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學本科招生
『壹』 上海交通大學學費
根據2020年上海交通大學收費標准,普通文理專業學費為5000~6500元/年;藝術類(藝術設計)、臨床醫學(法語班)專業學費為10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學費為每學年6500元/人,三、四年級學費為每學年16000元/人;微電子學專業每學年12000元/人;交大密西根學院所屬專業每學年30000元/人。

4、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廣東華圖教育(gd.huatu.com) 詳文參考:https://gd.huatu.com/ask/2021/0412/2040726.html#360&ask
『貳』 重慶交通大學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我校創辦於1951年,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現有南岸校區、雙福校區兩個教學區。
1.學校全稱:重慶交通大學(Chongqing Jiaotong University)。
2.國標代碼:10618。
3.主管部門: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
4.辦學性質:公辦。
5.辦學層次:研究生(博士、碩士),全日制普通本、專科。
6.辦學地址:
南岸校區: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66號,郵政編碼:400074。
雙福校區:重慶市雙福新區福星大道1號,郵政編碼:402247。
7.就讀地點: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各專業新生在雙福校區就讀;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科各專業新生在南岸校區就讀。
8.基本辦學條件:
學校學科專業覆蓋面廣。現有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3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3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55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1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領域、59個普通本科專業,2個本科層次、4個專科層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具有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73萬人。
學校教學條件好、實力強。學校佔地面積3120畝,校舍建築面積74萬多平方米;圖書館擁有外文資料庫30多個、年訂報刊2400餘種、紙質圖書200餘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逾2.9億元。學校有1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10個省部級重點學科、20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6個省部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3個國家級特色專業、7個國家級“卓越計劃”專業、1個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1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4門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範課程、2門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程。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工2000餘人,專任教師1500餘人,博士生導師近50人,研究生指導教師580餘人,高級職稱教師近700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7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等省部級及以上專家教授120餘人。中國工程院鄭皆連院士、韓其為院士、梁應辰院士等150多名國內外知名學者擔任學校特聘教授或兼職教授。
學校人才培養質量高。本科畢業生離校時的初次就業率已連續17年達90%以上,年底就業率超過98%。2010年學校被教育部授予首批“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稱號,2009年、2000年連續兩次被教育部評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2013年被評為“重慶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示範中心”,2013年、2011年、2009年、2007年連續四次被重慶市評為“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等級。
第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最低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學校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統籌考慮招生省份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等形式,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招生專業(類)及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信息為准。
第五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56名,主要用於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六條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專業共計57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專業共計2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科招生專業共計4個。其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招生專業為土木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科招生專業為輪機工程技術、航海技術、物流管理、工程造價。我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代碼、招生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批次最終以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信息為准。
第七條 我校共計27個普通本科專業按11個大類進行招生。詳情請登錄我校招生就業信息網查詢。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全面推進招生“陽光工程”建設,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九條 對實行“順序志願”填報的省(市、區),我校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願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願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願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
對實行“平行志願”填報的省(市、區),我校按相關省(市、區)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考生的錄取專業按投檔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規定的除外);投檔分數相同時,比較相關科目成績(理工類考生比較“數學+外語”的總分,文史類考生比較“語文+外語”的總分)。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行調劑至該省(市、區)招生計劃尚未錄取滿額且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直至錄取滿額;對於普通本科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不分別投檔的省(市、區),調劑到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的考生,我校將徵求考生意見,若專業調劑時,無法聯繫上考生,則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資格。
第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我校對藝術類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採用相關省市專業聯考成績。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化、專業考試成績達到同批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的綜合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辦法為:文化成績(不含高考政策性加分)&pide;生源地高考分數總分×100×30%+專業成績&pide;生源地高考專業聯考成績總分×100×70%。若出現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比較考生“語文+外語”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二條 對非第一院校志願、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我校認可考生所在省(市、區)招辦制定的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新生入學後,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
