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本科生離校單
① 南京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的退學、試讀
第五十五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退學:
1、有既往病史,由於本人隱瞞而錄取在限考專業者;
2、經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麻瘋病或其它嚴重疾病者,經休學兩年內治療未痊癒者;
3、意外傷殘不能再堅持學習者;
4、修讀課程學分第一學年達不到28、第二學年累計達不到56、第三學年累計達不到84、第四學年累計達不到112者、第五學年累計達不到140者;
5、未辦理請假或休學手續,擅自離校累計超過兩周者;
6、休學或保留學籍期滿不辦理復學手續者;
7、休學期滿復學時經政治或身體復查不合格者;
8、在校學習時間超過六年者(含休學、保留學籍時間);
9、曠課累計達50學時者;
10、本人申請退學者。
第五十六條 因學業成績不良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需要退學者,可申請試讀一年。試讀期滿所獲得的通修課、學科核心課學分數達到在校修讀年限基本要求者,可繼續就讀;試讀不合格者,必須辦理退學手續。試讀學生不得轉院系轉專業。
第五十七條 學生退學回家長或撫養人所在地落戶。對學生的退學處理,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同時報省教育廳備案。退學學生發給退學決定,並根據學習年限及成績發給肄業證明書。
第五十八條 經批准退學的學生,應在三日內辦完離校手續。
第五十九條 取消學籍或退學的學生,均不得申請復學。
第六十條 因學習成績原因經批准延長學習年限,四年制本科學生在校修讀年限不得超過六年,五年制本科生在校修讀年限不得超過七年。四年制本科生第五學年起應按第五學年的當年學生入學交費標准交納學雜費、住宿費。五年制本科生第六學年起應按第六學年的當年學生入學交費標准交納學雜費、住宿費。
學雜費、住宿費應於該生在校的延長修業學年第一學期的報到注冊前向學校交納,拒絕交款者作退學處理。
第六十一條 學生對退學處理有異議的,參照本細則第七十二條至第八十二條規定辦理。

② 南京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的畢業、結業、肄業
第八十四條 學生畢業時應作全面鑒定,其內容包括德、智、體三方面,著重點應放在政治態度、思想意識、道德品質以及學習、勞動和健康狀況等方面,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明確努力方向。
第八十五條 具有學籍的學生,德、體合格,修滿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通修課程和學科核心課程及選修課的總學分數,獲得社會實踐考核合格證書,准予畢業。提前修滿規定的課程和總學分數,成績優良,平均學分績文科達到4.3、理科達到4.0,可以提前畢業。辦理提前畢業手續,四年制學生必須在第三學年第二學期、五年制學生必須在第四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後三周內辦理。
第八十六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制內,仍有通修課程和學科核心課程重修成績不及格,不及格課程和未修課程學分不超過12個,畢業時作結業處理;不及格課程和未修課程學分超過12個,可申請延長學習一年,但必須在第八學期結束前辦理手續。
公共體育課成績不及格或未達到《大學生體育合格標准》者,作結業處理,發給結業證書。
