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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業大學本科培養方案

發布時間: 2023-12-29 10:49:42

『壹』 西北工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十四條 學生必須參加培養方案所規定課程和各種教育教學環節的考核,課程考核分考試、考查兩種(體育課的成績應當根據考勤、課內教學和課外鍛煉活動的情況綜合評定)。考核成績記入成績登記表,成績登記表一式兩份,學生畢業時經院長審查簽字後,一份存入學生本人檔案,一份按小班裝訂成冊交教務處審查後,存入學校檔案館。
第十五條 實行學分制的本科生的成績記載,既記考核成績又記學分。考核成績及格者,才能取得規定的學分。
第十六條 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考試,必須事先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並附有關證明,經批准後,可以緩考。緩考學生須參加下一學年相應課程的考試。
第十七條 考試違紀作弊或擅自缺考者,該課程總成績以零分計。記分登記時註明「作弊」、「曠考」字樣,該課程必須重修。對考試違紀作弊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考核不及格的課程,必須重修、重考。學生如有不及格的課程,應及時申請重修、重考,無重修、重考機會的課程,畢業前可申請重考一次。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考核。該課程或環節必須重修:
(1)學生無故缺課,累計超過該門課程(包括實驗、實習、畢業設計等)教學時數的三分之一者;
(2)有實驗的課程,沒有完成規定的實驗或缺交實驗報告三分之一者;
(3)平時作業無故缺交三分之一者;
(4)隨機抽查有三次曠課者;
(5)實踐性教學環節未通過者。
第二十條 重修一般應在下一學年內完成。考核及格者,取得學分。
所重修的課程與其他教學環節時間沖突時,經主管院長批准,可以部分聽課,但須完成規定的作業和實驗,方能參加考核。

『貳』 西北工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畢業、結業、肄業

第三十八條 學生畢業時學校要對其在校期間的表現作出全面鑒定。
第三十九條 各學院應在最後學期對畢業班學生進行畢業資格審查。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環節)並獲得相應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
第四十條 在規定學習期限內提前達到畢業要求者,由本人申請,所在學院提交報告,經學校批准,可以提前畢業。學校為學有餘力、提前完成學業提前畢業的學生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條 在規定學制時間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但個別課程不合格,可以申請延長學習時間或按結業處理。結業生發給結業證書,並可在結業起一年內返校重修、重考不合格課程,成績合格者,可在規定時間內換發畢業證書。結業生返校重修、重考或完成其它教學環節須繳學習、考試費。
第四十二條 實習、畢業設計(論文)不及格者也可申請延長學習時間或結業。結業生可在結業起一年內申請補作一次。其往返路費及材料費、資料費、上機費、指導教師酬金、答辯費等各項費用均自理。成績及格,可在規定時間內換發畢業證書。
以上申請延長學習時間者,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限內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學院主管院長同意,報教務處審批。延長時間以完整學年計算,最長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延長學習時間者必須繳納延長期的學費。
第四十三條 凡經批准,允許選修輔修專業的學生,修滿該專業輔修規定的課程並獲得學分者,可發給輔修專業證明書。
第四十四條 學士學位的申請和授予按照《西北工業大學學士學位條例》執行。
第四十五條 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入學者,不發給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發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由學校追回並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
第四十六條 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後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自2005年9月1日起開始實行。凡按原規定處理的學籍問題與本規定不符的不再復議。

『叄』 西北工業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西北工業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西北工業大學坐落於陝西西安,是一所以同時發展航空、航天、航海(三航)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開放式大學,是先後進入「211工程」、「985工程」及國家「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的全國重點大學,隸屬於工業和信息化部。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新時代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以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為目標,著力培養具有家國情懷,追求卓越、引領未來的領軍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全面且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簡稱:第一類考生)。

第二類:基礎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簡稱:第二類考生),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任一科目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公示為准。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須達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一段)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下同);對於第一類考生,高考成績還須達到生源所在省高考滿分的75%。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結合我校相關專業優勢與辦學特色,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為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化學類,招生規模為90人。

各專業招生計劃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江蘇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B。