第十四條 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建議女生謹慎填報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
第十五條 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准執行。航海技術、航海技術(中外合作項目)專業要求雙眼裸眼視力均在4.6或以上,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輪機工程技術(中外合作項目)專業要求雙眼裸眼視力均在4.5或以上。
第十六條 我校在重慶市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及綜合素質的要求按照重慶市教委、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在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相關科目成績相同時,我校將參考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情況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的專業按照專業志願清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我校在江蘇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是:B+B(選測科目)4C(必測科目)1合格(技術科目);進檔後排序規則是:“先分數後等級”,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專業的選測科目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我校本科招生專業選測科目為准。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學校將及時公開新生復查期間的有關舉報、調查及處理情況。
第四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條 學校嚴格按重慶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准。我校本科學生實行學分制收費,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專科學生按學年收取學費。學分制收費即:學年學費按專業學費(各專業標准不同)和學分學費(80元/學分)兩部分計收,應交學費=專業學費+學分學費(所修學分×80元)。學費收繳採用學年初預收,學年終結算,多退少補的方式。即在第一學年開學時按學年制的學費標准預收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在學年結束時,學校計算出每生的專業學費和實際修讀的學分學費總額,然後根據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應收學費總額如大於預收學費額的,差額部分在下一學年預收學費時一並收取;總額未達到預收學費額的,差額在下一學年預收學費時予以抵扣,畢業時一並結算。
普通本科專業第一學年學費預收:4600元/人·年~6800元/人·年(各專業不同);藝術類本科專業第一學年學費預收:11500元/人·年,學年結束時,根據所修學分按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
按照重慶市物價局批復,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專業學費標准:23000元/人·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科專業學費標准:12000~17000元/人·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專業外方學費按外方合作學校當年收費標准繳納。
雙福校區住宿費標准:1000元/人·年。
南岸校區住宿費標准: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以上收費如有變動,以重慶市物價局的批復為准。
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五章 獎助學金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第二十一條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我校還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學生設置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新生質量獎等多項獎學金,詳情請登錄:http://www.cqjtu.e.cn查詢。
第二十二條 我校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貸、助、補、勤”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前,可在當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入學後,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此外,多家企業、社會團體和校友個人在我校設立了幾十項獎助學金,共同幫助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招生聯絡及查詢
第二十三條 學校招生信息可通過以下途徑咨詢:
1.重慶交通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http://zsjy.cqjtu.e.cn);
2.咨詢熱線:023-62652497(語音電話)023-62652498;
3.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4.官方微信:重慶交通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5.QQ在線咨詢:2314676741、2212221026、2532392076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學校招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接受各級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023-62789036。
第二十六條 我校從不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事宜,請直接與我校招生及畢業生就業工作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後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按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及畢業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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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2019年北京交通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北京交通大學本科及高職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北京交通大學。學校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上園村3號。在山東省威海市南海新區有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全國重點大學,“211工程”學校。高考招生包括本科和高職。對取得我校學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本科及高職畢業生,頒發相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北京交通大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第三條北京交通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並接受紀委監察處、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北京交通大學設立由校長、分管高考招生工作的校領導、分管紀委工作的校領導、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以及教務處、學生工作處、紀委監察處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內容下設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組、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組、外語類保送招生工作組、招生錄取工作組,各工作組均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設高考招生委員會,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學院、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五條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正與公平,設立招生監察辦公室,由紀委書記、紀委監察處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對學校高考招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處理高考招生相關的信訪、投訴和申訴。接受考生申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設在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學校本科及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l、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5、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6、組織協調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復查等工作;