第八十七條 受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凡畢業時未終止其留校察看處分的作結業處理,發給結業證書。但結業後一年內可由本人申請,工作單位提出其工作以來思想、政治、品德、業務等方面的書面鑒定意見,經教務處審核,報主管校領導批准,可換發畢業證書。
第八十八條 學生在校學習一年以上,因學業成績差終止學業的學生,可發給肄業證書。
第八十九條 在正常學制內,未修滿教學計劃規定學分結業者,允許在結業後兩年內交費重新修讀所缺課程,合格者可換發畢業證書。
在校六年內(包含休學、保留學籍年限)未修滿總學分作結業的學生,不得在結業後重修所缺課程。
第九十條 無學籍的學生不得發給任何形式的畢業證書和學歷證明。

③ 南京畢業生遷戶口流程,南京大學畢業生怎麼遷戶口
以南京工作大學為例,畢業生遷戶口流程如下:
1、學生工作部就業辦開具《內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容、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2、校園安全部根據學生工作部的派遣信息開出《戶口遷移證》。
3、各學院到校園安全部領取《戶口遷移證》。
註:畢業生的戶口遷移地址原則上應當和就業報到證的報到地址一致。到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就業的同學辦理戶口遷移時要提供落戶函上的落戶地址。

(3)南京大學本科生離校單擴展閱讀
畢業後的去向和辦理方法:
1、升學:升本校研究生的,戶口在本科入學落戶所在的校區不變動;升外校研究生的,校園安全部根據學院報來的升學名單開出《戶口遷移證》或者由學生本人帶上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到校園安全部開具《戶口遷移證》。
2、就業:有就業單位的,到學生事務部開具報到證,校園安全部根據學生事務部派遣信息開具《戶口遷移證》。
3、畢業後自主創業、出國和准備繼續考研的,到學生事務部就業辦申請回原籍的報到證。戶口不會自動返回原籍。
④ 南京大學新生宿舍條件帶空調,宿舍內部環境圖片
南京大學 宿舍有四人一間也有六人一間價格不同, 南京大學 宿舍環境還不錯,不過有的舊宿舍環境不怎麼樣,總的來說 有陽台、衛生間、電風扇,儲物櫃足夠你用。
至於吃飯, 南京大學 食堂有四個,個人覺得最好吃的應該是桂園,娛樂嘛,若是男生喜歡體育,兩個操場,娛樂看個人安排,活動挺多的,但沒多大意思。
南京大學 大一可以帶筆記本,兩個網路介面,如果四個人同時用,得買交換器,挺方便的,網費一月5元,網速嘛,實在不敢恭維,但早上早起上網速度還是可以的。
安大暑期宿舍開放,自習室開放,每年離大三的比較近的教學樓作為自習室,圖書館的自習室是一直開放的,不過是普通自習室,沒有空調,只有電扇,寢室限電的度數,電吹風只能用小檔,貌似是500W了。一個樓層有一台洗衣機,可以買洗衣卡,冬天限電11:30熄燈。食堂和水房、浴室是開放離大一比較近的那邊
南京大學 宿舍管理較為人性化,宿舍一般11點30分關門,晚歸的同學可以通過校園卡應急小門進入樓棟。宿舍不允許外來人員借宿。每次放長假,都需在離校前到管理室登記。女生宿舍嚴禁男性進入,如果宿舍里已有大量女生在宿,行李就算再多,男性家長都不得入內幫忙。
南京大學 安全意識十分重要,切勿隨意相信上門推銷的人,盡量要求其出示學生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勿將貴重物品放在易被看到處。
南京大學 新生QQ群:119408121 ( )
總之,大家離家住校,萬事都需小心。在軍訓期間一定要好好研究住宿管理條例,做到心中有數。
南京大學 本科生4人間,有獨立的衛浴,獨立陽台,有空調、直飲水熱水器、每幢樓的負一層都有公共浴室、熱水房、商鋪。在宿舍內還安裝了電話、網路介面、鞋架、毛巾架等。
宿舍打水、洗澡都很方便,只要辦一張「一卡通」,在學校里走到哪都不怕。連寢室開門的鑰匙也設計得很獨特,看上去是普通的塑料外殼,內含特製磁卡,只要一貼在門把上方「刷」地門就開了,很安全!學生可以拎包入住,堪比星級賓館了!
