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本科生學位授予工作細則
『壹』 申請湖南大學學士學位的要求是什麼有哪些注意事項
考生結束了所有本科自考課程,並完成了論文和答辯,就進入了最後的申請學士學位的程序,申請學位的條件和具體手續大致如下:
一、申請學士學位條件
考生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計劃的全部課程(含筆試 口試 實習 實驗),畢業論文經答辯成績優良且一次通過,思想品德經鑒定各個符合要求者,按照國務院學位辦<<關於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位的暫行規定,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院校授予相應學科學位。如論文答辯沒有通過,必須補作,補作合格者可以獲得本科畢業證書,但不授予學位。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會有自己的規定,考生應予以注意。領取學位證書時間一般在領取本科畢業證書後順延半年。學位證書簽署時間是各高校學位委員會批準的時間。
二、學位資格限制
凡符合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本科畢業生均有一次申報資格,第一次未通過者以後不再補辦。
三、申報學位程序
1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於發畢業證的同時(一般3月初)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張。
2 、市考試院或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後,於3 月底報省考試院。
3 、省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市地申報的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土學位名冊於每年4 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
4 、6月底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四、不授予對象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1)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受學校及工作單位紀律、行政處分者;
(2)考試期間,有違紀、舞弊行為受到處理者;
(3)未取得申請學士學位外國語統考合格證書者;
『貳』 湖南大學的自考本科怎樣才能拿到學位啊有什麼條件
1 、取得自考本科畢業證
2、各科平均成績不低於65、
3、論文答辯成績良好(75)
4、通過全國統一學位外語考試
這樣就可以拿到學位證了
『叄』 湖南大學拿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條件是什麼
畢業證是學生通過系統的學習,修完學校所安排的全部課程並成績合格,達到畢業條件,即可由辦學單位頒發的用於證明學習畝雹旦經歷的畢業證書。
學位證書,又稱學位證,是為肆弊了證明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而授予的證書,在我國學位證授予資格單位為通過教育部認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學研究機構。
學生在本科期間想同時申請學士學位證書,有3點要求:
1,學位課程達標;
2,英語四級或者學位英語合格;
3,論文達標。
湖南大學(Hunan University),簡稱「湖大」,坐落於歷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長沙迅擾市,直屬於中國教育部,是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四方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位列」雙一流、211工程、985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