根據各省高考綜合改革進程、中學素質教育推進情況以及我校歷年招生情況,我校強基計劃在陝西、河北、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省份招生,具體招生省份和分省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公布為准。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0日至5月31日考生可登錄西北工業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9),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四)每位考生可填報三個專業志願。

(五)入圍校考辦法

7月26日前,對於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按我校分省招生計劃數的3倍確定各省入圍考核考生名單並公示入圍標准,相同總分的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我校報名條件規定的要求。

對於第二類考生,達到我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報名條件規定的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我校考核環節。

(六)考核安排

我校於7月30日至8月2日期間舉行考核(含面試和體質測試),具體事項請考生關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告。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1. 面試考核

7月30日起組織入圍考生面試,面試採取專家組與考生一對一面試模式,考核學生志向、興趣、批判性思維和邏輯思維能力、想像力、洞察力、靈活運用知識創造性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質。

第一類考生:在考慮專業等因素的基礎上隨機分組面試專家,每組包含理科、工科、文科、藝術等各類別共7名專家;考生按生源地隨機分組;專家組對考生進行綜合面試,面試結束後每位專家獨立評判打分,滿分100分。

第二類考生:隨機分配專家組對考生進行綜合面試,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於60分鍾;面試結束後每位專家獨立評判打分,滿分100分。

2. 考生綜合素質考核

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面試的觀測點之一,並在面試中驗證真實性。

3. 體質測試

進入考核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質測試,學生在六項測試項目中限選三項(選定後不得更改),其中測試成績有兩項及以上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合格標准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年修訂)》中高三畢業生體質測試評價指標執行。

測試項目:體重指數(BMI)、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50米跑、男生引體向上/女生1分鍾仰卧起坐。

(七)錄取辦法

1. 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高考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均分別占綜合成績的85%和15%,其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綜合面試成績×15%

按綜合成績高低進行排序。同分情況下依次按高考成績、數學成績、理科綜合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排序。

2. 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預錄取名單,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確定專業。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錄取名單將於8月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經選拔進入強基計劃的學生,安排到我校拔尖人才培養高地、教育教學改革前沿陣地——教育實驗學院(榮譽學院)進行專門培養。數學類、應用物理學、化學類「強基計劃」基礎科學班同時依託我校數學與統計學院、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化學與化工學院優勢資源和平台培養。

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結合數學與統計學院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優勢資源,聚焦數據科學、智能科技、先進製造和航空宇航等國家安全相關的關鍵領域對基礎數學的強烈需求,培養具有堅實數學基礎,能從事國防相關領域科學研究的領軍人才。

應用物理學專業面向物理學科國際前沿問題及國防技術領域重大戰略需求,培養具有堅實物理基礎、未來能在物理學和相關國防技術關鍵領域從事科學研究的領軍人才。

化學類專業結合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類優勢資源,瞄準國家和國防對新材料、新工藝的重大需求,以分子科學與工程專業為牽引,通過強化化學基礎學科知識能力,在設計合成新物質、研製新材料方面為國家和國防科技所涉及的各種化學、材料、新能源及動力等宏觀工程領域的關鍵技術提供基礎性科學發展提供智力保障。

進入強基計劃的學生,實行「3+1+N」的「本博」或「本碩」銜接人才培養模式,鼓勵選擇「本博」模式。「3+1」為本科強基學習和本科階段本博或本碩銜接學習年限;「N」為所在學科的博士或碩士學習年限。

「3」年本科強基學習階段前兩年按照榮譽學籍管理辦法考核,實施動態進出。每學年結束後認定一次榮譽學籍,失去榮譽學籍者,轉入錄取強基專業對應專業的普通類專業進行後續培養。由學生轉出後留置的空缺名額,通過在普通類專業遴選優秀學生進行補充,轉入學生需補修相關課程。

本科學習階段第3年結束後,具備榮譽學籍的學生即可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推免資格。我校根據學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學業成績、學術志趣、科研潛力和綜合測評成績,結合學生研究深造計劃,按一定比例確定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推免資格學生名單。

