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大學本科招生辦
『壹』 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錄取查詢怎麼打不開啊
三種可能:一是還沒有到錄取開放查詢時間。二是當前查詢人數較多,網路繁忙導致無法登錄網站。三是網站處於維護升級中。總之,你要耐心等待,總有打開的時候。
『貳』 江蘇:揚州大學廣陵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工作碰伍數,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辦學實際,經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橘爛研究,特製笑首定本章程。
第二條揚州大學廣陵學院創辦於1998年,2005年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為獨立學院。
第三條學院基本情況
一、學院全稱:揚州大學廣陵學院
二、學院代碼:國標代碼13987,江蘇省招生代碼1844,在江蘇省外各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代碼以各省級招考機構公布的為准
三、學院地址: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南路199號
四、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五、辦學層次:普通類全日制本科
六、學習年限:四年
七、頒發證書: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揚州大學廣陵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揚州大學廣陵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學院成立以揚州大學廣陵學院理事會理事長為組長、學院院長和學院黨委書記為副組長的「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為其他院領導和招生就業處相關負責人。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全面負責招生工作。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錄取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關於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設立專門的紀檢監察組,對考試及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同時接受揚州大學紀委、省級招考機構和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及時公開選拔結果。
第六條學院招生網( http://glxy.yzu.e.cn/col/col6695/ )、「廣陵招生」微信公眾號是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宣傳的官方渠道,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相關信息(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學費標准、錄取結果、歷年數據、信息公示、工作進程等)將通過以上官方渠道及時發布。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院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要求,統籌考慮學院人才培養需要、專業辦學條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作等實際情況,確定學院分省招生計劃,經審核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考生亦可訪問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網查詢。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規定,學院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具體使用辦法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相關要求執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九條如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內專業生源不平衡,部分專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進行專業計劃調整。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報考條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2.所有專業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原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新生入學時,學院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專業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3.新高考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所選的選擇性(或等級性)考試科目須符合所填報專業或院校專業組志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所選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科類要求。
4.高考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的報考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報考語種;所有專業,進校後以英語安排外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慎重報考。
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所在生源地組織口語測試的,口試成績須合格及以上。
5.江蘇省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且專業考試成績合格。
河南省、安徽省、福建省、浙江省美術類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且成績均合格。
第十一條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
學院依據教育部和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院負責、省級招考機構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願」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遠程網上錄取。專業(組)志願間不設專業級差。
2.調檔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考機構協商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學院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按照傳統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學院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徵求平行志願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願錄取。
3.江蘇省內錄取辦法
(1)普通類
按高考文化分從高到低順序安排錄取專業。當高考文化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由專家組集體評議,確定考生優先投檔順序。
(2)藝術類
按投檔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6+(專業分÷專業滿分)×0.4〕×750,結果四捨五入取整)從高到低順序安排錄取專業。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由專家組集體評議,確定考生優先投檔順序。
4.江蘇省外錄取辦法
(1)普通類
內蒙古自治區採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安排錄取專業;其他非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按實際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安排錄取專業。實際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順序:理科為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外語;文科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
高考綜合改革省(直轄市),按實際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安排錄取專業。實際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或選擇性科目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成績(或選擇性科目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2)藝術類
河南省、安徽省、福建省、浙江省考生:文化和專業考試成績均要達到所在省招生部門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進檔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試院折算後投檔成績排序、福建和浙江按綜合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錄取。
江蘇省外美術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5.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中加分條件的考生,按加分後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
6.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
第十二條學院擬錄取名冊報各省級招考機構審核批准後,即作為正式錄取依據。學院根據錄取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學院公章並經院長簽發後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並同時通過「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網」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三條收費項目及標准
1.學院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13〕154號、蘇價費〔2013〕83號、教高函(2018)4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准:醫學、藝術類本科各專業16500元/學年,人文社科類本科各專業14000元/學年,理工科類本科各專業15000元/學年,嵌入式培養本科專業17000元/學年。
具體收費標准亦可在各省級招考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及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網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新生入學須知》也將告知各專業具體收費標准。
2.學生住宿由學院統一安排。學院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02〕369號),住宿費為每人每年1500元。
第十四條獎助貸學金
1.學院現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朱敬文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等多種獎助學金,獎勵面達40%以上,年發放金額近700萬元,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特等獎學金6000元/年·生。學院為考取研究生的學生專設「學恆」獎學金。學院還設有揚州五亭橋缸套獎學金、揚州校友會助學金、邗建大學生圓夢基金等社會獎助學金,年發放金額近60萬元。
2.勤工助學基金:年發放金額超過300萬元。
3.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措施:①勤工助學;②困難補助;③生源地助學貸款;④獎助學金。
第十五條復核復測
所有錄取考生在報到後要進行新生入學材料復核、藝術類新生專業能力復測和身體復查。對於入學身份材料與錄取資料不一致、專業能力復測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紀檢監察組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提供虛假材料、*、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行為的,取消該生入學資格。身體復查,對體檢結果明顯與考生電子體檢結果不符者,學院按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4-87993999、87994013、87993666、87997337、87978108
監督電話:0514-87993979
傳真:0514-87994026
網址: http://glxy.yzu.e.cn
微信公眾號:ydglzs 微信名稱:廣陵招生
通信地址: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南路199號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就業處(郵政編碼:225100)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學院也將作出相應調整,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叄』 揚州大學綜合素質評價招生成績什麼時候出來啊
按照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以及《揚州大學2018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章程》的規定,根據考生面試考核成績、招生計劃分布,報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確定孫思逸等154名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類文科考生、李之璠等411名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類理科考生、呂佳鍵等93名農學學科潛質類考生獲得揚州大學2018年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資格,現予以公示(見附件,以准考證號為序)。相關說明如下:
1.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開通成績查詢,考生可用姓名、身份證號信息在綜合評價成績查詢頁面查詢面試成績。
2.按文件規定,我校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為300人,入選人數按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200%的比例計算,我校2018年綜合評價錄取應入選600人。文科合格線為88.67分,理科合格線為87.33分,農學學科潛質類合格線為79.33分。考慮各科類最後同分情況,共入選考生658人,其中文科最後同分多入選26人,理科最後同分多入選31人,理科(農)最後同分多入選1人.
