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本科類型 » 大學2019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

大學2019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

發布時間: 2023-04-18 05:10:22

Ⅰ 溫州肯恩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溫州肯恩大學是一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由政府舉辦的中美合作大學。學校致力於“為不同的學生找到不同的發展方向”,引進借鑒美國優質大學的辦學資源、理念和模式,緊密結合中國國情與區域經濟文化的發展需求,建設一所以學生為本、創新包容、多元發展、特色鮮明的世界級教育水平的國際化大學。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是:融合中美國際教育教學方法,培養具有全球視野,通曉國際規則和事務,具備創新、創造和開拓能力的國際化人才。在發展路徑上,從教學型大學起步,以開展高水平國際合作研究為突破口,向教學與科研並重發展,逐步發展成為具有世界級教育水平的研究教學型大學。在價值取向上,堅持中外合作辦學的公益性原則,實行非營利性辦學,中美雙方均不從中獲取利潤。

第二條 高校名稱:溫州肯恩大學。

國標代碼:16405。

浙江省招生代碼:0168。

高校性質: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頒發證書:

1)溫州肯恩大學畢業證書;

2)溫州肯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3)美國肯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圓段 為規范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 凡參加全國普通高考並填報溫州肯恩大學的考生均適用本章程。

第二章 教學組織

第六條 學校引入美國優質教育資源,培養具有全球視野,通曉國際規則和事務,具備創新、創造和開拓能力的國際化人才。學校實行美式教育,其中90%以上的課程從美國肯恩大學引進,採用美國原版教材,共享美國肯恩大學教學資源,按美國大學的方式組織教學。90%以上的教師由美國肯恩大學選派或全球招聘,實施小班制全英文教學。教育質量接受美國中州高等教育前慶委員會和中國相關行政機構認證評估。

第七條 學生在溫州肯恩大學和美國肯恩大學同時注冊學籍,原則上四年教學都在溫州肯恩大學進行,期間學校橘悔譽組織與美國肯恩大學交換學習項目,學生可自願報名並自行承擔產生的費用。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溫州肯恩大學設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溫州肯恩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設立紀檢監察小組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面向浙江、山東、河南、安徽、湖北、河北、重慶、四川、遼寧九個省市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准。

第十二條 學校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招生辦法按照《溫州肯恩大學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在浙江省范圍內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辦法按照《溫州肯恩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我校開設七個本科專業,分別為經濟學(國際會計方向)、金融學(國際金融方向)、英語(國際英語教學方向)、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國際市場營銷方向)、視覺傳達設計,計劃招收500名學生。

第十五條 學校各專業在各省市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實施全英文教學,錄取新生的外語語種為英語,要求學生對英語有濃厚興趣。視覺傳達設計專業英語單科分數要求達到85分,其它專業不設英語單科分數線。

第十六條 為充分考慮和尊重學生的興趣和志向,文理類專業新生入校後第一學期末有一次自主選擇專業的機會,可在我校開設的任一文理類專業中選擇。視覺傳達設計專業與文理類專業不得互轉。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對進檔的考生不設專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照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結果,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 如出現某一省市生源良好而另一省市生源不足的情況時,溫州肯恩大學將對分省計劃做出調整,將某些省市的剩餘名額調配至另一些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第二十條 根據生源情況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第二十一條 新生錄取不設男女比例限制,往屆生錄取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二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及獎學金

第二十四條 學校收費為:文理類專業學費每學年45000元人民幣/人,視覺傳達與設計專業每學年48000元人民幣/人。教材、住宿及其它學雜費用另行收取。

第二十五條 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我校,我校面向新生提供新生獎學金,具體金額標准詳見《溫州肯恩大學新生獎學金評選辦法》此外,為激勵在校生積極參加學習、科研與社會活動,學校還設立了其他各類專項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具體評定標准及獎金額度見學校官方網站的獎學金政策細則。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溫州肯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生辦公室聯系人:薛老師、谷老師

電話:0577-55870111、55870222 傳真:0577-55870099

聯系地址: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大學路88號溫州肯恩大學招生辦

郵政編碼:325060

網址:http://www.wku.e.cn/cn/admission.jsp

郵箱:[email protected]

QQ招生咨詢群:231407342

微信公眾平台:溫州肯恩大學,溫肯_kiwi校園媒體

Ⅱ 南方科技大學2019機試總分多少

南方科技大學如岩2019機試總分是100。

南方科技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繼續採用基於高考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按考生綜合成績(高考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高中學業成績佔10%,南科大組織的能力測試成績佔30%)擇優錄取。機試作為能力型橡逗測試的第一關,作用重大。

成績發布:6月17日中午12:00考生登錄南科大網上報名系統可查詢能力測試機試成績

(2)大學2019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擴展閱讀:

南方科技大學2019年綜合評價招生機測注意事項:

1、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准考證和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等文具前往相應考點。

2、建議路途遙遠的考生提前一天入住考點附近酒店。

3、機試時間為6月16日(周日)下午15:00-17:10,考生在當日下午14:00需到規定考場進行資格審核和簽到;開考30分鍾(即15:30)後不得入場,開考30分鍾內(即15:30前卜賣)不得交卷出場。

