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大學本科生招生網
⑴ 求201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計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0年招生章程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6日 17:03 新浪教育
新浪教育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了2010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以下為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是國家公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校址分學院路校區和沙河校區,學院路校區位於為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郵編:100191;沙河校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本科學制四年。頒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指導和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設立由主管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特殊類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選聘招生組組長、組織招生宣傳、錄取、特殊類招生選拔考試等事宜。組長由主管校領導擔任。
第五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各招生工作組負責相關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錄取工作。招生工作組組長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聘任。
第七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設立由紀委書記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指導和監督等事宜。組長由校紀委書記擔任。
第三章 錄 取
第八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組織錄取。
第九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一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依據考生專業志願和實際高考分數,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分配專業。
第十二條 在第一志願優秀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接收服從專業調劑的非第一志願考生。
第十三條 對於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降分提檔。照顧分不累計,加分最高不能超過20分。錄取專業時以實際考分為准。高考成績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考生。
第十四條 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除飛行技術專業和國防生外)。
第十五條 報考藝術類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須獲得我校專業合格證。錄取時,按照考生的總成績(我校專業考試成績+高考成績)文理科統一排序,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由高至低錄取。
第十六條 我校英語、藝術設計、金融學和飛行技術專業要求英語語種考生,德語專業要求英語或德語語種考生,國防生各專業要求英語或俄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對外語語種均不限制。
第十七條 我校根據有關省份實施新高考方案和招生錄取改革的建議要求,相應制定了錄取方案。其中: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和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理科一門限選物理且等級為A+,另一門限選化學或者生物且等級為A;文科一門限選歷史且等級為A,另一門不限且等級為A。考生進檔後按「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辦法安排專業。內蒙古自治區的錄取方案詳見我校在當地公布的招生章程。
第十八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此外,飛行技術專業按民航飛行員體檢要求,國防生按部隊體檢要求。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對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藝術類、自主選拔錄取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校當年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實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一次性補助、減免學雜費」等資助措施。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一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計劃、收費標准、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或見當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若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准。若各省份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我校在當地省份公布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三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jyc.buaa.e.cn ,E-mail:[email protected],咨詢電話:010-82330002、82330003,申訴電話:010-8231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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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0年高考「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也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培養具有空天報國情懷、扎實數理基礎、科學創新能力、全球視野格局的高素質拔尖創新人才,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相關專業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
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高考成績優異,專業基礎扎實,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突出的考生。
第二類
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全國青少年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等獎的考生。全國青少年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獎學生以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獲獎名單公示網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名單為准。
以上兩類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我校2020年強基計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招生,總計劃150人。招生專業為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化學、工程力學。符合第一、第二類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填報的招生專業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公布為准。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僅限理科生源報考,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選考物理,其餘2門選考科目不限。
對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和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理科一門限選物理且等級不低於A,另一門限選化學或者生物且等級不低於B。
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關規定要求。色弱、色盲及不能准確識別紅、黃、綠、藍、紫任一單種顏色的考生不能報考化學專業。如教育部有最新規定按最新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
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0年5月10日至30日前考生可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6),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考生只可填報我校強基計劃1個專業志願。
(二)
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
入圍校考辦法
第一類考生
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如出現同分情況,同分考生均獲得入圍資格)並公示入圍標准。考生高考成績須同時滿足報名條件規定的高考成績要求。
第二類考生
達到學校以下條件(詳見下表)和報名條件規定的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四)
