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學校更名大學辦學條件表
A. 升格為本科院校需要哪些條件
一、設置標准
(一)辦學規模
普通本科學校主要實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稱為學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應在5000人以上。
稱為大學的,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應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數不低於全日制在校生總數的5%。
(二)學科與專業
1、在人文學科(哲學、文學、歷史學)、社會學科(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等學科門類中,稱為學院的應擁有1個以上學科門類作為主要學科,稱為大學的應擁有3個以上學科門類作為主要學科。
2、稱為學院的其主要學科門類中應能覆蓋該學科門類3個以上的專業;稱為大學的其每個主要學科門類中的普通本科專業應能覆蓋該學科門類3個以上的一級學科,每個主要學科門類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於學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總數的15%,且至少有2個碩士學位授予點,學校的普通本科專業總數至少在20個以上。
(三)師資隊伍
1、普通本科學校應具有較強的教學、科研力量,專任教師總數一般應使生師比不高於18: 1;兼任教師人數應當不超過本校專任教師總數的1/4。
2、稱為學院的在建校初期專任教師總數不少於280人。專任教師中具有研究生學歷的教師數占專任教師總數的比例應不低於30%,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的專任教師人數一般應不低於專任教師總數的30%,其中具有正教授職務的專任教師應不少於10人。各門公共必修課程和專業基礎必修課程,至少應當分別配備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的專任教師2人;各門專業必修課程,至少應當分別配備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的專任教師1人。每個專業至少配備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1人。
3、稱為大學的專任教師中具有研究生學位的人員比例一般應達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專任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比例一般應達到20%以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數一般應不低於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職務的專任教師一般應不低於100人。
還有一些其它具體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