4、考生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簽到入場參加考試,如本人身份證遺失,需出示本人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本或派出所開具的相關身份證明,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准考證電子版已發送到每位考生的網上報名賬號系統內,可自行列印。






Ⅲ 浙江工業大學2019年三位一體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經浙江省教育廳批准,我校在繼續實施並深化「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報名採用自薦和推薦等形式。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准,寧缺毋濫。

一、選拔對象

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優秀學生。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請報考: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11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

2.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5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餘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限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定向、健美操、武術,限個人項目):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得前八名;或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進入決賽。

(二)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所在中學校長推薦可以報考(具備中學校長推薦資格的中學名單見 浙江工業大學 本科招生網)。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9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

(2)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8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排名位於年級前30%。

具備中學校長推薦資格的中學由我校根據前三年該中學被我校錄取人數排名確定,每所中學推薦的文理科總名額一般不超過5人,考生推薦名單由各中學按規定在校內進行公示。

(三)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在學科研究、科技創新、藝術體育和社會實踐等方面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的學生,可以申請報考(學生自薦、所在中學推薦或專家推薦均可)。

自薦或專家推薦的考生須經所在中學審核,考生名單由各中學按規定在校內進行公示。

三、招生計劃及專業

總計劃數為135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115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及報考相關專業所須的學業水平測試單科要求如下表(所有招生計劃以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最後公布為准)。

科類

招生專業

計劃數

學業水平測試必須為A的科目

文科

國際經濟與貿易

5

英語、數學

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翻譯(英語)專業)

5

英語、語文

新聞傳播學類(含廣告學、廣播電視學專業)

5

語文、歷史

法學類(含法學、知識產權專業)

5

語文、歷史

理科

理科試驗班類(健行學院)

5

數學、物理

制葯工程(綠色制葯)

10

數學、化學

化工與制葯類(化學工程類:含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能源化學工程專業)

10

數學、化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

5

數學、化學

機械類(含機械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車輛工程專業、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

15

數學、物理

電氣類(含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專業)

10

數學、物理

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數字媒體技術、網路工程、物聯網工程專業)

10

數學、物理

金融學

5

英語、數學

國際經濟與貿易

5

英語、數學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旅遊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程管理專業)

10

英語、數學

建築類(含建築學、城鄉規劃專業)

10

數學、物理

土木類(含土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

10

數學、物理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專業)

10

數學、生物

經專家組測評確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普通文理科招生專業中選擇填報志願,文理不得跨科填報。錄取名額不佔上列計劃。

四、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登錄 浙江工業大學 本科招生網(http://zs.zjut.e.cn)網上報名專欄,進入「『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確認無誤後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 浙江工業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直接列印。

2.符合自行申請(報名條件(一)類)或校長推薦(報名條件(二)類)的報名條件,同時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報名條件(三)類)的考生,可以兼報。

3.申請材料:

①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 浙江工業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②對於符合校長推薦報名條件(報名條件(二)類的考生),由各有關中學提供《 浙江工業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中學校長推薦名單匯總表》;

③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報名條件(三)類)的考生需提供《 浙江工業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中學審核表》,其中中學推薦或者專家推薦的考生需同時附《 浙江工業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推薦表》(表格可至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下載);

④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⑤身份證復印件;

⑥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⑦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⑧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

4.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准,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5.材料郵寄: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號 浙江工業大學 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571-88320032,郵編:310014。請考生在郵寄申請材料時盡量使用EMS郵政特快專遞。申請材料屆時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

五、選拔程序

1.書面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書面評審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其中,申請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報名條件(三)類)測評的考生,學校根據特殊才能情況組織相對應的專家組進行評審。

2.綜合素質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符合報名條件(一)類和(二)類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採用面試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的專業素養、專業能力、綜合素質為主。

通過書面評審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報名條件(三)類)測評資格要求的考生,其綜合素質測試採用特殊才能測評方式進行。學校根據其特殊才能情況,組織相對應的專家組,進行特殊才能測評。

綜合素質測試(包括特殊才能測評)結束後,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素質測試(包括特殊才能測評)成績。

3.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時間安排

1.考生報名:2月26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6:00;

2.材料郵寄:從報名時起至3月10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准);

3.學校書面評審:3月11日至3月19日;

4.書面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及綜合測試通知書列印:3月20日至3月26日;

5.考生報到:3月27日(以具體通知為准);

6.特殊才能測評:3月27日(以具體通知為准);

7.綜合素質測試:3月28日至29日(以具體通知為准);

8.綜合素質測試(包括特殊才能測評)結果查詢:4月10日起。

七、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一類科目組的報名和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錄取,志願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寫我校志願,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本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特殊才能測評入圍考生不受此限),文理不得跨科填報。

2.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如下表: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5A

6A

7A

8A

9A

10A

11A及以上

成績折算(分)

70

75

80

85

90

95

100

3.專業投檔辦法:學校按文理科招生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願」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調劑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

