公示:3月23日-30日,學校公布資格審核結果並公示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5)信息登記:3月31日-4月2日,預錄取或候補錄取考生網上進行專業信息登記,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執行。
(6)發放預錄取通知書:4月3日,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放預錄取通知書。
十三、收費標准
學費標准:
5000元/年,收費依據:滬價行(2000)120號,滬教委財(2000)27號。
住宿費標准:
1200元/年,收費依據: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多種校友獎學金、社會獎助學金以及「資助經濟困難學生海外學習、實習」項目基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紀委辦公室、監察處是違規違紀招生舉報監督受理部門。
舉報電話:021-67703010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www.suibe.e.cn
招生辦官網:http://zhaosheng.suibe.e.cn
咨詢電話:021-67703050
十七、其他須知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並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6. 請問對外經貿大學本科的學費是多少謝謝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章程(2016年)
第二十三條 :
2016年學費為外國語言類本科生每學年6000元人民幣,其他專業本科生每學年5000元人民幣。學校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男生宿舍住宿費一般每學年750元,女生宿舍住宿費一般每學年900元。
第二十四條 :
學校設有綜合獎學金以及各類單項獎學金,獲獎面最高可達45%,獎學金額度最高可達15000元/年;同時學校還針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採取了勤工助學、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特殊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措施,其中國家助學貸款額度最高為8000元/年;社會捐贈設立的助學項目資助額度最高可達30000元/人。
http://zhaosheng.uibe.e.cn//zskx/47102.htm
7. 報考了對外經貿大學今天才發現招生章程 裡面寫所有專業參加英語口試,但志願書上並沒有標啊,而且山西的
你如果進檔了就會被退到B 但願你沒進檔
8.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進行,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商務部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注冊及辦學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學校代碼為10036。英文譯名:(簡稱UIBE)。
第三條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建於1951年。1953年至1999年,由原外經貿部管轄。2000年6月,原中國金融學院與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合並成立新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劃歸教育部主管。
第四條學校具有鮮明的學科特色和專業優勢。培養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各類人才。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定,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行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決策、招生就業處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
第六條招生就業處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
2.制定和完善學校本科招生章程和制度,向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並執行相關決議;
3.收集、統計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項決策所需信息,擬出本科生招生各項工作方案;
4.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5.協調學校各職能部門、各學院和各招生工作組,牽頭完成學校本科招生宣傳工作的組織實施,全面、客觀地向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宣傳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6.建立定期向培養單位和相關部門通報招生信息的反饋機制;做好信息及時發布、公開公示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7.組織實施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學校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及對已錄取新生的入學復查工作;
8.承擔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委託的評卷等工作,支持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高校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並給予答復。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數量、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生源計劃執行情況、學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學校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招生就業處落實」要求,在教育部領導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錄取。
第九條學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不超過120%,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條經教育部審核,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少量計劃,用於均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主要投放到國家政策要求及優質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四章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類型包括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外語類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協作計劃、港澳台僑聯合招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澳門保送生、台灣學測生等。
第十三條學校除英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義大利語、日語、阿拉伯語、俄語、葡萄牙語、朝鮮語、希臘語、波斯語、越南語語言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外,其他所有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學校不單獨為高中階段學習非英語語種學生開設英語課程,要求該類學生在校期間取得學校規定的英語學分,並達到學校在其他方面的英語學習和技能要求。
第十四條投檔錄取時,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投檔排序規則依次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確定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至專業,不設專業志願級差(浙江、內蒙古等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除外)。如考生投檔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凡服從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在非平行投檔批次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收非第一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平行志願投檔批次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徵集志願錄取,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剩餘計劃將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往屆生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相關規定:
1.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即投檔考生按計劃數1:1的數額內,按專業志願順序依高考總分排序錄取,如有退檔則順延錄取。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須滿足學校2022年相應專業對選考科目范圍的要求。
第十九條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學校當年的招生簡章執行。國家專項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港澳台僑聯合招生、台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轉專業政策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錄取時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後,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新生,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學校2022年學費為外國語言類專業本科生6000元/生·學年,精算學、人工智慧、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統計學專業本科生5500元/生·學年,其它專業本科生5000元/生·學年。學校根據住宿條件收取不同標准住宿費,男生宿舍住宿費750元/生·學年,女生宿舍住宿費9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三條學校設有綜合獎學金以及各類單項獎學金,獲獎比例最高可達45%,獎學金額度最高可達20000元/生·年;同時學校還針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實行了減免學費、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特殊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措施,其中國家助學貸款額度最高為8000元/生·年。除此之外,學校還聯系社會各界人士在校內設立各種獎助學金。
第二十四條學校各學院和專業介紹、招生來源計劃等詳細信息見當年《招生報考指南》。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通過學校招生就業處網站、本科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會發布。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適用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2年本科生招生工作。如有關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及時公布。
工作信息:
學校網址:
http://www.uibe.e.cn
招生就業處網址:
http://aeo.uibe.e.cn
信息公開網址:
http://xxgk.uibe.e.cn
微信公眾平台:GoToUIBE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申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詢電話:(010)64492178
紀檢監察電話:(010)64492163
9. 對外經貿大學在河南招生的條件怎麼樣,需要口試嗎希望指導!!!!加分!!!急求
貿大的招生簡章上的確對部分專業要求進行口試。但實際上,一批招生在河南往年都沒有進行。
你的成績是不錯的。
河南是平行志願。經管類大學,北京高校前面的高校志願可以沖擊一下貿大和中央財經兩所,但以上年情況,不到620以上有一定風險。後面的志願,如果一定想讀經管類,可考慮廈門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南財經大學,特別喜歡北京最後可以用北京工商大學或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做保底。
10. 河北經貿mba和對外經貿mba區別
完全相同,工商管理碩士(MBA)是我國設立專業碩士學位的一種,專業碩士是標准化的,初試,復試、參考書目完全一樣;當然,河北經貿MBA和對外經貿MBA在其他方面還是有區別的,比如,河北經貿大學工商管理碩士考研條件比較寬松,允許同等學歷人員參考,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工商管理條件就比較苛刻,只招收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這需要在考試前查閱學校招生簡章在這方面具體規定。
河北經貿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專業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考試科目
①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②204英語二
③-無
④--無
復試科目:
思想政治理論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無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學位)(MBA)專業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考試科目
①199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②204英語二
復試筆試課程:
思想政治理論
參考書目
199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
《MBA、MPA、MPAcc 聯考大綱》及教輔材料,機械工業出版社 最新版,全國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