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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本科培養方案

發布時間: 2023-05-25 03:17:33

❶ 21世紀初天津大學提出了什麼辦學思路

創新之道,唯在得人。得人之要,必廣其途以儲之。
當今世界正處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處在實現重大突破的歷史關口,國家對戰略性、創新型科技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強基計劃瞄準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聚焦基礎學科建設,是國家人才選拔培養的又一重大變革。
近日,天津大學獲批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物理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工程力學5個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共150個招生計劃。中國工程院院士、天津大學校長金東寒表示:「天津大學不斷深化『強工、厚理、振文、興醫』的學科發展布局,依託『新工科』建設優勢,大力推動基礎學科交叉融合發展,為國家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和拔尖基地建設貢獻天大的智慧與力量,努力培養更多能夠應對未來挑戰的一流卓越人才!」。
布局學科建設,勇攀科學高峰
學科優質率高。面向未來,天津大學提出了『強工、厚理、振文、興醫』的學科發展布局,在教育部2017年學科評估(第四輪)中,我校14個一級學科進入A類(前10%),25個參評學科全部達到B級(20-30%)及以上;在ESI國際學科排名中,我校3個學科領域進入全球前1‰、11個學科領域進入全球前1%。
科研成果豐碩。「真核生物基因組設計與合成技術」入選2017年度「中國科學十大進展」,「新型工業結晶技術」率先打破國外技術封鎖,「純意念控制」人工神經康復機器人「神工二號」 開啟人類歷史上首次太空腦-機交互實驗,「自適應飛控演算法」為無人機裝上了智慧「大腦」,「生命健康科學平台」致力於打造國際一流的生命健康學科群,「海燕」刷新深海滑翔機工作深度世界紀錄,我國地震工程領域首個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大型地震工程模擬研究設施落戶天大,「天大智慧」助力「中國天眼」、國產大飛機C919、港珠澳大橋、大興國際機場的研究建設。
創新培養模式,厚植育人土壤
天津大學一直致力於辦中國最好的本科教育,注重學科交叉和融合創新,培養厚基礎、寬口徑的一流卓越人才。面對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天津大學將在「一制三化」(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等有效人才培養模式基礎上,依託「新工科」建設優勢,注重培養學生分析、推理、解決基礎科學問題,並將基礎研究轉化應用於實踐、解決重大實際問題的能力和信心。
天津大學實施以研究型項目為主線的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大師引領,由院士、教學名師等高層次師資引導學生科研實踐。實施本—碩—博銜接的培養體系,建立本碩博人才培養方案的聯動機制,科學設計不同階段的教學內容,實現本碩博縱向跨層次選課、橫向跨學科選課,本科階段培養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探索學科交叉培養,學生在學業導師指導下有效銜接本科至研究生的學習與科研。實施與世界名校名所聯合培養,推動國內外雙向合作,引導拔尖學生接觸世界科學文化發展、融入國際一流學術群體,培養學生國際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擔為解決人類共同面臨挑戰而奮斗的使命。強化質量保障機制,建立全方位學生立體成長檔案、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制、在校生及畢業生跟蹤調查機制,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為學生提供全面的學習檔案和能力清單,以數據和事實描述學生特點、特長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學生的人生成長。
深挖專業特色,強化學科交叉
數學與應用數學
本專業首批入選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以中國科學院院士領銜的國家級人才團隊為依託,培養能夠在科技、教育、經濟和管理部門從事理論研究、教學、實際應用開發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依託首批建設13個國家應用數學中心之一的天津大學應用數學中心,打造潤物無聲的現代數學學堂。根據數學學科人才培養規律,優化人才培養體系:實施研討式教學,以不同數學主題的討論班、暑假短期課程等培養方式替代原本科生專業選修課;拓展國際視野,與多所國際名校密切合作,在第三學年派遣到新加坡國立大學數學系或具有相近水平的國際高水平大學交流學習;強化科研項目實踐,替代傳統實習實踐課程,學生在課題組得到科研氛圍的熏陶鍛煉、在學術導師引導下踏上學術道路;實行本—碩—博銜接,整合本研階段的專業知識體系,形成跨越本研的專業核心課程,提高課程理論深度,提高學生學習效率;促進交叉融合,依託與金融管理、生物、力學、醫學、人工智慧等學科的交叉項目,在實踐中培養學生融會貫通能力。

應用物理學
本專業依託學科位居ESI全球排名前1%,擁有以中國科學院院士、國家傑青等高層次人才為骨乾的師資力量。聚焦凝聚態物理、光學、理論物理等領域以及材料物理與化學和生物物理等交叉領域,旨在培養具有深厚扎實的物理學基礎和相關交叉研究領域專門知識,志在基礎物理學科、交叉學科以及相關科學技術領域從事基礎創新研究的高層次人才。學生單獨編班,進校後即可選擇科研導師,施行課題組自選和輪轉制度,以學生的興趣拓展和能力培養為主要科教協同培養模式,強調扎實的物理學基礎,並鼓勵寬口徑的學科交叉和融合創新。學生可獲得中科院物理研究所科教協同育人政策(獎學金,科技創新基金等)。在讀期間為學生提供赴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美國喬治亞理工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等國際名校聯合培養的機會。