4.若考生志願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突出特殊才能考生除外)。

5.對經專家組測評確認具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組一起研究確定綜合成績合成比例,可提高綜合素質測試(特殊才能測評)在其中的權重。高考成績公布後,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組一起研究確定具有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擬錄取名單並公示,無異議後錄取。

八、收費標准

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准為110元/人;未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九、其他

1.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

2.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准,寧缺毋濫。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並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1-88320102。

3.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准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4.其他注意事項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上相關信息。

十、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號 浙江工業大學 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14

聯系電話:0571-88320032

傳真號碼:0571-88320501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招生主頁:zs.zjut.e.cn

學校主頁: www.zjut.e.cn

Ⅳ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2019三位一體招生章程 招生專業及計劃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2019三位一體招生章程已賀啟經公布,我整理了相關信息,希望會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十六條 報考條件

一、已經參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且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禪銷如,有一定特長的高中畢業生;

二、中學階段學業水平測試各科目成績均為D等及以上;

三、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四、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所報專業2019年選考科目要求。

同時符合以上條件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中學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A等1門及以上。我院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考成績,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改革後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

2.符合下列專項條件之一者:

(1)德育類: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有突出事跡或表現(由學院專家委員會審核認定)。

(2)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高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3)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三等獎(含)以上。

(4)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或全國創新英語大賽全國性作文比賽獲三等獎(含)以上。

(5)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並獲得A級證書。

(6)體育特長類:高中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者,或高中階段在省教育廳、省體育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者(集體項目為前3名)。

第十七條 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登錄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信息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後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直接列印。

2.報名材料:

(1)《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須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須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

(4)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1000字左右,須手寫。

3.郵寄材料:將報名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另制封面),並在信封上註明「三位一體招生報名材料」字樣。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勝聯路168號格致樓223室,郵編:311305,聯系電話:0571-58619116)。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請考生留好備份。

選拔流程

第十八條 資格審核和書面評審:學斗中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並根據書面評審成績(書面評審成績為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成績折算標准: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總數1:7的比例確定進入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同分帶入)。

如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總數的7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對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考生(具體獎項名稱和級別參考報名條件中的專項條件),經專家委員會認定,直接進入綜合素質測試,不佔通過書面評審的人數比例。

第十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通過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滿分為100分。

第二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後,我院根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名單,最終入圍考生名單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5倍。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布,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錄取

第二十一條 考生志願填報納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報我院,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我院公布的招生計劃專業(類)范圍內,專業志願和服從調劑專業均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且要求文化成績需達到二段線(含)以上。

第二十二條 學院按照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5%+高考成績×50%(三項成績統一折算為百分制)。

其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

若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第二十三條 專業投檔規則:學院按招生計劃總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願」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將根據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

第二十四條 若考生志願填報人數未到學院招生計劃總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願填報數的85%以內。

第二十五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二十七條 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工作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24日;

2.材料郵寄時間: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24日(以當地郵戳為准);

3.書面評審時間:2019年3月25日—2019年3月31日;

4.書面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時間: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4日;

5.准考證列印時間: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9日;

6.綜合素質測試報到時間:2019年4月20日8:30-16:30(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7.綜合素質測試報到地點: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下沙校區第十教學樓(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1158號)。

8.綜合素質測試時間:2019年4月21日;

9.綜合素質測試地點: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下沙校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1158號);

10.成績查詢:2019年4月26日起。

入學復查、收費和資助

第二十八條 被學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報到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報到截止日前書面向學院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從新生報到截止日起算)。

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學院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收費。「三位一體」招生收取報名費140元/生,繳費成功後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名費不予退還,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不能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大學學習期間實行學分制收費,具體收費標准詳見當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三十條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

監督機制

第三十一條 為維護考試招生公平公正,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全程參與、嚴格監督,嚴防招生權力尋租。考生及家長如在招生選拔過程中有疑義,可直接向紀檢監察辦公室反映(電話:0571—58619121)。

第三十二條 學院未委託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第三十三條 考生書面評審結果、入圍名單和錄取名單均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並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布。

第三十四條 綜合素質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均通過抽簽隨機確定。

附則

第三十五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上述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六條 學院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www.hziee.e.cn/bkszs.php

招生咨詢電話:0571-58619116

招生咨詢QQ:1828772812、1214447443、2133726237、891114981(群)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勝聯路168號格致樓223室,郵編:311305)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省級招生部門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為准。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簡介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是1999年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舉辦、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由教育部確認的第一批獨立學院。學院地處杭州市臨安區美麗的青山湖畔,學院一期佔地500畝,二期佔地200畝。

Ⅳ 青島大學本科自主招生,2019青島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自主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2019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招生規模的5%,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從下列招生專業中選擇一個報考,各專業招生計劃視生源報考情況而定。

尼山計劃、哲學類5人、中國語言文學類10人、新聞傳播學類10、歷史學類10人、考古學5人、英語10人、文理兼招

泰山計劃、數學類20人、物理學類20人、化學類20人、理工類

卓越計劃、機械類20人、材料類20人、自動化類20人、軟體工程20人

藍色矽谷計劃、法學類20人、政治學類20人、文理兼招

生物科學類20人、電子信息類20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20人、環境科學與工程類20人、理工類

