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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京大學優秀本科生畢業名單2023屆
南京大學優秀本科生畢業名單2023屆:登錄官網或者公眾號查看。
南京大學(Nanjing University),簡稱「南大」,位於江蘇省南京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悄跡旅副部級建制的全國重點大州老學,位列國家「雙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學校肇始於1902年創建的三江師范學堂,此後歷經兩江師范學堂、南京高等師范學校、國立東南大學、國立中央大學等時期,1950年更名為南京大學。啟凳
1952年,調整出部分院系後與創辦於1888年的金陵大學文、理學院等合並,仍名南京大學。校址從四牌樓遷至鼓樓金陵大學原址。2006年,教育部和江蘇省簽訂重點共建南京大學的協議。2011年,教育部和江蘇省簽署協議繼續重點共建南京大學。
2. 2022年南京大學招生章程
南京大學是直屬於教育部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本科大學,是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國家「雙一流」A類建設高校,下面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南京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南京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南京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南京大學(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屬於教育部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國家「雙一流」A類建設高校。南京大學擁有鼓樓校區(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漢口路22號)、仙林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道163號)、蘇州校區(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太湖大道1520號)和浦口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學府路8號)四個校區。
第三條 南京大學向取得學籍並在規定年限內達到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南京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學校人才培養要求的優秀學生。
第五條 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考生和家長等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確定本科招生總體目標,審議本科招生總體方案,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項,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
第七條 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八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南京大學2022年繼續實行按專業和學科大類(以下統稱「專業」)相結合的招生模式,計劃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850人。學校根據辦學發展需要繼續對大類設置進行優化,2022年招生專業和分流方向以學校公布的《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業(類)目錄(2022年)》為准。
第十條 南京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按照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靈活性的原則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南京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將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南京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循「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三條 南京大學按照文史類、理工類分類錄取考生。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工作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南京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線。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投檔,執行該區肢野好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除強基計劃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特殊類型招生外,南京大學在調檔時認可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採用最高一項加分,且原則上不得超過20分。
第十六條 南京大學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考生高考實考成績(不含政策加分,下同)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實考成績相同時,按照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的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第十七條 南京大學錄取時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按照各省(自治區、歷鉛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徵集志願。生源仍不足,南京大學將剩餘招生計劃調配到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條 南京大學戲劇影視脊散文學為藝術類專業,報考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同科類(或首選科目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以上。南京大學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相應批次規定,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高考實考成績錄取。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第十九條 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小語種等專業安排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錄取。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第二十條 南京大學國家專項、民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南京大學強基計劃、勵學計劃(高校專項)、外語類保送生、江蘇省綜合評價、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相應類別招生簡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調整方案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南京大學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三條 除外語類專業另行規定外,南京大學其他專業學生均要求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英語課程和學位英語考試,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四條 南京大學智能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智能化軟體)、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數字經濟等4個專業在南京、蘇州兩地學習。
第二十五條 南京大學按照國家和江蘇省相關規定,實行學分制收費政策。新生在入校時按照所學專業的學年收費標准預收學費,分流後按照準入專業所對應的學分制學費標准收費,並按學年進行學費結算。其中,軟體工程專業第三、四學年學費為16000元/生·;學年。南京各校區住宿費標准為人民幣1200-1500元/生·;學年,蘇州校區住宿費標准為人民幣15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六條 南京大學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七條 南京大學將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組織專家組對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新生進行專業復測和復核。
第二十八條 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通過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學校不會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和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公布後,遇有教育部及相關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的情形,南京大學將做相應調整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發布之日起生效。
3. 2008年南京大學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南京大學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由我轉載,放心閱讀,僅供參考!
