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本科函授招生簡章
『壹』 我想考浙江大學函授本科 該怎麼報名
浙江大學現在已經沒有夜大和函授學習形式,僅有遠程教育。
浙江省內報考函授專升本,可以選擇浙工大、浙江理工大學等普通高校校本部
『貳』 浙江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浙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雙一流」高校之一。浙江大學本科招生採用浙江大學(國標碼10335)和浙江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335)兩個代碼招生,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浙江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浙江大學,學校地址位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餘杭塘路866號。上級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為全日制公辦本科。
第三條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達到外方合作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同時由外方合作學校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第四條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浙江大學成立學校招生委員會,聽取學校年度招生工作情況,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臨的問題,並提出指導意見,對各類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本科生招生辦公室作為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在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各招生工作組負責浙江大學在該考區的招生宣傳和咨詢,並協助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進行錄取工作。
第八條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浙江大學在國家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教育部的統籌安排下,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靈活性,結合學校自身實際,以生源質量為先導,兼顧地區平衡等原則,確定來源計劃的編制辦法。浙江大學本科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第十條為服務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戰略決策和我國高等教育國際化戰略,充分發揚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優勢,浙江大學在海寧設立國際校區,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和浙江大學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校區聯合學院兩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生專業為生物醫學、生物信息學、機械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與計算機工程、土木工程。學生學習地點為海寧國際校區。國際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學校其他專業之間不能互相轉專業。
第十一條根據醫葯類考生報考特點,浙江大學醫學院、葯學院和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所屬的醫學試驗班類、預防醫學、葯學類和生物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等,以浙江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335)實行單獨招生代碼,單列招生計劃,單獨設定調檔分數線,實行單獨錄取。
第十二條浙江大學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等錄取問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浙江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體育類分類錄取考生,高考改革試點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浙江大學錄取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投檔,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浙江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分專業或分大類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不設專業間分數級差。
第十六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檔。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七條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調劑者,待所有進檔考生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大類或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或體檢結果不符合未錄滿大類(專業)錄取要求者,予以退檔處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招收無志願考生。
第十八條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數不足時,浙江大學可接受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A,必修科目和綜合素質符合江蘇省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考生的選測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為2B。
第二十條浙江大學錄取的學生在入學一年內確認主修專業。在本科教學中,教學計劃要求的必修外語課程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應慎重填報志願。
第二十一條浙江大學在招生錄取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浙江大學對學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錄取的考生在入學三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規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對保送生、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和運動訓練專業等特殊類招生項目的考生,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浙江大學當年相應各類招生簡章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五條為服務和支撐國家海洋發展戰略,浙江大學在舟山設立校區,海洋科學、海洋工程與技術2個專業的學生前兩年在紫金港校區學習,後兩年在舟山校區學習。
第二十六提前批次專業大類錄取政策
我校與有關省級招辦協商安排非通用語種等專業在提前批次錄取,相關專業以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准。提前批次招生專業大類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未錄滿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專業大類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主修專業確認及轉專業范圍僅限於提前批次的相關專業。學生可以輔修、微輔修其他類專業。
第二十七條根據浙江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主修專業確認到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茶學、動物科學、動物醫學6個專業的浙江籍學生將免交學費。