註:根據生源情況,總計劃和各專業計劃可適當調整。

二、報名條件

學科特長突出、具備創新潛質,符合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具體條件如下:

人文社科特長類:對人文社科專業有濃厚的興趣,具有與所報專業相關的突出特長,高中階段在有廣泛影響力的全國性人文社科競賽中獲得總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對英語專業有濃厚的興趣和扎實的基礎,高中階段在有廣泛影響力的全國性英語競賽中獲得總決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考生須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 );報名時間:2018年3月26日至4月10日。

2. 學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 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上報名成功後通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審核蓋章);

(2) 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等寫實性材料;

(3)證明申請者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各種證書、作品或學術論文(含封面、目錄及全部成果頁等)。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准確、清晰,除證書原件外所有材料均須中學蓋章。除正式出版的個人專著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紙質材料。

個人專著原件(註明學生姓名及報名號)請於2018年4月10日前(以收件日郵戳為准)寄(送)達我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還。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依據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等表現,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名單;並對考生提交的論文進行原創性審核。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將通過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在線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予以公布。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2.考核時間:6月10日。

3.考核方式及內容:各專業考核均通過筆試加面試形式,筆試、面試均考察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內容,分值均為100分。

4.資格確定:學校本著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測試綜合成績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2的比例確定各專業資格考生名單(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各專業獲得資格的考生中成績特別優秀者(10%左右)給予A級資格,其他給予B級資格。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的學生免筆試,直接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面試優秀者可直接獲得A級資格。

5.結果公示:獲得山東大學自主招生資格考生名單將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並報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示備案。

五、錄取政策及辦法

1. 獲得A級資格的考生

(1)對於繼續實施普通本科分批次錄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我校予以錄取;

(2)對於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我校予以錄取;

(3)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及以上,且考生選考科目滿足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合格,我校予以錄取。

2. 獲得B級資格的考生

(1)對於繼續實施普通本科分批次錄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於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

(2)對於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於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

(3)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20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40以上,且考生選考科目滿足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合格,我校予以錄取。

備註: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對於高考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750分之比進行折算,並按照四捨五入的規則確定實際降分幅度。江蘇考生選考科目等級不低於2B。

專業分配原則: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錄取至其自主招生報考專業學習。

六、其它

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將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各環節的規范管理,加強信息公開,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對於在自主招生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等違規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並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2.對於在德、智、體、美等方面表現突出或取得顯著成績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若發現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4.本簡章如有與教育部2018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准。

Ⅵ 2019國科大招生人數是多少 在哪些省市招生

2019年,國科大將在北京、江蘇、陝西、四川、河南、湖南、雲南、浙江、山東、遼寧、湖北、福建12個省市預計招收本科生共計392名,另外預計招收內地西藏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8名。

國防科技大學2019年招生計劃

2019年國科大本科招生政策總體保持穩定,包括招生計劃總數、招生省份,以及綜合評價招生省份和招生計劃數等都基本保持不變。

北京、江蘇、陝西、浙江、山東、湖南、四川將實行綜合評價選拔,在提前批次錄取,同時這幾個省份也留有指標在普通高考批次招生正譽。河南、雲南、遼寧、湖北、福建將實行純普通高考的方式錄取。除福建省外,普通高考的錄取均在本科一批次,福建省的普通高考在提前批次錄取。除湖北省外,國家面向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一般單設批次。

2019年,國科大將在北京、江蘇、陝西、四川、河南、湖南、雲南、浙江、山東、遼寧、湖北、福建12個省市預計招收本科生共計392名,另外預計招收內地西藏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8名。其中北京、江蘇、陝西、浙江、山東、湖南、四仿核川將實行綜合評價選拔與普通高考並行的方式;河南、雲南、遼寧、湖北、福建將實行純普通高考的方式錄取。在招生計劃總數中,會在陝西、四川、河南、湖南、雲南、湖北6省份錄取國家面向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30名。總體招生計劃與去年持平,各項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最終下達數為准。

目前本科招生專業有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環境科學、天文學、理論與應用力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網路空間安全、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共計13個專業。國科大本科招生的13個專業所涉一級學科,在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中均為A類;其中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材料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環境科學、天文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等專業所涉一級學科評估結果為A+。因此,國科大的本科招生專業全部是學科實力非常雄厚的專業。

國防科技大學獎學金及優惠政策

本科採取「三段式」培養。學生入學後,先有一年半左右時間主要學習公共基礎課。這個階段結束後,學生可重新選擇專業,同時可相應變換學業導師;接下來的一年半以專業基礎課學習為主,對專業基礎課,我們著重強調的是覆蓋面要廣,同時輔以大量專業方向上的講座,以便同學們舉大段選擇下一階段的專業方向學習;專業方向確定後,學生可以選擇中科院本方向最好的專家作為導師,一邊參加高級課程或研討班的學習,一邊閱讀專業文獻,為開展畢業論文的科研工作做好准備。因此,學校完全尊重學生的學業興趣愛好,可以自由轉換或重新確認專業。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北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國科大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科大助學金(共分四個等級,即每人每年10000元、8000元、6000元、4000元)、國科大學業獎學金(自大學二年級開始,共分三個等級,即每人每年6000元、4000元、2000元)、新德基金、學校勤工助學崗位和學費減免等。