7、受權組織本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9、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七條學校本部和威海校區均有招生計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將分別有獨立的招生院校代碼,分別錄取,考生填報志願時應分別填報,威海校區本科招生專業是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是經教育部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其他專業均在學校本部招生。
第八條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往年計劃數量,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綜合考慮國家政策導向、近年來各地高考報名人數佔全國報名總數比例以及考生報考情況和生源質量、各地錄取中央部門所屬高校人數佔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全國錄取總數比例、畢業生就業、特殊類招生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和有關專項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預留本科招生規模的1%用於錄取平行志願省區超過計劃數提檔的、符合錄取要求並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特別好、分數高的省區。
第九條北京交通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條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的102%以內。
第十一條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即高考實考分+政策加分,部分省區含投檔順序位)和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和分專業。承認符合規定的各類政策加分,增加分值不得超過20分。
對江蘇省考生,一般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其中一科達到A以上,另一科達到B+以上。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方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願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所錄專業。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已被我校認定的自主考生須達到同樣等級時,方能享受我校相應優惠政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可降至AB,高水平運動隊認定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不得低於C。
第十二條採用專業志願級差方式進行專業分配,設定級差分數模式為“2-1-1-0”或“2-1-0-0”,即:第一、二專業級差為2分,第二、三專業級差為1分,第三、四專業級差為1分或0分,以後專業級差分為0分,錄取時以最大程度滿足考生專業志願時的級差分為最終設定值。
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就是投檔考生按計劃數1:1的數額內,按專業志願順序依高考總分排序錄取,若有退檔則順延錄取。
執行以上規則出現考生並列時參考高考實考分數、相關科目高考成績(法學、文科試驗班類專業依次參考語文、英語、文綜、數學成績,其他專業將依次參考數學、英語、語文、理綜或文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會考)成績。
對所有無法滿足所報專業志願但服從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江蘇省按先分數後等級)由高到低排序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第十三條當普通類專業與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同一投檔院校代號下投檔時,如考生沒有填報任何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將不會被調劑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十四條當報考我校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將依次接收非一志願考生。
第十五條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三個藝術類專業統一按照“設計學類”專業名稱公布分省招生計劃。考生應在生源省統考本科合格的基礎上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證。錄取時將本省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全部調檔。當一志願生源不足時,依次接收非一志願考生。對藝術類計劃設置為0的省區,預留計劃1人,只錄取第一志願考生。錄取時將全部投檔考生視為同一省區。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需參加我校7月份組織的專業復查(即三試),不參加專業復查或復查不通過者,取消錄取資格,復查通過者發放錄取通知書。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按照當年《北京交通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納米材料與技術、機械電子工程、以及威海校區的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是經教育部批准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招生計劃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參加各省區第一批次錄取。錄取入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十七條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
1、納米材料與技術、機械電子工程、威海校區的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只招英語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以及文科試驗班類、軟體工程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單科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三分之二以上。如所在省級招生機構統一組織外語口語加試,報考文科試驗班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口語加試並成績合格。
2、軟體工程、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以及全部高職專業入學後外語教學只設英語。
3、建築學、城鄉規劃專業學制均為五年。建築學專業要求有一定的美術基礎。如所在省級招生機構組織徒手畫加試,考生需有徒手畫加試成績,新生入學後進行美術考試,成績不合格者轉城鄉規劃專業或土木建築工程學院所屬專業。
4、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技術)專業屬於是保密相關專業,要求應屆、未婚,並符合以下條件:(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共青團員。(2)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近五年內未受過治安處罰。(3)直系親屬或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無重大政治歷史問題。
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按保密管理專業錄取的學生對應轉至經濟管理試驗班的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按信息安全(保密技術)專業錄取的學生對應轉至計算機類的信息安全專業。
第十八條體檢標准參照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此外,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納米材料與技術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第十九條國防生錄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
第二十條除國防生外,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按照國家專項計劃(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入學後可遷轉戶口,允許學生按照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要求和程序參加轉專業,與其他學生同等享受獎助學金政策。
第二十二條民族班計劃、西藏內地班、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計劃是國家指令性定向就業培養計劃,按照這些計劃類型錄取的考生,入學後插班學習,學生畢業後應回本省區就業。