為深入貫徹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高等學校招生行為,保證高等學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學校概況
南京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地處六朝古都——南京,是首批列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之一姿桐遲。她歷經百年,名師雲集,英才輩出,以「誠朴雄偉、勵學敦行」為校訓,形成了獨特的辦學理念和「嚴謹、求實、勤奮、創新」的優良學風,是理想的治學園地。學校設三個校區:鼓樓、浦口、仙林。
二、招生計劃
南京大學2008年計劃招收普通本科學生3400人,實行按類招生與按專業招生相結合。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站(http://bkzs.nju.e.cn)查詢。
三、報考
凡取得報名資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學習成績優良的考生均可報考。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除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外,作如下補充: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房室間隔缺損、高血壓病、嚴重心律失常者不予錄取;有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者不宜就讀法學、新聞學和外語類專業。學生入校後需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異常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四、錄取原則
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新生錄取工作,並作如下規定:
1、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2、實行按志願錄取。若省(市、自治區)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一志願不滿,方接受二志願及以後志願的考生。專業之間按分數級差錄取,級差分為5、3、2、0分(上海市考生錄取專業的級差分為3、2、1、0分)。
3、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加分條件的考生,按加分後的成績調檔及參與專業的選擇,但最大加分分值不得超過20分。經教育部備案的有關省(市、自治區)增加的政策性照顧項目及分值僅適用於本地區高等學校。
4、藝術、體育特長生經我校專業測試達到相應的要求,在國家及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政策內按我校的承諾予以降分錄取。
5、經我校考核被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須與我校簽訂協議。考生填報志願時,除考分偏低不能達線者,第一志願必須填報南京大學,由我校按承諾的條件予以錄取。
6、除國防生外,各專業的錄取不規定男女生比例,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本人所學語種的專業。
五、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學費:46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三、四年級 16000元/年),住宿費:1200元/年。學校提供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雜費減免、免費就餐等方式幫助貧困學生克服經濟困難,完成學業。
學校現設有校級獎學金29項、系級獎學金30項,各類助學金39項,獎、助學金獲獎金額高,授予面廣。
六、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輪數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招生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則由校本科生招生辦公跡李室負責。
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紀律約束,學校成立由紀委、監察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
七、信息公開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將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進一步完善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體系,全面推進陽光工程制度化、系統化、常態化,進一步加強面向考生的宣傳服務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學校的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錄取原則和結果均可在網站或相關招生資料上查詢,請各位考生不要道聽途說,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八、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5-83306869,83593004 傳 真:025-83592888
網 址:http://bkzs.nju.e.cn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郵 編:210093
九、 保送生、外國語類(非英語)專業、國防生、第二學士學位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和西藏班、華僑和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的錄取按教育部的規定和我校的招生辦法執行。江蘇省的錄取規則另行制定後公布。
十、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
十一、本章程解釋權在南京大學普通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日
4. 南京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南京大學 (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屬於教育部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也是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向達到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 南京大學 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仙林校區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號。
鼓樓校區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漢口路2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南京大學 章程》等法律和教育部及我校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我校人才培養特點的優秀學生。
