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Ⅰ 西安交通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學(Xi`an Jiaotong University)簡稱"西安交大",位於古都西安,是國家"七五 "、"八五"首批重點建設高校,是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七所大學之一,"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九所高校之一,被國家確定為以建設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學為目標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歡迎閱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於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全稱為西安交通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七所大學之一,也是「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九所高校之一,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部標代碼為10698,英文名稱為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第三條 學校位於陝西省省會西安市,分為興慶校區(東校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雁塔校區(西校區,西安市朱雀大街205號)和曲江校區(西安市雁翔路99號)。
第四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分類、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西安交通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學校各類單獨招生考試辦法及選拔原則等;決定學校招生工作中出現的重大事項或涉及學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教學的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副校長、招生辦主任等組成。
第六條 西安交通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其職能為:聽取招生工作匯報,發揮招生監督作用,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招生委員會由校長、副校長、招生辦主任、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組成。
第七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西安交通大學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組,招生組負責所在地區招生宣傳和高考咨詢;招生組組長由招生辦公室聘任。
第九條 西安交通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第十條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學堅持區域協調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優化生源結構,提高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綜合考慮各省生源數量、質量等因素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在各地區的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等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或考試院編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十一條 西安交通大學安排不超過學校本科計劃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條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學繼續在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國家邊遠地區、艱苦行業的重點企業就業本科生,報考條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學大部分專業按專業大類招生,建立一套具有「基礎厚、重實踐、個性化、靈活性、國際化」特徵的創新型人才培養方案,實施以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為目標的研究型人才培養新模式。具體招生專業大類名稱和分流專業方向詳見我校公布的《2017年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西安交通大學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統一組織下,遵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西安交通大學按照理工類(含醫學類、經管類專業)、文史類、藝術類、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班、定向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等類型分類錄取。
第十六條 西安交通大學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地區,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地區,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西安交通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原則,即「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高考分數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浙江省,提檔比例為100%;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市,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七條 對於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中列出的照顧和優惠對象,西安交通大學原則上按照各省級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但要求考生的實際高考分數不能低於當地一本線(不包括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招生)。現役軍人子女或因公犧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線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的控制分數線為准; 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劃定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將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有關規定確定各省文化課控制線並於錄取前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十八條 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浙江和上海,考生專業錄取排序按該省投檔順序規定執行;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西安交通大學在該地區提檔分數線的情況下,按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的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當地專業計劃人數確定專業,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當考生投檔高考總分相同時,按高考實際成績(不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考生投檔成績和實際成績均相同時,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排序確定專業。藝術類考生的單科成績合格條件按相關招生簡章的要求執行。
西安交通大學在錄取時,只承認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對西安交通大學認定的特殊類型合格考生,其專業錄取原則另有規定的以協議為准。
對於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如會計學、軟體工程,優先錄取填報該專業志願的考生。對於工科試驗班(錢學森班)、醫學試驗班(侯宗濂班)、理科試驗班(數學、物理、計算機、化學生物)專業,則只錄取報考該專業的考生。在提檔范圍內,當理工類各專業已錄滿而醫學類專業未錄滿時,填報醫學類專業志願的考生將優先錄取到該專業,不足部分在願意調劑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分數依次錄取。
第十九條 根據2017年江蘇省高考錄取方案,凡該省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應達到以下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理工類考生,選測科目之一須為物理,且等級要求達到A以上(自主選拔考生等級達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以上;文史類考生,選測科目之一須為歷史,且等級要求達到A以上(自主選拔考生等級達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以上;其它類考生均按江蘇省規定的基本等級要求執行。在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合格、投檔成績達到西安交通大學在江蘇省提檔分數線的前提下,以數學、語文、外語三門原始成績加附加分的總分(滿分為480分)排序確定錄取專業。當考生的分數相同時,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分數排序。對於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較高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條 根據2017年浙江省高考錄取方案,凡該省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該省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2017年實際招生專業以浙江省高考志願填報系統公布為准。