學校考核辦法
學校考核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同時對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審。考生須按要求參加我校全部考核測試環節,學校考核成績方為有效。
1. 筆試和面試方案
筆試:重點考察學生的專業知識,邏輯思考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新思維。
面試:我校組織專家進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學科特長、專業興趣、學習能力、綜合素質等多方面內容。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2. 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
學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審,評審結果作為面試環節的重要參考和錄取環節的重要依據。
3. 體質測試方案及成績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須參加體質測試,體質測試成績作為錄取環節的重要參考,無故不參加者視為放棄我校強基計劃資格。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質測試者須提交相關證明,經我校審核同意後可不參加體質測試,成績計為60分。具體內容詳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體質測試方案》(可在北航招生網查看)。
(五)
錄取辦法
1. 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750)×8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750)×15%
其中,學校考核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備註:參與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 確定錄取名單
第一類考生
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綜合素質檔案評審成績、體質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預錄取名單。
第二類考生
綜合成績達到其生源地報考第一類考生最低預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預錄取。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公布錄取結果,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精育良才,立德樹人,突出人才培養中心地位,把培養拔尖人才與強化愛國擔當相結合,在知識創造中培養人才,在人才培養中創造知識,著力培養理想高遠、學識一流、胸懷寰宇、致真唯實的領軍領導人才。
學校高度重視強基計劃人才培養,以支撐和引領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為目標,招收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結合學科優勢,在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物理學、 化學、工程力學、信息與計算科學五大優勢專業開展強基計劃人才培養,針對每個強基計劃專業特點,在學校人才培養總目標指引下,進一步凸顯對應專業的人才培養特色。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瞄準國際數學前沿,培養引領數學研究方向、應用數學與工程技術交叉融合、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數學拔尖創新人才。
應用物理學專業,夯實理論基礎,突出實驗實踐,強化理工融合,實施科教協同,培養具有一流競爭力的應用物理拔尖創新人才。
化學專業,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國際視野、扎實數理基礎、深厚專業知識、全面實踐技能,立足化學及交叉領域的原始理論創新和顛覆性技術研發的高素質拔尖創新人才。
工程力學專業,強化數理基礎,厚植力學理論,注重學科交叉融合,培養工程科學技術領域的力學基礎研究和前沿拔尖創新人才。
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夯實數學與信息學科基礎,深化科教融合,強化學生在數據中凝練科學問題和研發復雜數據系統演化行為的潛力和能力,培養引領信息和智能科技變革的、富有原始創新精神和技術突破能力的拔尖創新人才。
學校著力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深入推進已有的一制三化人才培養模式(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團隊化),加強強基計劃人才培養頂層設計,構建培養目標、培養體系、課程體系、教學資源與質量體系相互支撐的系統性培養體系結構。學校人才培養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實施完全學分制的個性化培養
促進學生知識結構的科學性,推進因材施教的個性化培養,注重扎實數理基礎與解決科學問題相結合,在必修課程板塊外,開設與培養方向有關的系列選修課程,實施完全學分制,學生在完成必修課程後,可以結合發展規劃和學習興趣制定個性化的培養方案。
實行多維度團隊化集體導師制
為學生配備由思政、學業、學術、朋輩導師組成的導師團隊,思政導師引領學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形成,學業導師幫助學生強化課業學習,學術導師指導學生學術素養的培育,朋輩導師幫助學生融入校園生活,各類導師組成小組,採取集體導師制,協同助力學生成長成才。
實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學
提高課程教學質量,全面實施小班化教學,開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學,結合一流本科課程建設,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在育人中的作用,推進團隊式互學互教的學習方式,以一流課程助力一流人才培養。
建立科教協同項目式能力培育
充分發揮學校學科和科研優勢,面向強基計劃學生,全面實施科研實驗室開放機制,大力支持學生參與學校科創品牌項目「馮如杯」,配備導師指導科創實踐,給予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學校科創培養項目等專項支持,助力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蘊育
大力支持強基計劃學生參與學校國際化交流項目,通過國際暑期學校、國際科創項目等形式,著力培養學生國際視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強基計劃作為國家重大的人才培養戰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將以一流的人才培養體系、一流的師資、一流的課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資源、一流的機制,努力把一流的學生培養成一流的人才。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原則上所有參加強基計劃考核的學生均應提交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我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相關考生,需確保高考報考科類、選考科目和競賽獲獎、身體情況等條件符合我校相關專業的報考要求,如因條件不符導致無法被我校強基計劃錄取,相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得轉專業。特殊情況下,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間可以轉專業,但轉入專業須有空額。對於無法完成強基計劃培養方案的學生,可分流到本專業對應普通班繼續學習。
(五)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六)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七)因受疫情影響,學校考核辦法和錄取辦法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具體安排屆時另行通知。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校招生辦公室統籌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知行南樓302室
郵編:100083
招生咨詢電話:13521147923(集中咨詢時間:2020年5月7日- 5月30日,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傳真:010-8232804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北航招生網:http://zs.buaa.e.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紀委(監察處):電話010-82338830,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
本簡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教務處負責解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2020年5月7日
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是國家公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校址分學院路校區和沙河校區,學院路校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郵編:100083;沙河校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南三街9號,郵編:102206。本科學制四年。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獲得畢業證書且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我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領導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審議、決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我校根據需要組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招生工作組負責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咨詢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錄取工作。招生工作組組長、副組長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聘任。
