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本科生畢業創業補貼
❶ 大學生創業補貼政策
大學生創業補貼政策:1、一次性創業資助,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成功創業,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年內申請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申領創業補貼,按每戶給予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10000元;2、創業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在本市領取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機構注冊登記並正常經營的高校畢高困業生,按本市現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繳費比例,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養老、失業、工傷、醫療和生育社會保險補貼(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3、租金補貼,租用經營場地(含社會資本投資的孵化基地)創辦初創企業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可申請租金補貼。租金補貼直接補助到所創辦企業,每戶每年5000元,累計不超過3年;4、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初創企業吸納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人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除外)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告攜轎)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大學生創業補貼申請條件是從事創新創業活動畢業兩年以內的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隱困生、海外留學歸衡人員、職業(技工)院校高級技工班以上學生租賃經營場地消念禪領取營業執照自主創業,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襪肆給予一次性自主創業獎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拿塵》第七條 國家倡導勞動者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提高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為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提供便利。

❷ 大學生創業有什麼補貼政策
為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和各級政府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對於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可以在注冊登記、貸款融資、稅費減免、創業服務等方面獲得扶持。
1.稅收優惠: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注「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學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對大學生創辦的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對大學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7.政策支持大學生創業「首違免罰」:工商、城管執法等部門在對大學畢業生在創業過程中首次出現的情節輕微、沒有對社會和他人造成危害後果的一般性違法行為,只給予警示告誡,幫助大學生創業者糾正,不給予行政處罰。
註: 由於各個地方政府的政策不同,對大學生創業的補貼政策也有許多不同。
另外,以上均為國家的幫扶政策,在許多眾創空間和孵化器也有針對大學生創業者不同的優惠政策。以雙創街為例:針對符合國家標準的大學生創業者,雙創街將根據創業項目和所在地情況,給予適當的辦公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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