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學本科自考歷年考題
1. 自考法理學05677教材,自考法理學05677歷年真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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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自考專科法律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定教材 都有哪些?103707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4203706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2304729大學語文4405677法理學7505679憲法學4600223中國法制史5700245刑法學7800242民法學7900260刑事訴訟法學41000243民事訴訟法學51100261行政法學51200244經濟法概論61300247國際法6 合計 66新 知 進 修 學 院 招 生 辦 老 師 真 誠 為 你 解 答這你需要具體查詢下下次開考計劃中的科目,因為先全部買了放著也沒意思,還會改版,建議你看看考試的科目確定這次你要報些什麼科目再買書去。登陸自考網,在個人信息里邊可以查詢!
非法律專業專科自考生需加試的法律自考科目你現在就是已經有專科文憑來念法律本科的自考是嘛。。
那你只需要念法律的獨立本科段的課程就可以了。。
入學是不用考試的。。
課程代碼課程名稱教材名稱出版社版本作者
00004毛澤東思想概論毛澤東思想概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羅正楷
00005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武漢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衛興華
00015英語大學英語自學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高遠
00016日語日語入門旅遊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上2006年版下李翠霞張一娟張融融
00017俄語新大學俄語綜合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何紅梅
00167勞動法勞動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賈俊玲
00169房地產法房地產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程信和劉國臻
00223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制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王立民
00226知識產權法知識產權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吳漢東
00227公司法公司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顧功耘
0022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金瑞林
00230合同法合同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王利明崔建遠
00233稅法稅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嚴振生
00242民法學民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郭明瑞
00243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江偉
00244經濟法概論經濟法概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張守文
00245刑法學刑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張明楷
00246國際經濟法概論國際經濟法概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陳安
00247國際法國際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黃瑤
00249國際私法國際私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李雙元
00257票據法票據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付鼎生
00258保險法保險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覃有土
00259公證與律師制度公證與律師制度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陳光中李春霖
00260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王國樞
00261行政法學行政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羅豪才
00262法律文書寫作法律文書寫作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寧致遠