應用化學
本專業依託全球ESI排名前1‰的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擁有以中國科學院院士、國家級教學名師、國家傑青等高層次人才組成的師資隊伍。專業致力於培養具有家國情懷、立志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熱愛化學、理論基礎扎實、研究能力突出、有責任有擔當的化學及相關領域拔尖人才。實施小班化、研討式教學;入校即配備學業導師(學生在學科群范圍內自由選擇),進入導師課題組加強科研能力訓練;強化國內外交流合作、國際視野的培養,提供赴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新加坡國立大學等國際名校學習交流的機會;強化學科交叉融合,依託學校「新工科」建設在化學、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集群優勢,為學生提供一流的學習、實踐與創新平台。與國內外頂尖科研院所合作開展科教協同育人,國家納米技術中心、中科院理化研究所等知名科研院所設有專項獎學金、提供科研實習機會、開展本科生和碩士生聯合培養。

生物科學
本專業依託學科位居ESI全球排名前1%,擁有以中國科學院院士、國家傑青、國家「萬人計劃」為代表的高水平師資隊伍。聚焦生化與分子生物學、微生物與免疫學、納米生物醫學、生物大數據等方向,依託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平台,旨在培養系統掌握現代生物科學基礎理論和實踐技能的領軍人才。以學生為中心,構建理論與實踐並重的人才培養方案,建立本-碩-博銜接課程體系,開設多學科交叉課程,為學生個性化成長提供多種選擇。實施全員導師制,為每名學生配備學業導師和科研導師,開展實驗室輪轉,培養學生創新實踐能力。注重國際交流合作,為學生提供赴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喬治亞理工學院等海外高校開展畢業設計、訪學交流和參加iGEM國際競賽等機會。

工程力學
本專業曾創建了國內首個力學實驗室、首部力學教材。茅以升、張國藩、陸士嘉等一批學術大師曾在此執教。師資力量雄厚,擁有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4名,教學名師6名,國家傑青等國家級學術領軍人才和知名專家三十餘名。獲評「國家級教學團隊」、「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國家級一流專業」等。所依託力學學科在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中位居前列(A類)。實施個性化培養模式,面向智能科技、先進製造、深海深空、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科學領域培養高素質人才:注重科教協同育人,國家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3個)和天津市重點實驗室(3個)全部對學生開放;實施「小班精英培養」「PBL+RBL項目實踐」(項目式+研究式創新實踐);採用「書院導師+學術導師」雙導師個性化培養;打造高端平台,學科交叉通融、資源內聯外引、國內國際聯培;實施本研銜接,從第三學年起執行本碩或本博銜接培養。

自強首在儲才, 儲才必先興學。
天津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重點大學,「985工程」、「211工程」首批重點建設大學、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是全國「新工科」建設工作組組長單位。百廿年前,北洋大學(現天津大學)創始人盛宣懷提出的「興學強國」是中國現代大學精神的元始,亦是中國現代大學百餘年來不斷進步和發展的精神動力。作為全國最頂尖大學之一,天津大學瞄準「綜合性、研究型、開放式、國際化」的世界一流大學建設目標,實施「頂尖學科」建設計劃,鞏固工學優勢,推進理學發展。天津大學將以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為契機,依託「新工科」建設優勢,堅持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世界科技發展前沿,為國家培養能擔當民族復興大任、勇攀世界科學高峰、引領人類文明進步的21世紀科學巨匠!

❷ 天津大學仁愛學院有哪些專業

天津大學仁愛學院含有的專業包括: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產品設計;

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物聯網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 建築學、環境設計;

財務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物流工程、工程管理、金融工程;

法學、英語、商務英語、傳播學、編輯出版學;

土木工程、環境工程、水利水電、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化學工程與工藝、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制葯工程;

