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本科人才培養方案
Ⅰ 南京師范大學中北學院的學生到南京師范大學去學一年怎麼回事
這是南京師范大學與南京師范大局毀學中北學院展開的厚生計劃,在大一學年滿足一定的要求便可以申請去南京師范大學學習一年。從學院大一年級本科生中遴選部分優秀學生,於大二年級到南京師范大學相關學院,委託南京師范大學(根據南京師范大學培養方案)搭絕培養,為期一個學年。
2022年選擇合作培養專業包括:漢語言文學、英語、翻譯、行政管理、法學、金融學、會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生物技術、環境工程。每個專業1-3人,共20人知臘姿左右。機會還是有的就看能不能把握住了。

Ⅱ 誠求一份南京師范大學「基礎心理學專業」本科生培養方案
Ⅲ 2019年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和報名條件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發展,積極探索拔尖創新人才和未來教育家的選拔培養模式,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的精神, 南京師范大學 於繼續在江蘇省內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對象
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的江蘇省高中畢業生,可在對照選拔類別及報名條件的基礎上,申請 南京師范大學 自主招生。
二、招生計劃
南京師范大學 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
三、選拔類別及報名條件
南京師范大學 自主招收拔尖創新人才的類別為學科特長類和創新潛質類、教師職業潛質類(師范)。具體條件如下:
(一)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類
對某一學科或專業表現出極其濃厚的興趣,具有鮮明特長及培養潛質,同時相關學科成績一直在年級中出類拔萃,具有如下顯性成績之一: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者;
2、具有文學、寫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專著,或者高中階段在具有較大影響的全國性作文比賽中獲得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者(具體賽事名稱:「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等);
3、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獲二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二等獎及以上者;
4、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等國家級及以上賽區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5、入選中國科協和教育部推出的「中學生科技創新後備人才培養計劃」(簡稱「中學生英才計劃」)的學生;
6、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學術方面取得突出成績,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一項及以上授權發明專利者;
7、高中階段在語文、英語、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任意一門單科學習中,成績有三個或以上學期位於年級前5%。
(二)教師職業潛質類(師范)
符合上述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類條件的學生且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思辨能力,擁有健康的心理品質,具備從事教師職業的潛能與素質,可報考教師職業潛質類(師范)。
四、招生專業
為吸引優質生源,我校自主招生專業均為優勢學科專業及江蘇省級重點專業。考生可根據自身學科特長、創新潛質、興趣愛好對照以下要求進行專業填報。對於考核特別優秀等級的考生可填報我校強化培養學院。具體專業情況見下表。
報考教師職業潛質類(師范)的考生,須在學科面試的基礎上加試教師職業素養面試,其中師范類專業僅限通過教師職業潛質面試的考生填報,否則填報無效。
面試學科 專業志願 數學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數學與應用數學(基地班)、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教育技術學(師范)、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 物理 物理學(師范)、數學與應用數學(基地班)、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教育技術學(師范)、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 化學 化學(師范)、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基地班)、生物技術、地理信息科學 生物 生物科學(師范)、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基地班)、生物技術、地理信息科學 信息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師范)、教育技術學(師范)、數學與應用數學(基地班)、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 地理 地理科學(師范)、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基地班)、生物技術、地理信息科學 語文 漢語言文學(師范)、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漢語言文學(基地班)、漢語言、古典文獻學、法學、哲學、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學、廣播電視學 英語 英語(師范)、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漢語言文學(基地班)、漢語言、古典文獻學、法學、哲學、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學、廣播電視學 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漢語言文學(基地班)、漢語言、古典文獻學、法學、哲學、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學、廣播電視學 歷史 歷史學(師范)、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漢語言文學(基地班)、漢語言、古典文獻學、法學、哲學、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學、廣播電視學
五、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3月1日至3月31日(3月31日23:59關閉報名系統),申請人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網上要求注冊、填寫報名信息。
(二)提交紙質材料
申請人所有書面報名材料須用A4紙裝訂,於3月31日(以當地郵戳日期為准)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 南京師范大學 學工處招生辦公室,並請在信封上註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考生可通過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查詢材料寄達情況。中學可將考生報名材料統一匯總郵寄。考生書面材料及裝訂順序具體如下:
1、經中學負責人簽字蓋章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生成的自主招生報名表。
2、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及年級位次匯總表、及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優勢的材料(須為原始材料的復印件且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3、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簡介、自我評價、個性特長、學業與職業生涯規劃等,字數在1000字左右(個人親筆書寫,題材不限,不得使用復印件)。