00263外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由嶸胡大展
00264中國法律思想史中國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楊鶴皋
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北搜凳纖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張宏生谷春德
05677法理學法理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周旺生
05678金融法金融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吳志攀
05679憲法學憲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魏定仁
05680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楊大文馬億南
其中有選修的。。只要修夠學分就可以了~~
法理學用哪個版本的教材比較好看你適用的學生對象是哪類.如果是自學,就看自學教材;如果是高校本科,那可選擇的教材很多.基本上政法大學的\或者是人大等的教材,法律出版社的書都可以.實際上,教材區別不大,基本知識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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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求自考法律專業本科段的<西方法律思想史> <中國法律思想史> <知識產權法>的歷年考題及各自的答案.
全國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西方法律思想史試題 參考答案
第一部分 選擇題
一、單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正確答案,並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題乾的括弧內。本大題共30小題,每小題1分,共30分)
1.對自然法理論持否定態度的思想家是( )
A.斯賓諾莎 B.格老秀斯
C.梅因 D.康德
2.反映約翰·密爾自由主義思想的主要著作是( )
A.《自由主義》 B.《反對自由主義》
C.《論自由》 D.《論言論自由》
3.阿奎那認為,支配宇宙的根本大法是( )
A.永恆法 B.自然法
C.神法 D.人法
4.《神學大全》的作者是( )
A.阿奎那 B.奧古斯丁
C.馬基雅弗利 D.格雷戈里
5.德沃金將他的法律概念稱為( )
A.因襲主義的法律概念 B.實用主義的法律概念
C.個體性的法律概念 D.整體性的法律概念
6.從西方哲學的角度系統研究法律和法學的一般原理是( )
A.西方法律思想史 B.西方政治思想史
C.西方法哲學 D.西方法理學
7.哈特認為,消除法律規則靜態性的規則是( )
A.承認規則 B.改變規則
C.審判規則 D.舉證規則
8.龐德將法律發展史的最初階段定為( )
A.嚴格法階段 B.法律社會化階段
C.衡平法和自然法階段 D.原始法階段
9.《立憲政治教程》的作者是( )
A.洛克 B.斯賓塞
C.孔斯坦 D.孔德
10.羅馬法律思想淵源於( )
A.古希臘 B.羅馬本土
C.義大利 D.法國
11.提出"原子論"的思想家是( )
A.蘇格拉底 B.柏拉圖
C.德謨克利特 D.亞里士多德
12.把立法權比作"國家心臟"的人是( )
A.霍布斯 B.洛克
C.盧梭 D.狄德羅
13.分析法學派的創始人是( )
A.斯賓諾莎 B.奧斯丁
C.凱爾森 D.富勒
14.提出"各民族全部權利的最終目的是永久和平"的思想家是( )
A.龐德 B.路德
C.康德 D.達維德
15.《論法的精神》的作者是( )
A.孟德斯鳩 B.盧梭
C.羅伯斯比爾 D.馬布利
16.《道德的形而上學》的作者是( )
A.黑格爾 B.費希特
C.康德 D.邊沁
17.提出"君主勢力、貴族勢力和民主勢力互相牽制與制衡"的思想家是( )
A.西塞羅 B.塞涅卡
C.波里比阿 D.烏爾比安
18.社會連帶主義法學的創始人是( )
A.龐德 B.狄驥
C.弗蘭克 D.霍姆斯
19.凱爾森對正義的態度是( )
A.深信不疑 B.深表懷疑
C.從未涉及 D.不置可否
20.提出"法律乃是人類理性的法則或內在的公正(即正義)"的思想家是( )
A.馬基雅弗利 B.馬西利
C.阿奎那 D.布丹
21."公意"理論的倡導者是( )
A.盧梭 B.伏爾泰
C.狄德羅 D.愛爾維修
22.斯賓諾莎認為人性的一條普遍規律是( )
A.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B.兩利相權取其大,兩害相權取其輕
C.兩利相權取其輕,兩害相權取其大
D.已所不欲,必施於人
23.《聯邦黨人文集》的作者除了漢密爾頓、麥迪遜以外,還有( )
A.潘恩 B.傑弗遜
C.傑伊 D.華盛頓
24.霍布斯認為自然狀態是一種( )
A.和平狀態 B.美好狀態
C.災難狀態 D.戰爭狀態
25.明確提出"以權力約束權力"的思想家是( )
A.洛克 B.盧梭
C.孟德斯鳩 D.霍布斯
26.耶林的法學是( )
A.目的法學 B.歷史法學
C.概念法學 D.功利主義法學
27.洛克認為戰爭狀態是自然狀態中的一種( )
A.正常狀態 B.確定狀態
C.反常狀態 D.法定狀態
28.《用唯物史觀觀點看經濟和法律》的作者是( )
A.施塔姆勒 B.耶林
C.薩維尼 D.康德
29.提出"執政官乃是會說話的法律,而法律乃是不會說話的執政官"的思想家是( )
A.塞涅卡 B.西塞羅
C.波里比阿 D.索爾茲伯里
30.二戰後放棄了原來相對主義法律思想,並轉向自然法學的思想家是( )
A.拉德勃魯赫 B.羅爾斯
C.馬里旦 D.富勒