動畫。

❸ 天津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的人才培養

天津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致力於培養具有「基礎理論厚、專業口徑寬、實踐能力強,具有國際視野和社會責任感,強社會競爭力的材料類高層次拔尖創新人才」。
天津大學材料類本科教學具有悠久的發展歷史,其歷史可追溯到中國第一所現代大學----北洋大學,從國立北洋大學、西北聯合大學到天津大學,天津大學培養了如王寵佑、靳樹梁、魏壽昆、周志宏、李恆德、師昌緒、吳自良、胡振渭、王之璽、王崇愚,唐明述、陳國良、屠海令等一批冶金和材料知名專家與學者。
1985年,材料科學與工程系成立。由原化學工程系的高分子物理、技術陶瓷、腐蝕與防護專業及機械工程系的金屬材料及熱處理專業組成,專業分別更名為:高分子材料、無機非金屬材料、金屬材料和腐蝕與防護,成為全國建設最早,專業最為齊全的材料類教學單位之一。
1997年,學校實行學院制,成立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根據教育部專業指導計劃,撤消腐蝕與防護專業,學院設金屬材料工程專業、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高分子材料工程專業。同年,參加由柯俊院士牽頭的「材料類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及教學內容體系改革的研究與實踐」,試點以「大學科」為背景的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人才培養體系。
1998年,學科建設需要,機械學院機械工程二系材料加工及自動化專業並入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同時更名為材料加工及自動化系,依託該系成立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2001年,承擔教育部教改項目「面向二十一世紀材料科學與工程人才培養方案的綜合改革與實踐」,主持天津大學教改項目「材料科學與工程示範專業建設」,全面試點「大學科」背景的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經批准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增設材料化學專業。 2002年,承擔天津市教改項目「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課程體系建設的綜合改革與實踐」,全面推行「大學科」背景的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人才培養體系,將金屬材料工程專業、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高分子材料工程專業合並,成立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同年開始按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招生。2006年,成立天津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實踐教學中心,建立了面向本科生的實踐教學平台。 2008年,材料科學與工程實踐教學中心被評為天津市實驗教學示範中心。2009年,「材料類復合型人才培養實踐教學體系的綜合改革與實踐」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材料力學性能」、「材料現代研究方法」、「弧焊電源及控制」三門課程被評為國家精品課程;同年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被教育部批准為國家級「質量工程」特色專業。 2010年,「合金固態相變」被評為國家級精品課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被教育部批准為國家級「質量工程」特色專業;經教育部批准成立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功能材料專業。

❹ 天津大學強基計劃入圍分數線2021

天津大學強基計劃入圍分數線2021如下


生物科學專業

天津大學生物科學專業入選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依託生物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所在學科領域(生物與生物化學)位居ESI全球排名前1%,形成了從學士、碩士到博士學位的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

生物科學專業強基計劃學生進行單獨編班,實施全員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培養。啟用全新的人才培養方案,採用本博貫通培養(3+5),實行多階段性考核和動態進出,優化培養環節,縮短本科-博士培養年限。發揮學校新工科建設領軍高校優勢,加強生物科學與工科、理科、醫科、人工智慧的深度融合,為學生個性化發展提供多種路徑與選擇。

工程力學專業

工程力學專業是天津大學首個入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的專業,2019年入選首批國家「雙萬計劃」,獲批「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單位。旨在培養具有扎實數、力基礎和創新思維方式、掌握工程分析方法和先進實驗手段、精通工程科學理論,具有國際競爭力,達到行業領域新需求的復合型、多面型創新領軍人才。

工程力學專業強基計劃學生專業實行小班授課,本碩博銜接,「書院導師+學術導師」個性化培養,以「力學+」為載體,實行多模塊主/輔修制,鼓勵學生選修交叉學科方向,增強創新能力。超萬平米力學國家級實驗示範中心、共享基礎實驗室與未來科學實驗室(結構基因、人工智慧、虛仿技術、深度挖掘、未來材料等)全部對強基計劃學生開放,激發學生創造性思維,為拔尖人才培養提供重要的創新實踐平台。