第五章收費標准
第二十八條浙江大學按照國家規定和浙江省發改委核准標准,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先按學年制收費標准進行預收,學年末按所修學分結算,畢業前進行學費總結算。工科類、醫學類專業6000元/人∙學年;藝術類專業9000元/人∙學年;農林類專業55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5300元/人∙學年。軟體工程專業第三學年16000元/人∙學年,第四學年10000元/人∙學年。竺可楨學院混合班按工科類專業收費,第一至第二學年6000元/人∙學年,後兩年按學生主修專業學費標准執行。臨床醫學專業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階段學費標准收費,後四年按照當年(入學後第五年)博士生學費標准收取。
以下專業學費標准將在原有基礎上浮15%: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建築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自動化、工業設計、電子信息工程、臨床醫學(8年制)、漢語言文學、新聞學、經濟學、金融學、財政學、會計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
海寧國際校區所有專業按照國家規定和浙江省發改委核准標准,實行學年制收費,學費標准:12萬元/人∙學年。
第二十九條浙江大學學生公寓(除國際校區外)住宿費:不超過1600元/人∙學年。
海寧國際校區公寓住宿費:8000元/人∙學年。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浙江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浙江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浙江大學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cn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58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
『叄』 浙江大學成人本科報名條件
浙江大學成人本科報名條件:

報名需提供資料如下:
1、考生報名時須交驗身份證原件,並交復印件;
2、專升本考生報名時還須交驗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原件,並交復印件;
3、報考專升本的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在職教師,須持所在學校介紹信和學校所隸屬的市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的職業證明;
4、符合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還須交驗有關原始證件,並交復印件。
『肆』 浙江大學成考報名辦法、時間及地點能否詳細介紹
浙江大學成人高等教育目前僅有業余和函授兩種形式。業余的授課方式一般在院校駐地招收學生,安排夜晚或雙休日上課;函授教學主要以有計劃、有組織、有指導的自學為主,並組織系統的集中面授。上課地點在函授站或教學基地,校本部不單獨開班。
浙江大學招收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有三種類型:高中起點升本科、高中起點升專科、專科起點升本科。
高中起點升本科學制為5年、高中起點升專科學制為2.5年、專科起點升本科學制為2.5年。
1.浙江大學報名辦法:按各省規定的報名程序和時間進行。一般各省報考手續分兩次。第一次,考生根據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填報志願和相關信息,並自願選擇現場攝像的報名點;第二次,考生到自己選擇的報名點按照自己的網報號交報名費及報名材帆遲料、攝像,核對信息。兩次缺一不可。
現場報名手續:考生本人持下列證件及資料報名: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態缺李
(3)屬規定的照顧對象所需的有關證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以後補交證明一律無效。
2.浙江大學報名時間: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時間為准。
3.浙江大學報名地點: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就近報考。一般在8月中下旬可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報名網址進行報名,9月初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4.按各省招生部門規定繳納報名扮察費並填報志願。
5.實行報名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需按規定時間進行志願確認。
(具體報名方法、時間、地點詳細安排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准,以上僅供參考)
浙江大學成考助學班報名簡章:https://www.87dh.com/xl/
浙江大學成考社會報名入口:https://www.87dh.com/xl/
『伍』 浙江大學函授本科
浙江大學函授本科可通過浙江大學遠程教育官網進行報名,通過國家統一的成人高考被高校錄取後,一般在三年內有計劃的開設對應專業的課程,同時放在周末或寒暑假上課,有老師指導學習,然後由課任老師出題考試,通過即可。
自考本科不用經過入學考試,即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相關的專業,參加該專業課程的學習;函授本科是需要經過入學考試的,在每年的10月份考試。
從學歷文憑認可度來說,普通高等教育五大學歷教育是國家教育部最為正規且用人單位最為認可的學歷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或專科學歷文憑,學歷證書獲得最難,繼續教育中認可度最高;成人高等教育認可度比自考次之。
『陸』 2019年浙江省浙江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堅持立德樹人,踐行鬧猜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結合浙江大學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我校2019年依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具體要求,在浙江省繼續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探索與浙江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相銜接、基於「兩依據一參考」的綜合評價錄取機制,著力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一、招生對象
符合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間綜合素質評價中品德表現終評等第為「優秀(A)」或者「好(B)」,學科特長突出,專業意向明確,身心健康,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優秀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800名。按專業招生,各專業招生計劃、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及筆試科目詳見下表。
註:1.錄取到電子與計算機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土木工程(中外帆首合作辦學)、機械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學後進入浙江大學海寧國際校區學習(四年),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學位)要求者,將獲得浙江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態彎數巴納香檳校區學士學位證書;錄取到生物醫學(中外合作辦學)、生物信息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學後進入浙江大學海寧國際校區學習(四年),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學位)要求者,將獲得浙江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英國愛丁堡大學的學士學位證書。學費標准:12萬元/人·學年,住宿費8千元/人·學年。
2.醫學試驗班**為竺可楨學院臨床醫學八年制本博連讀專業,醫學試驗班類(「5+3」一體化培養)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臨床兒科方向本碩一體化培養,標注*專業學制為5年,其餘專業學制為4年。
