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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學2016本科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4-05-09 06:21:52

1. 西南政法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西南政法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學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西南政法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遵循“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公平競爭、擇優錄取、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西南政法大學。

第五條 院校代碼:10652。

第六條 辦學性質和類型: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全國重點大學,是教育部和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同重點建設的高校,是由重慶市政府舉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西南政法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學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

學校辦學條件良好,基本設施齊備,科研儀器設備總價值1.34億元,校舍建築面積65.29萬平方米。學校佔地總面積2600餘畝,現有教職工1500餘人。學校在校全日制學生2.4萬餘人。學校圖書館是重慶市首批“古籍重點保護單位”,館藏紙質資源203萬冊,中外文資料庫64個。

第七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研究生。

第八條 辦學地點:重慶市渝北區寶聖大道301號。

第九條 經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備招收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自主選拔錄取、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港澳台僑生、香港免試生、澳門保送生、內地西藏班考生、內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預科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及中外合作辦學法學專業等特殊類別考生的資格。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辦公室。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學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重慶市教委陽光招生等相關要求,把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作為招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制定年度招生計劃。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4530名(不含港澳台華僑考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考慮生源質量、就業需求等因素編制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45名,主要用於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五條 學校將經教育部備案的招生來源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

取時,學校可以根據報考的生源質量情況,對各考區生比、近第十六條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內,生源好的省份可適當擴大比例。其它未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調檔比例一般原則為1:1.2以內;具體情況由各省招辦在投檔前根據生源情況與學校商榷後確定。提前批公安武警類專業由於有身體條件及性別限制,調檔比例控制在1:1.5以內。

第十七條 偵查學、治安學、經濟犯罪偵查專業於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執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餘普通本科專業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應用技術本科於本科第二批次錄取。具體錄取批次原則上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為准。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的規定。同時,針對部分專業的特殊性,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報考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的公安武警類專業考生,我校不單獨組織面試和體能測試,但考生原則上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法規教育司關於印發〈 中國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提前錄取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教學司〔2003〕16號)中有關政治及身體條件的規定。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採取志願清的方式,即對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且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批准投檔的考生,我校優先錄取;在第一志願錄取未滿的前提下,不拒絕非第一志願考生,但嚴格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原則及我校錄取原則錄取。不錄取無志願考生。

第二十條 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採取分數優先,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及特長的方式進行。即按投檔成績高低根據考生專業志願逐個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專業志願未滿額,則將其安排在該專業,如已滿額,則看其下一志願,直至處理完該考生的所有專業志願,再視其是否服從調劑進行處理。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條 由於江蘇省實行高考改革,我校對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要求為: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以上,必測科目須達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級,進檔考生採取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辦法。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一)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稱號;

(二)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特別是田徑、排球項目);

(三)獲得全國(高中)奧林匹克競賽(單科)二等獎以上;

(四)參加北大、清華藝術冬令營獲二級證書以上的藝術特長生。

第二十三條 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武警類專業女生錄取比例控制在15%以內。

第二十四條 錄取時相關科目要求:本科第一批次所有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均及格;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統計學、會計學、審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勞動關系專業原則上要求數學單科成績及格。我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餘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但學生入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請慎重填報。

第二十五條 法學專業是學校的特色專業,法學專業學生由民商法學院、經濟法學院、法學院、行政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共同培養,適用於同一培養方案。錄取至法學專業的考生隨機分到以上五個學院學習。

第二十六條 面向重慶市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面向全國開展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相關合格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和重慶市相關規定進行(詳情可上網查詢)。

第二十七條 錄取結束後,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園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站查詢。

第二十八條 在學校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提供的正式錄取審批名冊後,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由學校寄發通知書給考生本人。對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面申請的學生,學校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由學生自負。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其它

第二十九條 收費標准:本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方式。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的學費標准預收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2016級各專業學年制學費標准如下(供參考,收費標准以重慶市物價局當年批復為准):

(一)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6800元;我校與英國考文垂大學合辦法學專業在我校每年學費28000元,在英國考文垂大學學費由英方決定;其他本科提前批次、第一批次錄取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5600元;應用技術本科法學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10000元;

