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公派本科生出國名額
① 鄭州大學公派留學條件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實現鄭州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一流學科的戰略目標,促進學校與世界各國知名大學、科研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規范我校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以下簡稱公派研究生)選拔與派出管理工作,根據教育部和財政部發布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管理規定(試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派研究生是指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赴國外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以及在國內攻讀博士/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的聯合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
第三條 研究生院作為學校公派出國研究生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配合國家留學基金委和駐外使(領)館做好公派研究生管理工作,負責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二)負責組織公派研究生的選拔與派出、行前培訓、學籍管理、回國報到、質量評估等工作。
(三)與培養單位、校內導師聯系,共同負責管理公派聯合培養研究生在外期間的工作、學習等情況。
第四條 培養單位負責協助研究生聯系國外院校及導師,組織本單位公派研究生預選工作,協助研究生院做好錄取人員的派出及學籍管理工作,協助導師做好公派研究生在外留學期間的業務指導和聯系工作。導師負責協助研究生聯系國外院校及導師,與國外導師共同為聯合培養研究生制定研修計劃和在國外留學期間進行學習指導。
第二章 選拔與派出
第五條 申請條件
(一)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具有學成後回國發展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具備扎實的專業基礎知識,較強的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良好的學術作風,綜合素質高,學習成績優秀,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
(三)申請截止時不超過35歲。
(四)外語水平符合當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辦法》的要求。
(五)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正式申請時應為我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在讀碩士生。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校內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水平,在讀碩士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正式申請時應為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達到校內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水平。
(六)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正式申請時應為全日制三年級(含)以下在讀博士生,碩博連讀生應已取得博士學籍。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正式申請時,應為全日制在讀碩士研究生。申請時應提供學校與擬留學單位實質性合作協議復印件。
(七)選派范圍不包括:已獲得博士學位人員;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尚不滿5年的人員(本科、碩士期間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出國留學的違約人員;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第六條 評審工作流程
(一)各培養單位協助研究生院開展公派研究生中攻讀博士學位類別的校內選拔和初審工作。
(二)研究生院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分配的聯合培養博士生推薦名額,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校內聯合培養博士生擬推薦人員名單,在校園網公示後報送國家留學基金委。
第七條派出手續辦理
(一)研究生院負責向被錄取人員發放錄取材料,組織行前培訓,辦理簽證所需校內材料。
(二)公派研究生須自行辦理以下手續,相關費用自理:
1.護照:須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2.《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公證:須到縣級以上、具有涉外能力的公證處辦理。
3.《公派留學人員基本情況表》:須登錄中國留學網「公派留學網上簽證服務系統」進行注冊、在線提交及列印。具體操作辦法參照《公派留學人員辦理出國手續指南》。
4.簽證:可自行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國處辦理。
5.預訂機票: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國處辦理。具體操作辦法參照《國家公派留學人員預訂機票須知》。
第八條 公派研究生的學籍管理