三、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浙江大學本科招生網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注冊,獲取報名號。憑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碼登錄報名,按系統要求完整准確地填寫各項信息,完成報名。考生可根據專業意向及選考科目最多可填報不超過54個專業志願,所填專業志願必須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否則視為無效志願。
申請材料在線提交要求 (以下申請材料須按系統中提交要求掃描或拍照後上傳,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3M) :
1.《申請表》按要求在線填寫、提交並列印。 紙質申請表須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名且所填內容必須經中學審核認定、加蓋中學公章 。
2.《個人陳述》要求考生本人親筆手寫。個人陳述主要闡述考生報考浙江大學理由,個人未來發展規劃,高中階段考生的學科特長表現,獲省級(含)以上個人榮譽、獲獎情況,字數不超過800字。
3.高中階段獲省級(含)以上獲獎、個人榮譽證書原件(若無獲獎情況可不上傳)。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應為原件,申請表信息必須與報名系統一致。我校僅對報名成功的材料進行初審。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5月13日-5月20日。
四、選拔程序
(一)初審
學校將組織初審小組,根據考生所報專業,綜合考生學習成績等各方面情況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按專業招生計劃1:6左右的比例,於5月26日前確定初審通過名單及面試專業,並在報名系統公布。
初審通過考生須於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pgzy.zjzs.net:8011/),網上確認是否參加我校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我校測試和錄取資格。
(二)綜合測試: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測試,包括筆試、面試。考生僅參加初審通過專業的筆試和面試。
1.筆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詳見系統內通知;筆試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
參加筆試的考生須按要求在報名系統及時列印准考證,憑准考證、有效身份證等參加筆試。
2.面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面試地點:浙江大學(具體時間、地點以我校本科招生網後續通知為准)。
考生必須攜帶准考證、有效身份證、考生告知書(在列印准考證時會同時列印告知書,考生和監護人務必同時在告知書上簽名)參加面試,現場遞交考生告知書。
(三)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公布
6月21日前我校將根據考生綜合測試成績,按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入圍我校「三位一體」資格考生名單,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13日至20日。
2.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9年5月26日前。
3.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上確認時間:2019年5月27日。
4.列印准考證時間:2019年6月7日以後。
5.筆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具體詳見准考證。
6.面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最新公告欄目公告。
7.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公布:2019年6月21日前。
六、錄取辦法
1.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必須位於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成績的前8%(含)以上。
2.分專業按考生綜合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綜合總分=(高考投檔成績÷750×100)×60%+我校綜合測試成績×3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
我校綜合測試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2:1的比例摺合成滿分100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如下:10門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政治、技術等各科成績按A=10分、B=9分、C=8、D=6分折算,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滿分為100分。
3.若考生綜合總分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投檔成績、我校綜合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我校「三位一體」於6月25日前完成錄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被我校「三位一體」正式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其他學校志願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浙江省高考志願填報和錄取。
七、其他
1.浙江大學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實施,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均報招生工作小組審定。
2.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相關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選拔錄取工作的監督,測試過程全程錄像。
3.按「三位一體」專業錄取的考生,學生進校後前半年不再參加主修專業確認。半年以後如申請轉專業,高考投檔成績必須高於轉入專業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投檔分,且選考科目符合轉入專業要求。中外辦學專業與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之間不能互相轉專業。
4.按「三位一體」專業錄取的考生,被選拔進入竺可楨學院學習的,享受竺可楨學院相關培養平台的政策。
5.考生申請參加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選拔,即視為對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及我校各項相關規則的認可。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准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申請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6.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於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八、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0058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招辦),0571-87572000(海寧國際校區)
傳真號碼:0571-88981979
監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紀檢部門)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浙大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cn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學院網址:http://www.intl.zju.e.cn/zh-hans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19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