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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學本科招生網站

發布時間: 2023-08-01 01:29:30

Ⅰ 2010年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訊,(liuxue86.com)考研頻道為您轉載學校官方《2010年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章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招生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蓋的招生層次有:全日制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形式有:普通高考統招和散雹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單獨招生。 第三條    學校名稱:吉林大學(國標代碼10183)。學校注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政編碼:130012。 吉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公辦全日制國家重點綜合性大學,具備學士、碩士、博士的完整教育體系,現有6個校區8個校園。 第四條    吉林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規范操作、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吉林大學成立由校長和有關校領導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招生中的全局性工作。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的招生辦公室為常設機構,負責吉林大學全日制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和實施,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代辦。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主管紀檢監察工作的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執法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學校概況和專業介紹 第八條    學校概況和各專業介紹詳見《吉林大學2010年報考指南》及《吉林大學 招生專業介紹》。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經教育部審核批準的吉林大學2010年招生計劃共計10800人(含高職),分別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詳見各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原則與相關要求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專業培養對考生的相關要求,按下列原則錄取。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 1.調檔比例:按志願投檔的省,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最大調檔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具體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 2.院校志願:按志願投檔的省,首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當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其他志願考生。按平行志願投檔的省,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後投檔的考生。 3.專業志願級差: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其專業的確定,按1、2志願間級差為3分,其他志願間級差為零分的原則,根據分數和所報專業順序進入專業。 4.專業志願的調劑: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服從調劑的考生,專業調劑是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並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 按志願投檔的省,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分數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棚圓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按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對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5.對符合國家有關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和具備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沖和帆國防生:學校按國防生招生計劃,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重點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有志願且政審、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學校相關錄取原則,在提前批次錄取。 7.定向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同批次我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相同專業培養要求和錄取原則錄取。若在本校投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則在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本校投檔線以下20分內擇優錄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生計劃,則將該計劃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已被我校錄取的定向生須在報到前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未簽協議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入學資格。 二、特殊類型錄取 凡報考我校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繪畫、藝術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影視編導)、新聞學(體育新聞)專業和文藝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錄取原則詳見各專業招生簡章。 三、其他類型錄取 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我校錄取原則及招生計劃錄取保送生、自主選拔招生、運動訓練專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地區及台灣省考生,詳情見招生簡章。 第十一條 體檢要求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要求是高等學校錄取時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學校根據國家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制定了《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體檢要求》作為錄取體檢標准,詳情見《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體檢要求》(附後)。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 一、英語、俄語、西班牙語、日語、商務英語(高職)專業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朝鮮語專業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且母語為非朝鮮語的考生。 二、根據學校推進雙語教學工作的要求,人文科學試驗班(文學與史學)、理科試驗班(唐敖慶化學與生物學班)、理科試驗班(唐敖慶數學與物理學班)、理科試驗班(半導體化學)、理科試驗班(李四光地球物理班)、醫學試驗班(七年制)、材料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與信息安全)、軟體工程、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生物葯學)、生物工程(五年制)、臨床醫學(七年制)、臨床醫學(醫事法學七年制)、口腔醫學(七年制)、口腔醫學(五年制)、護理學、葯學、信用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專業的部分課程將開展漢、英雙語授課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若非英語語種考生報考並被錄取,且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三、高職的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路技術專業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若非英語語種考生報考並被錄取,且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四、國防生只招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第十三條 科目改革及成績要求 對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其必考、選考科目按我校分省計劃和各省(除江蘇省)有關成績規定執行。 江蘇省普通類專業:理科選測科目物理成績為A(含A)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 + (含B + )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含C)以上;藝術類專業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含C)以上。 專業錄取時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方式進行排序,排序依據語、數、外三門總分與六A加分之和;當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具有照顧分條件的考生。 第十四條 其他要求 一、人文科學試驗班(文學與史學)、理科試驗班(唐敖慶化學與生物學班)、理科試驗班(唐敖慶數學與物理學班)、理科試驗班(半導體化學)、理科試驗班(李四光地球物理班)、醫學試驗班(七年制)、軟體工程專業、物理學(中俄2+2聯合培養)、國防生和定向生等專業只招有志願的考生。 二、醫學試驗班(七年制)、臨床醫學(七年制)、臨床醫學(醫事法學七年制)、口腔醫學(七年制)專業及國防生只招應屆高中畢業生。 三、護理學專業宜於女生就讀。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條 學校具體校園地址:前衛南(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政編碼:130012)、前衛北(長春市解放大路123號、郵政編碼:130021)、南嶺(長春市人民大街5988號、郵政編碼:130025)、朝陽(長春市西民主大街938號、郵政編碼:130026)、朝陽東(長春市亞泰大街4026號、郵政編碼:130022)、新民(長春市新民大街828號、郵政編碼:130021)、南湖(長春市南湖大路5372號、郵政編碼:130012)、和平(長春市西安大路5333號、郵政編碼:130062)。 第十六條 吉林大學的本科、高職(專科)畢業生頒發吉林大學畢業證書。 第十七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須接到各省招生辦公室錄取審批單後,方能寄發新生錄取通知書。我校新生錄取通知書一律用郵政特快專遞方式郵寄。 第十八條 各專業學費標准詳見各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吉林大學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  學校將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學校統一安排)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600元—1200元/生·學年)。 第二十條   學生獎學金、貸學金、勤工助學的有關規定可通過我校網站查詢。 第二十一條學校對入學新生進行復查,對復查後不符合錄取要求的,按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考生錄取結果查詢可通過各省招生辦公室提供的途徑和我校咨詢電話及網站查詢。 咨詢電話:0431-85166420 網址:http://zsb.jlu.e.cn 第二十三條吉林大學招生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考生及家長的監督。 申訴電話:0431-85168061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相悖之處,以國家的政策和規定為准。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吉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吉 林 大 學 2010年4月2日