民族班計劃只招少數民族考生。考生的投檔成績不得低於學校提檔線下40分。
第二十三條填報企業定向的考生應提前向定向單位了解招生專業及培養方向要求、定向就業政策及簽訂協議的要求,錄取時須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後去定向單位就業。
第二十四條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各類自主招生認定的考生須經過“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按照相應的招生簡章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按藝術類專業、外語類保送方式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非外語類專業學習。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國防生、企業定向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專業。北京校區與威海校區之間不能互轉專業。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六條對經由省級招生機構審核通過並被我校確認錄取的本科及高職考生,將發放由校長簽發並蓋有北京交通大學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校後,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錄取到北京交通大學本部所屬專業的本科新生全部在學校本部就讀。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本科各專業學費標准預定為: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各專業每學年10000元;納米材料與技術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48000元,在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學習期間學費標准按當年度該校學費標准繳納;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42000元,在卧龍崗大學學習期間的費用按照對方標准收取;納米材料與技術、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生在外方學習期間保留我校學籍,每年按照國內同級理工科在校生學費標準的一半繳納學費。其它專業每學年5000至5500元;軟體工程專業從第三學年開始學費為每學年16000元。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國內每學年為750至1200元。如果國家調整收費標准,則執行新規定。
錄取到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的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的本科新生全部在威海校區就讀,學費為每學年45000元;住宿費為每學年1200元。
第二十九條錄取到北京交通大學高職專業的學生全部在清河職業技術學院學習、住宿。地址為北京海淀區清河鎮永泰庄。高職學費標准:各專業每學年6000元。住宿費每學年750元。
根據北京市有關文件,錄取到高職專業的學生一律不遷戶口。新生戶籍“農轉非”按考生所在地的有關文件辦理。
第三十條咨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51688441
學校網址:http://www.bjtu.e.cn
招生資訊網:http://zsw.bjtu.e.cn
清河職業技術學院咨詢電話:010-62903258、62900026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肆』 上海交大招生人數2021
您好,您是想問2021年上海交大招生人數是多少嗎?2021年上海交大招生人數是4382人。進入上海交大學校官網,點擊招生信息可知,該校2021年招生人數是4382人。
『伍』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錄取人數
2022年復旦大學和上海交大及其醫學院共綜評錄取1310人上海生源
弘揚公平正義
原創
2022-7-24 23:38 · 來自上海
2022年復旦大學和上海交大及其醫學院綜合評價招生專業及計劃,共綜評錄取1310人,其中復旦大學510人,復旦醫學院90人,上海交大620人,上海交大醫學院90人。
2022年復旦大學綜合評價招生新增:
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拔尖人才試驗班;
2、數學英才試驗班面向高考生招生;
3、經濟管理試驗班:管理科學(人工智慧、大數據)、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商務智能、雲計算);
4、3個雙學士學位項目:法學-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預防醫學-公共事業管理。須校內選拔。
5、擴寬本科生學生轉專業的渠道:
5.1、學生均有兩次轉專業機會,不包括提前批次錄取學生;
5.2、復旦醫學院學生可以轉專業進復旦大學本部。
2022年交大醫學院臨床醫學8年本博連讀招生計劃比2021年增加了一倍,達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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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春考分數線
上海交大上海錄取人數
復旦對各省生源評價
中國第三名大學
上海高考總分是多少
復旦交大上海生源佔比
『陸』 上海交通大學二本錄取分數線最低多少
根據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2020年上海交通大學二本錄取分數線最低為:文科類:總分420分,理科類:總分450分。根據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2020年上海交通大學二本錄取分數線最低為:文科類:總分420分,理科類:總分450分。
『柒』 上海交通大學密院重慶招生情況怎麼樣
2020年上海交通大學密院重慶招生情況如下:
1、招生計劃:本科生招生計劃為50人,碩士生招生計劃為20人。
2、招生對象:本科生招生對象為2020年畢業的重慶市高中畢業生,碩士生招生對象為2020年畢業的重慶市本科畢業生。
3、招生方式:本科生招生採用統一招生考試,碩士生招生採用統一招生考試和面試結合的方式。
4、報名時間: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
5、考試時間: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
6、錄取時間: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
『捌』 北京交通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北京交通大學本科及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北京交通大學章程》,結合學校高考招生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北京交通大學,簡稱為北京交大;英文名稱為BeijingJiaotongUniversity,縮寫為BJTU。學校法定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上園村3號。在山東省威海市南海新區現代路69號建有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高校。2017年學校正式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行列。
學校按照北京交通大學(國標10004)和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國標19004)兩個代碼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交通大學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北京交通大學相應專業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北京交通大學本科招生除普通類招生外,還有學校本部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國家專項計劃、南疆計劃、民族班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港澳台僑招生、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等。高職(專科)招生全部為普通類招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專業中,有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中外合作辦學)、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環境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等7個本科專業在威海校區就讀(以下簡稱「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其他本科專業均在學校本部就讀。高職(專科)在北京市海淀區清河鎮永泰庄(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團公司黨校)就讀。
本科標准學制建築類專業為五年,其他專業為四年,第二學士學位為二年。高職(專科)標准學制為三年。
第五條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北京交通大學設立由校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以及本科生院、學生工作處、就業創業指導中心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根據工作內容下設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組,各工作組均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辦、監察處對學校高考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設在本科生院,負責學校本科及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訂學校招生章程;