三、多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五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二至五個正確的答案,並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分別填在題乾的括弧內,多選、少選、錯選均不得分。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
31.奧斯丁的法學著作有( )
A.《法理學大綱》 B.《道德與立法原理》
C.《法理學講義》 D.《論自由》
E.《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
32.英國古典自然法學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A.洛克 B.傑弗遜
C.盧梭 D.霍布斯
E.邊沁
33.馬里旦的主要著作有( )
A.《人和國家》 B.《真正的人道主義》
C.《人權和自然法》 D.《法律的道德性》
E.《社會秩序的原則》
34.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的代表有( )
A.埃利希 B.龐德
C.弗蘭克 D.凱爾森
E.哈特
35.羅伯斯比爾的司法原則有( )
A.民主司法原則 B.法律平等原則
C.罪責自負原則 D.注重證據原則
E.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第二部分 非選擇題
三、名詞解釋(每小題3分,共15分)
36.西方法律思想史
37.客觀法
38."整體性法律"
39.自然狀態(洛克)
40.《國家六論》
四、簡答題(每小題7分,共21分)
41.簡述漢密爾頓的聯邦制思想。
42.簡述哈特法律與道德關系的理論。
43.簡述亞里士多德的立法原則。
五、論述題(每小題12分,共24分)
44.試分析黑格爾法的發展三個階段的理論。
45.試論馬里旦人權思想的主要內容及特點。
全國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西方法律思想史試題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30小題,每小題1分,共30分)
1.C 2.C 3.A 4.A 5.D
6.C 7.B 8.D 9.C 10.A
11.C 12.C 13.B 14.C 15.A
16.C 17.C 18.B 19.B 20.B
21.A 22.B 23.C 24.D 25.C
26.A 27.C 28.A 29.B 30.A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
31.AC 32.AD 33.ABC 34.DE 35.ABCD
三、名詞解釋(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3分,共15分)
36.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以研究西方歷史上法律思想觀點、理論和學說以及他們的產生,發展和歷史沿革規律為對象的獨立的法律理論史學學科。
37.(1)客觀法是法國社會法學家狄驥提出的法律概念
(2)客觀法基於社會連帶關系而存在,它是社會的最高准則,人們只有服從客觀法的義務,而無違反客觀法的權利,客觀法是社會事實的表述。
38.德沃金將法律定義為"整體性法律";他認為,法律不僅包括規則,而且包括原則,甚至包括政策;法律是根據政治道德的要求,基於原則,以前後一致的方式對待社會所有成員的整體。
39.(1)自然狀態是古典自然法理論中的一個重要概念。
(2)洛克把自然狀態描繪成為完備無缺的狀態,但也存在著三種缺陷,即沒有立法者、執行法律機關和裁判者。
40.(1)《國家六論》是16世紀法國思想家布丹的著作。
(2)《國家六論》主要內容是提出君主主權思想,包括宗教自由、國家的起源和定義、主權及對主權的限制等內容。
四、簡答題(本大題共3小題,每小題7分,共21分)
41.(1)漢密爾頓主張聯邦制,反對邦聯制。
(2)他認為,聯邦制有利於保障國家統一,避免分裂;保證美國安全,避免外來入侵;防止內亂;集中優秀人材,有效利用資源;避免軍事專制主義,減少軍隊數量;防止國內黨爭,鎮壓叛亂。
42.(1)哈特認為法律與道德有一定的聯系,但沒有必然的聯系。
(2)哈特提出了"最低限度內容自然法"5條公理,即人的脆弱性,大體上的平等,有限利他主義,有限資源,人類有限的理解力。(5分)
43.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提出並論述的立法原則主要有
(1)注意國境的大小;
(2)城邦居民人數的多少;
(3)財產的限額和各家庭子女人數;
(4)法律必須變革,但變革應慎重。
五、論述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2分,共24分)
44.(1)同客觀精神發展階段相適應,黑格爾法哲學體系由抽象法、道德、倫理三部分構成。
(2)抽象法階段:抽象法是客觀法,包括所有權、契約和不法三部分內容。
(3)道德階段:道德是主觀法,是一種具有特殊規定的內心的法,包括解決故意和責任、意圖和福利、善和良心等問題。(3分)
(4)倫理階段:倫理是主觀法與客觀法相統一的法,主要解決家庭、社會和國家方面的問題。
45.(1)馬里旦人權思想的哲學基礎是自然法。
(2)他強調人所享有的每一項權利都來自上帝的權利,即純粹正義。
(3)馬里旦將權利分為三類,即人的權利,市民的權利和勞動者的權利。
(4)馬里旦區分"新""老"人權。"老"權利強調個人自由,"新"權利強調社會經濟文化方面的權利。
(5)馬里旦反對國家主權,提倡世界主義。
(6)馬里旦強調人權的重要性,積極推動和參與制定《世界人權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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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考本科經濟法概論考點!
