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學本科招生網
❶ 西安工程大學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西安工程大學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范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西安工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陝西省教育廳。國標代碼:10709。
第三條 西安工程大學簡介:
學校辦學歷史悠久,歷經百年的發展,現有本科專業62個,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4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2個,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9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7個。學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首批批準的學士、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具有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高校。現有聯合培養博士點1個,一級學科碩士授權點10個,二級學科碩士授權點50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4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8個。陝西省國家重點學科培育學科1個,省級優勢學科3個,省級哲學社會科學特色學科1個,陝西省博士後創新基地1個。目前,已經成為一所以工為主,紡織、服裝為特色,工、理、文、管、經、法、教、藝術等多科性特色鮮明的高校。學校現為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陝西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陝西省2011協同創新中心立項建設高校。
學校現有金花、臨潼兩個校區。設有13個教學單位。各類在校學生2萬2千餘人。現有教師1000餘人,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和大批專家、學者、教授組成的教學、科研隊伍。
學校與美國、英國、德國、日本、香港等20餘個國家和地區的近50所大學、研究機構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在本、碩、博多層次人才聯合培養、學術交流和科學研究等方面開展了廣泛合作。近年來,通過雙學位聯合培養及短期交流項目選派400餘名學生赴國(境)外交流、學習;教師出國(境)進修、交流300多人次。
第四條 辦學地點:
金花校區: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 郵編:710048
臨潼校區:西安市臨潼區陝鼓大道58號 郵編:710600
第五條 辦學層次: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 (專科)。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六條 西安工程大學成立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和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為副組長。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工作處。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研究決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政策及招生委員會提交研究的其他重要工作。校招生委員會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按照《西安工程大學招生委員會工作條例》(工程大招字[2011]3號)履行職責。
第七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面向29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九條 本科預留計劃使用原則:在錄取過程中,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報考生源狀況,經招生委員會研究,並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在使用過程中嚴格按照錄取原則錄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 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原則上只招英語語種考生,限招少量日語、俄語、德語語種考生。
第十二條 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加試要求:所有專業入學後無需加試。
第十四條 加分考生處理辦法:認可各省級招辦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以考生投檔成績進行排隊。
第十五條 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所有專業均無級差要求。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確定錄取專業。如果各省級招生辦公室錄取時有相關要求,我校將按照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 藝術專業調檔排序方案:
1.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合格,統考專業課成績和校考專業課成績均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則,結合本人志願和分省招生計劃數,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各專業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1)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設計學類專業:
[文化課成績(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40%]+[校考專業課成績(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60%]=綜合總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
(2)表演專業:按照校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3)服裝設計、裝潢藝術設計高職(專科)專業:按照專業課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若各省級招辦有具體規定的,以各省級招辦規定為准。
第十七條 調檔比例:根據考生志願,理工、文史類專業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20%比例調檔,具體投檔比例以各省級招辦的規定為准;藝術類專業投檔比例以各省級招辦的規定為准。
第十八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十九條 學校嚴格按照陝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許可證確定收費標准。
本科學費標准:
文、法、財經類專業為3500-4800元/人·年;理工、外語類專業為4500-5800元/人·年;藝術類專業為9000元/人·年,其中表演(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為11000元/人·年。
高職(專科)學費標准:
藝術類專業9000元/人·年。根據陝西省物價局、陝西省教育廳陝價費函[2003]39號文件,國際商務、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准為12000元/人·年。
住宿費標准: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分為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兩個檔次。
以上收費標准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的最新批復為准。
第六章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以“勤工助學為主導、助學貸款為主體,獎、貸、勤、補、減五位一體,校院兩級聯動助學”的資助體系。其中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措施、學校和企業設立的獎學金和助學金等。學校共獎勵資助學生30000多人次,獎勵資助金額共4700多萬元。
第二十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學校還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積極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人數的比例佔在校學生總人數的20%以內,學生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最高為8000元;凡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最高為8000元。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立了校內綜合獎學金、礪志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單項優秀獎學金,並且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有減免學費、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資助措施,同時學校還執行“綠色通道”制度,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退學。
第二十二條 企業在學校設立了多項社會獎學金、助學金,其中包括紡織之光獎學金、桑麻獎學金、山東如意獎學金、潔麗雅獎學金、精進助學金等40餘項。
第二十三條 有關獎學金、貸學金及資助困難學生的具體情況詳見西安工程大學學生工作部網站(http://xsb.xpu.e.cn/)。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進行電子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分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 西安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 郵編 710048
咨詢電話:(029)82330087
西安工程大學校園網:http://www.xpu.e.cn
西安工程大學招生網:http://zsb.xpu.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西安工程大學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❷ 求 西安工程大學和西安工業大學 招生辦公室的電子郵箱
西安工程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
029-82330076
傳真:029-82330076、82330321