Ⅱ 吉林大學招生辦電話號碼

招生辦電話如下:

根據學校官網顯示:

吉林大學招生辦電話:0431-5166420。

學校招生網站:http://zsb.jlu.e.cn。

傳真: 0431-85166226。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家長需要認真識別招生方面的騙局,遇有此類情況,請及時向當地警方報警或咨詢當地招生主管部門,也可以電話咨詢我校招生辦公室。

學校招生特點

學校在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分調檔。按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對於實行順序志願的批次,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的原則。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可以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吉林大學

Ⅲ 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自主招生是什麼時間謝謝!!!

大學自主招生簡章正在等待教育部的審批 要到11月下旬或12月初公布,12月報名,請關注大學本科招生網站。申請後,通過大學初審的一般在2月參加理論考試,成績符合要求的會參加面試。面向全國開展自主招生的在每個省都有名額,至於是否有校薦名額 你要問班主任 或 直接打電話問大學招生部門,這個又不在網上公布。你可根據自己成績 選擇二三所大學申請。

高校自主招生評價標準的相似點

一、所在中學要求
屬於普通中學學生的機會不多,根據高校對中學的要求,可預估自己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可能性
在目前的教育體制下,每所中學的師資力量、辦學條件還是相差較大的,因此,一個學生在哪一所學校求學,是省重點、地區重點,還是一般學校,一定程度決定外界對你的整體素質的評價。由於自主招生高校都是一本院校,因此參加這些高校自主招生的學生主要集中在省重點和地區重點中學。屬於普通中學學生的機會不多,這是現在的客觀現實。
自主招生高校對學生所在中學的要求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有的學校實行學校推薦制或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目前這些學校只把推薦名額給一些好的中學;二是有的高校對申請者實行篩選,會對學校層次和學生成績排名提出建議要求等。根據高校的這種要求,同學們也可評估自己參加自主招生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可能性。

二、學業成績要求
在自主招生體系裡,學習成績很重要,不要誤以為高校要招「偏才」和「怪才」
有同學問,自主招生還要看學習成績嗎?你們不是要「偏才」和「怪才」嗎?這其實是一個誤解。
高校在自主招生時,通常會要求學生提供中學平時成績,包括高一、高二重要考試的成績,不僅有絕對分數,還要有你在這個班級或者整個年級里的排名,因為這樣的排名可以反映你的學習能力。
大學會以學生的排名來看他的學習能力是否達到學校的基本要求。比如,有的大學提出,申請者最好是市示範性高中的前50名,區重點的前20名,普通中學的前3名等。在學校審閱學生的材料時,會根據這所學校的總體情況和學生的成績排名,考察學生的學業。比如,如果某所中學往年考進某大學的學生,學業成績位列這所中校的前50%,那麼,大學在篩選學生時,就可能會參照這一標准,成績在這所中學50%左右者,入圍這所大學的筆試的希望就很大。

三、競賽獲獎要求
競賽又分為兩類。一類是硬性競賽,也可稱為學科競賽。很多高校的自主招生都向學生提出了五大類學科競賽成績的要求。所謂五大類學科競賽,就是數學、物理、化學、信息科學、生物科學的全國競賽。這與教育部對保送生資格界定所要求的學科競賽成績一致,只是高校的要求相對低一些,比如獲得全國三等獎以上或者省市的二、三等獎。
另一類是軟性競賽,也可稱為非學科綜合能力競賽,比如創新大賽、創業大賽、才藝競賽、辯論賽、演講賽、技能大賽等。這些競賽可以反映出一名同學的綜合素質情況,也受到高校的重視。

開展自主招生的大學:
北京(19所) 上海(9所) 湖北(7所) 江蘇(10所) 陝西(5所) 四川(4所) 浙江(1所)
山東(3所) 遼寧(3所) 湖南(2所) 安徽(2所) 廣東(2所) 重慶(2所) 甘肅(1所)
黑龍江(2所) 天津(2所) 吉林(2所) 貴州(1所) 福建(1所) 雲南(1所) 廣西(1所)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技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武漢大學 中南財政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地大(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農林科大 西安電子科大 西北工業大學 蘭州大學 北航
華中農業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石大(北京) 東華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西南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長安大學 吉林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蘇州大學 石大(華東)
中國傳媒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對外經貿大學 南航

