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師范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人數
『壹』 2019年華南師范大學藝美術學院師范專業美術生錄取人數
224人
根據投檔情況,按高考文化成績、術科統考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後按以下公式計算綜合分(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0.4+術科統考成績*0.6),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相同的,先按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後按高考文化成績(排位)錄取。2019年華南師范大學美術類錄取情況統計表
在考生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位次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貳』 華南師范大學好考嗎
雖然我不是華南師范大學的學生,但是我的朋友就讀於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她也整天跟我提起這所學校,我也清楚地記得當年錄取的時候華師的分數線在廣東省來說是非常高的,所以想要考華南師范大學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新宿舍
廣州是一座「花城」,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花景」,華師校園也真是很不錯的,學習氛圍也相當地濃厚哦,歡迎學弟學妹們加入華師大家庭學習呀~
『叄』 2020年廣東省高考排位8000名能上211大學嗎
排8000名不一定能考上211,因為這樣的排名在廣東省來說要考上211還是有點困難。不過自己還是要看自己的分數跟往年的211是否相近。
『肆』 2019年廣東省高考有多少人被清華北大錄取
2019廣東本科投檔線出爐,清華北大共計劃錄取91人。
廣東省考生對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等院校報考踴躍,考生一次投檔即滿檔。特別是名校投檔分數遠超高分優先投檔線,其中文、理科投檔線,清華大學分別為658分、679分,北京大學分別為652分、679分。

(4)華南師范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人數擴展閱讀:
2019年廣東省本科批次高分優先投檔線上投出的考生數量比上年增加兩萬多,反映出考生志願填報更加合理,院校生源更加充裕。主要呈現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高水平大學深受考生青睞,投檔分數高。
基本都超出高分優先投檔線一百多分。生源情況理想,有相當部分高校模擬投檔預測生源時就提出增加計劃錄取高分考生。
二是廣東省內高校持續火爆,投檔分數線大幅提高。
往年省內投檔分數較高的院校今年依舊保持領先,遠超高分優先投檔線,如文、理投檔線,中山大學分別為607分、595分,華南理工大學分別為599分、592分,暨南大學分別為589分、563分,華南師范大學分別為573分、554分。
往年屬於二本院校的高校異軍突起,如廣東財經大學、廣東金融學院理科投檔線分別超出高分優先投檔線12分、2分,特別是廣東財經大學文理科投檔線均超高分優先投檔線,相比去年進度更大。
三是考生報考去向總體較為均衡,考生越來越願意出省就讀。
從院校投檔情況看,不但外省名校生源充足,一般的普通院校生源也較為充裕,到外省就讀逐步被考生所接受。
『伍』 華南師范大學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華南師范大學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74
第五條 學校地址華南師范大學現有石牌校區、大學城校區、南海校區。
石牌校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55號,郵政編碼:510631。
大學城校區: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378號,郵政編碼:510006。
南海校區: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南海軟體科技園,郵政編碼:528225。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隸屬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華南師范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領導組、招生工作組、招生監督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領導和監督。
第十二條 招生考試處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的招生計劃以及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
第十四條 錄取批次:我校在廣東省各錄取批次如下:普通類師范本科專業在提前批錄取,非師範本科專業在第一批錄取;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本科專業在第一批錄取。如有變動,以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目錄為准。其他省份的錄取批次具體請參照生源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目錄。
第十五條 大類招生:
我校部分學院的非師范類專業實行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願時只需在專業志願欄中填寫大類名稱。新生入學後,前階段按照大類學習,修讀學校平台課程和大類基礎課程,後階段按規定的專業分流原則和流程在本學院所屬大類中選擇專業進行專業培養,達到畢業與學位要求者,按所選專業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高校和省級招辦應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第十七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先按“專業志願優先”,後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錄取,即先按考生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相同分數的按排位先後錄取)。未被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的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專業志願”的方法錄取(相同分數的按排位先後錄取)。英語類專業錄取需適當考慮考生的英語單科成績。
體育類專業錄取先按專業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計劃數的60%,後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計劃數的40%。
美術類專業,廣東省計劃先按專業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計劃數的60%,後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計劃數的40%;外省計劃按照校考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音樂類專業:①音樂學(師范)專業廣東省計劃先按統考專業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計劃數的60%,後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計劃數的40%;其它外省計劃分聲樂、鋼琴、器樂方向按照校考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②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分聲樂、鋼琴、器樂、作曲方向按照校考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③舞蹈學專業按照校考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根據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實施辦法,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考試的考生,術科成績在80-84分的,高考文化成績可按照二本線(如有A、B線,按A線,其它類推),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術科成績在85分以上的,高考文化成績可按照二本線的65%錄取(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總數的30%,按術科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最終以“陽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名單為准)。
預留計劃用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不均衡的調劑,用於同分數同志願的各專業考生的調劑,用於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同排名考生的調劑,便於學校完成各專業的招生名額。
第十八條 美術類和音樂類專業,廣東省只錄取參加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藝術專業術科統考及經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批准我校單獨組織術科考試的考生,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只錄取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藝術專業術科考試入圍的考生。
第十九條 考生所填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如服從專業調劑,則按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廣東省的高中畢業生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三門學業水平考試都須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我校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專業,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一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二條 對有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三條 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統一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五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學費標准:普通專業:每生每年4560—5160元;軟體學院軟體工程(本科)專業每生每年80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費:視不同住宿標准,每生每年450—1600元。如廣東省政府有新的收費標准,則按新標准執行。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六 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招生的咨詢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
咨詢電話:(020)85211098,85211097
傳真:(020)8521348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scnu.e.cn
招生網址:http://zsb.scnu.e.cn
第二十八條 招生監督
聯系人:招生監督辦公室,吳老師
監督電話:(020)85211016
傳真:(020)8521101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經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華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由華南師范大學授權校招生考試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教育部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為准。
相關鏈接:
2015高考實用信息 | 2015高考試題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題目 | 2015高考作文點評 | 2015高考 分數線預測 | 2015高考成績查詢 | 2015高考志願填報 | 2015高考分數線 | 2015高考錄取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