第三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 南京大學 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本科招辦)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本科招辦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各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招生政策、錄取情況的咨詢,並協助本科招辦進行所負責地區的本科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發文聘任。
第八條 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學校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結合我校“三三制”人才培養改革方案,我校繼續實行按院系和按學科大類相結合的招生模式,計劃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00人。
第十條 根據國家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我校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兼顧歷年計劃安排延續性等因素,分省確定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為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我校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按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制定預留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優先考慮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我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三條 我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和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
第十四條 我校本科招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五條 我校本科招生實行按志願錄取。若批次投檔完成生源不足,剩餘計劃公開徵集,徵集後仍未完成的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剩餘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條 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結合專業級差原則進行專業錄取,專業級差依次為1、1、0分。
第十七條 我校原則上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後的成績調檔,進檔後扣除加分參與專業排序。
第十八條 我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勵學計劃)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及考生與學校簽訂的協議執行。
我校保送生、國防生、定向生(含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定向西藏計劃)、藝術類學生、第二學士學位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華僑和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和我校有關招生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除國防生外,各專業(專業類)的錄取不規定男女生比例。建議非英語考生報考所學語種專業。
第二十條 我校對於江蘇省考生還執行以下規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必測科目等級及綜合素質評價必須達到江蘇省規定的填報本科院校志願的要求;若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均達到A+則加3分參與專業排序;高水平藝術團優錄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江蘇省自主招生(含農村自主)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
第五章 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一條 我校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收費標准將按照江蘇省調整後的有關學費標准新規定另行公布(軟體工程專業第三、四學年學費標准為人民幣16000元/年)。住宿費標准為人民幣1200元/年。
第二十二條 我校承諾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積極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學校現設有各類獎學金70餘項、各類助學金40餘項,1200多個勤工助學崗位,全校本科生受獎助覆蓋率50%以上,貧困學生受助覆蓋率100%,有力保障廣大學生在學校無憂學習,快樂成長。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我校本科招生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除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外,另作補充規定如下:有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者不宜就讀我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各專業。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後需進行身體復檢,結果異常者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根據“陽光工程”要求,我校今年本科招生工作將進一步推進制度化、系統化建設,加強面向考生的宣傳服務及信息公開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 我校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在 南京大學 本科招生網上查詢,學校不會對外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於5月14日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通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 南京大學 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傳真電話:025-83592888
監督電話:025-83592586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博:@ 南京大學 本科招生(新浪)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藍鯨
5. 南京大學教務處登錄入口
一、南京大學教務處登錄入口 南京大學 教務管理系統登錄入口為 http://jw.nju.e.cn/ ,學生可以復制該網址到瀏覽器地址進入登錄頁面。
二、南京大學簡介