第二十一條 根據2017年上海市高考錄取方案,凡該市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該省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同一選考科目組內,按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的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當地專業計劃人數確定專業,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
第二十二條 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西安交通大學考生的原則。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三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願須填報西安交通大學,高考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專業范圍內,且專業服從調劑,若高考成績符合《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規定,體檢合格者,在高考錄取時將享受政策優惠,相應優惠政策學校公布的有關招生辦法及合格(或擬錄取)學生公示信息為准。對於要求提前填報自主招生錄取高校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將與考生簽訂誠信考試錄取協議且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專業范圍內。按教育部規定,我校為已獲得資格的自主招生考生預留了專門的招生計劃,不佔用普通考生計劃。
第二十四條 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校專項報考資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願須填報西安交通大學,若高考成績符合《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簡章》規定,體檢合格者,在高考錄取時將享受政策優惠,並根據分省計劃數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對於通過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藝術團專業測試,並與學校簽訂《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協議書》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對簽約考生在高考錄取時給予政策優惠。具體考生的相應優惠政策以學校公布的的有關招生辦法及合格(或擬錄取)學生公示信息《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和簽約考生名單為准。
第二十六條 對於通過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運動隊專業測試,並與學校簽訂《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運動隊協議書》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對簽約考生在高考錄取時給予政策優惠,相應優惠政策以學校公布的有關招生辦法及合格(或擬錄取)學生公示信息為准。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運動隊優惠條件所涉及的二本線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的控制分數線為准;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劃定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將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有關規定確定各省文化課控制線並於錄取前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二十七條 對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統考合格、並通過西安交通大學美術學類專業考試,取得《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美術學類考試合格通知單》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和《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美術學類專業招生簡章》的具體要求,在高考錄取時,根據計劃數按考生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校考成績+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根據計劃數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對於通過西安交通大學書法學專業考試,取得《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書法學考試合格通知單》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和《西安交通大學2017年書法學專業招生簡章》的具體要求,在高考錄取時,根據計劃數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擬錄取的書法專業考生,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有書法專業統測統考,考生還須參加省統測統考並合格。
美術學類和書法學專業錄取時均不分文理,對於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相關規定或招生計劃編制系統有限制的山東、湖南、遼寧、陝西省,則按文理科分別排隊,擇優錄取。
第二十八條 西安交通大學作為承擔「國家專項計劃」的高校,將在全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貧困地區考生,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獨志願、單獨批次、單獨劃線,原則上在當地一本批次最低控制線以上錄取。
第二十九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的定向就業本科生,一經錄取,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若在當地提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可在提檔線下20分以內、一本線以上擇優錄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第三十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班,生源限定為當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重點招收邊遠農村、高寒地區、山區、牧區的考生,並適量招收散雜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分數線不低於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相應批次各有關高校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預科生預科期間不錄取專業,專業將在預科結束後,根據綜合成績,按照「成績優先,遵從志願」的原則錄取專業。
第三十一條 西安交通大學招收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生源限定在西藏、新疆高中應屆畢業生。
第三十二條 為了使志願學醫的考生明確學習志向,西安交通大學在陝西省實行醫學類專業與其他類專業分學校代碼招生;護理學、法醫學、醫學試驗班(預防)專業在江西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提前批次招生,在河南省和山東省實行一批單列計劃招生。
對於高考成績高於我校理工類一本批次提檔線但錄取到醫學類專業的陝西考生,在第一年內不得跨醫學類學科申請調整專業;對於高考成績低於我校理工類一本批次提檔線錄取到醫學類專業的陝西考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跨醫學類學科調整專業。
提前批次和一批單列計劃錄取的護理學、法醫學和醫學試驗班(預防)專業學生不得跨醫學類學科調整專業。
第三十三條 西安交通大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肢體殘疾但生活能夠自理,又符合教育部頒發的體檢標準的考生,予以正常錄取;我校將對錄取的所有新生進行體檢,凡有弄虛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頒發的體檢標準的考生,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詳見我校《2017年招生專業體檢標准》,請相關考生慎重填報。
第五章 收費標准和其他
第三十四條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及陝西省物價部門規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如遇陝西省物價部門調整本年度本科生學費標准,我校將按照新標准收取學費。住宿費根據實際住宿條件,按照省物價部門規定標准收取。
第三十五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助學貸款以及各類勤工助學崗位。同時,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學校專門設有「春雨助學金」。
第三十六條 凡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符合學校本科生培養方案和培養目標要求的,由學校統一頒發西安交通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相應學位。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西安交通大學依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招收保送生、少年班大學生、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高水平運動隊特長生,開展自主選拔招生等工作,具體招生辦法參見各項目招生簡章。