❺ 天津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天津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全面、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任一科目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公示為准。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下同);對於以第一類條件報名的考生,高考成績還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高考滿分的75%。考生高考成績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我校提供的成績為准。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強基計劃招生計劃及范圍
我校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總計劃150名。
在施行新高考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招收符合所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甘肅省招收理科考生。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看我校招生專業在生源省份的招生計劃。
2.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我校2020年強基計劃重點投放優勢基礎學科相關專業。考生須選擇1個專業志願,且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一經確認志願,報名系統中所有信息不得再進行修改。報名截止後,網站報名信息均不予退回處理。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見下表:
招生專業
高考改革省份
選考科目要求
色弱
色盲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
應用物理學
物理和化學
#
應用化學
物理和化學
#
#
生物科學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
工程力學
物理
(1)標記「#」的專業表示不招收患有相關色覺異常(俗稱色盲、色弱)的考生;
(2)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准;
三、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5月10日-31日
確定入圍校考考生名單:7月26日前
校考時間:8月4日前,具體時間安排屆時參見報名系統及我校本科招生網通知。
錄取時間:8月5日前
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強基計劃報名、入圍、校考、錄取等相關工作,我校將調整工作安排並及時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四、報名方式
考生可登錄天津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6),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以下材料的掃描件:
材料1.《天津大學2020年志願表》(以下簡稱為《志願表》):考生在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並完成志願填報後,系統將自動生成志願表。請下載後列印,並按要求在《志願表》最後一欄簽名處由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確認,將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材料2:對於第二類考生,還須按要求上傳符合報名條件的獲獎證書掃描件。
注意事項:
(1)所有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可通過「非破格」和「破格」兩種方式申請進入我校強基計劃校考環節。第一類考生須通過「非破格」方式申請,第二類考生須通過「破格」方式申請。對於第二類考生,若後續經我校審核不符合「破格」進入我校強基計劃校考環節的條件時,自動轉為第一類考生,且所報專業不變,考生無需重復填寫專業志願;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如實填寫高考選考科目。如因高考選考科目填寫錯誤而影響入圍校考和最終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3)上述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至報名系統,不接收考生紙質報名材料。報名材料須保證信息完整、材料真實、頁面整潔、文字清晰,格式為jpeg、jpg、png;
(4)考生報名材料中有關獲獎證書應在我校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取得,不得事後補報;
(5)請考生在報名系統中「確認志願」前務必仔細檢查材料完整性。一經確認,報名系統中所有信息不允許修改;
(6)若因考生沒有按時報名、沒有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信息填寫錯誤等原因導致報名未成功,責任由考生自負。
(7)我校強基計劃招生不收取報名費。
(8)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五、選拔程序
(一)報名考生均須參加2020年全國統一高考
(二)入圍校考辦法
對於第一類考生,將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據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區、市)強基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的4倍確定入圍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單,額滿為止,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全部入圍。若部分招生專業入圍名額未滿,則從暫未入圍且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相關專業入圍名單,額滿為止,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全部入圍。
對於第二類考生,我校將組織審核並確定考生是否符合該類報名條件。若考生符合該類報名條件,且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可破格入圍我校考核環節。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是否入圍我校考核環節。
(三)高校考核
入圍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並在規定時間內列印准考證,逾期未確認者視為放棄參加我校考核以及後續錄取的資格。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和准考證,按我校規定參加面試和體質測試,具體測試安排詳見准考證。考生按規定參加我校考核後,我校將按照簡章規定的錄取辦法對考生開展錄退工作。未按規定參加我校考核者視為放棄後續錄取的資格。
1.面試:依據不同專業培養特色分別制定測試方案,主要考察學生的學科特長和綜合素質。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作為面試考核參考資料。綜合素質檔案以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我校提供為准。
3.體質測試:測試項目為身高體重指數(BMI指數)、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版)中對應項目高三年級組標准。
註:考生需提前自行購買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間涵蓋來校測試全部時段(未購買者,測試過程中發生意外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我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我校將考生高考成績、校考面試成績按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00)×85%+(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我校將依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部分專業未錄取滿額,則從暫未錄取且服從調劑的同省份第一類考生中,依據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在上述錄取過程中,對於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成績、單科成績(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體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額滿為止。對於江蘇省考生,當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則按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三門成績總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照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按體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後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及時公布錄取結果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六、培養方案
天津大學秉承「興學強國」建校使命,面向國家戰略需求、人類未來發展、思想文化創新和基礎學科前沿,致力於培養能擔當民族復興大任、勇攀世界科學高峰、引領人類文明進步的一流卓越人才。
1. 人才培養模式
面對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天津大學將在「一制三化」(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等有效人才培養模式基礎上,依託「新工科」建設優勢,注重培養學生分析、推理、解決基礎科學問題,並將基礎研究轉化應用於實踐、解決重大實際問題的能力和信心。
天津大學實施以研究型項目為主線的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大師引領,由院士、教學名師等高層次師資引導學生科研實踐。實施本—碩—博銜接的培養體系,建立本碩博人才培養方案的聯動機制,科學設計不同階段的教學內容,實現本碩博縱向跨層次選課、橫向跨學科選課,本科階段培養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探索學科交叉培養,學生在學業導師指導下有效銜接本科至研究生的學習與科研。實施與世界名校名所聯合培養,推動國內外雙向合作,引導拔尖學生接觸世界科學文化發展、融入國際一流學術群體,培養學生國際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擔為解決人類共同面臨挑戰而奮斗的使命。強化質量保障機制,建立全方位學生立體成長檔案、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制、在校生及畢業生跟蹤調查機制,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為學生提供全面的學習檔案和能力清單,以數據和事實描述學生特點、特長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學生的人生成長。
2.其他激勵機制
(1)按照天津大學優異生培養政策進行培養和管理,在保研比例、獎學金評選等方面予以傾斜;
(2)除國家和學校的獎學/助學金外,將設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額外獎勵/鼓勵強基班中的優秀學生;
(3)設立強基班學生科研見習基金,支持學生開展科學研究;
(4)設立專項經費支持和資助學生到國內外知名高校進行訪問學習。
七、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對於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本科階段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其它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八、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天津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天津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天津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及報名系統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十、本實施方案最終以教育部公示方案為准。若教育部2020年相關政策變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准。
十一、本簡章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地址: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內雅觀路135號天津大學北洋園校區行政服務中心(杏蓀樓)A1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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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招生辦
2020年5月

❻ 天津大學怎麼樣

天津大學(TianjinUniversity),簡稱「天大」,坐落於歷史文化名城、中國北方經濟中心天津,其前身為北洋大學,始建於1895年10月2日,是中國第一所現代大學,素以「實事求是」的校訓、「嚴謹治學」的校風和「愛國奉獻」的傳統享譽海內外。1951年,北洋大學與河北工學院合並定名為「天津大學」。
天津大學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確定的16所全國重點大學,由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是教育部、天津市、國家海洋局共建高校,位列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211工程」、「985工程」、「2011計劃」、「111計劃」 、「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首批重點建設大學,卓越大學聯盟成員,「中歐工程教育平台」、「中俄工科大學聯盟」合作高校,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高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建築老八校」之一,榮獲第一屆全國文明校園單位。學校的辦學目標是將天津大學建設成為綜合性、研究型、開放式、國際化的世界一流大學。
截至2017年12月,天津大學衛津路校區佔地面積182萬平方米,建築面積142.5萬平方米 [2] ;北洋園校區佔地總面積243.6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130萬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一期90萬平方米建設,於2015年9月投入使用。學校有全日制在校生33159人,其中本科生17724人,碩士研究生11410人,博士研究生4025人。有64個本科專業,37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8個一級學科博士點,2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❼ 天津大學章程的章程內容

