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業大學藝術分數
㈠ 南京工業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工作,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綜合評價錄取、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招生計劃等。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工業大學。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0291,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學校目前有三個校區,其中江浦校區地址為南京市江北新區浦珠南路30號,丁家橋校區地址為南京市鼓樓區新模範馬路5號,虹橋校區地址為南京市鼓樓區中山北路200號。
第四條 學校是一所具有百年辦學歷史的公辦本科、全日制
普通高等學校,是首批入選國家「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2011計劃)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重點支持高校。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工業大學。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南京工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0.5%,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其中,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符合「南京工業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招生項目有棒球、壘球、田徑、乒乓球。考生須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水平運動隊的有關報考條件,其中棒球、壘球項目的考生專業測試須參加全國統考,田徑、乒乓球項目的考生專業測試參加我校組織的校考。測試合格後,由我校根據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符合「南京工業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省專業統考成績和文化統考成績須達到該省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江蘇省考生填報志願的最低要求為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C級及以上等級為合格)科目不超過3門。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有明確的錄取規則,則按其規則錄取;若沒有明確的錄取規則,則按省統考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加後的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報考綜合評價錄取的江蘇考生須符合「南京工業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通過我校報名材料初審後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報考考生面試合格且通過公示後,由我校根據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志願)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願錄取。
第十六條 (江蘇省考生適用)學校普通類錄取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選測科目BB(中外合作辦學BC),必測科目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第十七條 (江蘇省考生適用)學校對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在考生投擋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後進行排序。選測科目中物理(歷史)等級達A+或A,分別加3分、2分;另一門選測科目等級達A+或A,分別加2分、1分。
第十八條 學校錄取時對於進檔考生,將採用專業級差(總級差值不超過3分)的方式擇優錄取(內蒙古自治區採用專業志願清錄取)。對於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同分比較的規則進行排序。錄取信息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准。
第十九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本科專業標准學制4年(其中建築學和城鄉規劃專業為5年,報考建築學和城鄉規劃專業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術基礎,色盲、色弱者不宜報考)。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語言類專業除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五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5200元,
理科類專業5500元,
工科類專業5800元,
醫學類專業6800元,
藝術類專業6800元,
中外合作專業:26400元,
優勢學科在原專業基礎上上浮10%。
第二十六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800-1500元/人/年(蘇財綜〔2004〕122號、蘇價費〔2006〕185號、蘇財綜〔2006〕35號)。
第二十七條 學校已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按學年預繳學費,學年末結算,畢業時清算,具體按照蘇價費〔2006〕319號文件及本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執行收費及相關退費(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執行)。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助、補、減」多元資助體系,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開通「綠色通道」,設有各類獎、助學金100餘項,保障和激勵學生成長成才,詳見我校本科學生資助網http://xszz.njtech.e.cn。
第三十條 學校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區浦珠南路30號
郵政編碼:211816
招生咨詢電話:025-58139090
招生傳真:025-5813909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監督電話:025-58139070