南京大學 現有學生宿舍20幢,總建築面積9.28萬平方米,擁有學生住宿床位10000餘張,
學生每4人一間。兩間寢室共享用一個陽台,陽光充足。房間設施完備,人均擁有一個吊櫃、一個書桌和一張書櫃,房間內部設計合理,為同學們的生活和學習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住宿費:1000元/年。
南京大學 也有四個人住一個宿舍熄燈,上學期間不準也不歸宿,有時候早晨有學工處的人突擊查宿舍,逮著了要處分的,平時注意宿舍衛生,學院和學校都會有人檢查,大概周三學院檢查,周四學校檢查。大一原則上不讓帶電腦,大二可以。大一不可以上網(宿舍里的),大二過英語四級就可以申請了。大概就這么多吧,對了還有,宿舍有一年1200,600不等的,你們男生宿舍估計是1200的。歡迎來江大電源插孔在書桌上衛生間要看是幾區,4區好幾棟都沒有獨立衛生間的,不過公用的有專人打掃都挺方便的住幾區是由宿管科統一安排的書桌也是有差別的不過我個人覺得4區的書桌舒服一點2區不怎麼爽再就是大一的一定要進出關門大一宿管管理不是很好,一直有人丟東西。
;⑤ 南京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的休學、復學
第四十五條 學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1、因病經縣、區及有關醫院診斷,校醫院檢查證明,須停課治療、休養時間超過一學年上課時間三分之一者;
2、在一學期內因其它原因請假導致缺課超過上課時間三分之一者;
3、因某種特殊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第四十六條 學生因故休學一般以一學年為期(因病經學校批准,可連續休學兩學年),累計不得超過兩學年。
第四十七條 休學學生的有關問題,按下列規定處理:
1、戶口不遷出學校;
2、因病休學的學生,必須回家療養。醫療費用按《南京大學學生衛生醫療規則》規定執行;
3、學生休學回家,往返路費自理。
第四十八條 學生休學期滿,應於學期開學前持有關證件,向所屬院系申請復學。學生復學按下列規定辦理:
1、因病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必須附縣以上醫院診斷書,證明其已恢復健康,並經校醫院復查合格,方可復學;
2、要求復學的學生,由校、院系有關部門進行政治復查。休學期間,如有違法亂紀行為者,應取消其復學資格;
3、經學校批准復學的學生,一般應編入專業的下一年級學習。
第四十九條 允許有條件的學生停學創業,停學創業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學生停學創業,應提出申請和創業方案,經院長(系主任)審核同意,學校批准,方能予以實施。學生停學創業期間一切醫療費用、經濟糾紛、司法糾紛由學生本人負責。
第五十條 在校學生聯系和辦理自費出國就讀手續,可辦理退學或保留學籍。保留學籍期限為一年,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保留學籍一次。
第五十一條 辦理保留學籍手續的時間,只限於學期結束前兩周內進行,保留學籍期滿辦理復學時間,只限於新學期開學前兩周內進行。
第五十二條 在保留學籍期限內不得要求復學,逾期不辦理復學手續者,作自動退學論處。保留學籍的學生不享受在校學生和休學學生待遇。
第五十三條 學生保留學籍期間允許到教務處辦理旁聽手續,旁聽費按每學分115元計算(因學生保留學籍期限內,不向學校交納學雜費)。學生在保留學籍期滿辦理復學手續後,可憑教務處簽發的旁聽成績記入學籍檔案。學生未辦理旁聽手續而擅自聽課者,其考試成績不得記入學籍檔案。
第五十四條 學生休學、復學,應向所屬院系提出申請,所屬院系負責人簽署意見後送教務處審核批准。

⑥ 在哪裡可以列印南京大學學位證書申請表
列印南京大學學位證書申請表官網申請學位里的一個步驟。
南京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操作步驟:
1.打開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員網址:http://ces.nju.e.cn/cms/;
2.打開在右下角「學員通道」—「學位申請」;
4.填寫學位申請表,核對信息並進行提交;
5.列印學位申請表和繳納費用;
6.列印學位申請表,(注意:一定要列印在一張A4紙上);
7.繳納費用,根據上面提示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學位申請費用200元,繳納完成後,如果想確認繳費結果,可以通過「學位申請」頁面——「其他輔助功能」——「繳納學位評審費」進行查詢;
8.繳費完畢會收到學位領取通知;
9.領取學位需遞交的材料:
南京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材料的詳細說明
1、每位學士學位申請者均需准備一份書面材料。從上到下按順序擺放如下材料,用訂書機在左上角訂好(原件務必不要訂進來)。
①學士學位申請表(必須是在我院網站列印出來的申請表);
②自考本科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
③自考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
④外語免考材料的復印件(若外語是在自考中取得70分及以上的成績,則不用交);
⑤身份證復印件;
★以上材料②③④均需同時攜帶原件供審核,無原件者審核不予通過。原件當場退還;
★「畢業生登記表」原則上要求提供原件。如果不能提供原件(如在檔案中無法取出),則需在復印件上加蓋人才市場、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組織)部門紅章,並註明與原件內容一致。有些單位的紅章可能不予認可,請諒解。
3、外語免考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①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請同時提供參加CET考試時所屬院校的畢業證書原件與復印件,或是參加CET考試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帶照片有紅章的證明);
②全國公共英語三級(及以上)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
③英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原件與復印件;
④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外語免考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
4、請務必保證「姓名」、「身份證號碼」的准確(電子注冊用)。遇到畢業證書、畢業生登記表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有誤的情況請及時提出,視情況處理。有身份證號碼的軍人,請使用身份證號碼;沒有身份證號碼的軍人,請填寫完整的軍官(士兵)證號,並留下復印件。
⑦ 南京理工大學本科畢業生離校時間
6月15日-6月20日,畢業生離校服務周;
6月19日上午8:30,2020屆本科生、研究生畢業典禮;
6月19日下午13:30~17:00,軍工路校區辦理離校手續。
⑧ 懸案96南大碎屍案:殘忍的手法,稀缺的證據,銷聲匿跡的兇手
1996年1月18日(星期四),南京大雪紛飛。
這場雪一直下到19日(星期五),讓本該在早上五點進行的環衛工作推遲到了上午。
一位清潔工在華僑路建築工地的一個垃圾堆撿到一個塑料袋(第一件)。
袋中裝有500多塊肉片!