* 以下院校只在本省實行自主選拔錄取
南京郵電大學 上海大學 雲南大學 貴州大學 三峽大學 武漢紡織大學 武漢工業學院
南京師范大學、江蘇大學、揚州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近兩年來自主招生的熱度不斷上升,考生家長大都奔著自主招生「實惠」去的。但是,自主招生也會牽扯學生不少的時間和精力,每年都會有一些學生同時報考多所高校的自主招生,開車熬夜備考,1、2月份又奔波於各高校「趕場」測試,學生正常的復習節奏被打亂了。除此之外,自主招生也會給一些學生心理和情緒上帶來影響,造成學生浮躁,甚至出現一種假象:覺得自己報名申請了,就好像拿到了「優惠」;也有的獲得了高校的降分優惠後,學習開始鬆懈;測試沒通過的學生,自信心受到打擊等等。每件事物都是有利也有弊的。正如網名「山裡人」這位過來考爸發出的感慨那樣:「自主招生來臨前大家都是滿腔熱情,但事實上最後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自主招生就是個夢,哪怕你平時很優秀,哪怕你的成績足夠進入你所報自招的大學。從結局來看,拿到加分的往往是遠遠超出所報學校水平的學生、部分藝特體特生、絕小部分特殊情況生。如果你充分認識到這點,你選擇好准備夠一夠、穩一穩、保一保三所學校高興地去重在參與,至於加分的事,那就隨著你的努力與運氣去吧。反正那麼多的同學沒有加分也照樣進了想進的大學。最為關鍵的是,千萬別因為自主招生而影響你正常復習的腳步,這個說起來容易,做到還是有難度的……」

校長提醒 高考成績不理想,加60分也無濟於事
「近幾年,自招考試越炒越熱,很多考生及家長只看到加分誘惑,不考慮孩子自身的情況,紛紛加入自招考試大軍。」廣東實驗中學副校長李子良指出,盡管每年都有一部分考生是自招加分的既得利益者,通過加分幸運地進了自己心儀的大學,「但畢竟最後獲得加分的考生只是少數,而且大部分獲加分的學生還是憑借自己的實力,並未用上自招加分。」
李子良認為,考生和家長在決定參加自招考試前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考生要根據自己的意願,結合自己的實力,合理地選擇報考的學校;
其次,自招考試不管怎樣加分,最終都是建立在高考分數的基礎上,如果高考成績不理想,即使加了60分也無濟於事。考生不要有僥幸心理,須時刻記得高考乃重中之重。
再次,高三最有效的備考階段是一模考試之前的全方位復習。如果因為自招考試而打亂了正常的高考復習,而讓備考和心態受到影響,那是得不償失的。
最後,沒必要有從眾心理,不要覺得別人獲得了加分,自己就吃虧了。在決定報考前,一定要明確自己是否有這樣的實力,如果沒有,就別輕易嘗試。

Ⅳ 吉林大學2015有農村招生計劃嗎

樓主你好,我現是吉大大一新生,因14年剛剛報考,所以對相關政策有一些了解。

樓主的問題說實話我沒太看明白,樓主想要問的是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嗎?如果是的話,請樓主先查詢一下自己所在的地區,是否為認定的貧困地區。名單在下方附件中。

另現將專項計劃的官方通知鏈接復制在下方。

吉林大學的15年招生計劃還沒出,你也別著急,高考完及時登錄吉大官網,查詢相關信息即可。只要好好復習,認真備考,總會有滿意데結果的。^ ^

預祝金榜題名,我在吉大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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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貧困地區名單:

2008年中國國/家級貧/困縣名單

河北 39
陽原縣、崇禮縣、赤城縣、尚義縣、萬全縣、懷安縣、張北縣、康保縣、沽源縣、蔚縣、淶源縣、阜平縣、順平縣、南皮縣、鹽山縣、東光縣、海興縣、孟村縣、獻縣、大名縣、豐寧縣、廣平縣、廣宗縣、巨鹿縣、寬城縣、臨城縣、靈壽縣、隆化縣、灤平縣、平泉縣、平山縣、青龍縣、涉縣、圍場縣、魏縣、武強縣、武邑縣、贊皇縣、唐縣、(涿鹿縣趙家蓬區)

山西35

臨 縣、石樓縣、方山縣、中陽縣、興縣、嵐縣、大寧縣、永和縣、隰縣、汾西縣、吉縣、天鎮縣、廣靈縣、靈丘縣、渾源縣、陽高縣、左權縣、和順縣、武鄉縣、壺關縣、平順縣、平陸縣、婁煩縣、右玉縣、神池縣、寧武縣、五台縣、河曲縣、靜樂縣、偏關縣、五寨縣、保德縣、繁峙縣、代縣、岢嵐縣