招生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haosheng.njtech.e.cn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和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二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㈡ 關於江蘇藝術生高考錄取分數線
藝術類本科(含民來辦)按自專業劃線:音樂專業是總分310分、專業210分,美術專業是總分330分、專業228分。
江蘇省音樂類專業統考考試內容
考試科目和分值:基本樂科和主試科目必考,加試科目可由考生根據自身情況選考。專業總成績滿分為300分。
1,基本樂科:視唱(面試)、練耳(筆試)和基本樂理與音樂常識(筆試)三項為必考科目。
2,主試科目:聲樂或器樂,考生確定其中一項作為主試科目。主試科目滿分為190分。
3,加試科目:聲樂或器樂,考生確定其中一項作為加試科目,且力口試科目必須不同於主試科目。滿分為20分。

普通專業錄取不同,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則由招生學校自定。在此形勢下,不同門類的藝術專業特點千差萬別,無法按照絕對一致的標准選拔考生,使得一所學校內不同專業間錄取規則都有可能不同,甚至一個專業出現集中錄取規則。
㈢ 文化課433.美術228能上南京工業大學嗎
南京工業大學2020年設計學類專業錄取分數線:

可根據自己所在省份參照對應的分數線。
錄取原則
考生須根據所在省份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美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達到合格以上。
考生的文化成績須達到該省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江蘇省考生填報志願的最低要求為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C級及以上等級為合格)科目不超過3門。
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有明確的錄取規則,則按其規則錄取;若沒有明確的錄取規則,則按省統考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加後的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有關同分比較的規則進行排序。錄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准。
設計學類專業(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科技、數字媒體藝術)按大類招生。入學一學期後,根據學生志願、學業成績等,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
㈣ 請高手幫忙估一下今年南京工業大學藝術類最低錄取分數
500分可以沖,其實感覺要505往上或者更高
㈤ 南京工業大學09年藝術系安徽錄取分數
藝術設計學院現有藝術設計和工業設計兩個本科專業
南京工業大學的藝術系09年在安徽沒有招生,詳見如下:
http://zhaosheng.njut.e.cn/view.asp?id=145&class=536
㈥ 2010年江蘇省藝術類錄取分數線(美術),要具體的,比如:東南大學561,南京藝術學院510等等。。。
院校 代號 院校名稱 投檔最低分 (文化分+專業分) 文化分
1102 東南大學 560 309
110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536 299
1104 南京理工大學 535 278
110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495 261
1108 南京師范大學 538 289
1110 南京工業大學 514 262
1114 南京工程學院 495 241
1115 南京林業大學 528 323
1116 南京財經大學 497 269
1118 南京藝術學院 507 268
1120 南京曉庄學院 495 245
1121 南京師范大學浦口校區(與江蘇教育學院聯合辦學) 470 264
1128 金陵科技學院 479 255
1201 江蘇大學 500 243
1222 常州大學 487 240
1223 常州工學院 479 266
1224 江蘇技術師范學院 479 240
1271 蘇州大學 537 281
1272 蘇州科技學院 494 245
1274 常熟理工學院 481 237
1291 南通大學 488 245
1301 鹽城工學院 472 241
1302 鹽城師范學院 471 278
1311 淮海工學院 473 264
1321 中國礦業大學 500 250
1322 徐州師范大學 490 248
1324 徐州工程學院 470 243
1341 淮陰師范學院 476 250
1342 淮陰工學院 467 268
1351 有關高校聯建宿遷學院計劃 459 230
1727 常熟理工學院 461 254
1761 揚州大學 493 265
2102 同濟大學 564 322
2103 上海交通大學 571 314
2111 上海師范大學 518 306
2117 上海海事大學 483 255
2120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466 229
2123 上海應用技術學院 487 245
2124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 491 270
2141 上海商學院 477 230
2202 中國計量學院 466 262
2204 浙江工業大學 497 277
2209 杭州師范大學 481 266
2223 紹興文理學院 471 266
2231 嘉興學院 468 241
2410 三明學院 452 265
2422 華僑大學 475 230
2521 江西理工大學 468 283
2602 濟南大學 478 266
3153 華北科技學院 452 256
3206 天津工業大學 492 242
3333 衡水學院 460 234
3351 河北工程大學 471 258
3410 山西農業大學 480 229
3502 內蒙古師范大學 467 255
4111 沈陽建築大學 472 255
4161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464 229
4303 東北林業大學 460 256
4307 哈爾濱商業大學 475 252
4333 黑河學院 452 257
5321 湖南科技大學 482 249
5342 衡陽師范學院 466 271
5531 廣西工學院 458 230
6101 四川大學 516 310
6181 宜賓學院 464 251
6202 西南大學 494 278
6221 重慶科技學院 465 243
6401 雲南大學 486 259
6404 昆明理工大學 470 262
6407 玉溪師范學院 450 260
6408 雲南財經大學 475 247
6410 昆明學院 471 251
7101 西北大學 487 253
7111 西安財經學院 486 234
7117 西安外國語大學 489 251
7166 商洛學院 460 254
8222 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477 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