(二)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200元。

學生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十條 獎助學金制度:為了鼓勵優秀學生報考,學校設立了新生獎學金(特等獎3萬元、一等獎2萬元,二等獎1萬元,三等獎5000元);為了鼓勵在校學生勤奮學習,爭優創先,學生除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外還設立了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多種社會捐資獎學金。具體獎項詳見我校學生工作部網站。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者,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科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wupl.e.cn

招辦電話:023—67258088 67258828

招辦網址:http://zs.swupl.e.cn

招辦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監察電話:023—67258493

招生監察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辦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寶聖大道301號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401120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學校未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學校本科招生部門聯系。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關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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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學費

西南政法來大學與英國考文自垂大學合辦法學專業每年學費28000元(收費標准以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准為准)。英語、德語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6800元;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56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200元。

錄取規則:

錄取時相關科目要求:本科第一批次所有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均及格;英語專業、中外合作辦學法學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餘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學校所有專業均無往屆生與應屆生區分與限制。在進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中外合作辦學法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進檔考生專業安排的科目要求:中外合作辦學法學專業、英語專業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不低於100分(滿分150分);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原則上要求數學單科成績及格。

為便於管理,錄取到法學專業的考生,隨機分配至民商法學院、經濟法學院、法學院、行政法學院、國際法學院、人工智慧法學院六個學院學習。

3. 高考專項計劃西南政法大學可調專業嗎

1、西南政法大學專項計劃招生專業:法學、知識產權、刑事科學技術、經濟學類(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統計學)、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審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勞動關系)、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學與行政學、思想政治教育、哲學、新聞傳播學類(新聞學、傳播學、廣播電視學)、英語。考生錄取後肯定是不能調整專業的,要想轉專業,需要一年後達到一定條件後,按照學校轉專業規定申請。

2、錄取辦法

(一)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合格考生人數所佔比例,分科類和專業確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並通過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二)凡被我校確定為高校專項計劃的合格考生,須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考,按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對高校專項計劃志願填報和錄取的相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願,其專業志願必須填報我校在考生所屬省(區、市)有招生計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

(三)被我校確定為高校專項計劃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當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合格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被錄取到工商管理類、經濟學類、新聞傳播學類專業的,進校後按學校各專業大類分流方案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4. 西南政法大學考研的問題。。。。

西南政法大學考研的問題:
法學碩士(法學)針對的群體是本科學的是法律專業;法學碩士(非法學)本科學的不是法律專業。民商法學專業屬於法學專業,非法律專業不能跨考。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專業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專業代碼:030105
研究方向
01民法學
02商法
03婚姻法
04 繼承法
05婦女法
06醫事法學
07金融與保險法
考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或244德語或245法語
③704法學基礎(法理學100分、憲法學50分)
④808專業基礎C(民法學(民法總則、物權法、債法總論、侵權責任法)50分、經濟法學(經濟法基本理論、市場秩序規製法律制度)50分、民事訴訟法50分)
復試科目、復試參考書
復試科目:
①筆試專業課:
01、06研究方向:
民法分論(含物權法、債權法)150分:
《中國民法學》,李開國、張玉敏主編,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民法》,張玉敏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物權法教程》,劉雲生、李開國、孫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合同法》,李開國主編,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02、07研究方向:
商法150分:
《商法學》,趙萬一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修訂版;
03、04、05研究方向:
婚姻家庭法150分:
《婚姻家庭繼承法學》,陳葦主編,群眾出版社2005年版;
②外國語聽說測試
③本專業綜合知識

5. 西南政法大學2016招生簡章有沒有極差

一般情況下是240人,不過西政是比較靈活的,如果當年學生表現的整體很好,也有可能擴招。.

6.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管理研究生考試科目改了嗎

2015和2016西南政法大學行政管理研究生考試科目沒有任何變化。對比如下。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管理專業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專業代碼:120401
考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707公共管理學150分
④804綜合考試(行政管理學80分,公共政策學70分)
復試科目、復試參考書
管理學原理150分:

《管理學》,周三多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三版;
②外國語聽說測試
③本專業綜合知識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管理專業2015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專業代碼:120401
考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707公共管理學150分
④804綜合考試(行政管理學80分,公共政策學70分)
復試科目、復試參考書
管理學原理150分:
《管理學》,周三多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三版;
②外國語聽說測試
③本專業綜合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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