南京大學 坐落於鍾靈毓秀、虎踞龍蟠的金陵古都,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卓著的百年名校。其前身是創建於1902年的三江師范學堂,此後歷經兩江師范學堂、南京鋒中鄭高等師范學校、國立 東南大學 、第四中山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 南京大學 等歷史時期,於1950年更名為 南京大學 。1952年,在全國高校院系調整中, 南京大學 調整出工學、農學、師范等部分院系後與創辦於1888年的金陵大學文、理學院等合並,仍名 南京大學 。校址從四牌樓遷至鼓樓金大原址。
在一個多世紀的辦學歷程中, 南京大學 及其前身與時代同呼吸、與民族共命運,謀國家之強盛、求科學之進步,為國家的富強和民族的振興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作為教育部直屬的重點綜合性大學, 南京大學 又在嶄新的歷史機遇中煥發出新的生機,在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等各個領域保持良好的發展態勢,各項辦學指標和綜合實力均位居全國高校前列。1994年, 南京大學 被確定為國家「211工程」重點支持的大學;1999年, 南京大學 進入國家「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行列;2006年,教育部和江蘇省再次簽訂重點共建 南京大學 的協議;2011年,教育部和江蘇省簽署協議繼續重點共建 南京大學 ;2016年, 南京大學 入選首批國家級雙創示範基地;2017年, 南京大學 入選A類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名單,15個學科入選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名單。
南京大學 目前擁有仙林、鼓樓、浦口三個校區,有29個直屬院系,各類學生總計34580人,其中本科生13196人、碩士研究生12195人、博士研究生6036人、外國留學生3153人。全校設本科專業86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24個,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0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點(不含一級學科覆蓋點)6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1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點(不含一級學科覆蓋點)2個,博士後流動站38個,國家級人才培養基地12個;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8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3個,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二期項目立項學科與重點序列學科20個;有國家實驗室(籌)1個,國家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2個,國家重點實驗室7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8個,江蘇高校協同創新中心5個,江蘇省重點(工程)實驗室10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1個,教育部工程中心2個,環境保護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國防科工局國防重點學科實驗室1個,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重點實驗室1個,江蘇省工程中銀頌心10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4個,國家高端智庫建設培育單位1個。學校擁有一支高素質的師資隊伍,其中包括中國科學院院士29人,中培基國工程院院士3人,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1人,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4人,俄羅斯科學院院士1人,加拿大皇家科學院院士1人,「」創新人才31人、創業人才14人、「外專」入選者4人,「*」科技創新領軍人才10人、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3人、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2人、教學名師2人,教育部「*獎勵計劃」特聘教授97人、講座教授25人,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117人,國家級教學名師10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22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27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科學研究計劃、「973計劃」、863計劃等重大項目首席科學家76人次,「青年」入選者113人,「*」青年拔尖人才8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238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34人。
春風化雨、桃李芬芳。在過去的一個多世紀中, 南京大學 始終堅持育人為本,在各個歷史階段培養和造就了眾多中華英才,他們在各自的領域建功立業、成就卓著。改革開放以來, 南京大學 在教育教學改革中進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形成了許多重要的教育思想和教學理念,在國內外高等教育界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當前, 南京大學 提出了「辦中國最好的本科教育」的奮斗目標,堅持「學科建設與本科教學融通,通識教育與個性化培養融通,拓寬基礎與強化實踐融通,學會學習與學會做人融通」 的人才培養理念,不斷深化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改革,積極為社會各行各業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國際視野的未來領軍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
南京大學 的前身即「以科學名世」,格物致知、追求真理的科學精神和傳統始終貫穿於 南京大學 的發展史中,成為 南京大學 辦學最重要的特色。一代又一代的南大人孜孜求索、攀高攻堅、為國爭光、為民造福,涌現出一大批優秀的科研成果,蜚聲國內外學界。今日 南京大學 以「加強應用、注重基礎、發展邊緣、促進聯合」為方針,以「基礎研究面向國際學術前沿,應用研究面向國家戰略需求和國民經濟建設主戰場、致力於解決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為指導思想,調整科研布局、加強科研組織,整體提高科研能力與水平,將 南京大學 建成我國重要的科學研究中心。
自上個世紀初建校以來, 南京大學 就一直是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最活躍的中國大學之一,與世界上眾多一流大學和高水平科研機構建立了緊密的協作關系。其中,始建於20世紀80年代的 南京大學 -霍普金斯大學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迄今已成功舉辦三十年,它是中國改革開放以後最早實施的高等教育國際合作長期項目,為中美文化交流事業培養了眾多骨幹人才,在海內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目前,南大正在新的歷史形勢下,大力推進各種寬領域、多渠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全面提升辦學的國際化水平。
