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醫葯大學本科專業代碼
Ⅰ 浙江中醫葯大學自考專科是什麼學校
就是浙江中醫葯大學。
自考專科是指通過參加全國高等自學考試獲得大專學歷的教育形式。其含金量僅次於全日制專科。該考試一般有16門,需要全部通過才能辦理畢業。主要學習形式有全日制、業余制、網路班和完全自學三種。
浙江中醫葯大學是一所以中醫中葯為主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醫理工管文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高校。是全國首批招收和培養中醫葯研究生、獲得港澳台地區招生權、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的高等中醫葯院校,是浙江省屬高校中首批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國家重點學科的高校,也是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工作基地。學校前身是創辦於1953年6月的浙江省中醫進修學校。1959年6月,正式成立浙江中醫學院,校址位於杭州市慶春街原浙江大學舊址。2000年3月,整體遷至現址。2006年2月,更名為浙江中醫葯大學。
Ⅱ 讀中醫學需要選哪些科目
院校代碼 院校名稱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招考方向 首選科目要求 再選科目要求
10025 首都醫科大學 100501 中醫學
僅物理 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10026 北京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實驗班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026 北京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卓越針推班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026 北京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卓越中西醫班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026 北京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卓越中醫班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026 北京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卓越中醫兒科班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026 北京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卓越中醫骨傷班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026 北京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卓越中醫京華班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026 北京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063 天津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5加3一體化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063 天津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5加3中醫兒科班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063 天津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中醫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9年制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120 山西大同大學 100501 中醫學
物理或歷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10132 內蒙古醫科大學 100501 中醫學
僅物理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10184 延邊大學 100501 中醫學
物理或歷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10228 黑龍江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5加3一體化 物理或歷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10228 黑龍江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5加3一體化,專業碩士兒科學 物理或歷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10228 黑龍江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物理或歷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10268 上海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5加3一體化 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10268 上海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5加3一體化針灸推拿英語方向 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10268 上海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五年制 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10315 南京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本碩連讀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315 南京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343 溫州醫科大學 100501 中醫學
僅物理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344 浙江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369 安徽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物理或歷史均可 生物(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10412 江西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A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412 江西中醫葯大學 100501 中醫學
物理或歷史均可 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10419 井岡山大學 100501 中醫學
物理或歷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Ⅲ 浙江中醫葯大學的辦學條件
截至2015年9月,學校下設12個學院,舉辦1所獨立學院(濱江學院)。有26個本科專業。
浙江中醫葯大學基礎醫學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第二臨床醫學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第三臨床醫學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葯學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管理學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聽力與言語科學學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護理學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信息技術學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生物工程學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外國語學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口腔醫學院
直屬附屬醫院
附屬第一醫院 (浙江省中醫院 、浙江省東方醫院 )
