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畢業證跟學位
⑴ 自考畢業證是什麼樣的學位證怎麼獲得
畢業證書屬於教育部統一自考文憑。由主考院校所在地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主考院校聯合頒發本科畢業證書。
學位證的獲得按照國家規定,三門學位課程平均成績70分以上(單科不低於65分),並通過學位英語考試或英語四級。
自考學生取得學位申請學士學位條件 1、學習並通過考試計劃規定的政治理論課程,能夠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並具有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認識問題的初步能力。 2、通過自學考試,取得了本科全部課程的合格證書,完成了畢業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經審核准予畢業,表明考生確已較好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請學士學位的考生所學專業的主幹課程平均成績必須達到主考院校要求,並通過學位英語考試。
申請學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 於發畢業證的同時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評定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張。 2、市考試院或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後,於3月底報省考試院。 3、省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市地申報的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士學位名冊於每年4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 4、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不授予對象 高教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或受學校及工作單位紀律、行政處分者; 2、考試期間,有違紀、舞弊行為受到處理者;
授予學位程序 1、參加學位外國語考試的考生在各主考學校報名。 2、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擬申請學位者,須持本科畢業證書和外國語考試合格證,到主考學校學位辦申請並填寫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表,經工作單位或有關學校審核,省自考辦審核成績後,交主考學校成教院(自考中心),報學校學位委員會審核。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位者應向主考學校學位主管部門交納考務、評審等費用,具體標准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同時向主考學校繳納一科次的報名費。 4、主考學校學位辦將評審結果等相關材料報送省學位辦備案,同時送省自考辦一份備查。
⑵ 自考學位證和畢業證的區別
自考學位證和畢業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區別在於:
1. 從學習收獲來看回
從學習收獲來看,學歷答代表著學習的經歷,學位則代表著學習水平和層次。畢業證僅僅證明了一個人學習的時間和過程,但學位證卻是對這個人所學知識達到一定水平的認可。因此,學位證的價值要超過畢業證。
2. 從市場認可度上看
對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作的人來說,雙證比單證有競爭優勢。但在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則差別不大,關鍵是個人能力與專業背景。
畢業證:是學歷證書,說明你經歷過大學的學習,只能表明你在這所學校上了個學,在這所學校看來,你畢業了,合格了。
學位證:是能力證書,代表你已經有大學本科的能力。這才是最最關鍵,能體現你價值、能力、水平的憑證,是教育部發的,這代表了國家承認你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