(四)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
(五)組織實施招生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六)組織協調對錄取新生進行復查等工作;
(七)組織本校單獨招生考試和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並對考試安全、疫情防控負責,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九)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往年分省計劃情況,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國家政策導向、近年來各地高考報名人數和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程度、各特殊類型招生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和有關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人數、選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准。
第十條
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高職(專科)招生無預留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未做分省編制的其他類招生計劃用於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內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等招生以及藝術類專業的預留。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二條
北京交通大學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投檔(提檔)
1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
2
本部校區和威海校區所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方合作院校均為英語國家學校,大量課程為全英文授課,專業課採用全英文教材,要求較高的英語基礎。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3
各類招生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錄取
1
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和分專業。分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分。承認投檔成績中所含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我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2
按學校或院校專業組進行志願填報的進檔考生,錄取和分專業時,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細則或省區有特殊要求的,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為三門選考科目總分)科目分數排序錄取。對所有無法滿足所報專業志願但符合各項錄取條件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按照專業(類)進行志願填報,或志願所填報的院校專業組中只包含一個專業(類)的進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直接錄取到其所填報志願專業(類)。
3
在內蒙古自治區除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類型外,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4
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設計學類、全部中外合作辦學以及全部高職(專科)專業入學後外語教學只設英語,其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專業有大量課程為全英文授課,要求較高的英語基礎,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5
體檢標准參照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6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根據相應省份安排實行徵集志願錄取。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根據相應省份安排實行徵集志願錄取。徵集志願仍不足的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特殊類型招生
1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第二學士學位等各類型招生按照相應的招生簡章及相關規定執行。
2
民族班計劃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根據有關文件,考生的投檔成績不得低於學校普通類專業(不含中外合作辦學)提檔線下40分。
內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考生若高考所在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區,所報專業應符合相應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條
對經由省級招辦審核通過並被我校確認錄取的本科及高職(專科)考生,將發放由校長簽發並蓋有北京交通大學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指定校區報到。
第十七條
按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威海校區錄取的學生不能轉入北京本部校區。威海校區不同合作方所辦專業之間不能互轉。轉專業具體政策按學校當年發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後,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已經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學籍。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學校本部本科各專業除藝術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學費標准一般為每學年5000元或5500元,軟體工程專業三、四年級學費為每學年16000元;設計學類專業每學年10000元。
納米材料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60000元,在加拿大滑鐵盧大學(UniversityofWaterloo)學習期間學費標准按當年該校學費標准繳納。機械電子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60000元,在澳大利亞伍倫貢大學(UniversityofWollongong)學習期間的費用按照對方標准收取。以上兩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在外方學習期間保留我校學籍,每年按照國內同級理工科在校生學費標準的一半繳納學費。
威海校區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每學年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每學年80000元。
在本部校區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每學年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區住宿費為每學年1200元。
如果國家調整收費標准,則執行新規定。
第二十條
高職(專科)各專業學費標准為每學年6000元。住宿費每學年750元。
根據北京市有關規定,錄取到高職(專科)專業的學生一律不遷戶口。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有完備的「獎、助、貸、勤、補、償」資助體系,全方位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新生報到當天專門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綠色通道」,學生持有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可暫不用繳納學費先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二條
接受考生申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三條咨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51688441
威海校區咨詢電話:0631-3806000
高職(專科)(清河職業技術學院)咨詢電話:010-62905445
學校網址:https://www.bjtu.e.cn
招生資訊網:https://zsw.bjtu.e.cn
微信公眾號:bjtuzs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招生遵照本章程執行。
第二十六條
港澳台僑招生遵照本章程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對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