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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財經大學會計本科多少學分

發布時間: 2023-02-08 17:16:44

『壹』 浙江財經學院自考會計本科 加考課可以抵專業課學分嗎

1、浙江自考會計本科裡面的加考課,是屬於該專業專科段的課程(核心基礎課),是不可以會計本科專業的學分的。
2、一種特殊情況:如果你考的是其他本科專業,你考了會計本科專業裡面的加考課,而這些加考課程又是別的本科專業裡面的核心課程,那麼,只有這種情況,是可以作為選修課程(抵學分)用的。

『貳』 大哥,我想知道浙江財經大學會計本科自考學位的那個成績前百分之十五的要求大概是平均分多少分

評論70分
希望回答能夠幫助你

『叄』 平均分多少才能申請浙江財經學院的會計自考本科的學士學位

各地要求不一,一般為65分或70分。
就你的情況而言,分數已經達到了要求,只需具備以下兩點即可:
(1)論文通過達到良好以上(好好准備,一次通過)
(2)通過學位外語考試(難度和自考英語想當)。

『肆』 浙江財經大學錄取分數線2021

2021年浙江財經大學錄取分數線是590分。
浙江財經大學在本科一段的最低提檔線為590分,最低位次為52850名。
浙江財經大學在是平行錄取一段招生,綜合普通類最低錄取分數是590分;綜合中外合作辦學類最低錄取分數是590分。專業老師在線權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伍』 浙江財經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做好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 浙江財經大學 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 浙江財經大學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浙江財經大學 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的省屬本科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是一所跨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法學、理學、工學和藝術學七大學科門類的多科性財經類高等學府,也是浙江省財經管理骨幹人才的重要培育基地。辦學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18號。學校的國家代碼為11482,浙江省代碼為0016。會計學專業(中外合作項目)、市場營銷專業(中外合作項目)、金融學(中外合作項目)在浙江省單列招生,代碼為0166。

第四條 學校經教育部批准具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學校下設15個學院,45個本科專業及20餘個專業方向。本科生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由 浙江財經大學 頒發全國統一的本科畢業文憑,凡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 浙江財經大學 授予學士學位。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學校面向全國17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具體分專業招生人數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六條 學校選拔新生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按照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評價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七條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英語、商務英語、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漢語國際教育、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攝影、美術學、會計學專業(中外合作項目)、市場營銷專業(中外合作項目)、金融學(中外合作項目)12個專業及項目在錄取時對英語單科成績有要求:英語、商務英語專業要求110分(含)以上,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100分(含)以上,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攝影、美術學專業要求60分(含)以上,會計學專業(中外合作項目)、市場營銷專業(中外合作項目)、金融學(中外合作項目)要求105分(含)以上,以上英語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英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在英語高考成績達到單科錄取線時,按高考總分排序,如遇英語成績合格生源不足時,則適當降低英語單科錄取線(按5分一檔降分) 至額滿為止。

第八條 所有專業及項目對學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指導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專業”,請考生不要填報。

第九條 招生錄取時,按照省教育考試院要求,採用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的辦法,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一條 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當批次錄取控制線以上的生源情況,按不超過計劃錄取人數的105%向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調取考生檔案。

第十二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對進檔的考生,學校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

第十三條 為鼓勵和吸引優秀學生,學校面向錄取的2016級新生設立“雙財”獎學金,浙江省第一批平行志願報考我校者:高考成績位居全省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100000元;位居全省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60000元;位居全省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30000元。

普通本科高考成績位居我校當年錄取的文、理科各前1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8000元。

以上獎項均不累計,獎金以最高等額為准。

第十四條 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階段已在下列項目獲得獎項或稱號,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廳局關於調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號)規定資格的浙江省高中應屆畢業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平行志願報考我校者,錄取且滿足第一專業志願:

(1)見義勇為和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

(2)在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3)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集體項目獲獎者須是第一作者。

(4) 除“三模三電”和定向比賽外,參加重大國際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和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