之後,她(或另一人)又在大澗銀巷發現裝有同樣肉塊的袋子(第二件)。
兩袋重1.5公斤。
清潔工把袋子撿回了家,在清洗時發現裡面有三根手指,大驚失色,隨即報警。
1月19日上午,在接到報案後,南京市公安局與環衛部門協商,做出了在相應范圍內重點搜查垃圾點的指示。
警方立刻開始對南京大學周邊地區垃圾堆進行大規模搜尋。
該案遂正式立案,是為「1·19南大碎屍案」。
兇手為消滅作案痕跡,將屍體加熱至熟或半熟,並切割成2000片以上。
如此駭人聽聞的手法,是該案區別於其他案件,引起巨大關注度最重要的一點。
一、散落各處的屍塊
19日上午,警方在南京大學南園小粉橋路段四個小區門口的垃圾箱里發現了兩個旅行袋和兩個垃圾袋。
兩個旅行袋,一個印有上海旅遊字樣,裡面裝有內臟和碎屍,重5公斤(第三件)。
另一個是綠色帆布旅行袋,印有桂林山水旅遊字樣,裝有較完整的腸體組織和肉塊,重6.5公斤(第四件)。
另外兩袋垃圾袋重約1公斤,都是屍塊(第五、六件)。
據此,加上清潔工發現的兩袋,1月19日一共發現了6袋屍塊。
其中小粉橋發現的4袋距離十分接近,是罪犯最密集拋屍的地方。
1月19日或20日,在漢口路校門後發現重約0.8公斤的塑料袋(第七件)、在天津路門內計算機房中心旁樹林發現袋裝屍塊(第八件)。
1月20日,在天津路校門口公交車站附近發現一個雙肩包,內有較完整的人體骨架,近8公斤(第九件)。
1月20日或21日,在南京大學校園內體育場的樹洞內發現袋裝屍塊,重約0.6公斤,在其中發現了類似子宮的人體組織。
此處是在對南京大學校園進行排查時發現的(第十件)。
1月20日晚,在距南大3公里遠的水佐崗小區某垃圾桶發現床單包裹的屍塊。
一張完整的床單被撕成兩半,其中一半裝有頭顱和零碎屍塊,並有血手印,重3公斤(第十一件)。
另一半床單包裹有受害者的血衣褲,據說在內衣上發現了指紋,而且受害者的衣物和腸子一樣,折疊地很整齊,重1.5公斤(第十二件)。
警方勘察表明,水佐崗的東西都是在19日案發以後拋出的。
之後幾日,在水佐崗某水井蓋下找到了紅色外套,裡麵包有屍塊。
同時在南大周邊又再次發現零散屍塊,可能是此前搜索遺漏,也可能是兇手還在陸續拋出。
二、受害人刁愛青
隨著發現的線索越來越多,受害者的身份得到確認。
死者刁愛青,女,1976年3月11日出生於江蘇省姜堰市。
遇害時為南京大學鼓樓校區信息管理系現代秘書與微機應用專業成人教育脫產班專科一年級學生。
刁愛青
據稱,刁愛青第一年高考落榜,第二年復讀仍差南大錄取線3分。
她姐姐的公公託人找了關系,將刁愛青安排到了南京大學。
可以看到,她的學籍和南京大學本科學生有區別,是屬於成人教育脫產專科,其教學與宿舍管理相比南大本科也較為鬆散。
但由於專業學生都在鼓樓校區學習和生活,成人教育學院也屬於南京大學的下屬學院,所以本案稱謂「南大」並無不妥。
刁愛青遇害時年僅19歲,住在鼓樓校區南園,該宿舍樓人員較復雜。
據刁愛青的好友回憶,刁身高約1米65,身材適中,長相普通,短發,看書寫字時會戴上眼鏡。
她會在書上把自己的名字文藝化寫為「刁愛卿」。
刁愛青的父母都是姜堰市本地的農民,她1995年9月(據稱她到校時間比規定時間遲了十幾天,應該在9月底,原因不明)開學來到南京,前後不過2、3個月。
據身邊人回憶,刁愛青性格內向,在異地南京社會關系簡單,在當地應該沒有什麼熟人。
三、遇害前的軌跡
1996年1月7日星期日,刁愛青去南航參加高中好友的生日聚餐。
當晚參加聚餐的還有其他幾位姜堰老鄉。
