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本科生網
A. 天津大學自主招生 到底有沒有面試 2011參加過的同學給個回答吧!~~~~
面試僅限天津市校長直薦學生
天津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實施方案 2010年12月31日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北京理工大學、重慶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天津大學、同濟大學、西北工業大學(按高校名稱漢語拼音字母排序)等九校簽署《卓越人才培養合作框架協議》,並決定2011年聯合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共同選拔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以及全面發展,綜合素質較高的優秀學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天津大學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報名條件
普通高中理科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
1、省級重點中學學生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位於年級前列;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科技創新等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含)以上者;
3、具有突出的創新和實踐能力,在科技創新方面有優異成績者;
4、「全國創新英語大賽」優勝者(依據全國大賽組委會提供的名單);
5、綜合素質優秀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和突出成績者(要求附詳細材料說明);
6、在天津市組織的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均獲得A的考生(本條只適用於天津籍考生)。
二、選拔程序
天津大學自主選拔採取以「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 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在九所合作高校中選報含天津大學在內的兩所高校。獲得天津大學分配給中學推薦名額的考生,需在第一志願填寫天津大學;個人自薦的考生,可在第一志願或第二志願填寫天津大學。
1、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登錄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專欄,點擊「卓越人才培養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按有關要求注冊報名,並列印報名表格。
註:考生可通過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天津大學,初審結果、測試結果等相關信息均可通過網上查詢。
2、材料准備
1)報名表需所在中學校長或主管校長簽字並加蓋公章;2)報名表後附高中成績單(需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獲獎證書復印件、個人自薦信及其他可證明「申請理由」的佐證材料;3)所有申請材料需訂成一冊,且第一頁為自主選拔報名表,無論將天津大學填寫為第一志願還是第二志願,都必須將申請材料郵寄到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以收件日為准),過期無效;4)信封上務必註明「自主選拔申請材料」,所有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考生做好備份。
個人自薦者只需完成本項中2)、3)、4)三個小項即可。
3、初選
由我校自主選拔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選,確定參加自主選拔測試人選名單,並在我校招生網公布,同時在報名系統內相應欄目公布選拔測試事宜,不再另發書面通知。
4、考核
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須持身份證、學生證等有效證件參加「卓越人才培養合作高校2011年聯合自主選拔錄取學業能力測試」或面試。
測試科目:閱讀與寫作能力測試,數學與物理水平測試;每科200分,滿分400分。
5、資格認定和公示
根據測試或面試成績,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著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我校自主選拔合格人選名單,報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並在教育部「陽光平台」公示。
三、錄取原則
1、我校自主選拔錄取人數不超過學校2011年總招生計劃的5%。
2、我校將在測試或面試(面試僅限天津市校長直薦學生)考核合格的基礎上根據測試或面試成績確定認定結果。
3、取得自主選拔合格資格的學生,必須參加2011年高考,且自主選拔批次或第一批次第一志願(或平行志願A志願)報考天津大學,並根據其自主選拔考核結果在高考錄取時分別享受以下優錄政策:
A.考核成績位於前30名者,若其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則滿足其第一專業志願;31-100名者,若其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則可加20分安排專業;前100名者,若其高考成績未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線但達到了當地一本線,且專業服從調劑,即可錄取。考核成績位於前50名的考生,高考被我校錄取,入學後若入學摸底考試達到一定標准,則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進入我校「求是學部」(卓越工程師培養中心)學習,且在後續學習中將被作為本碩博連讀重點培養對象。
B.考核成績位於101-350名者或校長直薦面試合格者(校長直薦僅限天津市),若其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可加10分安排專業;若其高考成績未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但在我校錄取線下20分之內,且高於當地一本線,專業服從調劑,即可錄取。
C.若數學與物理水平測試成績位於所有測試考生前10名者,不論測試總成績是否合格,均可享受與B條相同的優惠政策。此條款與A、B兩條優錄政策不能累加。
D.以上A、B、C三條中,選擇專業時,若高考報考建築學、城市規劃,則需加試徒手畫且成績合格,方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其他專業無特殊要求。徒手畫測試在面試時進行,測試地點為天津大學。
4、高考成績公布後(截止2011年7月5日),考生需登陸天津大學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填寫自主選拔對象反饋信息,並及時提交,不填寫者視為放棄天津大學自主選拔合格資格。
四、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12月10日至12月30日。
2、材料寄送時間截止到2011年1月5日(以收到郵戳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測試時間:2011年2月26日。
4、報名費:200元/人。
5、測試地點:卓越人才培養合作高校在全國25個省市設置了考點,考生可就近選擇考點參加考試。
B. 天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天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頁鏈接
報考研究生考試的條件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要求報名時通過學信網學歷檢驗,沒通過的可向有關教育部門申請學歷認證。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歷,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截止2018年12月,學校建有4個國家重點實驗室,4個國家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個國家工程研究中心,3個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重點實驗室8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個,天津市重點實驗室30個,天津市工程中心23個,天津市國際合作基地31個。