五、獎勵激勵

(一)設立榮譽學位制度,成績優異、研究成果突出的學生頒發榮譽學士學位,具有榮譽學籍的「強基計劃」學生自動獲得榮譽學士學位。

(二)設立「榮譽創新專項」獎助金,用以支持學生在學業導師指導下進行創新創業、實踐實訓、高挑戰度實踐、參與重大科研任務等方面的工作。

(三)設立「榮譽國際交流專項」獎助金,資助學生赴海外知名高校和機構開展交流學習、實習實踐、科研訓練等。

(四)設立「榮譽學業專項」獎助金,實現對強基計劃學生全覆蓋。同時,在我校獎助學金評選中,對強基計劃學生進行傾斜。

六、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本科階段轉專業范圍原則上限於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內。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我校考核工作方案若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七、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西北工業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西北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我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社會監督和投訴電話:029-88493708。

八、咨詢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區友誼西路127號

郵編:710072

招生咨詢電話:029-88460206

傳真:029-8849231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辦公室官方微信公眾號:zsbnwpu

西北工業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 :

http://zsb.nwpu.e.cn

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

九、本簡章由西北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西北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

『肆』 西北工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升級、留級

第二十一條 學生學完本學年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課程,經考核成績及格,准予升級。
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的學生,不僅完成所在年級的課程和教學環節,而且所修讀課程的學分數有二分之一以上屬於高一年級的課程者,經本人申請,院長批准,教務處審批,可以編入高一年級學習。
學業成績差的學生,不能繼續在原年級完成學業,經本人申請,學院批准,教務處審批,可以編入下一年級學習。凡編入下一年級學習者,已經取得學分的課程可以不再重修。

『伍』 請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學哥學姐們幫幫忙。

總的上線率是27%包括所有專業。
2系09年畢業生就業率是全院最高。
2系09年考上研究生的人數也是全院最多。
具體數字···我忘了····回來幫你問下。

『陸』 2020年西北工業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為適應社會發展和學生需要,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為發揮學生的愛好和特長創造條件,提高我校學生的社會競爭力。本著以人為本、因材施教的原則,根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西北工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相關精神,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轉專業的所有工作必須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所有相關的管理人員、教師與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與程序。

第二條根據《西北工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可在第一學年結束後第二學年開始前申請轉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

第三條以下情況不允許轉專業

1.有不及格課程者。

2.有轉學經歷的。

3.曾受到記過(含)以上紀律處分的。

4.學校在招生時有明確限制的本科生(包括:藝術類學生、文藝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國防生、定向生以及其他不允許轉專業類別的學生)。

5.軟體學院因培養模式和課程體系與其他學院不同,不進行轉專業工作。

第四條轉專業的條件

1.除本辦法第三條以外全校理工類專業的學生可申請在全校范圍內轉專業,管、文、經、法類學生可申請在同類學科內轉專業。

3.除特殊情況,管、文、經、法類專業的學生不允許向理工類專業(建築學專業除外)轉。

第五條每個專業接受的轉專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本專業已有人數的10%。上年度沒有招生的專業不接受學生轉入。

第六條轉專業的具體流程

對於院內轉專業的學生由學院審定後,報教務處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其餘需要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西北工業大學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並提供充分的轉專業支撐材料,由學生所在學院教學院長審核簽字後交接收學院。接收學院根據學生申請情況和各專業的接受能力按照學分積排名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並報教務處審核、備案。教務處審核通過後,發轉專業通知單。

第七條轉專業學生憑轉專業通知單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辦者視為自動放棄轉專業資格。

學生一經轉專業,其學籍、成績檔案和管理由接收學院負責。

第八條轉入學生已修讀的與轉入專業培養方案相同的課程准予免修,對培養方案要求而轉入學生未修的課程,必須進行補修。

第九條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轉專業,逾期不再受理。

學生申請轉專業後,如果需要撤消轉專業申請,應在教務處組織審查前提出。

第十條學生轉專業前要向擬轉入學院提出咨詢,對擬轉入專業進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轉專業申請,一經接收學院接收,不得轉回原專業。學生所在學院要尊重轉出學生的選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留轉專業的學生。

第十一條本辦法解釋權在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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