3.入選考生名單公示期為
6月20至6月26日。對公示人選如有異議,請於2018年6月26日前以書面形式實名向我校反映。
4.按照文件和章程規定,獲得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資格、且高考成績達到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下20分之內、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達到BB(含)以上(報考我校農學學科潛質兩門選測科目等級為1B1C)、必測科目達到4C1合格的考生,須在省考試院規定的志願填報時間內憑動態口令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願填報系統填報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志願。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綜合評價錄取志願,即視為自動放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5.綜合評價志願專業填報,以省考試院發布的招生計劃為准:
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類文科考生可以填報文科本一批次1381揚州大學下所有專業;
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類理科考生可以填報理科本一批次1381揚州大學下所有專業;
農學學科潛質類考生可以填報理科本一批次1382揚州大學下所有專業。
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類的理科考生如選擇我校農學學科潛質類專業填報,選測要求須為BB(含以上)。農學學科潛質類的考生只能在農學學科潛質類招收專業中填報。
6.專業錄取原則,我校將按考生加權綜合評價得分確定考生享受的優惠政策,並按照加權綜合評價分從高到低,依照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如線上考生人數超過計劃數,按加權綜合評價得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
7.聯系方式
招辦電話:0514-87971618、87991362(傳真)
通信地址: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郵編225009)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監督電話: 0514-87972358。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肆』 揚州大學廣陵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面向江蘇省)
一、學校全稱: 揚州大學 廣陵學院
二、校址:江陽路南校區(江蘇省揚州市江陽中路131號)
江陽路北校區(江蘇省揚州市江陽中路136號)郵編:225009
三、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四、辦學層次:普通類全日制本科
五、學習年限:四年
六、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根據《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的有關規定,我校對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提出如下要求:
選測科目:普通類專業統一確定為BC;
必測科目:普通類專業統一確定為4C1合格,藝術類專業D級不超過三門;
綜合素質評價:按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七、特殊要求與限制情況
1、外語語種要求:日語專業的報考語種為英語或日語,報考語種為非英語或日語的考生請慎報;英語專業報考語種為英語,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請慎報;非外語專業的考生入學後外語教學均開設英語課程;報考外語類專業須口試成績符合要求。
2、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考試院組織的專業考試。
3、所有專業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新生入學時,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專業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八、錄取規則:
(一)調檔
1、我校在綜合素質評價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學業水平測試符合我校等級要求、統考科目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05%的比例,按高考總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提出調檔。
2、符合江蘇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加分條件的考生按加分後的成績投檔及參與專業的選擇。
(二)普通類專業錄取辦法
基本原則:遵循專業志願,依據選測科目,實行先分數後等級,擇優錄取。
1、先分數後等級:對進檔考生按總分排序,當總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選測科目考試等級排序,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所錄取專業。
2、第一志願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錄取高分考生;對總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綜合考慮單科相關分等因素,進行專業調配。
3、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專業,按照專業二志願→三志願……→服從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專業。
4、專業之間按分數級差錄取,其專業級差為0-3分。
5、投檔成績達到江蘇省本科二批省控線者,滿足其第一專業志願
(三)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必修科目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
2、美術類專業: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省控線的出檔考生,按考生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對其中文化分或專業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優先錄取。
3、第一志願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錄取高分考生;對總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綜合考慮單科相關分等因素,進行專業調配。
4、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專業,按照專業二志願→三志願……→服從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專業。
5、專業之間按分數級差錄取,其專業級差為0-3分。
(四)我校擬錄取名冊報省考試院審核批准後,即作為正式錄取依據。我校根據錄取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我校校章後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並同時通過「 揚州大學 廣陵學院招生網」向社會公布。
九、預留計劃使用辦法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十、監督和保證
1、學院嚴格執行江蘇省教育廳關於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及時公開選拔結果。
2、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紀律約束,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十一、學歷、學位證書: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 揚州大學 廣陵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 揚州大學 廣陵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二、收費項目及標准:
我校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核定的標准收費。
1、學費:醫學藝術類本科各專業16500元/學年,人文社科類本科各專業14000元/學年,理工科類本科各專業15000元/學年(詳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江蘇招生考試報》招生計劃專刊)。
2、住宿費:1200-1500元/學年,按物價部門實際核定的住宿標准執行。
十三、獎、助、貸學金
(一)獎助學金:設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特等獎學金、校長獎學金、朱敬文獎學金和國家助學獎等,年發放金額近600萬元;
(二)勤工助學基金:年發放金額50萬元。
(三)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貸款):是由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出資,學生就讀的中學確定貸款申請資格,各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申請手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經辦機構代理放款的信用助學貸款。錄取的新生,並獲得生源地貸款資格的學生,持生源地貸款所需的材料,到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申請貸款手續。
十四、附則:
1、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4-87997337、87993999、87978108、87994013
傳真:0514-87994013
網址:http://glxy.yzu.e.cn
微信公眾號:gh_07061ee2d1b8;微信名稱:廣陵招生
2、本章程由 揚州大學 廣陵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果國家或江蘇省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學校也將作出相應調整。
相關鏈接:
2015高考實用信息|2015高考試題及答案|2015高考作文題目|2015高考作文點評|2015高考 分數線預測 |2015高考成績查詢|2015高考志願填報|2015高考分數線|2015高考錄取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