內蒙/古31

托克托縣、和林縣、清水河縣、武川縣、固陽縣、達茂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縣、克什克騰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寧城縣、敖漢旗、庫倫旗、奈曼旗、准格爾旗、鄂托克前旗、杭錦旗、烏審旗、伊金霍洛旗、科右中旗、扎賚特旗、太僕寺旗、多倫縣、化德縣、商都縣、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察右後旗、四子王旗

吉林8
大安市、通榆縣、鎮賚縣、靖宇縣、汪清縣、安圖縣、龍井市、和龍市

黑龍江14
綏濱縣、甘南縣、同江市、樺南縣、延壽縣、林甸縣、饒河縣、泰來縣、杜蒙縣、湯原縣、撫遠縣、蘭西縣、樺川縣、拜泉縣

安徽19
臨泉縣、阜南縣、潁上縣、利辛縣、霍邱縣、壽縣、霍山縣、舒城縣、裕安區、金寨縣、岳西縣、太湖縣、宿松縣、樅陽縣、潛山縣、長豐縣、無為縣、石台縣、涇縣

江西21
興國縣、寧都縣、於都縣、尋烏縣、會昌縣、安遠縣、上猶縣、贛縣、井岡山市、永新縣、遂川縣、吉安縣、萬安縣、上饒縣、橫峰縣、波陽縣、余干縣、廣昌縣、樂安縣、修水縣、蓮花縣

河南31
嵩縣、汝陽縣、宜陽縣、洛寧縣、欒川縣、新縣、固始縣、商城縣、淮濱縣、光山縣、虞城縣、睢縣、寧陵縣、民權縣、新蔡縣、確山縣、平輿縣、上蔡縣、淅川縣、桐柏縣、南召縣、社旗縣、台前縣、范縣、沈丘縣、淮陽縣、魯山縣、封丘縣、蘭考縣、滑縣、盧氏縣

湖北25
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恩施市、宣恩縣、來鳳縣、咸豐縣、鶴峰縣、鄖西縣、竹山縣、竹溪縣、鄖縣、房縣、丹江口市、英山縣、羅田縣、麻城市、紅安縣、蘄春縣、長陽縣、秭歸縣、孝昌縣、大悟縣、陽新縣、神農架林區

湖南20
古丈縣、瀘溪縣、保靖縣、永順縣、鳳凰縣、花垣縣、龍山縣、桑植縣、平江縣、新化縣、安化縣、新田縣、隆回縣、沅陵縣、桂東縣、通道縣、城步縣、邵陽縣、江華縣、汝城縣

廣西28
環江縣、羅城縣、南丹縣、天峨縣、鳳山縣、東蘭縣、巴馬縣、都安縣、大化縣、田東縣、平果縣、德保縣、靖西縣、那坡縣、凌雲縣、樂業縣、田林縣、隆林縣、西林縣、馬山縣、隆安縣、天等縣、龍州縣、三江縣、融水縣、金秀縣、忻城縣、龍勝縣

海南 5
保亭縣、瓊中縣、五指山市、陵水縣、白沙縣

重慶 14
城口縣、巫溪縣、巫山縣、奉節縣、雲陽縣、開縣、萬州區、秀山縣、黔江縣、酉陽縣、彭水縣、石柱縣、武隆縣、豐都縣

四川36
古藺縣、敘永縣、蒼溪縣、朝天區、旺蒼縣、馬邊縣、儀隴縣、嘉陵區、閬中市、南部縣、屏山縣、廣安區、宣漢縣、萬源市、通江縣、南江縣、平昌縣、壤塘縣、黑水縣、小金縣、石渠縣、理塘縣、新龍縣、色達縣、雅江縣、昭覺縣、布拖縣、美姑縣、金陽縣、雷波縣、普格縣、喜德縣、鹽源縣、木里縣、越西縣、甘洛縣

貴州 50
雷山縣、望謨縣、納雍縣、晴隆縣、沿河縣、三都縣、水城縣、冊亨縣、赫章縣、松桃縣、從江縣、黃平縣、平塘縣、大方縣、劍河縣、紫雲縣、榕江縣、織金縣、思南縣、長順縣、羅甸縣、威寧縣、石阡縣、印江縣、貞豐縣、黎平縣、普安縣、道真縣、麻江縣、丹寨縣、關嶺縣、台江縣、江口縣、德江縣、興仁縣、岑鞏縣、錦屏縣、務川縣、正安縣、習水縣、六枝特區、普定縣、三穗縣、荔波縣、天柱縣、鎮寧縣、盤縣、施秉縣、獨山縣、安龍縣