第三十八條 西安交通大學美術學類和書法學專業根據本章程及藝術類專業的特點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優惠錄取政策,均針對高考滿分為750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於滿分不等於750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將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條 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教學以英語為第一外語。日、俄等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填報。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Ⅱ 陝西: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導語】 從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台獲悉,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體詳情如下:
第一章總則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招生院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於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一條學院性質:民辦全日制(教發函〔2004〕71號)
辦學地點:陝西省西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尚稷路8715號
培養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學制:四悄游數年
第二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簡介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是國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成立(教發函[2004]71號)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學院現設有11個系(院)33個(專業16個研究所,在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學院的所有普通類專業在陝西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學院通過改革傳統的教學計劃,構建了新的人才培養方案,實施了新的人才培養模式,按照「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以育人為宗旨,以教學為中心」的辦學指導思想,確立了「保證基礎,強化實踐,注重能力,提升素質」的人才培養指導思想,以培養基礎好、技能強、素質高的可持續發展應用型人才為目標,著力構建按社會需求設置專業,按學科大類打好基礎,按就業方向安排模塊,使學生橫向可轉移、縱向可提升,形成了「理論教學體系、實踐教學體系、素質拓展提升體系」三位一體的應用型人才培養方案。注重培養學生的應用能力、創新意識和綜合素啟首質,努力將學生培養成為具有合理知識結構、較高綜合素質、持續發展能力、社會責任感和競爭力強的優秀人才。
第五條學生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和環節,成績合格,頒發國家和社會承認的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根據國家教育部相關規定,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設置
第六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
第七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具體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職能機構,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學校辦學定位及發展規劃,以往年招生計劃分配為基礎,結合各省(區、市)的生源狀況,科學合理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為准。
按國家規定,我院以招生總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省、市、自治區在規定投檔比例下報考我院上線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錄取工作在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一組織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
第十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分專業錄取。
第十一條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當地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各省志願填報和錄取模式,按照成績優先原則擇優錄取和確定專業,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
第十二條學院在陝普通文史、理工類均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錄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錄取批次為准。
第十磨核三條學院2021年部分專業按大類招生,依據專業要求,學生可在大一或大二學年末根據個人意願在大類內選擇專業。
第十四條根據各省錄取模式的提檔要求及生源情況確定錄取提檔比例,實行平行志願錄取省份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非平行志願省份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五條對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在調閱檔案時,按照國家照顧政策加分後的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或位次相同時優先。
第十六條藝術類書法、美術類考生專業科目成績合格(省統考通過或取得學院專業課校考合格證)、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國家規定的分數線者,根據各省招生計劃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相同,按文化課總分或位次擇優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錄取規則按照各省級招考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及錄取批次按平行志願的錄取要求進行,非平行志願的省份,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願考生。
第十八條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九條如學院錄取政策與所在省錄取政策相沖突,按所在省的錄取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我院的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除日語專業外,其它應試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進校後必修英語。
第五章收費標准
第二十一條學院遵循屬地原則,收費按在陝西省價格主管部門抄送的標准執行。
第六章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二條學院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專項獎助學金、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並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院地址:西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尚稷路8715號郵編:710018
學院招辦:029-86652007、86652008、86652009、86654990(傳真)
學院網址: http://www.xjtucc.cn 招辦網址: http://zhaoban.xjtucc.cn
Ⅲ 西交大自主招生簡章「並將西安交通大學填寫為第一志願(A志願)高校」是什麼意思
是指來已經取得了西交自大自招招生資格的同學,必須在填寫高考志願的時候,第一志願必須寫只能寫西安交通大學,才能算是承認了自主招生的資格,並能享受西交大給予的招生的優惠政策。若是學生取得了自主招生的資格,但是沒有把西交大填寫成第一志願,證明其主動放棄了享受西交大的錄取資格,以及享受各種提前錄取的優惠政策等。
自主招生又稱自主選拔,是高校選拔錄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環節。包括國家重點大學自主招生與高職自主招生兩大類。通過高考自主招生筆試和面試之後,可以得到相應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通過考試後招生學校會與其簽訂招生考試合同,簽訂合同後,一般可享受降低10分至幾十分錄取的優惠政策,另外還有專業選擇方面的優惠,具體合同要與學校談。
Ⅳ 在河南 高考考試多少分 可以上西交大
2019年西安交通大學面向河南招生,理科最低643分,文科613分;
2018年西安交通大學面向河南招生,理科最低654分,文科634分;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學面向河南招生,理科最低630分,文科606分;
2016年西安交通大學面向河南招生,理科最低648分,文科587分。
(4)西安交通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擴展閱讀:
學科建設
截至2019年9月12日,西安交通大學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2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3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7個,博士後流動站30個(截至2019年10月)。學校有8個「雙一流」建設學科,8個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8個國家二級重點學科,3個國家二級重點(培育)學科,27個省(部)級一級重點學科,155個省(部)級二級重點學科。