附屬第二醫院 (浙江省新華醫院)
附屬第三醫院 (浙江省中山醫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專業學科門類 專業名稱 開辦時間 學制 授予學位 醫學 中醫學☆◇◆ 1959 5 醫學 2000 7 針灸推拿學☆◇◆ 1986 5 醫學 中西醫臨床醫學 2005 5 醫學 臨床醫學 2000 5 醫學 口腔醫學 2004 5 醫學 預防醫學 2013 5 醫學 中葯學☆◇◆ 1994 4 理學 葯學 2001 4 理學 葯物制劑◇ 2000 4 理學 中草葯栽培與鑒定 2011 4 理學 護理學☆◇◆ 2000 4 理學 醫學檢驗技術 2002 4 理學 康復治療學 2003 4 理學 衛生檢驗與檢疫 2013 4 理學 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2002 4 理學 理學 生物科學◇ 2000 4 理學 生物技術 2004 4 理學 工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2001 4 理學 制葯工程 2004 4 工學 化學工程與工藝 2012 4 工學 食品科學與工程 2003 4 工學 生物工程◇◆ 2003 4 工學 醫學信息工程 2012 4 工學 管理學 市場營銷 2002 4 管理學 公共事業管理 2000 4 管理學 文學 英語 2003 4 文學 截至2015年9月,學校有國家級重點學科1個,省部級重點學科44個,其中浙江省「十二五」重中之重學科3個、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重點學科25個。有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博士點14個,覆蓋中醫、中葯2個一級學科和中西醫結合臨床二級學科;碩士點49個,覆蓋中醫、中葯、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護理學、葯學6個一級學科和生物化工二級學科,以及自主設置的聽力學、中醫葯衛生事業管理、中醫葯信息學、中葯市場營銷、中醫葯生物工程學、實驗動物與比較葯理和口腔修復重建醫學等7個目錄外碩士點;具有臨床醫學(中醫學)博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和臨床醫學、中葯學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
博士後科研流動站:中醫學、中葯學、中西醫結合 研究生學位點學位層次 一級學科名稱 二級學科代碼 二級學科名稱 博士 中醫學 100501 中醫基礎理論 100502 中醫臨床基礎 100503 中醫醫史文獻 100504 方劑學 100505 中醫診斷學 100506 中醫內科學 100507 中醫外科學 100508 中醫骨傷科學 100509 中醫婦科學 100510 中醫兒科學 100511 中醫五官科學 100512 針灸推拿學 中西醫結合 100602 中西醫結合臨床 中葯學 1008 中葯學 碩士 中醫學 100501 中醫基礎理論 100502 中醫臨床基礎 100503 中醫醫史文獻 100504 方劑學 100505 中醫診斷學 100506 中醫內科學 100507 中醫外科學 100508 中醫骨傷科學 100509 中醫婦科學 100510 中醫兒科學 100511 中醫五官科學 100512 針灸推拿學 100513 民族醫學 1005Z1(目錄外) 中醫葯衛生事業管理 中西醫結合 100601 中西醫結合基礎 100602 中西醫結合臨床 臨床醫學 100201 內科學 100202 兒科學 100203 老年醫學 100204 神經病學 100205 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 100206 皮膚病與性病學 100207 影像醫學與核醫學 100208 臨床檢驗診斷學 100210 外科學 100211 婦產科學 100212 眼科學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學 100214 腫瘤學 100215 康復醫學與理療學 100216 運動醫學 100217 麻醉學 100218 急診醫學 105127 全科醫學 1002Z1(目錄外) 聽力學 1002Z2(目錄外) 口腔修復重建醫學 葯學 100701 葯物化學 100702 葯劑學 100703 生葯學 100704 葯物分析學 100705 微生物與生化葯學 100706 葯理學 中葯學 1008 中葯學 1008Z1(目錄外) 中葯市場營銷 護理學 1011 護理學 化學工程與技術 81703 生物化工 重點學科類別 名稱 批准單位 國家級重點學科 中醫臨床基礎 教育部 省級重中之重學科 中醫臨床基礎 省教育廳 省級重中之重學科 中葯學 省教育廳 省級重中之重學科 中西醫結合臨床 省教育廳 省級重中之重學科 針灸推拿學 省教育廳 部局級重點學科 中醫脾胃病學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部局級重點學科 金匱要略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部局級重點學科 中醫診斷學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部局級重點學科 中葯葯劑學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部局級重點學科 針灸學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部局級重點學科 中醫血液病學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部局級重點學科 中醫腫瘤病學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部局級重點學科 中醫痹病學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部局級重點學科 中醫骨傷科學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部局級重點學科 中醫肺病學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省級重點學科A類 動物學 省教育廳 省級重點學科B類 中醫骨傷科學 省教育廳 省級重點學科B類 中西醫結合基礎 省教育廳 省級重點學科B類 中醫診斷學 省教育廳 省級重點學科B類 中葯資源學 省醫學重點學科 醫學實驗動物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西醫結合基礎醫學(心血管)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醫葯實驗動物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醫診斷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方劑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葯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醫臨床基礎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西醫結合基礎醫學(腦病)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針灸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推拿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葯資源工程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西醫結合呼吸病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西醫結合血液病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西醫結合內分泌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醫骨傷科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西醫結合腫瘤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西醫結合神經內科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西醫結合婦科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西醫結合外科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醫兒科學 省衛生廳 省中醫葯重點學科 中西醫結合骨傷科學 省衛生廳 截至2013年,學校有中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浙江省重點專業8個、浙江省「十二五」優勢專業6個,中醫學、中葯學入選首批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建有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有國家精品課程4門、浙江省精品課程22門。