Ⅶ 浙江工商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 浙江工商大學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 浙江工商大學 。

第五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校址:下沙校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正街18號),教工路校區(杭州市教工路149號)。

第七條 就學地點:統一高考錄取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區就學。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 浙江工商大學 。

第九條 浙江工商大學 的前身是1911年創建的杭州中等商業學堂,是近代中國最早培養商業專門人才的學校之一。1980年成立杭州商學院,2004年更名為 浙江工商大學 。2006年獲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

第十條 學校擁有管理學、經濟學、工學、文學、法學、理學、歷史學、哲學、藝術學九大學科,擁有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授予權,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外國留學生、港澳台學生招生權和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

第十一條 學校下設23個學院和50餘個研究機構;擁有3個博士後流動站、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8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69個二級學科碩士點、12個碩士專業學位門類(覆蓋21個招生領域);設有2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級卓越農林(食品)人才培養基地、1個國家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5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5個省級重點專業、65個本科專業。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6900餘人(含獨立學院),其中本科生22800餘人、研究生3300餘人,留學生750餘人。截止底,學校有教職工2210人,其中專任教師1719人,博士生導師57人,正高職稱280人,副高職稱701人,博士698人。

第十二條 學校佔地面積129.6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99.6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5億元,教學用計算機9400餘台。圖書館紙質圖書269萬冊,數字資源66000GB。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學校面向全國27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四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 、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當批次計劃錄取人數的105%以內。

第十六條 新生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該《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錄取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一)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投檔成績相同者,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結果等,擇優錄取。

(三)所有專業志願均未錄取者,再根據計劃缺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四)浙江省內參加新課改的考生,報考我校必須滿足綜合素質評價中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等四個方面要求等第均為P(含)以上以及學習能力要求等第C(含)以上。

第十九條 專業和文化課成績均合格的美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按綜合分排序(其中,專業成績佔50%,文化成績佔50%;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按滿分750分制折算)和前述第十八條原則錄取。如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單獨設定考生綜合分計算方式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對相關專業設定英語單科合格線。英語高考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英語成績合格生源不足,則適當降低英語單科合格線(按5分一檔降分) 至額滿為止。英語成績按滿分150分制計,若滿分不為150分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其考生的英語高考成績按滿分150分制折算後再衡量是否符合標准。相關專業英語單科合格線為:

(一)英語、商務英語專業:110分。

(二)日語、法語、國際商務專業:100分。

第二十一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為鼓勵和吸引優秀考生報考,實行以下激勵措施:

(一)第一批以平行志願(不含徵求志願)報考的浙江省進檔考生,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0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0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第一專業志願(類);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5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3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前三個不同的專業志願(類)之一;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30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6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滿的六個不同的專業志願(類)之一。

(二)面向第一批以第一志願(平行一志願)錄取的考生設立新生獎學金。具體如下: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文科前200名、理科前600名者可獲獎學金人民幣60000元;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文科前300名、理科前800名者可獲獎學金人民幣50000元;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文科前400名、理科前1000名者可獲獎學金人民幣40000元;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文科前500名、理科前1200名者可獲獎學金人民幣30000元。獎學金發放按《 浙江工商大學 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執行。上述高考總分均不含各類加分。

(三)經學校確認,參加清華大學2015藝術特長生測試活動或 北京大學 全國中學生藝術冬令營並取得聲樂、器樂、舞蹈、戲劇類相關項目藝術成績85分以上和在高中階段獲得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項目國家一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非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各批次第一志願(平行一志願)考生,入學後可獲獎學金20000元/生。獎學金發放按《 浙江工商大學 藝術、體育特長生獎學金實施辦法(暫行)》執行。

(四)凡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錄取的學生,高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結果符合我校章乃器學院選拔條件者,入學後可申請進入章乃器學院創新實驗班學習。

(五)志願報考並就讀哲學、歷史學專業的學生減免50%學費。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對高水平運動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文件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選愛揚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要求並結合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按照《 浙江工商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工作方案》(浙教高教〔2015〕40號)有關精神,由我校與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聯辦的“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以下簡稱“四年制高職”)專業物流管理(智能物流)(招生計劃50名)的招生工作按《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工作方案》精神和《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聯合培養“四年制高職”物流管理(智能物流)專業招生簡章》執行。“四年制高職”物流管理(智能物流)專業錄取的新生在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東區學正街66號)就學。

第四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七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准。具體實施按學校學分制收費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現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能力突出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五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 浙江工商大學 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學校主頁網址:http://www.zjsu.e.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haoban.zjsu.e.cn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詢電話:0571—28877228,0571—28877229