雲南73
寧蒗縣、永勝縣、瀘水縣、蘭坪縣、貢山縣、福貢縣、廣南縣、馬關縣、硯山縣、丘北縣、文山縣、富寧縣、西疇縣、麻栗坡縣、梁河縣、維西縣、中甸縣、德欽縣、東川區、祿勸縣、尋甸縣、永仁縣、雙柏縣、南華縣、大姚縣、姚安縣、昭陽區、武定縣、富源縣、會澤縣、威信縣、綏江縣、鹽津縣、彝良縣、大關縣、魯甸縣、巧家縣、永善縣、鎮雄縣、施甸縣、龍陵縣、昌寧縣、綠春縣、紅河縣、元陽縣、屏邊縣、金平縣、瀘西縣、永德縣、鳳慶縣、滄源縣、鎮康縣、雲縣、臨滄縣、雙江縣、墨江縣、瀾滄縣、鎮沅縣、孟連縣、景東縣、江城縣、普洱縣、西盟縣、彌渡縣、洱源縣、南澗縣、永平縣、巍山縣、漾濞縣、鶴慶縣、劍川縣、雲龍縣、勐臘縣

陝西 50
延長縣、延川縣、子長縣、安塞縣、吳旗縣、宜川縣、府谷縣、橫山縣、靖邊縣、定邊縣、綏德縣、米脂縣、佳縣、吳堡縣、清澗縣、子洲縣、洋縣、西鄉縣、寧強縣、略陽縣、鎮巴縣、漢濱區、漢陰縣、寧陝縣、紫陽縣、嵐皋縣、鎮坪縣、旬陽縣、白河縣、商州區、洛南縣、丹鳳縣、商南縣、山陽縣、鎮安縣、柞水縣、印台區、耀縣、宜君縣、合陽縣、蒲城縣、白水縣、永壽縣、彬縣、長武縣、旬邑縣、淳化縣、麟游縣、太白縣、隴縣

甘肅 43
武都縣、宕昌縣、禮縣、西和縣、文縣、康縣、兩當縣、臨潭縣、舟曲縣、卓尼縣、夏河縣、合作市、臨夏縣、和政縣、積石山縣、廣河縣、康樂縣、東鄉縣、永靖縣、張家川縣、武山縣、清水縣、甘谷縣、秦安縣、北道區、庄浪縣、靜寧縣、華池縣、環縣、合水縣、寧縣、鎮原縣、定西縣、通渭縣、臨洮縣、隴西縣、渭源縣、漳縣、岷縣、榆中縣、會寧縣、天祝縣、古浪縣

青海15
大通縣、湟中縣、平安縣、樂都縣、民和縣、循化縣、化隆縣、尖扎縣、澤庫縣、達日縣、甘德縣、玉樹縣、囊謙縣、雜多縣、治多縣

寧夏8
西吉縣、海原縣、固原縣、隆德縣、涇原縣、彭陽縣、鹽池縣、同心縣

新疆27
墨玉縣、塔什庫爾干縣、皮山縣、於田縣、英吉沙縣、洛浦縣、疏附縣、策勒縣、和田縣、阿克陶縣、葉城縣、柯坪縣、伽師縣、阿合奇縣、岳普湖縣、莎車縣、民豐縣、疏勒縣、烏恰縣、托里縣、尼勒克縣、烏什縣、阿圖什市、巴里坤縣、察布查爾縣、青河縣、吉木乃縣


附件二:

指按照《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通知》,各大學以適農涉農等貧困地區急需專業為主,設立名額專項招收來自貧困地區的考生的招生計劃。
具有貧困地區戶籍和當地高中三年學籍、符合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的學生,均可填報專項計劃志願。
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本科計劃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後、本科一批開始前進行投檔錄取,高職計劃在本科批次結束後、高職批次開始前進行投檔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專項生入學報到時不遷轉戶口,戶籍暫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就業報到後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工作所在地區。專項生在校學習期間不轉學,不轉專業,與其他學生同等享受獎助學金政策。
具體查看連接:http://www.gov.cn/zwgk/2012-04/23/content_2119933.htm


附件三:吉林大學官網及2014年招生計劃

  1. http://www.jlu.e.cn/newjlu/

  2. 吉林大學2014年本科、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3. 0發布時間:2014-05-22 14:18:40

  4. 第一章 總則

  5. 第一條 為保證吉林大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推進校務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吉林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6. 第二條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蓋全日制本科、高職(專科)兩個招生層次;招生形式有全國普通高考統一招生和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單獨招生。

  7. 第三條 吉林大學(國標代碼10183)是教育部直屬全日制國家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之一,學校注冊地址為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政編碼130012),各學部各學院的本科專業及高職(專科)專業分布在長春市內的七個校區,分別為:前衛南區、前衛北區、南嶺校區、朝陽校區、新民校區、南湖校區、和平校區。

  8. 第四條 吉林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權利平等,公正選拔、擇優錄取,公開程序、規范操作」的原則,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管理體制。

  9. 第二章 組織機構

  10. 第五條 吉林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集體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決策並指導全局性工作。

  11. 第六條 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的工作機構,全面組織和實施吉林大學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職(專科)學生的招生工作。吉林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代辦招生事宜。