4、學生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對於高中階段在語文、英語、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任意一門單科學習中,成績有三個或以上學期位於年級前5%的報名考生,須提供經中學公示無異議的成績證明材料。
6、所在中學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在校表現,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各方面發展情況,包括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
註:如果有中學教師或其他學科專家對考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方面有需要推薦的可以由中學教師或學科專家寫推薦信(推薦信模板在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里可以下載)後直接寄往 南京師范大學 招生辦公室。推薦信應由推薦者直接郵寄給高校,而不是考生將推薦信與寄往我校的書面材料放在一起。
六、選拔程序
(一)資格審核
學校組織專家組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審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對於高中階段在語文、英語、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任意一門單科學習中,成績有三個或以上學期位於年級前5%的考生,學校組織專家在審核報名材料的基礎上,結合考生高中階段單科獲得年級前5%的次數,考生自薦材料中對於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等方面的優勢證明材料及中學的推薦理由等,擇優確定考生能否獲得面試資格。
初審結果將於4月30日前在 南京師范大學 本科招生網上公示,考生也可通過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
(二)繳納費用
初審通過的考生須於5月15日前通過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根據《關於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規定,考生須繳納自主招生測試費人民幣60元/人。
(三)考核安排
我校定於6月12日進行自主招生面試考核,具備面試資格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准考證、相關證書的原件於6月11日上午8:30-11:00到我校仙林校區篤學樓一樓大廳辦理面試報到手續。具體事項如下:
1、對於自願選擇參加我校組織的體質測試的考生進行體質測試(測試的具體項目和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將根據考生申報專業組織學科專家採取個性化,定製化考核。
3、對於申請教師職業潛質類(師范)的考生,需要加試教師職業素養,須
進行5分鍾的講台體驗活動。
(四)入選資格認定
自主招生考生資格的認定將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我校自主招生計劃數的1.1倍比例確定自主招生錄取認定名單。若參加面試考生人數未達到計劃數的115%,則面試合格人數控制在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優秀和特別優秀等級將在面試成績的基礎上,結合面試專家評語、考生獲獎情況等進行評定。
(五)名單公示
南京師范大學 自主招生擬認定名單經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後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通過後,於6月22日前在學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並按照規定報送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與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接受學校和社會監督。
七、錄取政策
根據國家關於自主招生錄取的政策,我校將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給自主招生考生確定等級,給予優錄政策。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須按照面試時學科對應的專業填報高考志願,否則不予享受自主招生優惠政策。
凡獲得 南京師范大學 自主招生錄取認定資格的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高考),其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及以上,所報專業符合學校選科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特別優秀等級者
獲得特優等級考生可填報我校強化培養學院,須滿足高考成績不得低於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及選測科目等級為AB及以上。
對極個別取得特優等級的考生,若高考成績低於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經江蘇省招委會審核通過後,可在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5分(含)范圍內(不得低於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並可直接滿足考生填報的第一志願專業。
(二)優秀等級者
獲得優秀等級考生高考成績須達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可直接錄取至考生所填報第一志願專業。
(三)合格等級者
獲得合格等級考生高考成績如達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線並服從專業調劑可根據其分數情況,結合本人志願,滿足其六個不同專業志願之一。具體為:錄取時按考生高考原始投檔分與選測科目等級加分(選測科目等級組合為A+A+的在其原始投檔分上加3分,A+A的加2分,AA、A+B+或A+B的加1分)形成的排序分由高到低排序進行專業選擇,各專業錄取數不超過5人(若面試學科對應所有可填報的專業均達到5人,部分專業錄取數可適當增加),專業間不設級差。
(四)體質測試優秀者
為加強對中學生體質健康的引導,我校將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選擇部分項目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體質測試。此項測試由考生自願選擇參加,對於體質測試成績為優秀的考生,將在自主招生面試成績基礎上加2分進行資格認定。測試結論不合格的考生,不影響自主招生認定結果。
八、領導及監督機制
(一) 南京師范大學 成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和校內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自主招生錄取試點工作。由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學校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程序公開、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紀檢部門對自主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並接受社會投訴。
(三)學生及其所在中學等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屬實、齊全。有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學校將把考生的違規事實報省教育考試院,對於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學者,取消其自主招生錄取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和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九、聯系方式
網址:http://bkzs.njnu.e.cn
招辦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25-83720759傳真:025-83598534
紀委監督電話:025-85891511
地址: 南京師范大學 學工處招生辦公室(江蘇省南京市寧海路122號18號樓105室)
校區郵編:210097
十、其他