第七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監察處負責受理招生過程中涉嫌存在違規違紀問題的的信訪舉報,按規定進行核實和處理。關於招生工作中的具體投訴建議,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八條 我校面向全國招生,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類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條 我校的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下,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條 我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綜合改革類、藝術類分類錄取。各招生專業所對應的具體專業培養方向,以我校當年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
第十一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並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我校調檔要求的情況下,我校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並分配專業,不設專業志願級差。考生分數相同時,優先分配獲得我校推薦報考資格考生的專業,其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細則,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為三門選考科目總分)科目分數排序錄取。
關於特殊類型的錄取規則,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三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可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
第十四條 我校在調檔及分配專業時,原則上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五條 我校在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除飛行技術專業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按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參加相應的專業統考。藝術專業課成績將採用省專業統考成績。藝術類考生的錄取原則以我校公布的藝術類招生簡章為准。
第十七條 我校英語專業、飛行技術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德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或德語,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均不限制。
第十八條 我校根據有關省份實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錄取改革的建議要求,相應制定了錄取方案。
我校在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和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理科一門限選物理且等級不低於A,另一門限選化學或者生物且等級不低於B;文科一門限選歷史且等級不低於A,另一門不限且等級不低於B。考生進檔後按「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辦法安排專業。對相關特殊類考生的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簡章為准。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原則上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
我校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各招生專業對應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准。
第十九條 我校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實施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民族專項招生、港澳台僑招生等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 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此外,飛行技術專業按民航飛行員體檢要求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對保送生、強基計劃、高校專項、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藝術類、飛行技術專業等特殊類型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我校實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一次性補助、減免學雜費」等資助措施,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我校招生計劃、收費標准、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准。
第二十六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buaa.e.cn,E-mail:[email protected],咨詢電話:010-82317695。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信訪舉報電話:010-82338830。
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9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北京航空航空大學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按照教育部有關招收保送生的政策規定:「根據高等學校外語專業對生源的特殊要求,經批准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可向語言類院校和綜合性大學的外語類專業推薦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我校把招收保送生作為選拔優秀外語拔尖人才的重要途徑,將繼續招收優秀外語保送生。
一、選拔條件
教育部關於招收外語類保送生文件中公布的16所外國語中學(學校)的「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均特別優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限英語語種),可申報參加我校外國語學院的英語專業、翻譯專業和德語專業的選拔考試。我校將向外國語中學統一發放推薦名額,外國語中學須向我校出具統一推薦函,要求考生成績在所有具有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學生中排名前50%。
二、選拔程序
1、中學推薦:外國語中學須向我校出具統一推薦函,寫明推薦學生名單。經外國語中學統一推薦的考生方可網上報名,參加考試選拔。
2、網上報名:從1月1日起,到1月5日截止。學生須登錄北航本科招生網信息網(http://zsjyc.buaa.e.cn/zsweb)點擊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提示信息進行用戶注冊,注冊成功後填寫報名信息,提交成功並完整列印《北京航空航空大學保送生報名表》。
考生可在1月6日後網上查詢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考生可以直接列印准考證。報到時需攜帶列印好的准考證、申請報名材料和本人二代身份證(現場審查)。
3、報名材料:請報名考生將以下書面材料裝訂成冊在報到時攜帶當面上交(未攜帶報名材料的考生不予報到):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保送生報名表》,照片處須加蓋所在中學公章,成績欄處需加蓋所在中學教務公章;
(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保送生中學推薦表》(從我校報名網站下載),由中學簽字蓋章;
(3)《個人自述》或推薦材料(根據自身情況如實手工撰寫);
(4)獲得保送生資格的證書復印件(暫無證書者須由中學開具證明)及其它獲獎材料。
4、選拔考試:
報到地點: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學院路校區如心樓外國語學院
報到時間:1月9日
考試時間:1月10日(上午筆試,下午面試)
筆試科目:語文、英語
5、資格認定:通過選拔考試成績優秀者將獲得我校外語類保送生資格。
三、相關說明
1、學生本人及中學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 1 2
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
你好,北航沒有航空招生的,你可以關注北京科技大學的航空定向培養班。 需要你在密我。
⑹ 2009 北航自主招生
2009年各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方案陸續出爐,新浪高考頻道特別搜集整理方便考生及家長閱讀。以下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09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09年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選拔有創新精神、綜合素質高、實踐能力強、特長突出的優秀拔尖人才。在理工類各專業、外語類英語和德語專業、文科類法學專業進行自主選拔錄取試點。
一、招生對象與條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學習成績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高,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A類:理工類各專業(限理科生)