(一)留學期限內,聯合培養研究生按在籍非在校管理,聯合培養時間計入培養年限。
(二)攻讀國外學位研究生不保留學籍,出國前系在讀生應及時辦理退學和離校等手續,應屆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
(三)公派研究生出國前需填報《鄭州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備案表》,報相關部門備案。
第九條 經學校推薦獲國家資助的公派研究生,按照「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原則,在派出前,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並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手續。經公證的《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須交存學校研究生院備案。
第三章 國外管理與回國
第十條 公派研究生應遵守《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管理規定(試行)》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規定,留學期間應自覺接受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的管理。國外學習期間,應遵守所在地區法律和所在院校的規定,由此引發的所有法律責任由學生本人獨立承擔。
第十一條聯合培養研究生的國外管理工作採取「導師負責制」。派出研究生的國內導師在研究生派出期間負責與其保持聯系,派出研究生應定期向導師匯報學習及學位論文研究進展情況,每學期末向研究生院、所在培養單位提交《聯合培養研究生研修情況報告表》。未按照要求及時向導師、培養單位和學校匯報學習和工作進展者,將視情況向國家留學基金委和使館教育處匯報,並做出相關處理。
第十二條 公派研究生留學期間申請變更留學單位、留學身份、國外導師、留學期限,中途休學,從事博士後研究等,經學校同意後,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批。
第十三條 聯合培養研究生出國期間發表學術論文,須按鄭州大學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論文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四條 聯合培養研究生回國後,填寫《鄭州大學聯合培養研究生回國報到表》,到研究生院辦理報到手續。
第四章 違約追償
第十五條 未按留學期限回國逾期3個月以上,在留學期間擅自變更留學國別、留學單位和留學身份,自行放棄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和國家公派留學身份,單方面終止協議,未完成留學計劃擅自提前回國,從事與學業無關活動嚴重影響學習,未完成回國服務期等違反《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向國家留學基金委償還相應的出國留學費用並支付規定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研究生院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供所掌握的本單位違約人員的有關情況和信息,協助國家留學基金委開展違約追償工作。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其它有關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② 鄭州大學入學後成為出國留學生或交換生的機會大嗎
學校與美國、英國等49個國家和地區的258所高校或科研機構建立友好合作關系,有很多交換、留學的機會
③ 鄭大研究生有出國機會嗎
全日制研究生都有公派出國留學的機會,鄭州大學可以關注國際交流學院或外事處,每年都會公布和選拔出國留學人員。祝你順利!
④ 關於鄭州大學國際交流生的問題
鄭州大學和其國外復學制校交流挺多的,但是主要集中在信息工程學院(與澳大利亞)等理工科學院,文科有文學院對外漢語專業和外語學院等。
我是新聞傳播學院07級的,新傳院雖然與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法國國立科學與管理大學等有互派學者、留學生和共同培養學生的長期合作。但是我在校快4年了沒有見過這樣的合作,這只是個說法而已,況且留學也很少去這兩個國家,總之可以算是沒有交流生項目。
如果你有經濟條件出國,可以在大三大四的時候通過其他方式出國,學院里每年有不少申請出國的,但是沒有去「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法國國立科學與管理大學」的,學院出國的大多選擇香港和美國。
可以參考http://www12.zzu.e.cn/xinwen/sectionDetail.php?pro=1
⑤ 2015年鄭州大學公派博士去哪些國家
不太明白,你是問2015年已經申請公派的那些學生都打算去哪些國家?還是問假如要申請公派,能去哪些國家?
如果是第一個問題,那等學校研究生院相關部門會公布本校當年申請公派的名單,一般都會包含申請的學校和國家,你可以通過查找這個列表,一目瞭然。一般來說各個學校都是美國最多,英國其次,然後就是歐洲其他國家、澳大利亞、加拿大、新加坡等了。
如果是第二個問題,首先公派是國家統一標準的,不會因為大學的不同而不同,不管是在鄭州大學還是在北京大學,能選擇的國家和學校是一樣的,其次,國家公派是不限制國家的,舉個極端的例子,哪怕想去朝鮮留學,也可以申請國家公派(申不申得到那是另一回事)。國家公派有兩種渠道,一個是合作渠道,國家教育處跟其他國家的一些高校有合作項目,每年都會往該校派出一定數量的學生,除此之外是個人渠道,就是你自己去聯系外方學校和導師,聯系好之後,再向國家留學基金委進行申請,說外方已經要我了,你給我獎學金吧。所以如果要選合作渠道的話,是有一些限制,但現在跟中國合作的學校越來越多了,每年還有很多新增的合作項目,具體有哪些國家的哪些學校有合作項目,在你申請公派的時候能在申請平台查到,而且你申請相關學校的時候,如果他跟中國有合作,你也能在他官網查到。不過走合作渠道的還是少數,大多數人都是個人渠道,所以基本上來說,公派對出國國家沒有限制,你放心去聯系就好了,聯繫到滿意的拿到offer,再來申國家公派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