自「2011計劃」實施以來,天津大學把握機遇、統籌規劃,以學校優勢創新資源為依託,在建設好首批「2011計劃」天津化學化工協同創新中心的同時,又相繼牽頭組建了中國傳統村落與建築遺產保護協同創新中心、測量科學與高端儀器協同創新中心、高效環保內燃動力協同創新中心等協同創新中心。
C. 天津大學本碩連讀和統招有何區別
天津大學本碩連讀和統招區別:
本碩連讀班屬於非國家普通統招計劃招生;而統招本科或統招研究生必須參加國家高考或研究生入學考試才能入學。
2016年天津大學本碩連讀招生簡章(高中起點)
天津大學本碩連讀班性質
本碩連讀班屬於非國家普通統招計劃招生;本班學員是指按照普通本科生的培養方式進去教學,使用普通本科教材,課程是四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的課程,包括學習教材與師資力量和統招生共享學校資源。
天津大學本碩連讀班教學與管理
1、新生按照普通本科教學計劃,使用普通本科教材,按照四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學大綱進行教學及考試,學校按照《高等教育學生管理規定》進行教學管理。
2、從入校起同普通本科生一起軍訓、學習、考試、參加社團活動等,住校內統招宿舍。
3、統一辦理天津大學學生證、校園一卡通、圖書證、上機卡、建行龍卡等。
4、由從大二開始強化考研輔導,2-3年之內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教育部大網可查詢),在第3-4年通過全國統一統招研究生考試取得統招研究生學籍,完成由落榜生到統招生的變身,考取公務員,工作就業不再有障礙。
天津大學本碩連讀班證書頒發
1、學校根據學生所選專業,統一報考天津大學自考、成教或網教,畢業頒發天津大學自考/成教/網教本科,國家承認、教育部電子注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可查詢。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天津大學學士學位。
2、學生在校期間考試合格,頒發天津大學結業證書。
3、學習優異的學生畢業後可報考我校研究生考試,通過考試後進入碩士研究生階段學習、納入當年的普通研究生招生計劃、畢業後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與統招本科生考研後獲得的學歷相同。
D. 天津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天津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全面、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任一科目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公示為准。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下同);對於以第一類條件報名的考生,高考成績還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高考滿分的75%。考生高考成績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我校提供的成績為准。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強基計劃招生計劃及范圍
我校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總計劃150名。
在施行新高考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招收符合所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甘肅省招收理科考生。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看我校招生專業在生源省份的招生計劃。
2.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我校2020年強基計劃重點投放優勢基礎學科相關專業。考生須選擇1個專業志願,且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一經確認志願,報名系統中所有信息不得再進行修改。報名截止後,網站報名信息均不予退回處理。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見下表:
招生專業
高考改革省份
選考科目要求
色弱
色盲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
應用物理學
物理和化學
#
應用化學
物理和化學
#
#
生物科學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
工程力學
物理
(1)標記「#」的專業表示不招收患有相關色覺異常(俗稱色盲、色弱)的考生;
(2)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准;
三、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5月10日-31日
確定入圍校考考生名單:7月26日前
校考時間:8月4日前,具體時間安排屆時參見報名系統及我校本科招生網通知。
錄取時間:8月5日前
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強基計劃報名、入圍、校考、錄取等相關工作,我校將調整工作安排並及時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四、報名方式
考生可登錄天津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6),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以下材料的掃描件:
材料1.《天津大學2020年志願表》(以下簡稱為《志願表》):考生在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並完成志願填報後,系統將自動生成志願表。請下載後列印,並按要求在《志願表》最後一欄簽名處由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確認,將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材料2:對於第二類考生,還須按要求上傳符合報名條件的獲獎證書掃描件。
注意事項:
(1)所有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可通過「非破格」和「破格」兩種方式申請進入我校強基計劃校考環節。第一類考生須通過「非破格」方式申請,第二類考生須通過「破格」方式申請。對於第二類考生,若後續經我校審核不符合「破格」進入我校強基計劃校考環節的條件時,自動轉為第一類考生,且所報專業不變,考生無需重復填寫專業志願;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如實填寫高考選考科目。如因高考選考科目填寫錯誤而影響入圍校考和最終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3)上述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至報名系統,不接收考生紙質報名材料。報名材料須保證信息完整、材料真實、頁面整潔、文字清晰,格式為jpeg、jpg、png;
(4)考生報名材料中有關獲獎證書應在我校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取得,不得事後補報;
(5)請考生在報名系統中「確認志願」前務必仔細檢查材料完整性。一經確認,報名系統中所有信息不允許修改;
(6)若因考生沒有按時報名、沒有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信息填寫錯誤等原因導致報名未成功,責任由考生自負。
(7)我校強基計劃招生不收取報名費。
(8)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五、選拔程序
(一)報名考生均須參加2020年全國統一高考
(二)入圍校考辦法
對於第一類考生,將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據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區、市)強基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的4倍確定入圍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單,額滿為止,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全部入圍。若部分招生專業入圍名額未滿,則從暫未入圍且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相關專業入圍名單,額滿為止,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全部入圍。
