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大學本科生獎學金適用對象
Ⅰ 大學里的獎學金是怎麼評的,怎樣摺合考試成績
大學國家獎學金是指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用來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參考二、獎學金本專科學生申請條件。
一、本專科學生適用對象
本辦法所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高校)。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於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下簡稱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中央高校國家獎學金的名額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獎學金的名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總人數,以及高校數量、類別、辦學層次、辦學質量、在校本專科生人數等因素確定。在分配國家獎學金名額時,對辦學水平較高的高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
二、本專科學生申請條件
國家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考試科目單科成績不低於85分,平均成績不低於90分,考查科目成績不低於「良好」,同等條件下獲得省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學生優先;
5、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為學院發展建設做出貢獻;
6、認真履行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賦予學生的義務,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
三、名額分配: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當年國家獎學金的總人數,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於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審批。
每年7月31日前,財政部、教育部將國家獎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門和省及省以下財政、教育部門負責將國家獎學金名額和預算下達所屬各高校。
四、獎勵標准
本、專科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8000元。
碩士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每年3萬元。
Ⅱ 濟南大學國家獎學金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1、道德品質優良,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每學年獲得二等及其以上獎學金),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3、上一學年學習成績排名及綜合測評排名均在班級前10%;沒有不及格科目(通選課除外)。
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測評排名超過前10%,但均位於前30%,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

評審程序:
1、學校根據當年省教育廳下達的名額,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組織評審工作。
2、學院每年九月份依據條件組織學生提出申請,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3、學院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候選人須採取網上和書面形式進行不少於3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學院將匯總表、申請審批表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後,提出本校當年國家獎學金候選學生名單,學校評審工作委員會組織評審。
5、評審結果報學校審定後,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學校於當年10月25日前,將國家獎學金學生名單報省教育廳。
以上內容參考:濟南大學學工處-濟南大學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
Ⅲ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獎學金制度是怎樣的
一、參評范圍凡具有學院正式學籍的本、專科學生,均可參加獎學金評選。二、獎學金評選比例及額度獎學金是學院為激勵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而設立的一種綜合性的獎學金,依據綜合測評成績確定不同的等級,每學年評定一次,比例為學生數的22%。獎學金分三等,以班級為單位評定:一等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人1000元/年,按5%評比;二等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人700元/年,按7%評比;三等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人500元/年,按10%評比。三、評選條件1、德育方面: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道德品質優良,模範遵守學生基本行為規范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關心集體,團結同學。
2、智育方面:熱愛所學專業,學習努力,態度端正,能圓滿完面規定的學習任務,成績優良。在學生素質綜合測評中智育素質的積分不低於全班平均分,平均學分績點不低於全班平均學分績點。
3、體育方面:堅持體育鍛煉,積極參加院、系、班組織的各項體育活動,身心健康。
4、能力方面: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學術科技和文娛活動,積極參與或支持社會工作,並取得突出成績。在評獎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評獎學金:1、學年內必修課考試出現兩次及其以上不及格者,取消其享受資格(體育課成績不在限定之內):2、學年內因違反紀律受到處分者,只參加排名,取消享受資格。3、有吸煙、酗酒等不良生活習慣者,不得享受獎學金。4、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或公益勞動者。
5、有曠課(遲到或早退3次按曠課1學時計)現象者。
6、綜合測評單項積分不及格或智育素質積分低於全班平均分者四、評選程序1、個人申請。學生本人對照獎學金評選條件,提出書面申請,如實介紹德、智、體、能各方面表現情況。
2、班級評議。班委會在輔導員的指導下,對提出獎學金申請且綜合測評成績名列前茅,60%以上的學生進行評議,並根據規定的比例,初步確定獲獎學金學生名單及等級。
3、各系審核、公示。院系匯總各班(年)級獎學金初評結果,嚴格把關,寧缺勿濫。審核後在院系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統一報學生工作辦公室。
4、學生工作辦公室審批。學生工作辦公室對各繫上報的獎學金結果進行審核。
5、學院向獎學金獲得者頒發證書。五、評定時間獎學金的評定時間為每年的九月份,畢業班每年六月份。六、獎學金發放獎學金的評定結果報財務處,財務處按每人的獲獎金額直接劃入學生個人的銀行卡帳戶。七、獎學金的使用獎學金主要用於學生的學習和日常生活,嚴禁鋪張浪費、請客、吸煙、酗酒,如有違犯,一經發現將取消獎學金資格,並收回所獲獎學金。八、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Ⅳ 濟南大學國家助學金什麼時候發
國家助學金按月發放,每月月末將助學金劃入獲獎學生的銀行卡賬戶。
一、適用對象
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專科(含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以下簡稱學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標准
1、國家助學金的評選比例為在校學生的14%,具體評選名額根據省教育廳當年下達的計劃執行。
2、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分為三檔,1檔1000元,比例為在校生的7%;2檔2000元,比例為在校生的4%;3檔3000元,比例為在校生的3%。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無不及格課程;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6、無違紀記錄。
四、評審要求
1、國家助學金每學年九月份評審一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2、同一學年內,獲得助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中的一項。
五、評審程序
1、學校根據當年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組織評審工作。
2、學院每年九月份依據條件,結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情況,組織困難學生提出申請,並填寫《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見附表1)。學院審核後將匯總表、申請表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後,提出本校當年助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學校評審工作委員會組織評審。
4、評審結果報學校審定後,每年11月5日前,將助學金受助學生名單備案表(見附表2)報省教育廳。
六、獎學金發放管理
1、國家助學金按月發放,每月月末將助學金劃入獲獎學生的銀行卡賬戶。
2、國家助學金主要用於學生的日常生活,嚴禁鋪張浪費、吸煙、酗酒,如有違犯,將取消助學金資格,並收回所獲助學金。
3、學校要加強對助學金的監督管理,保證助學金用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如弄虛作假,將取消資格,收回所獲助學金,並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