第十五條 參加新課改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應達到合格以上成績。未參加新課改的考生和往屆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應為合格以上。

第十六條 學校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分別按照《 浙江財經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對高水平運動員的選拔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文件的規定。

第十八條 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學校按照《浙江省選愛揚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要求執行。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十九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准或備案的標准執行,高考錄取的新生按學年制學費標准預交學費,藝術類專業按每生每學年90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軟體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財政學、稅收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金融學、工商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法學專業按每生每學年5520元,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學年末按實際修讀學分進行結算。會計學專業(中外合作項目)、市場營銷專業(中外合作項目)、金融學(中外合作項目)的學費按物價部門審批公布為准。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新生雙財獎學金”、“才苑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近10項各類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獲獎面40%以上。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學校積極拓寬學生勤工助學渠道,對家庭困難學生優先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同時,學校還對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部分學生給予國家免息貸款。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在 浙江財經大學 校園網上公布,網址:http://www.zufe.e.cn,或招生主頁:http://zs.zufe.e.cn。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電話:0571—87557465、87557460。

招生聯系地址: 浙江財經大學 招生辦公室(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18號),郵編:310018。招生信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四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開始施行,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陸』 浙江財經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浙江財經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浙江財經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浙江財經大學。學校的國家代碼:11482,浙江省代碼:0016。辦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18號。

本科生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0年浙江財經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浙江財經大學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的,經濟、管理學科為主體,經、管、文、法、理、工、藝、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財經類高校, 為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學校圍繞「建設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特色鮮明的創新創業型財經大學」目標,始終堅持把人才培養作為核心任務,已成為浙江省財經類高級專門人才的重要培養基地,被譽為浙江財稅幹部的「黃埔軍校」、會計師的搖籃、金融家的沃土、企業家的殿堂。

第五條 學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學歷教育招生資格,下設16個學院,設有45個本科專業、3個本科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其中4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國家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8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2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6個省特色專業、8個省優勢專業。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六條 2020年學校面向全國20餘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具體分專業招生人數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准。學校2020年按照大類招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除外),招生大類所含專業及專業培養方向,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本科招生網站公布。學校實行專業准入准出制度,賦予學生充分的專業選擇權。學生進校一段時間以後,在了解自身條件和學校政策的基礎上,依據學校相關規定可以進行類內專業分流或跨類准入,畢業時如果符合某個專業的准出條件,也可以申請從該專業准出,獲得該專業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七條 學校選拔新生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八條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學校英語單科成績要求105分(含)以上的專業(類)或項目有: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商務英語、日語)、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上述英語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英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在英語高考成績達到單科錄取線時,按本章程第十二條所規定原則擇優錄取。如遇英語成績合格生源不足時,則適當降低英語單科錄取線(按5分一檔降分) 至額滿為止。

第九條 所有專業及項目對學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指導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專業」,請考生不要填報。

第十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當批次錄取控制線以上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按當批次招生數的1:1確定調檔比例。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對進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考生志願、專業志願間無級差分」的原則依次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江蘇省考生錄取必備條件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普通類第一段填報我校的進檔考生:

1.高考投檔成績超過一段線5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後,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可在全校范圍內申請選擇專業,確保考生准入申請志願中的第一志願,考生入校後須無掛科及違紀等情況;

2.高考投檔成績超過一段線4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後,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可在全校范圍內申請選擇專業,確保考生准入申請的3個志願的其中之一,考生入校後須無掛科及違紀等情況。

藝術類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不包含在內。專業選擇時,所在專業類未分流的,按志願專業所在專業類進行大類培養至專業分流。

(二)學校面向2020級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願(或平行志願)錄取的新生設立「雙財」獎學金:

高考投檔成績名次或位次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前1%且符合以下名次的可獲得相應金額的獎學金。具體如下: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或文理科合並後位次號前50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10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或文理科合並後位次號前90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6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或文理科合並後位次號前120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30000元。以上符合條件的新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須向本科招生辦公室提交申請和相關成績名次證明。