報考時,一般來講,不要先報考公共課。因為公共課一年考兩次,即在四月份考,十月份也考。故您應把機會留給那些專業課(即非公共課),這樣一旦當您本次專業課不及格時,而下次考試該課程又沒有,這樣,您就可以報考公共課來補上,而不會出現什麼課程也不能報的尷尬局面。又同時加快了課程的學習及畢業進程 . 答案補充 自考無入學考試,有自學和助學兩種學習方式,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課程結業考試(約16門左右).畢業發國家承認的自學考試大學畢業證書(由主考院校和省自考辦蓋章).教學一般與主考院校關系不大.自考助學單位一般都是私立的助學機構.自考不是全日制,最多全天上助學班的課.一般自己學直接到當地主管部門(自考辦)報名即可.若你想學習省心,且能過得輕松點(有人幫你報名,有人輔導,有人給你復習資料等),參加當地助學班即可.當然要交不少學費.學習方式可選擇全天上課,晚課等方式.自考學習需要時間和毅力.最短時間為二年以上. 自考難,成考容易多了. 一般選高校各系部主辦或長期主辦自考助學的單位的質量能有所保證. 答案補充 自考是有一定的難度但不是特別的難自考的考試內容很廣,但並不深所以只要你把書上的內容看透了,過關不問題的我就是自考畢業的如果感覺自已理解能力和自學能力差,可以看看你們那裡有沒有自考的輔導班,有的話,可以參加學習下作用嘛不是太大,想過關主要是靠自己,輔導班只起輔助作用,不要抱太大希望在上面加油. 答案補充 以前修過的課程不需要修.... 答案補充 都一樣,找工作無非集中方式:1,通過學校找,畢業證影響就不是很大。2,通過招聘大會,人才市場找:就是純粹個人能力了。3自己出去找,看你運氣了,國企對統招待遇好。民企對自考待遇高。 答案補充 說來說去,都是中國教育制度的弊端,只能認命了... 答案補充 應該是要的,不過你也可以去問問自考主辦方....
4. 關於 法律自考本科
1、毛澤東思想概論
2、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
3、英語 (二)
4、勞動法
5、知識產權法
6、公司法
7、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8、合同法
9、國際經濟法概論
10、國際私法
11、法律文書寫作
12、婚姻家庭法 (一)
---------------以下為選考課程(考外語者,任選考 3門,計9學分以上; 不考外語者,須考完全部 6 門)
13、房地產法
14、稅法
15、金融法 (一)
16、公證與律師制度
17、外國法制史
18、中國法律思想史
19、民事訴訟法學
----------以下為B、C類考生須加考
20、法理學 (一)
21、憲法學 (一)
22、民法學
23、刑法學
24、畢業論文 (實踐)
註:1、不考英語(二)者,須考完全部選考課程。
2、畢業論文(實踐)為實踐性環節考核課程,應考者依據培訓與考核基本要求進行撰寫與答辯。論文題目范圍由主考學校選定公布,應考者任選其中一題寫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論文必須由應考者本人獨立完成,且觀點明確,結構合理,論述有據,文字通順。論文由主考學校組織評閱和答辯,論文成績採用五級計分制評定,即優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報考類別
A類考生:凡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法律、經濟法學、行政法學、律師等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者可直接報考本專業(不考加考課程 );
B類考生:監所管理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民事訴訟法學課程;
C類考生:其他專業的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法理學(一)、憲法學(一)、刑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五門課程。
5. 關於自考的證據法學和法院與檢察院組織制度的歷年考試真題和答案
證據學試題及答案(二)
一、選擇題(在每小題的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正確的答案,並將序號填在括弧內。多選、少選、錯選均不得分。每題2分,共40分)