招生咨詢微博:http://weibo.com/u/2099145441

招生咨詢微信:zjgsdxzsb

招生咨詢QQ: 800057228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88840567,舉報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 浙江工商大學 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Ⅷ 浙江農林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浙江農林大學,創建於1958年,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浙江省省屬公辦普通高等院校。學校是以農林、生物環境學科為特色,涵蓋農、工、管、文、理、法、經、藝、醫九大學科門類的多科性大學,是浙江省唯一的省屬本科農林類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林業局共建高校。學校擁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學校設有16個學院(部),62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國家優勢專業2個,國家卓越農林教育人才培養項目2項,省級重點專業12個,省級優勢專業5個,省級新興特色專業6個;現有省“重中之重”學科2個,國家林業局重點學科1個,省級重點學科8個;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1個,林學一級學科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0個、專業學位碩士點14個。

第三條 學校位於杭州西郊臨安市,佔地面積2500餘畝,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設施先進,生活條件完善。辦學地點:東湖校區地處浙江杭州臨安市環城北路88號;衣錦校區地處浙江杭州臨安市衣錦街252號。

第四條 學校的國家代碼為10341,浙江省代碼為:0011(普通招生),0211(基層農技人員定向招生),0237[林學(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招生],食品科學與工程(糧油儲檢)定向招生代碼待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明確後公布。

第五條 學生畢業後授予根據國家統一規格印製的“浙江農林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浙江農林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經浙江農林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授予浙江農林大學學士學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招生有關問題,組長由學校招生分管領導擔任。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校招生日常事務。

第八條 學校招生監察辦公室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同時接受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與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招生批次與專業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實行“學校負責,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對待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

第十二條 學校所有的專業教學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各專業對英語單科成績要求如下:

1.報考英語、日語專業的考生,其高考英語成績要求不低於110分;報考林學 (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的考生,其高考英語成績要求不低於105分;英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計,其他情況按比例折算。

2.報考設計學類專業的考生,要求英語成績不低於60分,英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計,其他情況按比例折算。

3.報考其他專業的浙江省考生,其高考英語成績原則上要求不低於75分。

4.若符合英語成績要求的生源不足,則適當降分至額滿為止。

第十三條 報考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統計學專業的考生,其高考數學成績要求不低於100分,數學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計,其他情況按比例折算;若生源不足,則適當降分至額滿為止。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並按規定在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

第十五條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農林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承擔為省內有關縣(市、區)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和糧油儲檢人員工作,分別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工作,具體定向招生計劃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正式公布的為准。

第十七條 學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八條 具體錄取方式:

1.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生源情況按規定確定調檔比例,浙江省調檔比例不超過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05%,其它省(市、自治區)調檔比例不超過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0%。

2.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後按專業志願順序安排專業,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專業級差。江蘇省考生按照“等級級差法”進行排序,選測科目等級級差為1分,文、理科類專業選測科目要求2B及以上,必修測試科目要求4C1合格及以上。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3.設計學類專業對進檔的考生按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當考生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參考其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也相同的,外省考生參考其速寫成績,浙江省考生參考其英語成績;外省考生速寫成績也相同的,再參考其英語成績。江蘇省的設計學類專業考生綜合分的計算公式為:綜合分=文化分*50%+專業成績*4.4*50%,其他省外省份的綜合分計算公式與浙江省相同,為綜合分=文化分*50%+專業成績*7.5*50%。

設計學類專業成績,省外校考省份(江蘇、安徽、江西、廣西)為參加浙江農林大學設計學類專業測試合格的成績;浙江省和省外非校考省份(山東、山西、湖南、廣東)為考生省統考成績。

4.學校一批專業全部面向文成等12縣開展定向招生工作(即面向省內重點欠發達縣定向招生),具體招生批次為一批提前錄取,相關計劃不對應分配至各縣,均面向重點欠發達縣招生。志願實行“專業+學校”形式,每個志願包括一個院校和一個專業。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後按專業志願順序安排專業,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專業級差。每個一批專業限招2人,總共錄取計劃20人,錄取額滿為止。投檔錄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5.進檔錄取的新疆預科學生,根據其預科階段學習成績並以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具體專業安排。

6.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學校根據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擬錄取專業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

7.若平行志願或第一院校志願生源不足,則接收徵求志願或非第一院校志願的考生,並以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生源不足的專業。院校志願不設級差。

第十九條 被我校農學、林學、森林保護、茶學、園藝、園藝(觀賞園藝)、植物保護、動物科學、動物醫學九個專業和專業方向錄取的享受免學費政策的浙江省戶籍考生,進校後只能在本批次免學費專業之間轉專業。

第二十條 學校設立集賢學院,主要負責創業人才的培養,按照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模式,一二三課堂協同遞進,融創業教育於專業教育體系之中,全面培養學生的創業精神和創業能力。