(一) 南京師范大學 未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自主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
(二)本實施方案以 南京師范大學 本科招生網上發布為准,並由 南京師范大學 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Ⅳ 南師大英才培養計劃是什麼
「英才培養計劃」項目是南師大為進一步推進本科教育教學改革,探索新的人才培養模式,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為有潛質、有特色的優秀學生提供更優越的成長條件和更廣闊的發展空間而推出的新舉措。英才計劃以項目的方式實施,旨在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學術研究能力、獨立思考絕昌能力、溝通能力和開拓創新能力,培養一批基礎厚實、素質全面、有扎實的專業功底虧宏埋、具備科學研究基本素質和「追求卓越」的創新精神的未來學術前沿領航者,努力使進入該計劃的學生將來成長為相關學科領域的領軍人物。該項目每年在全校本科生二、三年級中選拔部分優秀學生,學校為入選的學生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激發他們的學術興趣和學術理想,凸顯自主學習、個性發展,實施個性化培養,使他們保持「領跑」狀態。同時,通過這些優秀「領跑者」的示範和引領作用,帶動各院系、各專業對拔尖創新人才的培養,進而促進學銷螞校整體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
Ⅳ 南師大轉業後還是4年嗎
南師大悄悶轉業後還是4年。
因為南京師范大學仿運掘是全日制本科學校,培養方備核案是四年制,轉業也是四年制,所以南師大轉業後還是4年。
南京師范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和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
Ⅵ 2022年南京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 師范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計劃、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 工作 順利進行,切實保證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南京師范大學章程》,結合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南京師范大學,是 江蘇 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主管部門是江蘇省教育廳。中文簡稱南京師大、南師大或南師,英文名稱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NNU或NJNU。法定地址為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目前設有仙林(棲霞區文苑路1號)、隨園(鼓樓區寧海路122號)、紫金(玄武區板倉街78號)三個校區。
學校是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國家「 211 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和教育部與江蘇省共建高校。
第三條 學校對於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 畢業 要求者,頒發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 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南京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 書 。
第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 校招 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 考試 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中的相關錄取政策參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不一致,以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為准。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並落實國家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規;審議學校本科招生章程、各類特殊類型招生簡章、招生計劃和各類招生方案並報校黨委常委會或校務會議審定;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協調處理各類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聽取招生工作情況匯報以及年度招生工作總結,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臨的問題,為學校招生工作提供決策意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學校本科招生章程、各類特殊類型招生簡章、招生計劃以及擬訂各類招生方案,報招生工作委員會審議;指導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開展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條 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本科招生相關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 高考 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執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考生須通過生源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高考報名資格審查,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准。
對於報考學校普通類專業的進檔考生(不含 內蒙古 自治區考生),學校按照考生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 志願 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於內蒙古自治區的進檔考生,學校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規則。
對於投檔分相同的江蘇省進檔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並安排專業,最後處理各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對於投檔分相同的江蘇省以外進檔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並安排專業,最後處理各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學校安排考生調劑專業志願的重要參考。
第十三條 報考學校外語類專業考生高考外語語種須為英語,熱愛外語類專業且英語基礎扎實,如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英語口試,考生須參加並且成績合格。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四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報考學校 體育 學類專業,必須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且專業考試合格(以下表述為「專業分達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 分數線 」),對於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以體育統考專業分從高到低擇優劃定最低 錄取分數線 並安排專業,若體育統考專業分相同,則按高考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對兼報不同 藝術 專業的考生,如所報專業考試科目相同,則錄取時採用「分數清」的原則,即錄取時統一劃定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按所報專業志願的先後順序擇優錄取;如所報專業考試科目不同,則錄取時採用「專業清」的原則,即先處理專業一志願考生,若一志願專業生源不足,再考慮專業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七條 對於藝術類專業、高校專項計劃(厚生計劃)、綜合評價錄取、高水平運動隊及外語類保送生等特殊類型招生事宜,學校依據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以及學校本年度相關招生簡章開展工作。