聯系部門: 西安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通訊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
郵編
710048咨詢電話:(029)82330087西安工程大學校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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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sb.xpu.e.cnE-mail:[email protected]西安工業大學
電話:029-86173115
傳真:029-86173115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學園區學府中路2號
郵編:710021
❸ 2022年西安工程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工程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西安工程大學普通高校招生 工作 ,規范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西安工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 陝西 省教育廳。國標代碼:10709。
第三條 西安工程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紡織、服裝為特色,工、理、文、管、經、法、 藝術 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特色鮮明的高校。學校辦學始於1912年,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首批批準的學士授權單位,1984年第二批批準的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21年學校獲批博士授予單位和紡織科學與工程學科博士授權點,具有推薦免試碩士 研究生 資格高校。學校現為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陝西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首批陝西省2011協同創新中心獲批高校,陝西省博士後創新基地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高校,教育部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高校,中國青年 志願 者扶貧接力計劃研究生支教團高校,面向港澳台僑招收本科生資格高校。
第四條 辦學地點:
金花校區: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 郵編:710048。
臨潼校區:西安市臨潼區陝鼓大道58號 郵編:710600。
第五條 辦學層次:本科,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六條 西安工程大學成立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和學生工作的副 書 記為副組長。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辦公室設在招生 就業 工作處。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研究決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政策及招生委員會提交研究的其他重要工作。校招生委員會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按照《西安工程大學招生委員會工作條例》(工程大招字〔2011〕3號)履行職責。
第七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以各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九條普通類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總計劃數的1%,用於調節各省生源不平衡狀況。使用原則:在錄取過程中,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報考生源狀況,經招生委員會研究,並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在使用過程中嚴格按照錄取原則錄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 西安工程大學本科專業以英語教學為主,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報考。英語專業要求其 高考 外語科目為英語。
第十二條 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加試要求:所有專業入學後無需加試。
第十四條 認可各省級招辦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以考生投檔成績進行排隊。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五條 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所有專業均無級差要求。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相關專業單科成績依次進行專業安排,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 理工 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如果各省級招生辦公室錄取時有相關要求,我校將按照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最新專業選考科目范圍 填報志願 ,並按照招生主管部門招生錄取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內蒙古 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第十八條 藝術專業調檔排序方案: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合格,統(聯)考專業課成績合格(表演必須校考專業課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 分數線 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則,結合本人志願和分省招生計劃數,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各專業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1.設計學類專業
生源所在地為陝西省的考生: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生源所在地非陝西省的考生:[文化課成績(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40%]+[專業課統(聯)考成績(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60%]=綜合總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綜合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綜合總分及專業成績都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擇優錄取。
2.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生源所在地為陝西省的考生: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按照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投檔錄取,考生位次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生源所在地非陝西省的考生:[文化課成績(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40%]+[專業課統(聯)考成績(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60%]=綜合總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綜合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綜合總分及專業成績都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擇優錄取。
3.表演專業:按照校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註:若各省級招辦有具體規定的,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並結合我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並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具體投檔比例以各省級招辦的規定為准。
第二十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按照陝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准收取 學費 和住宿費。
第六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二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以「勤工助學為主導、助學貸款為主體,『獎、貸、助、勤、補、減』六位一體,校院兩級聯動助學」的資助體系。資助項目涵蓋國家獎學金、國家 勵志 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學生教育資助、校長獎學金、工程大獎學金、學業進步獎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社會獎學金、社會助學金等政府、學校、社會三大類20餘項,同時學校還執行 新生 「綠色通道」制度,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退學。
第二十三條 有關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及資助困難學生的具體情況詳見西安工程大學學生工作部網站(https://xsb.xpu.e.cn)。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進行電子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分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西安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 郵編 710048
咨詢電話:(029)82330087 83 211 161
西安工程大學校園網:https://www.xpu.e.cn
西安工程大學招生網:https://zsb.xpu.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西安工程大學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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