那晚刁愛青並未回學校,而是與好友同住。
據同學回憶,當晚刁聚餐時像平時一樣話很少。
1月8日星期一,刁愛青回到南京大學,當天做了什麼不清楚。
1月9日星期二,刁當天沒有上課出去玩了一天,很晚才回來。
據她說是去找老鄉玩。
大約在9號、10號左右發生了一件事,刁愛青的室友違規使用電磁爐被發現,因為刁愛青是寢室長,被宿管罰款。
1月10日星期三,失蹤當天。
白天刁愛青在上計算機課時身體不舒服,中途回到了宿舍。
下午她躺在床上休息仍然沒有去上課。據室友回憶,一直到晚上7點,她都還在寢室。
據稱她當時可能是處於例假期,身體不適。
案發後警察來宿舍偵查,被子平鋪地很整齊,蚊帳放下。
10日當天傍晚的溫度很低,學校宿舍沒有空調和暖氣,室外很冷。
刁愛青出門時穿的是一件紅色外套,這種外套當年很普遍,路上經常撞衫。
案發後,警察還找了一件一模一樣的衣服帶到南大開會展示,讓同學們提供線索。
據南大的目擊學生回憶,刁愛青從小粉橋的側門出了學校。
關於她傍晚離開宿舍的原因,有說法是因為室友違規使用電器,她作為寢室長被罰款而心情不佳,外出散心。
她從小粉橋側門出去,再從廣州路一直走到了青島路、平倉巷。
警方提供的目擊信息顯示,刁愛青曾於當晚在平倉巷的文具店買東西。
最後的目擊地點一般認為是在青島路上,時間大約在傍晚七點。
廣州路和青島路、平倉巷都很熱鬧,目擊者提供的信息比較准確,但此後她的行蹤不再被目睹。
四、警方的排查
案發後,受限於當時的監控攝像頭極少,初期排查難度很大。
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視,成立專案組進駐南京大學。
為偵破此案,警方發動人海戰術,進行了大規模的廣泛細致的排查,包括南京大學校內人員和附近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盤查。
直到案發後三個月,由於調查沒有進展,專案組才撤離南大。
當時南大校內先是有小道消息流傳此案,隨後警方正式貼出被害女生的照片。
據說南京大學的所有學生都接受了調查,提供案發當晚的不在場證明。
在刁愛青的社交圈全部人員都被排除了嫌疑後,警方逐漸懷疑是隨機作案。
當時的媒體報道了相關新聞,警方發布了懸賞通告,公布了涉案的證物,希望市民提供線索。
警方也曾把醫生和屠夫作為重點對象進行了排查,但終究毫無進展。
五、網路輿論
刁愛青案,曾經在南京轟動一時。
它真正步入公眾視野,是08年網名為「黑彌撒「的一位網友在天涯論壇的一篇帖子《關於南大碎屍案的一點想法》。
黑彌撒在帖子里認為刁愛青和兇手因為對 打口碟這種重金屬音樂 的共同愛好而相識。刁愛青死於某種宗教儀式,兇手殺死她是因為她勾起了兇手童年的「不愉快經歷」。
此說法一出,給一樁碎屍案蒙上了神秘、懸疑的色彩。
這正符合網路世界獵奇的口味,瞬間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
網路輿論引起了媒體的關注,當年南京本地媒體《南都周刊》以一整版《南大碎屍案的網路與現實》報道了此事件。
之後,網名為「悼紅軒主人」的網友通過走訪刁愛青親屬及生前好友,將采訪資料匯總成《關於南大碎屍案的終極猜想》並發表,現在網路上流傳的很多證據就是來源於此。
08年的網路輿論將南大碎屍案推上了風口浪尖。
當年南京警方重啟了此案的調查,有了一些新發現:
在旅行包里發現了少許火葯殘渣和火葯槍印痕,在屍塊里發現了微量的木屑和豬肉,此後就再無新的線索,案件又進入死胡同。
網路風浪過後,南大碎屍案也歸於沉寂。
此案留下的證據很少,時至今日,每一條線索早已被人們過度解讀了很多次。
警方披露的線索和各種來源的證據混雜在一起,早已不能辨別這之中哪一條是真實的線索,哪一條是博眼球的編造,各種陰謀論也誤導了人們的視線。
如今網路上關於此案的猜測很多,不乏有讀後令人恍然大悟的「嚴謹推測」。
但或許警方手裡的任何一條未披露的證據,就可以馬上推翻數萬字的長篇大論。
相信南京警方掌握的證據遠比我們所看到的多。
六、推測
在此做一些整理和個人的猜想。
由於此案的目擊信息、拋屍地點、發現時間等,都是網上能找到的信息,上述關於此案情況的概述,也是混雜了多種官方線索和民間證據的綜合版本,不一定完全准確。
大家可以帶著看一看的態度來閱讀。
將刁愛青1月10日失蹤當晚出校門後的移動軌跡在地圖上標注如下:
她從小粉橋側門出去,再從廣州路一直走到了青島路、平倉巷。警方提供的目擊信息顯示刁愛青曾於當晚在平倉巷的文具店買東西。最後的目擊地點一般認為是在青島路上,時間大約在傍晚七點。廣州路和青島路、平倉巷都很熱鬧,目擊者提供的信息比較准確,但此後她的行蹤不再被目睹。
刁從(一)出來,途徑(二)和(三),有人看到她在(四)買東西,最後的目擊地點是在(三)或(四)
可以看到刁愛青的移動軌跡,在出校門後短時間內是沒有遠離校園的,符合警方在她的宿舍內看到的「床上的被子平鋪著,沒有長時間外出的打算。」
將刁愛青移動的四個點標注出來,她沿著南大南園的校園外圍走了一公里多,以正常的行走速度,前後不過十幾分鍾。
刁愛青最後出現的地點是青島路或平倉巷一帶,她是買了東西准備回學校?
還是繼續走去了什麼地方呢?我們也無法知道了。
但就這張移動軌跡來看,個人認為她沒有長期外出打算、沒有去遠離校園的地方的可能性比較大。
再來看拋屍的位置分布:
圖片僅供參考
19日的拋屍用黃字標注,主要是華僑路、大澗銀巷和小粉橋,屍塊特徵不明顯;19日以後的拋屍用藍字標注,主要集中在南大校園內,出現了人體骨架等人體特徵較明顯的信息;最特殊的是20日在水佐崗的拋屍,用綠字標注,在圖中左上角,它遠離南大,出現了直接指向受害者身份的頭顱和衣物。
屍體的每塊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齊;腸子排列有序,碼放多層;四肢骨架被利落地剔下。
兇手應該具有一定的解剖專業知識和超強的心理素質。
至於兇手為何將屍體切割成2000塊、加熱至熟,普遍說法是為了毀屍滅跡。
但屍體都能切割兩千塊,為何又要拋棄完整的頭顱、衣物和人體骨架呢?
個人認為有可能是19日早上華僑路、大澗銀巷的最初兩次拋屍被提前發現,打亂了兇手的計劃,他害怕警方搜查住處,被迫將來不及處理的屍體拋灑在水佐崗和南大校園。
頭顱衣物等指向性最明顯的東西,在來不及處理的情況下,只能盡量拋灑在離自己較遠的地方。
於是出現了水佐崗這一距南大有三公里遠的特殊地點;其他屍塊,在19日後,被兇手拋灑在南大校園附近。
側面印證了兇手住處、第一碎屍地點應該在南大附近。
當然,也有可能是兇手認為將指向性明顯的拋在遠處、將切碎的屍塊拋在近處,足以矇混過關了。
刁愛青和兇手可能認識,也可能是陌生人作案。
如果刁愛青當晚沒有離校很久的打算,結合她當晚沒有回宿舍,那她和兇手在10日晚大概率就已相遇。
在死前,她和兇手很可能同處一個空間,刁愛青是在一家飯館吃飯時遇到了兇手?