1.合法的刑訊逼供主要存在於()之下。
A.自由心證證據制度
B.法定證據制度
C.形式證據制度
D.神示證據制度
2.下列不屬於證據法調整范圍的有()
A.證明對象
B.證明標准
C.犯罪的概念
D.推定
3.根據訴訟證據的(),可以把證據分為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
A.存在
B.表現形式
C.來源
D.證明方向
4.被害人陳述是我國()中的法定證據種類。
A.刑事訴訟
B.民事訴訟
C.行政訴訟
D.三大訴訟
5.書證可能是()。
A.原始證據
B.傳來證據
C.直接證據
D.間接證據
6.審查判斷證據的主體包括()。
A.原告
B.被告
C.公安機關
D.審判機關
7.當事人陳述特指()中的一種法定證據類型。
A.刑事訴訟
B.民事訴訟
C.行政訴訟
D.經濟訴訟
8.審查判斷物證的內容有:()
A.真實性
B.相關性
C.合法性
D.科學性
9.關於我國訴訟中的證明標准,下列陳述正確的是()。
A.三大訴訟有著不同的證明標准
B.民事、行政訴訟具有相同的證明標准,但與刑事訴訟不同
C.民事、刑事訴訟具有相同的證明標准,但與行政訴訟不同
D.三大訴訟具有統一的證明標准
10.詢問證人的主體有()。
A.被害人
B.偵查人員
C.檢察人員
D.審判人員
11.檢察院的起訴書稱,鄭某作案時已滿18歲,他以帶孩子為名,當船行至水庫中央時,故意將剛滿一周歲的女嬰拋入水庫,使其溺水而死。本案公訴人在法庭審理時應主要證明哪些事實()。
A.鄭某作案時已滿18歲
B.鄭某的行為系故意
C.該女嬰不會游泳
D.該女嬰已因溺水而死亡
12.我國司法認知的范圍有()。
A.眾所周知的事實
B.自然科學定律
C.當事人承認的事實
D.生效判決確認的事實
13.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能夠作()。
A.證人
B.被害人
C.被告人
D.當事人
14.不可以成為被害人陳述的主體的有()。
A.自然人
B.法人
C.成年人
D.未成年人
15.下列屬於民事訴訟證明對象的是
A.法律關系消滅的事實
B.證據事實
C.犯罪事實
D.量刑事實
16.在我國,可以提供證人證言的人員范圍有()。
A.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非當事人
B.目擊人
C.被害人
D.偵查人員
17.鑒定結論在訴訟中可能成為()。
A.物證
B.直接證據
C.言詞證據
D.實物證據
18.當事人承認的分類有()。
A.全部承認
B.默示的承認
C.有利的承認
D.訴訟外承認
19.周某向公安機關陳述,其兄親眼目睹王某持刀殺了趙某。周某的證言屬於()。
A.控訴證據
B.直接證據
C.傳來證據
D.言詞證據
20.視聽資料的特點有()。
A.形象性
B.直接性
C.不穩定性
D.綜合性
二、問答題(每題8分,共40分)
1.論述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的承擔。
2.如何理解我國刑事訴訟證明標准?
3.論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概念、意義。
4.論述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的運用規則。
5.推定的主要特徵有哪些?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發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現場有被害人的屍體和被害人騎的摩托車,屍體旁邊有被害人的血跡。屍體不遠處有汽車急剎車留下的摩擦痕跡。被害人手腕上的手錶已被摔壞,時針指在5點50分。偵查人員對現場進行了勘驗,拍攝了一張現場全景照片。法醫鑒定結論:被害人系被汽車撞擊而死。有婦女張某對偵查人員說,她丈夫告訴她,事故發生時,他行走在離事故現場50米處,目擊一輛解放牌大卡車撞倒被害人後逃離而去。事故現場不遠處有里程碑記明事故發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點50分左右曾有二輛解放牌大卡車經過事故現場處。其中有一輛肖山某廠車輛。經偵查人員查看,該車上有一處漆皮新脫落的痕跡。廠調度證明司機劉某13日早晨5點55分回廠。偵查人員詢問劉某和與司機同車的趙某,兩人均否認他們當天早上發生過交通肇事。
問:上述案例中哪些屬於直接證據?哪些證據屬於辯護證據?
