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學專項計劃錄取分數線專業
A. 西南政法大學錄取分數線
2005是475分、2006是467分。
2007是444分、2008是493分。
2009是448分、2010是458分。
招生計劃
學校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回和社會發展需要答、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計劃。2017年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4500名。
學校按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考慮生源質量、就業需求等因素編制學校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45名,主要用於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學校將經教育部備案的招生來源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在學校收到省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正式錄取審批名冊後,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由學校寄發通知書給考生本人。
對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面申請的學生,學校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由學生自負
B. 西南政法大學去年法學專業錄取分數線是多少呀
請問您參加高考的地區是哪呢?每個省都有不同的錄取分數線,一般法學專業分數線較高,高於當地一本50-100分不等,下面以北京市為例:
拓展資料:
西南政法大學原名西南政法學院,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由劉伯承元帥擔任校長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學。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學政法系為基礎,合並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重慶財經學院的法律院(系)正式掛牌成立。
建校伊始,學校得到了時任西南局負責人鄧小平、劉伯承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親切關懷,原東北抗日聯軍第二路軍總指揮周保中將軍出任首任院長。1958年,中央公安學院重慶分院又並入我校。特殊的建校背景,使我校既會聚了法學名流又吸納了實務精英,既秉承了深厚的法學傳統又融入了公安教學的特色。學校也因此被譽為新中國法學教育的「西南聯大」。
C.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系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系錄取分數不一樣,理科749 ,文科787。
截至2018年8月,學校有教職工2000餘人。其中內,具有高級專業技術容職務的教師600餘人,包括第二批國家「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全國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重慶市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人選、重慶市傑出專業技術人才、重慶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重慶市「巴渝學者」特聘教授、重慶市「兩江學者」特聘教授、重慶市學術技術帶頭人等;有國家級教學團隊3個、重慶市教學團隊10個。
D. 西南政法大學專科錄取分數線
非常遺憾的告訴你,西政從今年開始不招專科了,08文秘是最後一屆專科了。
E. 西南政法大學錄取分數線
你好。專業錄取分數線的意思是這樣的。由於每一個專業的錄取都會自然形成錄回取最高分、錄答取最低分,通常將某個專業的錄取最低分數稱之為專業錄取分數線,簡稱專業線。
因此在若干條專業線中同樣會有最高分的專業線,或最低分的專業線;而通常又將最低分的專業線定之為學校錄取最低分數線,簡稱校線。
每所學校都設置有若干個專業;少則有20~30個專業,一般也有40~50個專業,多則有70~80個專業,有的甚至超過100個專業。學校按照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專業確定辦法予以錄取考生,實際上就是將考生確定在某個專業上。也就是學校招生有多少個專業就有多少條專業線
F. 西南政法大學2016年地方農村專項計劃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西南政法大學2016考研分數線已公布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專初試成績基本要屬求(學術型學位類)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備註:①A類考生:報考地處一區招生單位的考生。一區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等21省(市)。②B類考生: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的考生。二區系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G. 西南政法大學專科重慶歷年錄取分數線
西南政法大學2009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西南政法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招生秩序,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西南政法大學2009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西南政法大學。
第五條 院校代碼:10652。
第六條 辦學性質和類型: 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全國重點大學。
第七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專科、研究生。
第八條 辦學地點:由渝北校區和沙坪壩校區組成,渝北校區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寶聖大道301號;沙坪壩校區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壯志路2號。
第九條 經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備招收港澳僑生、保送生、國防生、第二學士學位生、高水平運動員和內地西藏班考生等特殊類別考生的資格。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訂並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組織本校有關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並負責對違規考生進行處理;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精神。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實行依法治招,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2009年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港澳台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4210名,招收高職專科學生50名。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 根據各省人口基數,考慮生源質量、專業特色等因素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上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批准。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將經教育部批復的招生來源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寄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校招生辦公室,並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提前批公安武警類專業、招收國防生的專業由於有身體條件及性別限制,調檔比例控制在150%以內。
第十七條 偵查學、治安學、經濟犯罪偵查專業於提前批次錄取,國防生招生的專業即法學、新聞學、思想政治教育、刑事科學技術專業也於提前批次錄取,其餘本科專業在重點本科批次錄取;高職本科於普通本科批次或高職本科批次錄取;高職專科專業於專科批次錄取;具體錄取批次原則上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為准。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同時,針對部分專業的特殊性,報考提前錄取批次公安武警類專業的考生,我校不單獨組織面試和體能測試,但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司法部法規教育司《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提前錄取專業招生辦法》(教學司[2003]16號)文件的有關政治及身體條件的規定;報考高職專科刑事執行(獄政管理方向)專業的考生按國家相關規定參照上述文件執行;報考國防生的考生,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的體格檢查標准》,達到指揮類合格的相關要求,且參加省軍區、考生所在學校和考生戶口所在地組織的政審、面試,並簽訂相關協議;報考法學(公安法制方向)專業的考生,考生必須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公政治[2000]137號)文件的有關政治及身體條件的規定。
