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業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計劃
❶ 河北工業大學高考河北招生人數 多少
2015年的相關的招生計劃還沒有出來,你可以參考往年的基本上每年變化不大,以下是河北工業大學2014年北京招生計劃,更多其它招生計劃,考生可登陸河北工業大學招生網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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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業大學2014招生計劃
年份 省份 專業名稱 科類 學制 招生計劃 學費 備注
2014 北京 環境工程 理工類 4 3 5000
2014 北京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理工類 4 3 5000
2014 北京 自動化 理工類 4 3 5000
2014 北京 經濟學 理工類 4 2 5000 入學後外語教學為英語
2014 北京 金融學 理工類 4 3 5000 入學後外語教學為英語
2014 北京 工商管理類 理工類 4 3 5000 入學後外語教學為英語,含工商管理、會計學專業
2014 北京 通信工程 理工類 4 3 5000
❷ 河北工業大學有沒有專項計劃招生
你好,有,面向國家農村專項計劃招生、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及學校承擔的對口支援招生等錄取辦法按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❸ 2011河北工業大學招生簡章
河北工業大學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基本情況
1.河北工業大學位於天津市。
2.河北工業大學為公辦普通高校,上級主管部門為河北省教育廳。
3.河北工業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具備學士、碩士、博士、博士後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學生畢業,頒發教育部統一印製的河北工業大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二、2011年招生計劃
4.經河北省教育廳審核批准,河北工業大學2011年面向河北、天津、北京等全國30個省市計劃招收本科生3050人。
本科生招生計劃中含國防定向生90人,面向河北、天津等全國13個省市招生。
5.河北工業大學2011年面向河北省招收專科生800人,在廊坊分校就讀至畢業,學生畢業,頒發教育部統一印製的河北工業大學專科學歷證書。
三、學校錄取原則
6.學校錄取新生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7.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身體健康條件。
8.學校錄取時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願先後錄取,即先錄取學校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願考生。
對於江蘇省考生,錄取原則是: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科目等級在2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
9.對於進檔考生安排專業,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願。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願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四、部分專業具體要求
10.建築學、城市規劃專業的考生要求有徒手繪畫基礎;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有美術基礎;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商管理類、經濟學類專業學生入學後外語教學為英語;藝術設計專業高考外語成績卷面分不低於50分。
11. 公共事業管理、貿易經濟本科專業學生在廊坊分校報到、就讀至畢業。
五、收費標准
12.本、專科學生學費5000元/人/年,藝術設計專業學費8000元/人/年。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根據新生錄取專業分配住宿的條件不同天津校區每生每年分為700元、800元、1000元三個標准,廊坊分校每生每年分為500元、1200元兩個標准。
六、其它事項
13.地址:天津市北辰區西平道5340號 郵政編碼:300401
招生辦公室電話:022-60438029
網址:http://zs.hebut.e.cn
❹ 2022年河北工業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河北 工業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關文件規定,為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基本情況
(一)學校名稱:河北工業大學
(二)學校代碼:10080
(三)辦學層次:博士 研究生 、碩士研究生、本科生
(四)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辦學歷史:始建於1903年,是國家「 211 工程爛宴」重點建設大學,河北省人民政府、 天津 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
(六)學歷 證書 :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 畢業 要求,由河北工業大學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 書 (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河北工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七)辦學地址:學校設有天津市北辰校區、紅橋校區,河北省廊坊市廊坊校區。學校住所地為天津市北辰區西平道5340號。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於河北工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本科招生錄取具體環節工作。
第五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招生計劃分配:按照河北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編制並報送招生來源計劃。招生計劃及專業報考要求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第七條2022年我校無預留計劃。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八條學校錄取 新生 的原則:學 校招 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等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份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並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和本章程的有關規定,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考試 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勞基蔽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九條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衛健委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相關規定。
第十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安排專業時同樣適用。
第十一條對於實行 平行志願 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按平行 志願 政策錄取;對於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錄取時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願先後錄取,即先錄取學校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時,再錄取第二志願考生。
第十二條我校在 內蒙古 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藝術 類專業錄取原則: 高考 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聯考)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科類錄取控制 分數線 ,我校認可考生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一)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我校認可各省份投檔規則,在各省份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各省份計算的綜合成績(不使用綜合成績的省份按照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文化總分、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二)實行非平行志願的省份,我校認可各省份投檔規則,在各省份已投檔范圍內,根據考生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文化總分、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第十四條在非高考改革省份對於進檔考生安排專業,以分數優先、專業之間不設級差為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願。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搏歷州專業志願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專業志願順序為考生安排專業;如專業志願順序相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 理工 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理綜,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文綜。