一、選擇題(每題2分,共40分)
1 BC
2 C
3 C
4 A
5 ABCD
6 CD
7 BC
8 ABC
9 D
10 BCD
11 ABD
12 ABD
13 BCD
14 B
15 A
16 AB
17 BC
18 ABD
19 ABCD
20 ABD
二、問答題(每題8分,共40分)
1.論述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的承擔。
1.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或自訴人承擔。
(1)檢察機關承擔證明責任,與其承擔的控訴職能相聯系。檢察機關決定提起公訴,必須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否則,法院將會作出無罪判決。
(2)公安機關承擔一定的證明責任,主要涉及有關程序法事實。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必須就所認定的犯罪事實提供准確、充分的證據。
(3)自訴人向法院提出控訴,必須提供證據。否則法院將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裁定駁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擔證明責任,即沒有證明自己無罪的義務。但犯罪嫌疑人並不享有沉默權。
3.在下列情況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擔證明責任
(1)涉及"資產來源不明罪"的案件。
(2)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如果他提出反訴,對反訴要承擔證明責任。
(3)對於一些程序法事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擔證明責任。
(4)對於一些程序法事實,被害人也可提出請求,此時也負有舉證責任。
2.如何理解我國刑事訴訟證明標准?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明標準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此可以作以下理解:
(1)據以定罪的證據均亦查證屬實;
(2)案件事實均有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
(3)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對案件事實的證明結論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3.論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概念、意義。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關案件情況,向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和審判人員所作的陳述,即通常所說的口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有著重要的意義:
(1)確定偵查范圍;
(2)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和辯解意見,可以祈禱兼聽則明的作用;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對查明案件事實也有一定的作用;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檢舉揭發,有利於公安、司法人員發現新的情況和線索,查破案件,使隱藏很深的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
4.論述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的運用規則。
1.在證據的收集中,要努力尋找、發現並盡可能地獲得原始證據。司法和執法人員應當積極主動地追根求源,盡最大努力去發現原物、原件,直接聽取原始證人、當事人的口頭陳訴,以獲得對案件事實的最深入的了解。即使在無法取得原始證據的情況下,也應盡可能地獲取最接近案件事實的傳來證據。
2.傳來證據的作用也不容忽視。對傳來證據的運用,首先要樹立起傳來證據也是證據的觀念,不要對傳來證據視而不見。其次,要充分發揮傳來證據的作用。傳來證據是從原始證據派生而來的,收集到傳來證據,可以尋根溯源,找到原始證據;傳來證據還可以與原始證據互相印證、核實,增強原始證據的證明力;在難於收集到原始證據的情況下,可以用傳來證據代替原始證據;傳來證據經審查核實,也可以用作定案的根據。但是,運用傳來證據時,除遵守一般的證據規則外,還應遵守相應的特殊規則:
(1)來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2)在運用傳來證據時,應採取傳聞、轉抄、復制次數最少的材料;
(3)只有傳來證據時,定案必須持慎重態度,對案件事實不能輕易作出結論。
5.推定的主要特徵有哪些?
(1)推定是法律所直接認可或間接認可的證明案件事實的一種特殊規則。
(2)推定應允許當事人提出反證推翻,因而與證明責任緊密相連。
(3)推定既可以依法律規定進行,又可以按經驗法則進行。
(4)推定既須有前提事實,又須有推斷事實。
(5)不同的推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發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現場有被害人的屍體和被害人騎的摩托車,屍體旁邊有被害人的血跡。屍體不遠處有汽車急剎車留下的摩擦痕跡。被害人手腕上的手錶已被摔壞,時針指在5點50分。偵查人員對現場進行了勘驗,拍攝了一張現場全景照片。法醫鑒定結論:被害人系被汽車撞擊而死。有婦女張某對偵查人員說,她丈夫告訴她,事故發生時,他行走在離事故現場50米處,目擊一輛解放牌大卡車撞倒被害人後逃離而去。事故現場不遠處有里程碑記明事故發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點50分左右曾有二輛解放牌大卡車經過事故現場處。其中有一輛肖山某廠車輛。經偵查人員查看,該車上有一處漆皮新脫落的痕跡。廠調度證明司機劉某13日早晨5點55分回廠。偵查人員詢問劉某和與司機同車的趙某,兩人均否認他們當天早上發生過交通肇事。
問:上述案例中哪些屬於直接證據?哪些證據屬於辯護證據?
(1)直接證據有:A.婦女張某的證言;B.司機劉某的陳述;C.與司機同車的趙某的證言;D.法醫的鑒定結論。
(2)辯護證據有:A.地上剎車的痕跡;B.摔壞的手錶、里程碑和出車表三個書證所證明的內容(共同構成一個辯護證據);C.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點50分左右有二輛解放牌卡車經過事故現場;D。司機劉某的陳述;E。與司機同車的趙某的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