第十九條 錄取採取志願清的方式。即對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且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批准投檔的考生,我校優先錄取;在第一志願錄取未滿的前提下,不拒絕非第一志願考生,但嚴格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原則及我校錄取原則錄取。不錄取無志願考生。
第二十條 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採取分數優先,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及特長的方式。即按投檔成績高低根據考生專業志願逐個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專業志願未滿額,則將其安排在該專業,如已滿額,則看其下一志願,直至處理完該考生的所有專業志願,再視其是否服從調劑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由於江蘇省實行高考改革,我校對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要求為:選測科目成績為AB,必測科目為4C1合格,進檔考生採取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辦法。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一)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稱號;
(二)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特別是田徑、排球、籃球項目);
(三)獲得全國(高中)奧林匹克競賽(單科)二等獎以上;
(四)參加北大、清華藝術冬令營獲二級證書以上的藝術特長生。
第二十三條 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我校提前批次公安武警類專業女生錄取比例控制在15%以內;國防生限招男生;法學(公安法制方向)專業女生錄取比例控制在10%以內;刑事執行(獄政管理方向)專業女生錄取比例控制在15%以內。其餘各專業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注意男女生比例的合理結構。
第二十四條 相關科目要求:所有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均及格;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會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專業原則上要求數學單科成績及格;外語專業和國防生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餘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在本科教學中,部分課程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慎重。
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改革的省市,為減少退檔對考生的影響,我校要求投檔出來的考生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均及格;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會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專業還要求數學單科成績及格。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束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園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學校本專科招生網站查詢。
第二十六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在學校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提供的正式錄取審批名冊後,由學校寄發通知書給考生本人。對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面申請的學生,學校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學生自負。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其它
第二十七條 收費標准: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6800元,其他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5600元;應用技術本科法學(律師方向)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10000元;應用技術本科法學(公安法制方向)專業每學年學費8000元;高職專科刑事執行(獄政管理方向)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8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200元(法學公安法制方向專業除外)。具體收費標准以物價部門最後核定的為准。
第二十八條 2009年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及高職本專科生,除法學(公安法制方向)專業外,均在渝北校區住宿和就讀。
第二十九條 獎助學金制度: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捐資獎學金等多種助學獎學金,具體獎項詳見我校學生工作部網站。
第三十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者,按照《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一條 學校網址:http://www.swupl.e.cn
招辦電話:023—67258388 67258088 67258266(傳真)
招辦網址:http://zs.swupl.e.cn招辦郵箱:xsczsb@supsl. cn
招生監察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辦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寶聖大道301號西南政法大學集美樓五樓 郵編:401120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學校招生部門聯系。
第三十三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校長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實行。
H. 高考專項計劃西南政法大學可調專業嗎
1、西南政法大學專項計劃招生專業:法學、知識產權、刑事科學技術、經濟學類(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統計學)、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審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勞動關系)、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學與行政學、思想政治教育、哲學、新聞傳播學類(新聞學、傳播學、廣播電視學)、英語。考生錄取後肯定是不能調整專業的,要想轉專業,需要一年後達到一定條件後,按照學校轉專業規定申請。
2、錄取辦法
(一)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合格考生人數所佔比例,分科類和專業確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並通過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二)凡被我校確定為高校專項計劃的合格考生,須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考,按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對高校專項計劃志願填報和錄取的相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願,其專業志願必須填報我校在考生所屬省(區、市)有招生計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
(三)被我校確定為高校專項計劃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當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合格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被錄取到工商管理類、經濟學類、新聞傳播學類專業的,進校後按學校各專業大類分流方案規定進行專業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