還是在回校路上偶遇了熟人?
或者刁愛青當晚,就是要去見某個人?就沒打算回宿舍?
刁愛青9日沒有上課,出去玩了一整天找的那個老鄉,和案子會不會有什麼聯系呢?(警方肯定也注意到了,但再沒有更多細節。)
既然是為了毀屍滅跡,那有可能刁是與兇手發生某種接觸時意外死亡的,至少兇手最初沒有想要殺死她。
意外死亡讓兇手震恐,他為了逃脫法律的制裁,求生欲支配他應用自己的專業技能,盡最大可能毀屍滅跡,將屍體切割成2000片。再在南京暴雪的天氣下拋出屍體,希望大雪能掩蓋一切。
南大碎屍案孤案一枚、之後再無類似案例。這也側面說明兇手可能並非連環殺手,刁的死可能是意外。
兇手亦可能在案發後就已經離開南京,永遠消失在警方的視線外。
時間已過去二十餘年,希望早日真相大白。
⑨ 南京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的獎勵與處分
第六十七條 對德智體全面發展或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體育鍛煉、課外活動等某一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可分別授予「三好學生」稱號或其它單項榮譽稱號。
第六十八條 獎勵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辦法。表揚和獎勵的方式有: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發給獎狀、證書、獎章、獎品及不同類別、等級的獎學金等等。「三好學生」的事跡材料歸入檔案。
第六十九條 對犯有錯誤的學生,學校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處分有下列五種: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
第七十條 留校察看原則上以一年為期。受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察看期間能認真改正錯誤和有顯著進步的可終止留校察看,經教育不改的應開除學籍。
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將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
1、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者;
2、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者;
3、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受到處罰,性質惡劣者;
4、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第二次考試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它作弊行為嚴重者;
5、剽竊、抄襲他人研究成果、篡改考試成績,情節嚴重者;
6、違反學校規定,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後果者;
7、屢次違反學校規定受到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者。
第七十二條 學校對學生的處分,應當做到程序正當、證據充分、依據明確、定性准確、處分適當。
第七十三條 學校在對學生作出處分決定之前,應當聽取學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陳述和申辯。
學校對學生作出開除學籍處分決定,應當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第七十四條 學校對學生作出處分,應當出具處分決定書,送交本人。開除學籍的處分決定書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十五條 學校對學生作出的處分決定書應當包括處分和處分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學生可以提出申訴及申訴的期限。
第七十六條 學校成立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受理學生對取消入學資格、開除學籍、退學處理或違規、處分的申訴。
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學校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組成。
第七十七條 學生對處分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學校處分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第七十八條 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復查,並在接到書面申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查結論並告知申訴人。需要改變原處分決定的,由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交學校重新研究決定。
第七十九條 學生對復查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學校復查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省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訴。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接到學生書面申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應當對申訴人的問題給予處理並答復。
第八十條 從處分決定或者復查決定送交之日起,學生在申訴期內未提出申訴的,學校或者省教育行政部門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訴。
第八十一條 被開除學籍的學生,由學校發給學習證明。學生按學校規定期限離校,檔案、戶口退回其家庭戶籍所在地。
第八十二條 對學生的獎勵、處分材料,學校應當真實完整地歸入學校文書檔案和本人檔案。
第八十三條 有關學生考試作弊的認可和處理,按《南京大學關於考試紀律的規定》執行。

⑩ 南京大學生遷戶口時效
1、對在寧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離校未落實工作單位且戶口在就讀高校的畢業生,可在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落戶;
2、往屆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允許其本人在本市落戶:
(1)本科學歷畢業生被本市單位合法聘用,工作滿一年,並按規定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
(2)大專學歷畢業生被本市單位合法聘用,工作滿二年,並按規定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二年。
3、以上內容參考來源:《南京市人才落戶工作的實施意見》(寧政發〔2014〕25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