1、有航空模型(製作和飛行操控方面)的特長,在高中階段獲得過全國比賽和世界級比賽名次者;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或物理省賽區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獎);
3、高中階段同時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化學、生物、信息學省賽區二等獎兩項者;
4、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發明方面有突出表現並獲得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或擁有專利者;
5、「未來杯」全國中學生創意設計競賽二等獎以上獲得者;
6、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並獲「優勝者」獎項者;
7、省級示範性高中的校長可推薦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成績優異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1-2名參加選拔考試,優先考慮我校掛牌的生源基地校。
B類:外語類英語和德語專業(文理不限)
對外語有濃厚興趣,具有語言文化方面的特殊才能,願意學習我校英語、德語專業的優秀學生(錄取後不允許調換專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並獲「優勝者」;
2、全國性英語競賽決賽三等獎(含)以上獲得者;
3、省級英語競賽(演講、辯論比賽等)二等獎(含)以上獲得者;
4、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榮譽稱號的品學兼優者;
5、省級示範性高中的校長可推薦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且成績優異或具有英語特殊才能的學生1名參加選拔考試。
C類:文科類法學專業(限文科生)
具有文學、辯論、語言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才能,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榮譽稱號的品學兼優者;
2、曾公開發表過法學、經濟學或管理學等相關領域的論文(限第一作者)、經我校專家委員會審核認定者;
3、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和「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 並獲一等獎和特等獎者;
4、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並獲「優勝者」;
5、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性英語競賽決賽三等獎(含)以上獲得者
6、省級示範性高中的校長可推薦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思辯能力強且文科成績優異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1名參加選拔考試。
二、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我校2009年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網上報名時間從2008年11月24日起,到12月20日截止。學生須登錄北航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按提示信息注冊報名,並列印報名表。
2、中學推薦:從北航招生網下載並列印推薦表,由中學負責填寫學習成績、評語和推薦意見,並在相應位置蓋章。中學應保證學生的申請材料真實有效。
3、12月20日前將以下書面材料裝訂成冊(A4紙)寄至北航招生辦公室(所報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1)申請報名表(網上報名成功後列印),照片處須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2)中學推薦表(從我校網站上下載),班主任評語和中學校長推薦信,須有班主任和校長親筆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
(3)高中三年學習成績原始記錄(班級成績冊)的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個人陳述》材料,需本人手工撰寫;
(5)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的特長和優勢的材料。
三、選拔程序
我校成立由職能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選拔招生工作。
1、初審:我校首先對報名學生進行初步審核,學生可於12月20日後登錄招生網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和測試安排,初審合格的學生下載《自主招生選拔考試通知書》。初審未合格同學不再另行通知。
2、復試考核:初審合格學生必須參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考試。
(1)考試內容:
A類:筆試(含數學、物理、英語、綜合知識)和面試二部分(航空模型特長生加試航模製作);
B類和C類:筆試(含數學、英語、綜合知識)和面試二部分;
(2)考試時間:2009年1月3-4日(如有變動以《自主招生選拔考試通知書》為准);
(3)考試地點: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校內;
(4)考試安排:須考生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和《自主招生選拔考試通知書》於2009年1月2日(早9:00-晚5:00)到我校知行樓北樓晨興劇場報到,現場照相,列印准考證。無身份證者不能報到、不能參加考試。詳細安排見《自主招生選拔考試通知書》。
3、入選名單確定:將全面考慮學生獲獎情況、筆試、面試及中學表現,由專家評審組評定候選名單,報請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自主招生入選學生名單。
4、入選外語類和文科考生須與我校簽定《誠信協議》。
5、入選名單公示:考核通過的入選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同時報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及網上公示。
四、錄取辦法:
1、入選考生必須參加高考,第一批次第一志願填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包括平行志願的省市),並在本省公布的我校招生計劃專業范圍內填報專業志願。
2、入選學生應在將我校填報為第一志願並獲知高考分數後,於2009年6月30日前將《自主招生報考確認單》填好寄回我辦;如不及時填報確認,我校將視為其放棄我校志願,不再享受自主招生優惠政策。
3、入選考生高考總分(含附加分)低於我校文理科在當地的提檔分數線但達到我校提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的(不低於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准即予以錄取,專業須服從我校安排。
4、入選考生如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達到我校文理科在當地的提檔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准即予以錄取,並享受10分加分安排專業,平行志願的省市享受5分加分安排專業。
5、B類和C類考生錄取及專業安排按所簽《誠信協議》執行。
五、監督機制
1、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准、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領導和實施自主選拔錄取工作,保證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堅持做到程序規范化、辦法公開化、結果公示化。
3、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
4、學生本人及中學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該生的認定資格和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六、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七、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知行南樓302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19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北航招生信息網:zsjyc.buaa.e.cn
校紀委監督電話:010-8231758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學院招生網是什麼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學院招生網:http://flying.buaa.e.cn/。
北航飛行學院成立於1993年,是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與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創辦,充分發揮和利用學校已有教學資源,培養高素質民航飛機駕駛員的二級學院,也是國內首家由大型企業和著名高校共同合辦,實行校企緊密結合、國內外開放式辦學的學院。
參考鏈接;http://ke..com/link?url=URMR0x41p6l398gUQyNuC--.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Beihang University)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一所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首批16所全國重點大學之一,入選「珠峰計劃」、「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是「國際宇航聯合會」、」中歐精英大學聯盟「、「T.I.M.E.聯盟」、「中國-西班牙大學聯盟」、「中俄工科大學聯盟」成員,為中管副部級高校,由中國工程院、工信部、教育部、北京市共建,設有研究生院。
參考鏈接:http://ke..com/link?url=4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