對於第二類考生,我校將組織審核並確定考生是否符合該類報名條件。若考生符合該類報名條件,且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可破格入圍我校考核環節。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是否入圍我校考核環節。
(三)高校考核
入圍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並在規定時間內列印准考證,逾期未確認者視為放棄參加我校考核以及後續錄取的資格。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和准考證,按我校規定參加面試和體質測試,具體測試安排詳見准考證。考生按規定參加我校考核後,我校將按照簡章規定的錄取辦法對考生開展錄退工作。未按規定參加我校考核者視為放棄後續錄取的資格。
1.面試:依據不同專業培養特色分別制定測試方案,主要考察學生的學科特長和綜合素質。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作為面試考核參考資料。綜合素質檔案以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我校提供為准。
3.體質測試:測試項目為身高體重指數(BMI指數)、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版)中對應項目高三年級組標准。
註:考生需提前自行購買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間涵蓋來校測試全部時段(未購買者,測試過程中發生意外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我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我校將考生高考成績、校考面試成績按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00)×85%+(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我校將依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部分專業未錄取滿額,則從暫未錄取且服從調劑的同省份第一類考生中,依據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在上述錄取過程中,對於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成績、單科成績(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體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額滿為止。對於江蘇省考生,當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則按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三門成績總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照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按體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後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及時公布錄取結果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六、培養方案
天津大學秉承「興學強國」建校使命,面向國家戰略需求、人類未來發展、思想文化創新和基礎學科前沿,致力於培養能擔當民族復興大任、勇攀世界科學高峰、引領人類文明進步的一流卓越人才。
1. 人才培養模式
面對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天津大學將在「一制三化」(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等有效人才培養模式基礎上,依託「新工科」建設優勢,注重培養學生分析、推理、解決基礎科學問題,並將基礎研究轉化應用於實踐、解決重大實際問題的能力和信心。
天津大學實施以研究型項目為主線的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大師引領,由院士、教學名師等高層次師資引導學生科研實踐。實施本—碩—博銜接的培養體系,建立本碩博人才培養方案的聯動機制,科學設計不同階段的教學內容,實現本碩博縱向跨層次選課、橫向跨學科選課,本科階段培養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探索學科交叉培養,學生在學業導師指導下有效銜接本科至研究生的學習與科研。實施與世界名校名所聯合培養,推動國內外雙向合作,引導拔尖學生接觸世界科學文化發展、融入國際一流學術群體,培養學生國際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擔為解決人類共同面臨挑戰而奮斗的使命。強化質量保障機制,建立全方位學生立體成長檔案、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制、在校生及畢業生跟蹤調查機制,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為學生提供全面的學習檔案和能力清單,以數據和事實描述學生特點、特長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學生的人生成長。
2.其他激勵機制
(1)按照天津大學優異生培養政策進行培養和管理,在保研比例、獎學金評選等方面予以傾斜;
(2)除國家和學校的獎學/助學金外,將設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額外獎勵/鼓勵強基班中的優秀學生;
(3)設立強基班學生科研見習基金,支持學生開展科學研究;
(4)設立專項經費支持和資助學生到國內外知名高校進行訪問學習。
七、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對於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本科階段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其它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八、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天津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天津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天津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及報名系統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十、本實施方案最終以教育部公示方案為准。若教育部2020年相關政策變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准。
十一、本簡章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地址: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內雅觀路135號天津大學北洋園校區行政服務中心(杏蓀樓)A116室
郵編:300354
招生咨詢電話:022-27405486
傳真: 022-2740180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tju.e.cn/
天津大學紀委(監察室)電話:022-27405537,郵箱[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天津大學招生辦
2020年5月
E. 2022年天津大學招生章程
天津大學是國內第一所公辦全日制本科現代大學,是直屬於教育部綜合性、研究型國家重點大學,同時是「雙一流」建設高校,是國內非常好亮螞的大學,符合報考要求的考生可以填報該校志願,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天津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天津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參照《天津大學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我校中文名稱為天津大學,簡稱天大;英文名稱為Tianjin University,縮寫為TJU,是中國第一所現代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國家重點大學,是「雙一流」建設高校。
我校法定地址為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設有衛津路校區、北洋園校區和濱海工業研究院校區。
