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學本科的住房補貼
1. 杭州市大學生租房補貼條件
一、申請杭州大學生租房補貼的條件是: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畢業時間在2016年11月2日(含)之後(以學歷證書上載明時間起算。其中,歸國留學人員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起算);
3、畢業後一年內在我市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
4、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二、杭州大學生租房補貼政策2022如下:
1、補貼標准:
對在杭州市無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人才租賃房等住房優惠政策,市、區縣(市)各單位新引進的應屆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學畢業生發放租房補貼。
每戶每年發放1萬元,可發放三年,期滿後收入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繼續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年。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請時間為准),租房補貼每年度分兩筆發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額度發放。
2、發放次數:
第一筆補貼發放後,補貼續發不超過5次;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續發補貼不超過11次。
已按原政策申領過第一筆年度補貼的,視作已完成2次補貼領取,第3次補貼續發應在第一筆補貼兌付成功1年半後提出申請。已按原政策申領過前兩筆年度補貼的,視作已完成4次補貼領取,第5次補貼續發應在第二筆補貼兌付成功1年半後提出申請。
3、申請對象條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學習形式應為全日制,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需經國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認證)。畢業時間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後。
在申請時限內提出申請,申請時在杭州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申請家庭在杭無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人才租賃房等租房優惠政策。
三、杭州大學生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戶籍5年(含)以上;
2、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52185元;
3、申請家庭在市區無房。
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創業人員
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戶籍,或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
2、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高級(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7年(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
3、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並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6個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區營業執照和1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4、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52185元;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房;
6、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本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
具體標准為: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市區擁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小於50.55平方米的,認定為直系親屬在本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2. 杭州大學生租房補貼政策2022
杭州大學生租房補貼政策2022如下:
1.補貼標准:
對在杭州市無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人才租賃房等住房優惠政策,市、區縣(市)各單位新引進的應屆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學畢業生發放租房補貼。
每戶每年發放1萬元,可發放三年,期滿後收入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繼續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年。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請時間為准),租房補貼每年度分兩筆發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額度發放。

2.發放次數:
第一筆補貼發放後,補貼續發不超過5次;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續發補貼不超過11次。
已按原政策申領過第一筆年度補貼的,視作已完成2次補貼領取,第3次補貼續發應在第一筆補貼兌付成功1年半後提出申請。已按原政策申領過前兩筆年度補貼的,視作已完成4次補貼領取,第5次補貼續發應在第二筆補貼兌付成功1年半後提出申請。
3.申請對象條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學習形式應為全日制,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需經國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認證)。畢業時間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後。
在申請時限內提出申請,申請時在杭州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申請家庭在杭無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人才租賃房等租房優惠政策。
3. 杭州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一、杭州大學生租房補貼申請條件(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戶籍5年(含)以上;2.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52185元;3.申請家庭在市區無房。(二)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創業人員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戶籍,或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2.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高級(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7年(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3.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並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6個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區營業執照和1年(含)以上完稅證明;4.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52185元;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房;6.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本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具體標准為: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市區擁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小於50.55平方米的,認定為直系親屬在本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賃期限;(七)房屋維修責任;(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十)其他約定。
4. 杭州大學生租房補貼
2020年4月起實行。
杭州對在杭州市無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人才租賃房等住房優惠政策的新引進應屆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學畢業生發放租房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家庭每戶每年發放1萬元,發放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