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大學本科落戶要求
Ⅰ 本科學歷為在長沙買房,如何落戶
本科生只要是35歲以下即可憑學歷證明直接落戶
1、在長沙工作,專科及以上的學歷可以憑工作憑證落戶專生(不限年齡、戶籍)只需憑在長工作證明、公司營業執照、在長社保參保證明(無時限要求)即可買第一套房。
2、碩士生、博士生(35歲以下)在長沙工作、首次落戶並購買首套房的,分別補貼3萬、6萬,購房後憑新房網簽合同、二手房產權證申請,直接支付給本人,領了補貼的自契稅繳納起五年內不能出售。
(1)長沙大學本科落戶要求擴展閱讀:
該通知中關於進一步規范市外遷入人員落戶條件細則如下
1、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在我市連續繳納12個月個人所得稅或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居住地城鎮地區。
2、在我市投資興辦企業、個人創業,已納稅或已安置人員就業的企業法人代表、合夥人、出資人、股東等及個體工商戶,在我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或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3、在我市通過購買、受贈、繼承、自建、單位分配等途徑,擁有了住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合法所有權的,實行「一房一戶」落戶,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鎮地區。
4、進行析產的住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由不動產權屬證書上的所有產權共有人協議並經公證確定一名遷入人。
5、按照國家和湖南省關於人才認定的相關規定,獲得市級以上(含)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的人才,憑市級以上(含)組織人事部門相關證明,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6、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前款規定以外的高校、職院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以及在我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的憑證材料,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7、取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中、高級職(執)業資格,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並繳納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8、符合本通知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的落戶條件,與我市區域內的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派遣至我市以外工作的人員遷入落戶的不予辦理。
9、戶口在株洲市、湘潭市區域內的居民,投靠我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遷入落戶的不再辦理。
10、符合本通知規定落戶條件的,應當提交相關憑證材料。本通知未明確的其他事項仍按《長沙市公安局關於印發<長沙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的通知》(長公通〔2016〕71號)執行。
11、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長沙市公安局之前制定的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Ⅱ 長沙市戶口遷入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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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在長沙上學還是工作,很多人都會考慮辦理申請戶口遷入手續,那麼,長沙市戶口遷入條件有哪些呢?下面跟隨小編一起看看吧。
長沙市戶口遷入條件有哪些
1、本科畢業生纖讓落戶
年齡低於35周歲、必須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毀知局並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地區落戶的,即可申請戶口遷入手續。
2、大專及以上畢業生落戶
高校職院畢業生、在長沙市有穩定工作,且能出具社保繳納證明的,即可申請戶口遷入手續,且沒有猛銷年齡、畢業年限要求。
3、購房落戶
在長沙市名下有房屋的,即可申請戶口遷入手續。
4、投靠落戶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父母共同生活的,即可申請戶口遷入手續,且不受年齡、婚姻狀況等條件限制。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父母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即可申請戶口遷入手續。
夫妻投靠落戶:夫妻一方隨另一方居住生活的,即可申請戶口遷入手續。
投靠(外)祖父母落戶:未成年人或已滿18周歲未滿22周歲在校學生,在長沙、株洲、湘潭市投靠(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即可申請戶口遷入手續。
5、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落戶
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在長沙市有合法、穩定就業的,即可申請戶口遷入手續。
6、務工人員落戶
在長沙市區、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具合法穩定就業、穩定住所,且有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社保的,即可申請戶口遷入手續。
小編總結:有關長沙市戶口遷入條件有哪些的知識,小編就簡單的介紹到這里,希望能幫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內容,請繼續關注齊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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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長沙本科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落戶條件:
1、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在長沙工作;(必須轉正)
3、落戶區域:長沙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地區。
根據長沙落戶政策: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