國家級特色專業: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葯學、護理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省級重點專業: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葯學、葯物制劑、護理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生物科學、生物工程
省級優勢專業: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葯學、護理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生物工程 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 葯學實驗教學中心
生物技術實驗教學中心
臨床聽力學與模擬耳實驗教學中心 國家級精品課程 1《金匱要略》 范永升 基礎醫學院
2《方劑學》 連建偉 基礎醫學院
3《推拿手法學》 范炳華 第三臨床醫學院
4《中醫傷科學》童培建 第一臨床醫學院 省級精品課程 1《葯用植物學》 熊耀康 葯學院
2《中醫護理學》 孫秋華 護理學院
3《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黃文秀管理學院
4《中醫基礎理論》 李如輝 圖書館
5《婦產科學》 呂玲 第二臨床醫學院
6《中醫兒科學》 董勤 第一臨床醫學院
7《針灸學》 陳華德 第三臨床醫學院
8《中醫診斷學》 龔一萍 基礎醫學院
9《中葯葯理學》 俞麗霞 葯學院
10《護理學基礎》 馬小琴 護理學院
11《刺法灸法學》 方劍喬 第三臨床醫學院
12《推拿治療學》 謝遠軍 第三臨床醫學院
13《醫葯人力資源管理》 王悅 管理學院
14《大學英語》 王曉林 外國語學院
15《中醫美容學》 張理梅 第三臨床醫學院
16《中醫骨病學》 盧建華 第一臨床醫學院
17《生化工程》 萬海同 生物工程學院
18《綜合英語》 董敏華 外國語學院
19《中葯葯劑學》 李范珠 葯學院
20《醫學影像學》 許茂盛 第一臨床醫學院
21《中葯鑒定學》 黃真 葯學院
22《急危重症護理學》 許虹 護理學院 截至2014年,學校有省部級重點實驗室13個(其中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三級科研實驗室3個、省屬高校實驗室建設項目10個),省公共科技條件平台2個,12個研究所。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重點研究室 風濕臟痹證治研究室
骨痹研究室
再生障礙性貧血益氣養血研究室 重點實驗室 類別 名稱 批准部門 浙江省省級重點實驗室建設單位 浙江省中醫風濕免疫病省級重點實驗室 浙江省科技廳 國家局級中醫葯科研三級實驗室 免疫實驗室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國家局級中醫葯科研三級實驗室 脂代謝實驗室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國家局級中醫葯科研三級實驗室 血液細胞分子生物學實驗室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國家局級中醫葯科研三級實驗室 骨重建技術實驗室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國家局級中醫葯科研三級實驗室 臨床病理實驗室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國家局級中醫葯科研三級實驗室 中葯葯理實驗室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國家局級中醫葯科研三級實驗室 實驗動物實驗室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國家局級中醫葯科研三級實驗室 中葯炮製實驗室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國家局級中醫葯科研三級實驗室 中葯制劑實驗室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國家局級中醫葯科研三級實驗室 神經生物學(針灸)實驗室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蛋白組學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中葯葯效毒理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中醫免疫風濕病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中葯資源工程學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血液細胞分子生物學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中葯制劑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針灸神經生物學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醫學動物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中葯體外代謝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中葯標准化研究實驗室建設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分析測試中心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中葯材種質資源與評價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中醫腦病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新型葯物傳遞系統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級專項建設實驗室 中葯炮製實驗室 省財政廳 省中醫葯重點實驗室 中醫骨傷實驗室 省中醫葯管理局 省中醫葯重點實驗室 中醫免疫風濕病實驗室 省中醫葯管理局 省中醫葯重點實驗室 中葯葯效毒理實驗室 省中醫葯管理局 省中醫葯重點實驗室 針灸神經生物學實驗室 省中醫葯管理局 省中醫葯重點實驗室 中醫葯實驗動物學實驗室 省中醫葯管理局 省中醫葯重點實驗室 中醫心血管病實驗室 省中醫葯管理局 省中醫葯重點實驗室 血液細胞分子生物學實驗室 省中醫葯管理局 省中醫葯重點實驗室 呼吸功能實驗室 省中醫葯管理局 研究所 何任中醫研究所
浙江省中醫骨傷研究所
分子醫學研究所
針灸推拿研究所
中醫臨床基礎研究所
耳聾康復研究所
心腦血管病研究所
葯物研究所
中西醫結合血液病研究所
動物實驗研究中心
分析測試中心
中葯炮製研究中心
浙江省名中醫研究院 館藏資源
截至2013年底,學校圖書館已藏有紙質文獻60餘萬冊、數字資源容量近40TB。形成了以中醫葯學為主,兼收本校各學科專業教學科研所需相關學科文獻的藏書體系。
學術期刊
辦有《浙江中醫葯大學學報》、《浙江臨床醫學》2種學術期刊,其中《學報》是全國對外發行最早的中醫學術刊物之一,是全國一類中醫學術性期刊,在20多個國家和地區發行,被美國《化學文摘》、波蘭《哥白尼索引》等國際著名檢索系統收錄。1990年獲全國高等醫葯院校學報質量三等獎。

Ⅳ 浙江中醫葯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規定,結合浙江中醫葯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浙江中醫葯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浙江中醫葯大學。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344。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國家中醫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中醫葯大學。
第八條 學校地址:濱文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郵編310053)、富春校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百川街260號,郵編311402)。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按照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最新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計劃為准。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監督」的原則,結合本章程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其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考生報考我校各專業前應仔細閱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個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報志願,錄取中因考生體檢原因造成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新生入學後須進行體檢復查。