  12. 第七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和監察處作為吉林大學的常設機構,在招生錄取期間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13. 第三章 專業介紹

  14. 第八條 學校概況和各專業介紹見《吉林大學2014年報考指南》及《吉林大學2014年招生專業介紹》,詳情請查詢吉林大學招生網站,網站地址為:http://zsb.jlu.e.cn。

  15. 第四章 招生計劃

  16. 第九條 在經教育部審核批準的年度招生總規模的基礎上,依照國家有關政策,結合我校的專業設置和辦學條件,制定《吉林大學2014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

  17. 第十條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區」)生源情況和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我校分省計劃編制情況,在分專業計劃基礎上制定《吉林大學2014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區招生辦公室在報考前向考生公布。

  18. 第十一條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預留招生計劃,用於調節各省生源不平衡情況。

  19. 第五章 錄取辦法

  20.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專業學習對考生的相關要求,依照國家法規和我校錄取原則,制定下列錄取辦法。

  21.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

  22. 1.調檔比例。學校在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最大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在平行志願省區)或120%以內(在非平行志願省區),具體比例視各省區生源情況而定。

  23. 2.院校志願。對於實行「順序志願」的省區,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吉林大學考生的原則,當第一志願上線人數超出學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時,不招收第二志願考生;當第一志願上線人數不足學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時,可以接收第二志願及其他志願考生。

  24. 3.專業級差。按照第一二專業志願間級差為3分,其他志願間級差為零分的原則確定專業。

  25. 4.優先順序別。在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檔的考生。對高考文化課總分及報考專業順序相同的考生,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進入報考專業(文史類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單科排序為數學、語文、外語)。

  26. 5.專業調劑。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願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高考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

  27. 6.理科試驗班。唐敖慶理科試驗班(數學)(數學、外語成績在120分以上)、唐敖慶理科試驗班(物理學)(數學、外語成績在120分以上)、唐敖慶理科試驗班(化學)(外語成績在120分以上)、唐敖慶理科試驗班(生物學)(外語成績在120分以上)、唐敖慶理科試驗班(計算機)(數學、外語成績在120分以上)均只招文化課總分高於重點線110分及以上的考生。

  28. 7.退檔。在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高考文化課總分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按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對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29. 8.在實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蘇省,依據「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按照「語、數、外三科」高考總分與「應屆生見A加分」之和,對考生排序並確定專業錄取;當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具有照顧分條件的考生 。

  30. 對於科目等級,要求理科選測科目的物理成績為A及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要求文科選測科目的歷史成績為A及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

  31. 二、特殊類專業錄取

  32. 1.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運動訓練專業的錄取辦法,詳見各專業招生簡章。

  33. 2.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各省區投檔後,按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4. 3.高職(專科)的美術類專業,按投檔後的省統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5. 三、特殊類考生錄取

  36. 1.對有志願的國防生,學校按招生計劃在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重點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且政審、面試和軍校體檢合格(指揮類專業要求指揮類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學校相關原則錄取。

  37. 2.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我校招生計劃,按招生簡章或實施方案錄取保送生、自主選拔考生(含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

  38. 3.對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生、港澳地區及台灣省考生,按國家相關政策錄取。

  39. 第十三條 體檢標准要求

  40. 一、吉林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准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

  41. 二、國防生招生體檢標准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後發[2006]6號)文件執行。

  42.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

  43. 一、英語、俄語、西班牙語、日語、商務英語(高職)專業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朝鮮語專業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且母語為非朝鮮語的考生。

  44. 二、根據學校推進雙語教學工作的要求,本科的匡亞明人文試驗班(文學與史學)、唐敖慶理科試驗班(數學)、唐敖慶理科試驗班(物理學)、唐敖慶理科試驗班(化學)、唐敖慶理科試驗班(生物學)、唐敖慶理科試驗班(計算機)、理科試驗班(半導體化學)、李四光理科試驗班(地球物理學)、醫學試驗班(臨床醫學,七年)、材料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與信息安全)、物聯網工程、軟體工程、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制葯工程(基地班)、生物醫學工程(再生醫學,五年)、臨床醫學(七年)、口腔醫學(七年)、口腔醫學(五年)、護理學(五年)、葯學、臨床葯學(五年)、信用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專業的部分課程將開展漢、英雙語授課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高職(專科)的計算機網路技術、軟體技術專業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若非英語語種考生報考並被錄取,且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45. 三、國防生只招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46. 第十五條 考生條件要求

  47. 一、物理學類(中俄聯合培養)專業、軟體工程專業及國防生只招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48. 二、醫學試驗班(臨床醫學,七年)、臨床醫學(七年)專業、口腔醫學(七年)專業及國防生只招應屆高中畢業生。

  49. 三、護理學專業宜女生就讀。

  50. 四、高職(專科)的區域地質調查及礦產普查專業、水文與工程地質專業、鑽探技術專業、岩土工程技術專業、工程測量技術專業宜男生就讀。

  51. 第六章 其他

  52. 第十六條 學校七個校區具體地址分別為:

  53. 前衛南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政編碼130012;

  54. 前衛北區:長春市解放大路123號,郵政編碼130021;

  55. 南嶺校區:長春市人民大街5988號,郵政編碼130025;

  56. 朝陽校區:長春市西民主大街938號,郵政編碼130026;

  57. 新民校區:長春市新民大街828號,郵政編碼130021;

  58. 南湖校區:長春市南湖大路5372號,郵政編碼130012;

  59. 和平校區:長春市西安大路5333號,郵政編碼130062。

  60. 第十七條 吉林大學的本科、高職(專科)畢業生頒發吉林大學畢業證書。

  61. 第十八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須接到各省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審批名單後,方能寄發新生錄取通知書。吉林大學新生錄取通知書一律用郵政特快專遞方式郵寄。

  62. 第十九條 各專業學費標准詳見各省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吉林大學招生計劃。

  63. 第二十條 學校將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學校統一安排)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600元—1200元/生·學年)。

  64. 第二十一條 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的有關規定可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站查詢。

  65.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入學新生進行復查,對復查後不符合錄取要求的,按教育部及我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66. 第二十三條 考生的錄取結果可通過各省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提供的查詢途徑和吉林大學的招生網站及咨詢電話查詢,咨詢電話:0431-85166420。

  67. 第二十四條 吉林大學招生工作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431-85167449。

  68.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內容若含有與國家政策法規相悖之處,以國家政策法規為准。

  69.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吉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Ⅳ 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2019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推進校務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吉林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蓋全日制本科、高職(專科)兩個招生層次;招生形式有全國普通高考統一招生和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單獨招生。

第三條 我校全稱為吉林大學,是國家公辦、教育部直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注冊地址為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各學部各學院的本科專業及高職(專科)專業分布在長春市內的七個校區,分別為:前衛南區、前衛北區、南嶺校區、朝陽校區、新民校區、南湖校區、和平校區。

第四條 我校培養的本科、高職(專科)畢業生,畢業時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均為吉林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五條 我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權利平等,公正選拔、擇優錄取,公開程序、規范操作”的原則,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管理體制。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集體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決策並指導全局性工作。學校成立吉林大學招生委員會,以加強招生管理、決策和評價的民主性和科學性。

第七條 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的工作機構,在本科、高職(專科)招生方面的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全日制本、專科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3.制訂並向社會公布全日制本、專科生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全日制本、專科生的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實施全日制本、專科生的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開展全日制本、專科生招生的政策和信息咨詢工作。

7.組織開展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學生的提前選撥和錄取工作,開展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藝術類和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的選拔和資格確認工作。

8.負責全日制本、專科生招生信息統計、發布和檔案轉遞工作。

9.組織開展全日制本、專科生新生入學資格的復查工作,負責保留入學資格新生的管理工作。

10.完成學校和有關招生管理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和監察處作為吉林大學的常設機構,在招生錄取期間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我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區”)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 我校預留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平衡各省區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

1.調檔比例。學校在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按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具體比例視各省區生源情況而定。

2.院校志願。對於實行順序志願的省區,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吉林大學考生的原則,當第一志願上線人數超出學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時,不招收第二志願考生;當第一志願上線人數不足學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時,可以接收第二志願及其他志願考生。

3.專業級差。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確定專業,在第一二專業志願間設置3分的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包括江蘇)。第一專業志願無法滿足的考生,文化課成績實考分減掉分數級差進入第二個專業志願排隊,第二志願及以後志願間級差為零分。

4.優先順序別。在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檔的考生。對高考文化課總分及報考專業順序相同的考生,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進入報考專業(文史類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單科排序為數學、語文、外語)。

5.專業調劑。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願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高考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

6.理科試驗班(唐敖慶班)。各理科試驗班(唐敖慶班)均只招收文化課總分高於重點線100分及以上的考生,並且理科試驗班(數學,唐敖慶班)、理科試驗班(物理學,唐敖慶班)、理科試驗班(計算機、唐敖慶班)要求數學、外語成績均在120分及以上;理科試驗班(化學,唐敖慶班)、理科試驗班(生物學,唐敖慶班)要求外語成績在120分及以上。

7.退檔。在順序志願投檔的省區,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高考文化課總分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按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對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8.徵集志願。當有志願考生的數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計劃時,我校將徵集志願。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我校將調整到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區錄取。

9.在實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蘇省,依據“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按照“語、數、外三科”高考總分與“應屆生見A加分”之和,對考生排序並確定專業錄取;當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檔的考生。對於科目等級,要求理科選測科目的物理成績為A及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要求文科選測科目的歷史成績為A及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

10.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第一、二志願專業間不計算分數級差,此規則下的平行分考生,在服從專業調劑條件下全部錄取。