Ⅳ 2022年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總則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為保證招生 工作 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招生院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於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一條學院性質:民辦全日制(教發函〔2004〕71號)
辦學地點: 陝西 省 西安市 經濟技術開發區 尚稷路8715號
培養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學制:四年
第二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簡介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是國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成立(教發函[2004]71號)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學院現設有10個系,33個本科招生專業,16個研究所,計劃在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在十八年的辦學過程中積聚了大量優質的教育教學資源,秉承一貫的「起點高、要求嚴、厚基礎、重實踐」的育人指導思想,明確培養高素質應用型本科人才的辦學定位,制定了以培養基礎好、技能強、素質高的可持續發展應用型人才為目標,著力構建按社會需求設置專業,按學科大類打好基礎,按 就業方向 安排模塊,使學生橫向可轉移、縱向可者孝提升的本科培養體系,形成了「理論教學體系、實踐教學體系、素質拓展提升體系」三位一體的應用型人才培養方案。學院在爭創名校的戰略指導下,注重因材施教個性化培養,讓所有入學的學生都能全面發展茁壯 成長 , 努力 創辦出富有高級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的國內一流名校。
第五條學生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和環節,成績合格,頒發國家和社會承認的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普通本科 畢業 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 書 。
第二章組織機構設置
第六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
第七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具體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職能機構,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根據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賀嫌兆辦學條件、學科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 校招 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學院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等錄取問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錄取工作在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招生 考試 院)的統一組織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
第十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按照 理工 類、文史類、 藝術 類分類分專業錄取, 高考 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根據各省錄取模式的提檔要求及生源情況確定錄取提檔比例,實行 平行志願 錄取省份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實行順序 志願 省份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二條認可各省級招辦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以考生投檔成績進行排隊。
第十三條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當地 錄取分數線 的前提下,根據各省志願填報和錄取模式,按照成績優先原則擇優錄取和確定專業,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以平行志願位次為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藝術類考生專業科目成績合禪租格(省統考通過或取得學院專業課校考合格證)、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國家規定的 分數線 者,根據各省招生計劃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相同時,按照考生位次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若各省級招辦有具體規定的,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最新專業選考科目范圍 填報志願 ,並按照招生主管部門招生錄取規定進行錄取。 內蒙古 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第十六條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除藝術類專業外,學生進校第二學期末可以申請轉專業。
第十七條如學院錄取政策與所在省錄取政策相沖突,按所在省的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章收費標准
第十九條學院遵循屬地原則,收費按在陝西省價格主管部門抄送的標准執行。
第六章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條學院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專項獎助學金、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並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 新生 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進行電子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分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二條我院的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除日語專業外,其它應試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進校後必修英語。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院地址:西安市 經濟技術開發區 尚稷路8715號郵編:710018
學院招辦:029-86652007、86652008、86652009、86654990(傳真)
學院網址:http://www.xjtucc.cn招辦網址:http://zhaoban.xjtucc.cn
Ⅵ 2022年西安交通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交通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西安交通大學本科招生錄取 工作 ,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卜伏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西安交通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西安交通大學。地址: 陝西 省西安市,有興慶校區(東校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雁塔校區(西校區,西安市朱雀大街205號)、曲江校區(西安市雁翔路99號)和中國西部科技創新港校區(西安市長安區河堤路)。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性質: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之一。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碰弊雹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部標代碼為10698,英文名稱為Xi』an Jiaotong University。對取得我校學籍、 學習 期滿成績合格的本科 畢業生 ,頒發普通高等教育 畢業 證書 ,畢業證 書 學校名稱為西安交通大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第三條西安交通大學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招生委員會負責審議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監督和協調機制,維護招生的公平公正。
第五條西安交通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決定具體招生計劃,討論決定職責范圍內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項。
第六條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組織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各省(區、市)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協助招生辦公室在各省(區、市)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報考等工作。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八條西安交通大學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國家政策導向及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區、市)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等錄取問題。