第十八條 學校部分本科專業實行大類招生。錄取至專業大類的學生,入學時不分專業,完成大類基礎課程 學習 後,根據學校大類分流方案,結合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條 學費 、住宿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頒布的收費標准執行(蘇價費〔2014〕136號等)和(蘇價費〔2002〕369號)。學費按工科類5800元/年,理科類5500元/年,文科類5200元/年,藝術類6800元/年,體育類5300元/年,其中省優勢學科部分相關專業上浮10%。中英合作辦學專業國內26400元/年,國外學費按照國外高校收費標准執行。住宿費為每人每年6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二十條 新生 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校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堅持以學生為中心,形成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學費補償和綠色通道等多元融合的助學體系,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構建發展型資助體系,將「扶困」與「扶智」「扶志」相結合,形成物質幫助、道德浸潤、能力拓展、精神激勵四維有效融合的資助育人長效機制,助力廣大學子 成長 成才。
第二十二條 學校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郵編 210023);
招生咨詢電話:025-83720759;
招生監督電話:025-85891511;
招生信息網址:http://bkzs.njnu.e.cn;
微信公眾號:南師招生(nsdzsb)。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通過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Ⅶ 南京師范大學商學院的本科生培養
人才培養目標:商學院始終堅持「立足教育、面向社會、面向未來」的理念,確立了「厚基礎、寬口徑、高素質、創新型」的人才培養思路,大力倡導創新創業教育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尊重學生個性化發展需求,引領學生全面健康成長,培養具有國際化視野和專業化視角,具備社會擔當和競爭實力的復合型商科人才。
重視能力培養,開展豐富多彩的專業技能競賽。
創建互動式學業發展指導平台----商學院大學生學業發展指導中心(TOUCH)。
人才培養成效顯著。從2010年到2013年,商學院就業工作持續進步的四年,簽約率持續提升,在學校獲得就業評比一等獎3次,二等獎1次。在保持年終百分之百的就業率的同時,學生就業層次和質量也保持在一個較好的水平上,在國企及銀行的比例穩定在40%左右。近年來,學生保研、考研和出國的錄取學校層次和質量都有了明顯提升,像倫敦政經、帝國理工、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等世界一流大學以及
國內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等知名高校都對我們的學生給予了極高的評價。
2011年兩個項目分別獲得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金獎和銅獎,2012年以我院本科生為主力的項目獲第八屆「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全國金獎,2013年本科生陳嘉楠所在團隊獲2013年美國(國際)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二等獎,兩支隊伍獲得第十屆「華為杯」全國研究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二等獎。
商學院畢業生就業率一直穩定在99%以上。就業去向非常廣泛,主要是國內大中型企業、外資企業、國家機關和高校等事業單位。例如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渣打銀行等金融機構,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江蘇省財政廳等政府部門,中國電信、中國石化、中國移動等國有企業,寶潔、迪斯尼、德勤等跨國企業等。
近年來,約有80多學生留學倫敦政治經濟學院、英國華威商學院等國外名校,足跡遍及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加拿大、荷蘭等國家;近百人進入到中國科學院、北京大學、香港中文大學等名校攻讀碩士。

Ⅷ 南京師范大學浦口校區的國內聯合培養簡介
國內高校的聯合培養解決了許多現實的問題,使高校之間的師資、學生、教學設備和資源得到充分的交流利用。有了這樣的後盾,高校可以共同承擔一些大型的、有難度的課題,學生也就有機會參與到課題中來,培養獨立思考和創新思維的習慣,增強收集處理信息、獲取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生通過聯合培養,自身科研水平得到提高的同時,各方面的能力也得到了鍛煉。
聯合培養學生的課程階段原則上在高等學校上課。根據培養方案的需要,經雙方同意,高等學校可聘請聯合申報學位單位的老師開設某些課程,以保證課程教學質量。如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異地聯合培養,根據科研院所的實際情況,並經高等學校同意,科研院所與高等學校聯合培養的學生,可以在科研院所進行部分課程的學習,高等學校承認這部分課程成績,並按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予以記載。聯合培養學生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由高等學校頒發和注冊。
2010年雲南大學與復旦大學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
學生在復旦大學的第一學年按照復旦學院書院制管理模式編入書院學習,第二學年按照雲南大學所錄取的專業編入復旦大學相應的院系學習,並與復旦大學學生統一參加軍訓。
聯合培養的本科生由雲南大學負責招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雲南大學將在學生信息欄備注「與復旦大學聯合培養」字樣。對於按規定完成學業,成績合格的聯合培養學生,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由雲南大學頒發,對於四年平均成績的績點達到2.0以上者,將在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上註明「與復旦大學聯合培養」。

Ⅸ 你好,我今年被南師大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錄取,是中外合作辦學的,問一下畢業證書是怎樣的
南師大的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學生完成項目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課程,授予NU工學學士學位;在獲得NU工學學士學位基礎上,且符合南京師范大學畢業與學位條件,授予南京師范大學的畢業證書與工學學士學位證書。
出國學生未取得NU學位,可以回國申請辦理學籍異動手續,經學校同意後,按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普通班)培養方案學習,在修完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普通班)培養方案中規定的課程學分,且符合南京師范大學畢業與學位條件,授予南京師范大學的畢業證書與工學學士學位證書。

(9)南京師范大學本科人才培養方案擴展閱讀:
學生不能按期出國的,在辦理相應學籍異動手續後須繼續按本項目培養方案學習,符合條件後赴NU學習。
學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國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在第6學年第二學期辦理學籍異動手續,按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普通班)培養方案學習,符合南京師范大學畢業與學位條件,授予南京師范大學的畢業證書與工學學士學位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