11.本科中的物理學類(中俄聯合培養)專業、工科試驗班(軟體工程)、軟體工程專業及國防生只招有專業志願的考生。護理學專業宜女生就讀。高職(專科)的區域地質調查及礦產普查專業、水文與工程地質專業、鑽探技術專業、岩土工程技術專業、工程測量技術專業宜男生就讀。

12.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 特殊類專業錄取

1.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音樂學、音樂表演、運動訓練專業的錄取辦法,詳見各專業招生簡章。

2.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各省區投檔後,按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高職(專科)的美術類專業,按投檔後的省統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三條 特殊類考生錄取

1.我校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駐吉林大學後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定向招收和培養國防生,只招收有志願且年齡在17至20周歲(截至入學當年8月31日)、英語語種的高中畢業生,應往屆均可報考,在提前批次錄取。學校按招生計劃在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重點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且政審、面試和軍校體檢合格(指揮類專業要求指揮類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學校普通專業的錄取原則予以錄取。

2.我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我校招生計劃,按招生簡章或實施方案錄取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考生。

3.對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考生、新疆南疆計劃考生、港澳地區及台灣省考生,按國家相關政策錄取。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

1.英語、俄語、西班牙語、日語專業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朝鮮語專業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且母語為非朝鮮語的考生。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地省招辦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並成績合格。

2.我校本科的人文科學試驗班(文學與史學,匡亞明班)、理科試驗班(數學,唐敖慶班)、理科試驗班(物理學,唐敖慶班)、理科試驗班(化學,唐敖慶班)、理科試驗班(生物學,唐敖慶班)、理科試驗班(計算機,唐敖慶班)、理科試驗班(半導體化學)、理科試驗班(地球物理學,李四光班)、材料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與信息安全)、物聯網工程、工科試驗班(軟體工程)、軟體工程、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制葯工程(基地班)、生物醫學工程(再生醫學,五年)、臨床醫學(5+3)、口腔醫學(5+3)、口腔醫學(五年)、護理學(五年)、葯學、臨床葯學(五年)、信用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專業的部分課程將開展漢、英雙語授課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高職(專科)的計算機網路技術、軟體技術專業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若非英語語種考生報考並被錄取,且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我校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條 學校七個校區具體地址分別為:

前衛南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政編碼130012;

前衛北區:長春市解放大路123號,郵政編碼130021;

南嶺校區:長春市人民大街5988號,郵政編碼130025;

朝陽校區:長春市西民主大街938號,郵政編碼130026;

新民校區:長春市新民大街828號,郵政編碼130021;

南湖校區:長春市南湖大路5372號,郵政編碼130012;

和平校區:長春市西安大路5333號,郵政編碼130062。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吉林省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九條 我校招生網站:http://zsb.jlu.e.cn,咨詢電話:0431-85166420,傳真: 0431-85166226。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431-85167449。

第二十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Ⅵ 四平的吉林大學招生情況

第一:吉林大學在四平沒有任何分校;
第二:吉林大學不是二本,只有一內本和三本。
所以你得弄清楚,容你報的是不是吉林大學。如果想知道分數線,查吉林大學的網站就可以。www.jlu.e.cn

Ⅶ 在哪能看到吉林大學網教招生簡章

目前教育部批準的有68所網路教育學院,考生報考前可通過「高校網路教育陽光招生服務平台」、試點高校網路教育學院的網站、「中國現代遠程與繼續教育網」等正規網站查詢試點高校的招生簡章。

Ⅷ 2010年吉林大學招生

錄取分數還沒出來,可以到吉林大學的網站上查

吉林大學2010年 青海省 本科、高職(專科)招生計劃

該省本科(文科)計劃: 10
該省本科(理科)計劃: 64

吉林大學2009年 青海省 本科錄取分數統計

該省本科(文科)錄取最低分: 445 本科(理科)錄取最低分: 402

專業名稱 最高分 最低分
社會學(文史) 508 480
英語(文史) 512 445
俄語(文史) 486 452
法學(文史) 472 455
法學(理工) 496 468
政治學類(文史) 481 466
工商管理類(理工) 492 474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理工) 505 476
車輛工程(理工) 529 525
熱能與動力工程(汽車發動機)(理工) 516 486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理工) 495 475
土木工程(路橋)(理工) 499 490
交通運輸類(汽車運用工程)(理工) 474 461
電子科學與技術(理工) 477 469
微電子學(理工) 451 447
電子信息工程(理工) 468 403
通信工程(理工) 499 469
信息工程(理工) 473 467
自動化(理工) 453 403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理工) 472 429
軟體工程(理工) 459 404
地質學(理工) 479 479
資源勘查工程(理工) 456 448
測繪工程(理工) 423 412
勘查技術與工程(應用地球物理、應用地球化學)(理工) 532 457
土木工程(理工) 518 497
臨床醫學(七年制)(理工) 508 508
臨床醫學(五年制)(理工) 523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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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理工) 497 473
動物醫學(五年制)(理工) 422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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