第十五條對於 北京 市、 上海 市、天津市、 浙江 省、 山東 省、 海南 省、河北省、 重慶 市、 遼寧 省、 湖北 省、 湖南 省、 福建 省、 江蘇 省、 廣東 省等實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基本錄取原則如下:
(一)在上述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份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二)上述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的考生報考我校招生專業須滿足該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六條面向國家農村專項計劃招生、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招生、少數 民族 預科班招生、內地 新疆 高中班及學校承擔的對口支援招生等錄取辦法按教育部和相關省份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部分專業具體要求:
(一)報考建築學、城鄉規劃、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有美術基礎。
(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分別是:物聯網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環境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以上三個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且不接受專業調劑。其中,物聯網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河北省廊坊市我校廊坊校區入學,其他兩個專業在天津校區入學。具體要求參照我校國際教育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實施辦法執行,詳情請見招生簡章和入學須知。
(三)河北工業大學芬蘭校區招生四個本科專業分別為: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錄取過程中四個專業之間可以進行調劑。
(四)河北工業大學亞利桑那工業學院招生三個本科專業分別為: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應用物理學、材料物理。錄取過程中三個專業之間可以進行調劑。
第十八條收費標准(單位:人民幣):
各專業 學費 標准詳見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計劃。學費待定的專業學費標准以河北省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為准。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後按照分流專業學費標准進行收費。
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亞利桑那工業學院學生住宿收費標准以河北省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為准。其他學生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分為700元/學年、800元/學年兩個住宿收費標准。
以上收費標准最終以學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為准。
第五章附 則
第十九條新生報到後,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於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學校建立了獎、貸、助、補、減五位一體的資助工作體系。設立了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協助學生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開通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設有勤工助學補助、臨時困難補助、平安基金,開展各類專項資助活動;為應征入伍、直招士官學生減免學費、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三免一助」等。
第二十一條我校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可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查詢。
第二十二條學校聯系方式
校區地址:天津市北辰區西平道5340號
郵政編碼:300401
聯系電話:022-60438029,60438259
本科招生網址:https://zs.hebut.e.cn/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河北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❺ 2016年河北專接本招生院校有那些
2016年河北省有專接本招生計劃的院校:河北工程大學、石家莊經濟學院、河北工業大學、華北理工大學、河北科技大學、河北建築工程學院、河北農業大學、河北醫科大學、河北北方學院、承德醫學院、保定學院、河北民族師范學院、唐山師范學院、廊坊師范學院、衡水學院、石家莊學院、邯鄲學院、邢台學院、滄州師范學院、石家莊鐵道大學、河北科技師范學院、河北體育學院、河北金融學院、北華航天工業學院、河北經貿大學、河北傳媒學院、河北工程技術學院、河北美術學院、河北科技學院、河北外國語學院、燕京理工學院、河北中醫學院、張家口學院。
❻ 河北工業大學招收體育生嗎
有體育部,但是招不招我還真不太清楚,建議你給河工大招生辦打個電話問問。
河北工業大學2008年招生章程
來源:招生辦公室
一、學校基本情況
1.河北工業大學位於天津市。
2.河北工業大學為公辦普通高校,上級主管部門為河北省教育廳。
3.河北工業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具備學士、碩士、博士、博士後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學生畢業,頒發教育部統一印製的河北工業大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二、2008年招生計劃
4.經河北省教育廳審核批准,河北工業大學2008年面向河北、天津、北京等全國30個省市計劃招收本科生3100人。
本科生招生計劃中含國防定向生110人,面向河北、天津等全國10個省市招生。
5.河北工業大學2008年面向河北省招收專科生800人,在廊坊分校就讀至畢業,學生畢業,頒發教育部統一印製的河北工業大學專科學歷證書。
三、學校錄取原則
6.學校錄取新生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7.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身體健康條件。
8.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願先後錄取,即先錄取學校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願考生。
9.對於進檔考生,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願。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願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四、部分專業具體要求
10.建築學、城市規劃專業的考生要求有徒手繪畫基礎;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有美術基礎;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經濟學類專業學生入學後外語教學為英語。
11. 藝術設計專業考生專業成績以各省、市專業聯考成績為准,高考外語成績卷面分不低於50分。
12.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生在廊坊分校報到、就讀至畢業。
五、收費標准
13.本科學生學費5000元/人/年,藝術設計專業學費8000元/人/年,專科生學費5000元/人/年。
六、其它事項
14.地址:天津市紅橋區光榮道八號 郵政編碼:300130
招生辦公室電話: 022-60204029
網址:http://www.hebut.e.cn
❼ 河北工業計算機學院細分專業各有多少學生
一、河北工業大學在河北的招生計劃
1、河北工業大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在河北2022年高考物理招生計劃人數為18人;
2、河北工業大學應用統計學專業在河北2022年高考物理招生計劃人數為33人;
3、河北工業大學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在河北2022年高考物理招生計劃人數為91人;
4、河北工業大學計算機類專業在河北2022年高考物理招生計劃人數為8人;
5、河北工業大學土木工程專業在河北2022年高考物理招生計劃人數為4人;
6、河北工業大學法語專業在河北2022年高考歷史招生計劃人數為9人;
❽ 地方專項計劃與本科一批(河北)
2016年繼續實施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三大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
一、擴大實施國家專項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學生。由中央部門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為主的學校承擔,2016年安排招生計劃6萬名,比2015年增加1萬名。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國家專項計劃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高校不得擅自將未完成的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錄取,應通過多次公開徵集志願方式錄取。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應適當降分錄取。對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專業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
2.繼續實施地方專項計劃。
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由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地方專項計劃的具體實施區域、報考條件和錄取辦法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實施區域要對本省(區、市)民族自治縣實現全覆蓋。
3.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招生任務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