天津大學的前身為北洋大學,始建於1895年10月2日,是我國近代高等教育史上建校最早的高等學府。1951年9月,經國家高等教育院系調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定名天津大學。1959年,被中共中央確定為國家重點大學。2000年,被確定為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自強首在儲才,儲才必先興學。學校以興學強國為辦學宗旨,窮究學理,作育人才,傳承文明,振興中華,塑造未來;以建設成為綜合性、研究型、開放式、國際化的世界一流大學為目標,努力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世界文明進步作出重要貢獻。 第一條為推進依法治校,完善現代大學制度,保障師生員工基本權益,促進學校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中文名稱為天津大學,簡稱天大;英文名稱為TianjinUniversity,縮寫為TJU。
第三條學校由國家舉辦,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並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
學校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校長是法定代表人。
第四條學校法定住所為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設有衛津路校區、北洋園校區和濱海工業研究院校區。
學校網址是。
學校根據發展需要,經主管部門批准,可變更住所地,調整校區。
第五條學校的校訓是「實事求是」(英文為SeekingTruthfromFacts)。學校弘揚嚴謹治學的校風,秉承愛國奉獻的傳統。
第六條學校按照「形上形下、達材成德」的理念,致力於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全球視野、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卓越人才。
第七條學校的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同時開展非學歷教育和培訓,提供終身教育服務。
學校依法頒發學歷證書,依法授予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
第八條學校面向世界學術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遵循人才培養規律,不斷調整優化學科結構,鞏固工學優勢,大力發展理學和人文社會科學,形成優勢突出、特色鮮明、交叉融合、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學科布局。
第九條學校實行中國共產黨天津大學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推進教授治學、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師生參與、專家咨詢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機制。
第十條舉辦者為學校提供辦學經費,保障學校基本辦學條件,依法對學校辦學活動進行宏觀指導,按照有關規定任免學校主要負責人。
第十一條學校依法依規享有人才培養、科學研究、隊伍建設、內部管理、校園規劃建設等方面的辦學自主權,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
第十二條學校分立、合並、終止及更名應當徵求師生員工和校友意見,並報舉辦者批准。 第十三條學校堅持以人為本,以立德樹人為中心,進行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
第十四條學校堅持「育人為本、質量第一」,按照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對學生進行綜合培養。
第十五條學校堅持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發展前沿,崇尚科學,矢志創新,促進人才培養,推動學術進步、科技發展和成果轉化。
第十六條學校健全社會服務體系,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促進國家和區域發展,推動社會進步。
第十七條學校注重文化育人,持續提升師生的人文素養、審美情操和價值追求。學校弘揚「日新又新」的人文精神,堅持文化傳承創新,引領社會風尚,服務文化強國建設。 第十八條學生是指被天津大學依法錄取、取得入學資格,具有天津大學學籍的受教育者。
第十九條學生的基本權利:
(一)享有學習自由,按照學校培養方案、相關規定和程序可自主選擇專業、選修校內外課程;
(二)公平接受學校教育、使用學校公共教育資源,公平獲得各種獎勵和榮譽稱號;
(三)達到規定學業水平,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四)按照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組織、參加學生自治組織和學生社團;
(五)參與學校管理,知悉學校改革、建設和發展情況,知悉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六)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者處理表達異議,提出申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學生的基本義務:
(一)以學校人才培養目標為指引,修德踐行,勤奮學習,健康身心,全面發展;
(二)為人誠信友善,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三)弘揚校譽,愛護教育設備、生活設施,維護學校利益;
(四)遵守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
(五)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
(六)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學校對取得突出成績和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生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違紀學生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二十二條學校建立學生權利保障機制,成立學生申訴委員會,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學校鼓勵和支持學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三條學校教職員工由教師、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等組成。
第二十四條學校建設師德高尚、潛心育人、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水平師資隊伍。
第二十五條學校建立和完善現代大學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分類清晰、系統協調的崗位聘用制度、綜合培養制度、評價激勵及獎懲制度、薪酬保障制度、流轉退出制度等,激發教職員工的活力與創造力。
第二十六條教職員工的基本權利:
(一)教師享有學術自由,可自主選擇學術方向;
(二)公平獲得自身發展必需的工作、學習機會和條件,公平使用學校公共資源、享受福利待遇;
(三)獲得品德、能力和業績等方面的公正評價,公平獲得各種獎勵和榮譽稱號,就職務聘用、福利待遇、評優評獎、紀律處分等事項表達異議、提出申訴;
(四)知悉學校改革、建設和發展情況,知悉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五)參與民主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聘約規定的權利;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七條教職員工的基本義務:
(一)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二)為人師表,恪守忠誠不倦、業務精湛、摯愛學生、率先垂範的師德規范;
(三)教師應以興學強國為己任,主動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發展前沿進行學術研究,為科教興國和文化強國作出應有貢獻;
(四)履行崗位職責;
(五)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維護學校聲譽和利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八條學校尊重和愛護人才,為教職員工工作和發展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第二十九條學校建立教職員工權利保障機制,成立教職員工申訴委員會,維護教職員工合法權益。
教職員工可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教授會和其他民主形式參與學校管理,監督學校工作,維護自身權益。 第三十條校友包括曾經在學校歷史沿革的各個階段學習、工作、進修的人員和獲得名譽學銜、榮譽學銜的人員等。
第三十一條校友既是學校辦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標志,又是學校教育質量的監督者、學校服務社會的中介者、學校事業發展的支持者、學校聲譽的傳播者,是學校的寶貴財富。
第三十二條校友對學校發展規劃、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等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建議權。學校為校友發展、建功立業、報效國家提供服務。
第三十三條學校設立校友總會,加強校友與母校以及校友之間的聯系,促進合作,凝聚力量,服務校友事業,助力學校發展。 第一節管理體制
第三十四條學校黨委統一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