當前, 南京大學 的辦學事業已經掀開新的百年篇章。全體南大人將始終保持奮發昂揚的精氣神和朴茂平實的工作作風,深入*關於「第一個南大」的指示精神,著力內涵發展,彰顯南大特色,為把 南京大學 早日建成世界一流大學而努力奮斗,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做出更大的貢獻!
6. 南京大學與新加坡大學的本科生交換項目對學生發展好不好
不好。
近年來,隨著國民教育消費支付能力以及國家對教育重視程度的提升,越來越多大學生和家長懷著感受異域文化、拓展視野和知識面、豐富學習與生活經歷等想法,將「留學」「交換」作為孩子發展規劃的關鍵詞。
如今國內高校更是掀起了一股「交流熱」,留學、交換項目琳琅滿目、數不勝數。《中國留學發展報告(2016)》數據顯示,平均每四個國際留學生,就有一個來自中國。2016年和2017年也並未有減弱之勢。
近日,南京大學新記者整理了南京大學學生交流科官方網站()和南京大學國際與合作交流處(含港澳台交流處)提供的相關數據與信息,並對南京大學部分交換生的經驗分享進行了總結。
目前,南京大學國際交流項目的合作院校遍布北美洲、南美洲、歐洲、亞洲和大洋洲五大洲。其中,在北美洲,以美國的院校居多;在歐洲,各國院校分布較為均勻;在亞洲,又以日本和韓國的院校為主。專業老師在線權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7. 關於2022下半年南京大學自考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與證書發放事宜的通知

我校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的學士學位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辦理申請並發放證書一次,即每半年申請一次、發放一次。請相關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與9月下旬,關注南京大學終身教育學院網站成人教育板塊(ces.nju.e.cn)關於學位申請事宜的通知。
因疫情影響,江蘇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停考。為減小對考生的影響,江蘇省在今年9月增加一次畢業辦理(畢業日期為9月30日)。為了讓9月另增批次畢業生也能夠在下半年申請學位,我校2022下半年自考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時間適當推遲,但發放學位證書的時間不變。9月另增批次若未能及時領取畢業證書,可檢索 南京大學20220930批次自考畢業證書號。
我校2021下半年、2022上半年以及2022年9月另增批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梁轎掘本科畢業生,符合我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南京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橡核生授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的三個條件.doc,附件1),方可參與本批次學位申請。
一、填報學位申請信息。2022年11月3日-11月7日,考生務必在我院網站首頁「招生與教務」—「自學考試」—「學位帆搭申請」,填報本人學位申請信息並提交,注意信息請勿填錯。學位申請界面將在11月8日關閉,逾期不予補辦。
注①:考生應該使用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進行填報,請勿使用手機、pad等設備。
注②:如果學位申請頁面不能正常顯示,建議更換瀏覽器、電腦及網路環境進行嘗試。
注③:為避免出現網路擁堵,建議相關考生盡早完成學位申請,務必不要到了最後時刻才來上線辦理手續。
二、提交學位論文。考生須提交本人自考本科畢業論文最終版的電子稿。
(1)畢業論文須有封面(模板見附件)。封面相關內容應以考生參加畢業論文寫作及答辯的實際情況為准來進行填寫。
(2)畢業論文應包括論文題目、摘要、關鍵詞、目錄、正文、參考文獻、致謝等部分。畢業論文的正文字數不應少於5000字。
(3)在不改變整體框架及文字內容的前提下,考生可對畢業論文的格式規范進行適當修正。
三、繳納學位評審費。在繳費時限以內,點擊學位申請界面下端的 「繳納學位評審費」 按鈕,可以重新觸發繳費流程。網上辦理結束後,請考生關注「申請狀態查詢」的通知內容。
(1)系統判定為「符合條件」的考生,請於2022年11月3日-11月7日期間在我院網站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學位評審費200元整(不接受其它繳費方式),逾期不予補繳。考生在線支付成功後,學位申請手續即辦理完成。支付成功的考生,不需要再提交書面的「學位申請表」,是否列印由考生自行決定。
注意:本次學位申請以繳費為准。凡是未繳費者,申請信息一律做無效處理!是否完成在線支付,考生可以自行查詢(關於自學考試網上申請學士學位者查詢繳費情況的說明.doc,附件2)。若有疑問,咨詢電話為025-83593065。
(2)系統判定為「不符條件」的考生,無法進行在線繳費。疫情期間考生無法進入校園提交材料供審核。考生若確認本人符合條件(有其它成績材料未能出示),請按照「關於疫情期間考生在線提交學位申請材料的通知(2022下半年).docx,附件3」的流程進行辦理。
四、領取學位證書。按照南京大學學位委員會的相關規定,我校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的學士學位證書,上半年在6月底發放、下半年在12月底發放。
本批次學士學位證書將安排在本學期結束前發放。受疫情影響,發放證書的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請相關考生在2022年12月22日後關注我院網站(ces.nju.e.cn)新聞公告相關通知,同時將公布每位考生學位證書編號的四位尾號。請考生牢記「證書四位尾號」,領取證書時須根據該號碼翻找證書。
學位證書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親自領取,領取證書時應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自考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如委託他人代領,則必須出具代領者與考生的兩張身份證原件(缺一不可),並將兩張身份證復印在一張A4紙上提交我校備案。
我校檔案館不再拍攝學位服裝照,不影響考生的學位授予。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授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的三個條件
附件2:關於自學考試網上申請學士學位者查詢繳費情況的說明
附件3:關於疫情期間考生在線提交學位申請材料的通知(2022下半年)
附件4:關於南京大學自學考試學士學位授予對於英語要求的說明
附件5:南京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常見問題解答
附件6:自考本科畢業論文封面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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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20南京大學藝術類(戲劇影視文學)招生簡章
2020南京大學 藝術 類(戲劇影視文學)招生簡章
南京大學是國內最早開展戲劇學和 電影 學教育的高校,為國內戲劇影視研究的學術重鎮。1978年著名劇作家、戲劇教育家陳白塵教授擔任中文系主任,恢復了戲劇研究室,並招收了全國第一批專攻編劇藝術的碩士生。1 985 年南京大學戲劇學專業開始招收博士生,1990年南京大學成立戲劇影視研究所,2004年南京大學文學院設立戲劇影視藝術系,自此形成了本科生、碩士生(含藝術碩士和學術碩士)、博士生完整的教育和培養體系。上世紀80年代,南京大學戲劇學專業培養了李龍雲、姚遠、趙耀民等優秀劇作家,本世紀則有朱宜、溫方伊等 新生 代劇作家在此嶄露頭角。