學校設立村官學院,在學生原有的專業教育基礎上,面向全校有服務農村、紮根基層意向的學生提供專業化輔導和規范化培訓。學院實行學分制,可與原專業學分進行互認,採用“4321”立體交叉式培養模式,即4門核心課程、3大拓展模塊、2個素質提升、1項實踐鍛煉。旨在培養對農民有感情、有一定農村工作知識、初步具有農村工作能力、有意願為農村基層群眾服務的浙江現代農林業未來領導者和基層公共事務管理人才。

第六章 收費、獎勵與資助

第二十一條學校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標准和有關規定。

學校各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工業設計、土木工程、建築學、風景園林4個專業按6325元/生·學年,園林專業按5750元/生·學年,會計學專業按5520元/生·學年,設計學類專業按10350元/生·學年,其餘專業中,工科類、醫學類專業按5500元/生·學年,農林類專業按500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按4800元/生·學年的標准預收。錄取到農學、林學、森林保護、茶學、園藝、園藝(觀賞園藝)、植物保護、動物科學、動物醫學九個專業和專業方向的浙江省戶籍學生免收學費,錄取到這九個專業和專業方向的外省學生按5000元/生·學年的標准預收。學年末按學生實際修讀學分進行結算。

林學(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的學費按20000元/生·學年的標准收取。

第二十二條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學校設立新生獎學金,有關獎勵規定如下:

1.高考成績列浙江省理科一批前500名、前1500名、前3000名報考我校的進檔考生(平行志願或院校一志願,含提前錄取批次,下同),相應獎勵8萬元/人、5萬元/人、2萬元/人;

高考成績列學校浙江理科一批新生第1-2名,獎勵5000元/人;第3-5名,獎勵3000元/人。

高考成績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200名、前300名、前1000名報考我校的進檔考生,相應獎勵8萬元/人、5萬元/人、2萬元/人;

高考成績列學校浙江文科一批新生第1名,獎勵5000元/人;第2名,獎勵3000元/人。

2.高考成績列浙江理科二批前50名、前100名、前150名報考我校農科專業的進檔考生,相應獎勵2萬元/人、1.5萬元/人、1萬元/人;

高考成績列學校浙江文科二批新生第1-2名,獎勵5000元/人;第3-5名,獎勵3000元/人。

高考成績列學校浙江理科二批新生第1-5名,獎勵5000元/人,第6-15名,獎勵3000元/人。

綜合分列學校浙江省設計學類二批文科新生第1-5名,獎勵3000元/人;綜合分列學校浙江省設計學類二批理科新生第1-2名,獎勵3000元/人。

3.省外文理科二批平行志願(院校一志願)報考並錄取到學校的考生,其高考總分高於所在省(市、自治區)當年文理科一批分數線(重點線)20分(含)以上的,獎勵5000元/人。

4.經學校確認,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等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全國一等獎的,獎勵5000元/人;獲全國二等獎的,獎勵3000元/人。獲全國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榮譽稱號的,獎勵3000元/人。

以上新生獎學金不重復發放,有符合兩項(含)以上發放規定的,按獎勵金額高的發放。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林業英才獎學金、亓漢三英才獎學金、自強獎學金和育才助學金等近20種獎助學金。

第二十四條 學校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凡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並填報浙江農林大學的考生均適用本章程。

第二十六條 學校通過本科招生網http://zs.zafu.e.cn/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zafu.e.cn/

招生網址:http://zs.zafu.e.cn/

招生咨詢電話:0571-63730908,63737417(傳真)

招生辦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辦微信公眾賬號:zafuzsbgf

招生辦騰訊微博網址:http://t.qq.com/zafuzsb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浙江農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Ⅸ 2019年浙江省浙江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堅持立德樹人,踐行鬧猜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結合浙江大學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我校2019年依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具體要求,在浙江省繼續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探索與浙江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相銜接、基於「兩依據一參考」的綜合評價錄取機制,著力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一、招生對象


符合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間綜合素質評價中品德表現終評等第為「優秀(A)」或者「好(B)」,學科特長突出,專業意向明確,身心健康,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優秀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800名。按專業招生,各專業招生計劃、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及筆試科目詳見下表。



註:1.錄取到電子與計算機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土木工程(中外帆首合作辦學)、機械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學後進入浙江大學海寧國際校區學習(四年),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學位)要求者,將獲得浙江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態彎數巴納香檳校區學士學位證書;錄取到生物醫學(中外合作辦學)、生物信息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學後進入浙江大學海寧國際校區學習(四年),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學位)要求者,將獲得浙江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英國愛丁堡大學的學士學位證書。學費標准:12萬元/人·學年,住宿費8千元/人·學年。


2.醫學試驗班**為竺可楨學院臨床醫學八年制本博連讀專業,醫學試驗班類(「5+3」一體化培養)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臨床兒科方向本碩一體化培養,標注*專業學制為5年,其餘專業學制為4年。


三、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浙江大學本科招生網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注冊,獲取報名號。憑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碼登錄報名,按系統要求完整准確地填寫各項信息,完成報名。考生可根據專業意向及選考科目最多可填報不超過54個專業志願,所填專業志願必須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否則視為無效志願。


