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
『壹』 上海外國語大學一般學費要多少
上海外國語大學學費:每人5000元/學年,超過專業培養計劃的學分,按學校學分制實施辦法另行收取。
上海外國語大學2016年招生簡章
一、學校基本情況
上海外國語大學創建於1949年12月,是教育部直屬並與上海市共建、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學校秉承「格高志遠、學貫中外」的校訓,現已發展成一所培養高端國際型外語人才的多科性、國際化、高水平特色大學,擁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上海外國語大學
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
二、組織機構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上海外國語大學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招生工作。
三、招生計劃
學校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生源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並確定2014年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學校2014年在各省(區、市)招生的專業、人數及有關要求由各省級高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
四、錄取規則和程序
1.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上海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專業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區市)和本科第一批兩個批次錄取,考生可同時填報。
3.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當年生源情況,在公布招生計劃的120%以內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在實行完全平行志願的省(區、市)的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4.學校在專業錄取時認可已計入投檔成績的各省級教委和高招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
5.經學校認定的優秀學生,若高考志願填報上海外國語大學且高考成績在投檔范圍內,學校將兌現其享受優惠政策的承諾。
6.學校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為原則,根據考生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專業志願錄取,各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分。在考生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滿足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志願。
7.對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按錄取規則未進入所填專業志願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作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8.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受非第一志願考生,但投檔成績不得低於第一志願錄取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學校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地區進行錄取。
9.上海外國語大學保送生、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錄取工作按教育部規定和學校當年公布的實施辦法執行。
10.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華僑及港澳台學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外語要求
上海外國語大學俄語、烏克蘭語專業外語語種限招英語或俄語,德語專業限招英語或德語,法語專業限招英語或法語,西班牙語專業限招英語或西班牙語,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專業限招英語或日語,其它專業均限招英語考生。
考生報考上海外國語大學所有專業都必須參加高考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省級招辦未組織口試的省、區、市除外),上海考生外語口試要求為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口試成績C以上(含C)。
六、錄取體檢標准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專業錄取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不得隱瞞病情病史。
七、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1.學費:每人5000元/學年,超過專業培養計劃的學分,按我校學分制實施辦法另行收取。
2.住宿費:每人1200元/學年(松江大學園區學生公寓)。
3.學校設立多項獎學金、助學金、幫困補助,提供勤工助學,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八、咨詢及聯系方式
1.上海外國語大學網站:http://www.shisu.e.cn
2.上海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網站:http://admissions.shisu.e.cn
『貳』 報考上海外國語大學的詳細要求
1、學校普通類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份)和本科第一批(包括合並後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錄取,下同),考生可同時填報。國家專項計劃單設批次,定向招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考生,錄取規則參照普通類型招生。
2、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和當年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註:學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相關規定進行調檔錄取,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的錄取規則。)
3、學校在調檔時認可省級招生機構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計入考生投檔成績的全國性政策加分,進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及錄取要求,順序進行錄取。在本科第一批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符合錄取要求並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檔不退」。
4、學校在專業錄取時以「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為原則,各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分,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對照各專業錄取要求,確定錄取專業。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外語成績、高考實考總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對上海市完全同分考生還將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若上述情況完全相同,學校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學校錄取線上的考生所填專業志願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錄取要求則可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錄取要求則作退檔處理。

5、上海、浙江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招生專業在該省份公布的相關要求;江蘇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BB及以上,江蘇省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6、學校普通類型招生中,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可以報考所有專業;俄語考生可報考俄語、哈薩克語、烏茲別克語和所有非外語類專業,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考生可報考本語種專業和所有非外語類專業。
學校外語類專業除本專業語種教學外,均開設英語必修課程;學校非外語類專業均開設英語必修課程,部分專業課用英語授課,所有學生應按學校課程設置進行學習。
7、考生報考學校外語類專業均須參加各省級招生機構組織的高考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未組織口試的省份除外),廣西考生高考外語口試須達到A等級。學校在普通類型招生時不再單獨組織外語口試和專業面試。
8、考生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