浙江省第一段平行志願報考我校,高考投檔成績位居我校當年錄取前2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8000元。其它省份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願(平行志願)報考我校,高考投檔成績位居我校當年錄取的文、理科第1名(或文理科合並後總分前2名)的新生,可免除大學第一年學費。

以上獎項均不累計,獎金以最高等額為准。

(三)學生出國(境)交流項目

學校每年投入數百萬元資助學生出國參加長、短期交流或赴國外名校攻讀研究生。在學期間,學生可參加國外著名高校或機構的短期交流和實習活動,也可選擇赴與我校有長期合作關系的海外高校進行免學費交流學習。

第十四條 對高水平運動員、民族預科班、國家專項、地方專項、「三位一體」、專升本等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該類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成績,學校採用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美術)統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藝術類專業按綜合分排序,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

第十六條 學校對華僑港澳台以及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的錄取等相關工作按照相關部門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用於平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矛盾問題。

第四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十八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准或備案的標准執行,高考錄取的新生按學年制學費標准預交學費。

第二十條 學校設有「新生雙財獎學金」、「才苑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10餘項各類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獲獎面40%以上。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學校積極拓展學生勤工助學渠道,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同時,學校還對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部分學生給予國家免息貸款,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果在浙江財經大學官網上公布,網址www.zufe.e.cn,或招生主頁http://zs.zufe.e.cn,或微信公眾號「浙江財經大學本科招生」。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電話:0571-87557465、87557466。

招生聯系地址:浙江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18號),郵編:310018。招生信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三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柒』 教育部:高校經濟學本科專業學分制下可實行彈性學制

教育部高等學校經濟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暨高校經濟學院院長(系主任)聯席會議近日在 浙江財經大學 召開。

據介紹,經濟學類本科專業基本學制為四年。實行學分制的高校,可實行彈性學制。在修滿學分且完成全部培養方案的情況下,可以提前畢業,但修業年限不得少於三年;未修滿學分和未完成培養方案的,可以延後畢業,但修業年限一般不超過六年。鼓勵學生具有海外學習經歷。經濟學類專業本科學生應至少完成28學分的專業核心課。

『捌』 浙江財經大學自考會計 專科

必考課程有:
03706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03707 毛、鄧和「三」重要思想概論
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
00041/10222 基礎會計學(含實)
00155 中級財務會計
06131 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實)
00156 成本會計
10217 會計專科畢業設計
其他需要選修課程,要選考6門課程,達到33個學分就可以。(可從幾百門課程中選自己喜歡的隨便6門)。

每次自考可以考1~4門,一年有4次自考。(1、4、7、10月都有開考的)

『玖』 浙江財經大學分數線2022

浙江財經大學分數線2022如下:

一、浙江財經大學2022錄取分數線(在本省)

浙江財經大學2022年在浙江省(普通類平行錄取一段)最低錄取分數為:綜合類593分。浙江財經大學2022年在浙江省(中外合作辦學平行錄取一段)最低錄取分數為:綜合類594分。

浙江財經大學坐落在素有「人間天堂」美譽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體,經、管、文、法、理、工、藝、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財經類高校。學校前身是創建於1974年的浙江財政銀行學校,2013年更名為浙江財經大學,2014年獲批博士後科研流動站,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2018年獲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

『拾』 請問自考 浙江財經大學會計專業本科段 有哪些科目是必考的 哪些科目是選考的

這個專業的必考課程是: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英語(二)
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含實)
金融理論與實務
資產評估
高級財務會計
審計學
財務報表分析(一)
會計制度設計
畢業論文
以下是選考課程:要選考20個或以上學分:

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
線性代數(經管類)
市場營銷學
稅法
中國稅制
國際金融
如果你不是會計、財務管理這兩專業專科畢業的話,還需要加考3門:

中級財務會計
成本會計
財務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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