學校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協調制約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第三十五條學校黨委在學校工作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審議確定學校重要規章制度,討論決定學校改革發展穩定以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三)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
(四)負責學校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維護學校安全穩定;
(五)領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學生代表大會;
(六)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科協、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離退休工作;
(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對學校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章程開展活動;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六條學校黨委全體會議由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委託其他黨委委員主持。
學校黨委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其職權。中國共產黨天津大學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黨委常委會)會議由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委託其他常務委員主持。
第三十七條學校黨委常委會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對學校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事項進行決策。特別重大的事項,可提請學校黨委全體會議討論。
決策程序主要包括確定議題、調查研究、聽取意見、集體討論、會議決定等環節;特別重大的事項,在決策前應進行可行性論證和風險評估。決策後,應以適當方式公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第三十八條校長全面負責學校教學、科學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職權是:
(一)擬訂學校重要規章制度、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教學活動、科學研究、國際交流與合作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擬訂內部行政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推薦副校長人選,任免內部行政組織機構負責人;
(四)聘任與解聘教職員工,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對教職員工和學生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擬訂和執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保護和管理學校資產,維護學校合法權益;
(六)對外代表學校;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九條校長主持校長辦公會,按照「集體研究、校長決定」的原則處理學校的教學、科學研究、行政管理等重要行政事務。
校長辦公會組成人員包括學校校長、副校長、校長助理、總會計師,列席人員包括校長辦公室主任、學校新聞發言人、監察室主任,也可根據議題內容安排其他人員列席。
第四十條中國共產黨天津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學校的黨內監督機構,在學校黨委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領導下,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學校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保障和促進學校事業健康發展。
第四十一條學校深化紀檢監察、審計監督機制,強化民主監督、信息公開,構建制度完善、權責明晰、系統全面、精準有力的監督體系,保障決策依法規范,執行高效到位。
第四十二條學校按照精簡、統一和效能的原則,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師生需求,設置教學科研、黨政管理、保障服務等內設機構。其職責和使命是:執行學校決策,為師生提供高效、優質服務,以服務創造價值。
根據工作需要,學校可成立各類委員會或領導小組,統籌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節學術組織
第四十三條學校堅持教授治學,強化學術權力,保障學術自由。學校以天津大學學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學術委員會)為核心,不斷完善學術治理體系,提升學術治理能力。
第四十四條學術委員會是學校最高學術機構,統籌指導各級各類學術組織按照各自職權開展工作。
學術委員會可以就學科建設、教師聘任、教學指導、科學研究、學術道德等事項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根據需要在學院(學部)設置學術分委員會,也可以委託基層學術組織承擔相應職責。
第四十五條學術委員會委員應具有高尚的學術品德、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廣泛的代表性。
學術委員會中擔任學校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超過委員總人數的1/4;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及院系主要負責人的專任教授,不少於委員總人數的1/2。
學術委員會委員的產生,應當經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薦、公開公正的遴選等方式產生候選人,由民主選舉等程序確定,充分反映基層學術組織和廣大教師的意見。
校長是當然委員,校長可提名委員候選人。
第四十六條學術委員會設主任1名,設副主任若干名,主任、副主任經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第四十七條學術委員會委員由校長聘任。學術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任期一般可為4年,可連選連任,但連任最長不超過2屆。學術委員會每次換屆,連任的委員人數應不高於委員總數的2/3。
第四十八條學術委員會對學術事項具有咨詢、評定、審議和決策權,其主要職責是:
(一)審議學科、專業建設規劃;
(二)審議學位授予標准;
(三)審議科學研究規劃;
(四)審議教學科研成果評價標准;
(五)審議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標准;
(六)審議學術機構設置方案;
(七)審議其他學術組織的人員組成原則和議事規則;
(八)審議學術道德規范、學術爭議處理規則;
(九)評定引進人才、擬聘任或推薦人選的學術水平,審核批准名譽教授;
(十)受學校委託,對全局性重大發展規劃、國內外重大合作辦學項目等提供咨詢意見;
(十一)研究處理學術委員會章程規定或校長委託的其他學術事務。
凡屬學術委員會應當審議的重要事務,學校決策前須先提交學術委員會審議,或者由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委託學術委員會審議並決定。
第四十九條學校依法設立學位評定委員會,負責擬訂學位授予標准及規則,作出是否批准授予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的決定,通過授予名譽博士學位的提名,作出撤銷已授學位的決定,審議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評聘考核等相關工作。
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依據法律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聘任。
第五十條學校設立教學指導委員會(或專門委員會),負責對教學工作進行指導、研究、咨詢和督導。
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豐富的教學經驗。
第五十一條學校設立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委員會(或專門委員會),負責評議、審定專業技術人員是否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確定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三節民主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學校堅持民主管理,建立民主協商機制,支持和保障師生員工參與學校決策、執行和監督,依靠師生員工推動事業發展。
學校討論決定校內分配實施方案、聘任考核辦法等直接涉及全校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討論決定學生培養總體方案、學位授予辦法等直接涉及全校學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聽取學生代表大會的意見。
校長每年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匯報學校工作。
第五十三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全校教職員工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其主要職權是:
(一)聽取學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學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五)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評議學校領導幹部;
(七)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學校提出的其他事項。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中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可授權執行委員會代行其職。
學校可在院級單位建立院級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或教職工大會制度。
第五十四條學生代表大會是全校學生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是學校聯系學生的重要橋梁紐帶。其主要職權是:
(一)團結和引導學生提高思想道德修養,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身心健康水平,積極投身社會實踐,努力成長成才;
(二)弘揚良好的校風、學風,倡導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營造多元文化交融互動的校園文化氛圍;
(三)代表全體學生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民主管理,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學生培養總體方案、學位授予辦法、學生獎懲辦法、獎學金評定方案等涉及全校學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學生的正當權益;
(四)倡導和鼓勵學生進行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協助學校解決學生在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五)制定、修訂學生會章程,審議學生會工作報告。
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學生委員會,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全體學生行使前款職權。
第四節咨詢監督組織
第五十五條學校建立健全咨詢機制和監督機制,促進科學決策和民主管理,提升辦學水平。
第五十六條學校設立理事會,作為面向社會開放式辦學的咨詢監督機構。
理事會參與學校重大事項的咨詢審議,監督學校辦學質量,促進學校科學民主決策;推動學校與社會的協同合作,促進學校提升辦學水平;通過各種方式爭取辦學資源,支持學校事業發展。
理事會由政府、學校、校友、企業、社會知名人士、理事單位、師生等方面代表組成。
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是理事會的當然成員。
第五十七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作為招生錄取工作的咨詢監督機構。
招生委員會聽取學校年度招生錄取工作情況報告,就招生簡章、招生計劃、招生方案、錄取原則等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
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和校友等有關方面代表組成。
第五節教學科研機構
第五十八條學院是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的具體組織實施單位。
學校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設立、變更、合並或撤銷學院。
學校可根據學科交叉集成、資源配置或體制機制改革需要成立學部。
第五十九條學院根據學校的規劃、規定或授權,享有以下職權:
(一)制定學院發展規劃、學科建設計劃、師資隊伍建設計劃、課程建設和教學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教學、科學研究、國際交流與合作、社會服務等活動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設置內部機構,制定內部工作規則和辦法;
(四)負責學院教職員工的聘用、管理和考核,負責學院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五)管理使用學校核撥的辦學經費和資產;
(六)學校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條黨政聯席會是學院的決策機構,學院通過黨政聯席會討論和決定本單位的重要事項。黨政聯席會一般由院長主持。
第六十一條院長是學院的主要行政負責人,在學校領導下,全面負責學院的學科建設、教學科研、隊伍建設、行政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每年向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第六十二條院級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按照《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規定開展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保證監督作用。
第六十三條學院堅持教授治學,依法保障學術自由,成立院級學術委員會,結合實際形成系統完整的學術組織體系,就教師聘任、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學指導、學科建設等學術事務發揮咨詢、評定、審議作用。
第六十四條依託學校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中心等按照各自章程或有關規定承擔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國際交流與合作、社會服務等任務。
第六十五條學校根據學科發展規劃或重大研究任務需要,可設立交叉學科研究中心或直屬科研機構,統籌組織科學研究等工作。 第六十六條學校堅持勤儉辦學,辦學經費優先用於人才培養,優先滿足教學需要。
第六十七條學校經費來源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辦學經費為輔,來源形式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社會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十八條學校健全財務預算、績效管理、經濟責任、信息公開等制度,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
第六十九條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分別實行「一級核算、二級管理」「二級核算、二級管理」或「獨立核算」的管理體制。
第七十條學校對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管理和使用。學校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源使用效益。
學校附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性單位,對佔有、使用的學校資產負有保值增值義務。
第七十一條學校保護並合理利用校名、校譽和校有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
第七十二條學校統籌校內外資源,完善後勤保障體系,為師生員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提供高質量的後勤服務。
第七十三條學校科學進行校園規劃和建設,合理定位校區功能,注重保護歷史風貌建築,不斷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和校園環境,為教學、科研及改革發展提供支撐。 第七十四條學校重視外部關系,廣泛開展國內外交流與合作,不斷適應、服務、引領社會發展。
第七十五條學校設立教育發展基金會,拓展經費來源,爭取校友和社會各界的捐贈與資助,助力事業發展。
學校本著節儉高效的原則使用捐贈,保證捐贈目的實現。
第七十六條學校可與政府、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公民個人等進行交流與合作,共同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活動;也可共同設立合作辦學機構,建立聯合研究中心、研究院、實驗室等機構。
第七十七條學校堅持信息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七十八條學校校慶日為每年公歷10月2日。
第七十九條學校校徽為圓形。校徽中間為盾形主體,主體上部為篆書「北洋」,底部為數字「1895」。盾形外側為「TIANJINUNIVERSITY(PEIYANGUNIVERSITY)」和「天津大學」均勻排列。校徽邊沿為51個齒狀修飾。
第八十條學校校色為「北洋藍」。
第八十一條學校校旗為長方形,長寬比為3∶2,「北洋藍」色。中間上為白色校徽,下為白色「天津大學」及「TianjinUniversity」字樣。
第八十二條學校沿用1935年9月23日確立的校歌,詞作者廖輔叔、曲作者蕭友梅。歌詞內容為:「花堤藹藹,北運滔滔,巍巍學府北洋高。悠長稱歷史,建設為同胞。不從紙上逞空談,要實地把中華改造。窮學理,振科工,重實驗,薄雕蟲。望前驅之英華卓犖,應後起之努力追蹤;念過去之艱難締造,願一心一德共揚校譽於無窮。」 第八十三條學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需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學校黨委會討論審定,並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核准。
依據上位法變更而對章程進行的修改,由學校黨委常委會討論通過後生效實施。
第八十四條本章程由學校黨委負責解釋。
第八十五條本章程自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核准之日起生效實施。學校原有規章制度內容與本章程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