第九條西安交通大學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規定堅持「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第十條西安交通大學按照 理工 類(笑帆部分 特色專業 在個別省份分代碼或單列)、文史類、 藝術 類分類錄取考生, 高考 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西安交通大學米蘭理工聯合設計與創新學院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生專業包含建築學和工業設計,僅錄取填報該專業 志願 的考生(僅在中外合作專業間調劑)。中外合作辦學相關專業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轉專業。
第十二條西安交通大學根據本校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 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計劃的105%以內。西安交通大學在 內蒙古 自治區執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西安交通大學在調檔時,原則上承認各省(區、市)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項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只採用最高一項加分,且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 強基計劃 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對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且符合西安交通大學調檔要求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對於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於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結果符合相關要求的統招批次考生實行提檔不退。
第十五條西安交通大學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優先、遵從專業志願、不設專業分數級差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投檔分數相同的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對 強基計劃 及特殊類型招生認定結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六條錄取時,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西安交通大學考生的原則,第一志願未錄滿時可錄取其他志願,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西安交通大學繼續實行大類招生,實施具有「基礎厚、重實踐、個性化、靈活性、國際化」特徵的創新型人才培養方案。跨學院大類學生錄取後、入校前根據高考成績和個人意願選擇學院,一年級綜合成績特別優秀的學生一年級末可在招生大類內任選主修專業。學生入校後按照培養方案要求在所在學院內進行主修專業選擇,根據專業選擇的結果進行 宿舍 優化和調整,具體方案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
第十八條西安交通大學部分工科試驗班和理科試驗班招生繼續按工科試驗班(專業預選)和理科試驗班(專業預選)錄取。進校後根據學生意願在所錄專業預選包含的本科專業范圍內確定主修專業,同時具有參加進校選拔的筆試資格。
第十九條西安交通大學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當在各省(區、市)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統招批次同科類調檔分數線上報考定向生考生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可在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統招批次同科類調檔分數線下20分之內調閱有定向生報考志願的考生檔案,擇優錄取。一經錄取,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須與定向 就業 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定向生在校期間不允許轉專業。
第二十條西安交通大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國家專項計劃招生任務,面向國家確定的實施區域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招生。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西安交通大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任務。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校專項報考資格的考生,須在各省(區、市)規定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我校將根據分省計劃數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對於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優惠資格的考生,須在各省(區、市)規定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填報的專業志願須為陽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專業、高考成績符合簡章規定者,在高考錄取時享受相應的錄取優惠政策。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省份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高水平運動隊優惠資格的考生,高水平運動隊優惠條件所涉及的 二本 線以省級招生 考試 機構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為准;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劃定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該省有關規定確定該省文化課控制線並於錄取前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二十三條對於各省(區、市)美術、書法統考合格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和《西安交通大學2022年環境設計專業招生簡章》《西安交通大學2022年書法學專業招生簡章》的具體要求進行錄取。環境設計和書法學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均不允許轉專業。
第二十四條西安交通大學招收少數 民族 預科班。我校在生源省(區、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單列)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以內(最低不低於 一本 線)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新疆 協作計劃在新疆一本線上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預科生預科培養期間不分專業,預科結束後按照《西安交通大學少數民族預科班管理辦法》(西交校發〔2018〕7號)選擇主修專業。預科階段培養地點在西安交通大學興慶校區。
第二十五條西安交通大學招收內地 西藏 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生源限定在教育部規定的西藏、新疆籍高中應屆畢業生。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西安交通大學外語類保送生、少年班、強基計劃、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美術類、書法類等特殊類型的招生工作,執行相應的招生簡章相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優惠錄取政策,均針對高考滿分為750分的省份。對於滿分不等於750分的省份,優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將按比例折算。
第二十八條西安交通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准根據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體檢工作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並納入我校高考錄取依據。詳見我校《2022年招生專業體檢標准》,請相關考生慎重填報。
第二十九條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 學費 及住宿費收費:按照陝西省物價管理部門規定的標准執行,學費、住宿費的收取實行「老生老辦法、 新生 新辦法」,按照學年收取。文科類學費為5500元/年,理工類學費為6600元/年,醫學類學費為7150元/年,美術類學費為15400元/年,具體標准詳見 專業目錄 。其中,會計學(ACCA)專業新生入學還需一次性繳納3.9萬元的培訓費、資料費等費用,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准為人民幣9萬元/年,各類試驗班學生分流後按新專業年度學費標准收取學費。
第三十條學校設有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等完善的經濟資助體系,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公布後,遇有教育部及相關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或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調整招生錄取程序的情形,西安交通大學相應調整相關招生錄取規定,調整後的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條西安交通大學高考無外語語種限制,但本科生教學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發布之日起生效。
聯系電話:029-82668320
招生網址:http://zs.xjtu.e.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