第十五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院校平行志願和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按當批(段)次招生計劃數的1:1執行。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1倍以內。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
按院校平行志願、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方案進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結合考生高考體檢結果,依次擇優錄取,專業志願間無級差分。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未對同分考生做統一規定的,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高低排序,文化總分仍相同再按單科分數高低。單科排列順序:理科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未被填報志願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調劑至計劃未滿額專業錄取(專業組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未被填報志願專業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原則上予以退檔。「平行志願」錄取結束後,若仍有部分專業未滿額,在徵得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後,向社會公布未完成計劃的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進行「徵求志願」錄取。若徵求志願後部分專業仍未滿額,則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進行降分錄取或調整招生計劃。徵求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按專業平行志願投檔方案進檔考生,結合考生高考體檢結果,按照所投檔專業進行錄取,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先後進行錄取,考生位次根據考生所在省份排序規定執行。未滿額計劃由招生主管部門公布,進行再次填報。如在各階段完成後仍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在徵得省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後,適當擴大比例徵求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按順序志願投擋方案進檔考生,學校錄取工作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志願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
江蘇省考生錄取必備條件要求選測科目的等級是B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必須達到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志願填報的要求,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
設有選考科目省份考生須符合所報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高水平運動隊招考不設選考科目要求。其餘省份考生應按照所屬科類填報志願。
第十八條 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
高考總分位次號在全省前10000名(含)的浙江省進檔考生,報考我校中醫學專業,擇優錄入「中醫學直博實驗班」,實施本碩博貫通式培養;大學本科階段免除所有學費,研究生階段設立專項獎學金;各培養階段經考評通過後,直接進入下一階段學習;並在科研訓練、導師配備、出國交流等方面給予優先保障。
高考總分位次號在全省前20000名(含)的浙江省進檔考生,報考我校中葯學專業,擇優錄入「中葯學直博實驗班」,實施本碩博貫通式培養;大學本科階段免除所有學費,研究生階段設立專項獎學金;各培養階段經考評通過後,直接進入下一階段學習;並在科研訓練、導師配備、出國交流等方面給予優先保障。
第十九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慎重。
第二十條 專業報考建議。鑒於專業工作的特殊性,建議報考口腔醫學專業的考生為慣用右手考生,建議報考護理學專業的考生身高在158CM(含)以上。
第二十一條 臨床醫學、兒科學專業錄取後隨機分配歸屬培養學院,按照「統一培養方案」進行培養。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港澳台地區學生的錄取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第二十三條 對「三位一體」、「專升本」、「高水平運動隊」、「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等類型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錄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五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各專業所屬校區安排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招生計劃表備注欄。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按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准預交學費,按年度結算。各專業預交學費與年度招生專業計劃一並公布,考生可在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元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71-86613520
傳 真:0571-86613520
聯系地址:浙江中醫葯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濱文校區)
學校網址:https://www.zcmu.e.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b.zcmu.e.cn
第二十九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浙江中醫葯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浙江中醫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Ⅳ 浙江中醫葯大學和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有什麼不同
1、兩所學校的代碼不一樣
浙江中醫葯大學:國標碼10344,浙江省普通類及三位一體院校代號是0012,基層衛生人才定向是0312。
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國標碼13285,浙江省普通類及三位一體院校代號是0116,基層衛生人才定向是0256。
2、兩所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不同
浙江中醫葯大學畢業學生頒發的是浙江中醫葯大學學歷與學位證書。
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畢業學生頒發的是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學歷與學位證書。
3、兩所學校官網不同
浙江中醫葯大學:浙江中醫葯大學官網
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官網
4、兩所學校所屬類別不同
浙江中醫葯大學:公立大學
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獨立學院
5、兩所學校創辦時間不同
浙江中醫葯大學
浙江中醫葯大學始創於1953年6月,時名為浙江省中醫進修學校;1959年6月,成立浙江中醫學院,校址位於杭州市慶春街原浙江大學舊址;1998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2000年3月,整體遷至杭州市濱江高教園區辦學;2006年2月,更名為浙江中醫葯大學;2015年9月,富春校區投入使用。

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
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是浙江中醫葯大學利用現有的優質教育資源、按照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2000年1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同年秋季開始招生。2004年11月,獲得教育部重新確認。2007年2月,依法完成登記注冊,取得獨立法人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