申請材料在線提交要求 (以下申請材料須按系統中提交要求掃描或拍照後上傳,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3M)


1.《申請表》按要求在線填寫、提交並列印。 紙質申請表須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名且所填內容必須經中學審核認定、加蓋中學公章


2.《個人陳述》要求考生本人親筆手寫。個人陳述主要闡述考生報考浙江大學理由,個人未來發展規劃,高中階段考生的學科特長表現,獲省級(含)以上個人榮譽、獲獎情況,字數不超過800字。


3.高中階段獲省級(含)以上獲獎、個人榮譽證書原件(若無獲獎情況可不上傳)。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應為原件,申請表信息必須與報名系統一致。我校僅對報名成功的材料進行初審。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5月13日-5月20日。


四、選拔程序


(一)初審


學校將組織初審小組,根據考生所報專業,綜合考生學習成績等各方面情況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按專業招生計劃1:6左右的比例,於5月26日前確定初審通過名單及面試專業,並在報名系統公布。


初審通過考生須於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pgzy.zjzs.net:8011/),網上確認是否參加我校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我校測試和錄取資格。


(二)綜合測試: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測試,包括筆試、面試。考生僅參加初審通過專業的筆試和面試。


1.筆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詳見系統內通知;筆試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


參加筆試的考生須按要求在報名系統及時列印准考證,憑准考證、有效身份證等參加筆試。


2.面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面試地點:浙江大學(具體時間、地點以我校本科招生網後續通知為准)。


考生必須攜帶准考證、有效身份證、考生告知書(在列印准考證時會同時列印告知書,考生和監護人務必同時在告知書上簽名)參加面試,現場遞交考生告知書。


(三)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公布


6月21日前我校將根據考生綜合測試成績,按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入圍我校「三位一體」資格考生名單,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13日至20日。


2.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9年5月26日前。


3.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上確認時間:2019年5月27日。


4.列印准考證時間:2019年6月7日以後。


5.筆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具體詳見准考證。


6.面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最新公告欄目公告。


7.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公布:2019年6月21日前。


六、錄取辦法


1.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必須位於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成績的前8%(含)以上。


2.分專業按考生綜合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綜合總分=(高考投檔成績÷750×100)×60%+我校綜合測試成績×3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


我校綜合測試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2:1的比例摺合成滿分100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如下:10門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政治、技術等各科成績按A=10分、B=9分、C=8、D=6分折算,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滿分為100分。


3.若考生綜合總分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投檔成績、我校綜合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我校「三位一體」於6月25日前完成錄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被我校「三位一體」正式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其他學校志願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浙江省高考志願填報和錄取。


七、其他


1.浙江大學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實施,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均報招生工作小組審定。


2.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相關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選拔錄取工作的監督,測試過程全程錄像。


3.按「三位一體」專業錄取的考生,學生進校後前半年不再參加主修專業確認。半年以後如申請轉專業,高考投檔成績必須高於轉入專業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投檔分,且選考科目符合轉入專業要求。中外辦學專業與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之間不能互相轉專業。


4.按「三位一體」專業錄取的考生,被選拔進入竺可楨學院學習的,享受竺可楨學院相關培養平台的政策。


5.考生申請參加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選拔,即視為對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及我校各項相關規則的認可。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准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申請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6.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於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八、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0058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招辦),0571-87572000(海寧國際校區)


傳真號碼:0571-88981979


監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紀檢部門)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浙大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cn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學院網址:http://www.intl.zju.e.cn/zh-hans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19年5月13日


Ⅹ 上海大學專業組1和專業組2區別是什麼

以2019年上海大學的招生情況為例。我們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上海大學專業組1和專業組2的選考科目要求是一樣的,均為「物理或化學」。而兩者具體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招生專業不同

兩個專業組中所包含的專業是不一樣的。2019年上海大學招生專業組詳情如下:

專業組1: 理科實驗班、通信工程(卓越工程師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網路空間安全、數學與應用數學、智能製造工程

專業組2: 金融學、會計學、經濟學類(代表「經濟管理類」)

2、體檢要求不同

兩個專業組的體檢限制有些區別。根據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的《上海大學2019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顯示,專業組1中除了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沒有體檢限制以外,其餘專業全部都限制色盲;而專業組2中所有專業都無體檢限制。

熱點內容
四川農業大學申請考核博士 發布:2025-10-20 08:58:11 瀏覽: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麼樣 發布:2025-10-20 08:53:49 瀏覽:575
華為要本科生嗎 發布:2025-10-20 08:25:41 瀏覽:550
2008年青島本科生工資 發布:2025-10-20 08:04:24 瀏覽:444
東北大學藝術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8:35 瀏覽:299
我的大學生活txt 發布:2025-10-20 07:35:28 瀏覽:25
人民大學外語系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1:12 瀏覽:894
上海交通大學考研輔導班 發布:2025-10-20 07:24:54 瀏覽:420
華中農業大學細胞生物學考研群 發布:2025-10-20 07:09:36 瀏覽:558
南京大學2016考研線 發布:2025-10-20 06:43:12 瀏覽: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