❽ 天津大學仁愛學院的管理系怎麼樣,裡面還細分嗎,最主要的是學好什麼課程,以後的工作方向是什麼

管理系分以下幾個專業:物流工程專業,財務管理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主修課程:

本專業除了學習大學公共課外,還將學習管理學、經濟學、財務管理、經濟法、應用統計學、運籌學、工程經濟學、工程制圖、工程力學、工程結構、施工技術與組織、工程項目管理、工程估價、工程合同管理、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項目評價與可行性研究、投資經濟學、工程造價管理、工程項目風險管理與保險、工程項目招標與投標、巧悶銀項目融資、國際金融、罩培國際工程承包、國際工程合同管理、國際工程專業英語(聽力、閱讀、口語、寫作)等,同時還要學習使用項目管理軟體。

畢業去向:

學生畢業後,可去國家和地方的孝宴各級政府部門,如計委、建委、規劃、財政等部門,銀行、保險、證券等各類金融機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國際工程承包公司,投資公司,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房地產開發公司,教學和科研等單位工作。

❾ 希望天大的研究生哥哥姐姐給予幫助,其他學校的哥姐也幫助!天津大學培養方案裡面的「學位課」什麼意思

英語課的選擇是看你考研英語成績定的。現在的規定是過75免修,過70高級聽說班(外教的課),其他的在商務英語,英語翻譯,學術交流英語,口譯中選擇一種。學位課還有選修課到時你考上了基本都不需要你定,因為所有的課程以及培養計劃都是你的導師給你定好的。你來上課就是了。歡迎來天大,好好努力吧。

❿ 天津強基計劃入圍分數線2021

天津強基計劃入圍分數線2021:660-680分。

培養方案

天津大學秉承「興學強國」使命,面向國家戰略需求、人類未來發展、思想文化創新和基礎學科前沿,致力於培養能擔當民族復興大任、勇攀世界科學高峰、引領人類文明進步的一流卓越人才。

天津大學實施以研究型項目為主線的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大師引領,由院士、教學名師等高層次師資引導學生科研實踐。

實施本研銜接的培養體系,建立本碩博人才培養方案的聯動機制,科學設計不同階段的教學內容,本科階段培養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探索學科交叉培養,學生在學業導師指導下有效銜接本差宏科至研究生的學習與科研。

實施與世界名校名所聯合培養,推動國內外雙向合作,引導拔尖學生接觸世界科學文化發展、融入國際一流學術群體,培養學生國際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擔為解決人類共同面臨挑戰而奮斗的使命。

強化質量保障機制,建立全方位學生立體成長檔案、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制、在校生及畢業生跟蹤調查機制,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為學生提供全面的學習檔案和能力清單,以數據和事鏈慶歲實描述學生特點、特長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學生的人生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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