南京大學戲劇影視文學專業著力於培養具備寬廣的人文、藝術科學知識,掌握戲劇、影視藝術基本理論與創作技能,富有藝術感悟力、想像力和創新能力的專門人才。 畢業生 能初步運用所學的知識、技能和理論從事舞台劇或影視劇的創作、評論及初級經營管理 工作 ,並為進一步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礎。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2020年南京大學繼續按藝術類招收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本科生。招生辦法如下:
一、招生計劃
不超過25人(面向全國,文理兼收;學制四年, 學費 7480元/學年)。
二、報名條件
(一)取得2020年普通高 校招 生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的普通高中 畢業 生;
(二)品學兼優,熱愛藝術事業,具有較強的文學功底。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20年1月7日至1月20日18:00止。
(二)報名方式:
1.登錄陽光 高考 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上傳個人照片須為2020年高考報名或高三時期未經過PS的證件照片。未按要求填寫、填寫不完整的視爛頃為無效申請。
2.掃描並網上提交以下報名材料,不再寄送紙質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後不得修改。
(1)由報名系統生成,且經中學核實並加蓋學校公章的申請表掃描件。其中,個人陳述不超過800字,重點描述文學特長表現及發展潛質;
(2)2020年省級藝術類專業報 考證 (簡稱「藝考證」)掃描件;
(3)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4)證明考生具備文學特長及發展潛質的相關材料(獲獎 證書 、發表文章、相關作品等)原件掃描件。
3.提交的證明材料掃描件,須與申請表中所列項目一一對應。
四、審核及繳費
學校成立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材料不全者審核不予通過),並於2月21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和南大本科招生網公布審核結果。審核通過考生收到支付碼後,於2月25日前登錄南京大學網上支付平台交納初試費。2月26至28日網上列印准考證。
五、專業校考
(一)初試時間:2月29日
初試地點:南京大學仙林校區
初試科目:文學基礎(100分)、文學創作(100分)
(二)我校根據初試科目總成績,按照招生計劃的6倍確定復試資格名單(總成績相同時,以文學基礎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劃線),並於3月12日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和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考生收到支付碼後,於3月21日前登錄南京大學網上支付平台交納復試費。
(三)復試時間:3月22日(21日下午報到,現場採集照片,列印准考證)
復試地點:南京大學仙林校區
復試科目:小劇本創作(100分)、綜合能力 面試 (100分)
六、資格認定及錄取規則
(一)我校根據初試和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的4倍認定南京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名單。總成績同分時,以初試成飢侍陸績從高到低排序。
(二)若生源省份已將戲劇影視文學(類)專業列入藝術類省級統考,則考生必須參加統考並取得合格成績才可投檔。
(三)報考我校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 分數線 。我校將報考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分(不含附加分)和校考總分折算成百分制後,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總成績排序,並從高到談昌低確定25人的擬錄取名單;再按照各省份藝術類投檔時間和考生所在省份錄取批次進行錄取,不做遞補。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四)對於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份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
七、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南京大學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二)凡在特殊類型招生 考試 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包括冒名頂替、偽造材料騙取報名資格等情況,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我校將取消其報考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做進一步處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南京大學未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藝術類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五)本簡章由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本科招辦,招錄政策與流程事宜)
025-89686486(文學院,專業培養事宜)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ndzsxlj
2020年1月4日
9. 報考南大戲文專業
下面的一段文字摘自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你可以自己去看。可以看出這個專業招的不是普通的音樂和繪畫的藝術生,主要是對文字功底的要求,說的直白些,不是做表演而是做編劇、導演、影評人之類的。但報考條件中要求具有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資格,至於你有沒有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資格,需要你自己去核實。
2004年,南京大學招收第一屆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本科生,同時設立戲劇影視藝術系。該系隸屬於南京大學文學院,設有「戲劇戲曲學」博士生專業、「戲劇戲曲學」和「電影學」碩士生專業,戲劇領域藝術碩士(MFA)專業和戲劇影視文學本科生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著力於培養具備人文、藝術科學方面比較寬廣的基本知識,在戲劇、影視和廣播藝術方面掌握比較扎實的基本理論和創作技能,具備較強的藝術感悟力與創造力的學生。畢業生能熟練運用所學的知識、技能和理論從事影視劇或舞台劇的創作、評論和初級經營管理工作。
2012年南京大學繼續按藝術類招收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本科生。現將有關招生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計劃
30人(面向全國,文理兼收。學制四年,學費6800元/學年)
二、報名條件
1、符合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且具有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資格。
2、省級重點中學畢業,品學兼優,熱愛藝術事業,具有較強的文學功底。
10. 南京大學本科生畢業成績
本科舉念畢業成績680分左右。根據沖蔽查詢相關資料,南京大學官網上公布出,南京大學本科生的畢業成績是要求主要科目總分加起來達到680分即可散答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