第三條頒發證書: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頒發天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我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水平,擇優錄取;並接受紀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我校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招生辦公室三級機構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作為招生錄取工作的咨詢監督機構,就招生簡章、招生計劃、招生方案、錄取原則等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招生辦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及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二)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招生工作進展,向招生委員會通報招生工作進展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事項;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項初步解決方案,收集、統計招生重大事項決策所需信息;
(四)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編制並報送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五)起草、報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六)組織開展招生咨詢宣傳工作;
(七)組織我校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八)負責實施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十)啟渣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我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我校根據國家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學校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2022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我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原則
第九條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水平,擇優選拔人才。
第十條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一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調檔和安排專業時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敬旁埋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經我校認定且各級公示合格的各類特殊類型招生考生,其優惠政策以相應招生類別認定政策為准。
第十二條我校安排專業的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專業之間不設級差」。進檔考生按照投檔分由高到低錄取,當考生投檔分相同時,專業志願順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當考生志願順序也相同時,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當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也相同時,優先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細則,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我校各招生大類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後外語教學均以英語為主,不限男女性別比例。
對於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由我校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按照非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時,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其錄取原則做如下說明:
對於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學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相關要求,其餘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對於內蒙古考生,我校採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方式錄取。
第十五條考生體檢方面,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中的有關規定,及教育部、衛生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我校保送生、藝術類學生、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僑生等的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規定和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內地西藏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錄取工作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新生入校後,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的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經查不合格者,我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我校學費和住宿費標准執行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依照津發改價費〔2013〕1220號文件,我校本科各專業每位學生學費標准為:環境設計專業學費12000元/年;動畫專業學費15000元/年;軟體工程前兩年學費5800元/年,後兩年學費14000元/年;建築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20000元/年(在天津大學四年期間),7500歐元/年(在法國一年期間);其餘專業學費為5200~6200元/年。依照津發改價費〔2008〕134號文件和津發改價費〔2015〕997號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學生住宿費為1200元/年。收費標准詳見我校在各省(區、市)公布招生計劃中的有關說明。
如遇國家和天津市調整收費標准,則我校執行新規定。
第十九條各專業新生報到和培養階段的校區安排,以我校最新規定為准。
第二十條《天津大學本科生管理規定》及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請通過以下方式查詢:
學校網址:
招辦網址:
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22-60316985;022-27405486
傳真電話:022-27401800
對於招生期間違規違紀行為可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區、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對於各種媒體平台節選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內容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二條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相抵觸,以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為准。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