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
⑴ 浙江師范大學2015年錄取分數線
浙江師范大學2015年的錄取分數線分為文科和理科,文科的分數線稍微比理科高一點,文科需要570分,理科需要520多分,才能上浙江師范大學。
⑵ 浙師大錄取分數線
浙師大錄取分數線如下:
1、在本省
浙江師范大學2022年在浙江省(普通類平行錄取一段)最低錄取分數為綜合類593分;浙江師范大學2022年在浙江省(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教學點平行錄取一段)最低錄取分數為綜合類597分;
浙江師范大學2022年在浙江省(中外合作辦學平行錄取一段)最低錄取分數為綜合類592分;
2、在外省市
在福建省(普通類本科批)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物理類582分、歷史類569分;在雲南省(普通類本科一批)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理科516分、文科614分;在海南省(普通類本科批)最低錄取分數為:綜合類633分;在山東省(普通類普通類一段)最低錄取分數為綜合類566分;在寧夏(普通類本科一批)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理科467分、文科528分。
法律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認可的入學方式選拔錄取本科、專科學生的活動。
高校、高級中等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高中)、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國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認定及處理,適用本辦法。
⑶ 忙煩問一下浙江師范大學2015年錄取分數
浙江師范大學2015年高考在浙江省理科第一批投檔分數為625分,超出重點線20分,投檔線對應全省名次為25108名(2014年超21分,投檔名次為25397),文科投檔分數為642分,超出重點線16分,投檔線對應全省名次為5476名(2014年超14分,投檔名次為5792)。
文科普通二批共錄取新生23人,投檔分數線為571分,超省控線99分,投檔最低分名次較去年上升341名,平均分為575分,高出省控線103分;理科普通二批共錄取新生262人,投檔分數線為533,超省控線105分,投檔最低分名次較去年上升1723名,平均分為542分,高出省控線114分。
⑷ 請問浙江師范大學2015年在四川的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1、四川大學2015年錄取分數線是多少要看具體省份以及文史類還是理工類。
2、各個省的錄取分數線或者說出檔線正在陸續公布。如:
四川大學在廣東的文科出檔線是609分;
四川大學在廣東的理科出檔線是629分;
⑸ 浙江師范大學錄取線
浙江師范大學的錄取分數線是根據考試區域來劃分的,一般需要考到583分以上。
2022浙江師范大學在江蘇物理類錄取分數線為581分,歷史類錄取分數線為571分。浙江師范大學在陝西理工類錄取分數線為531分,文史類錄取分數線為544分。浙江師范大學在安徽理工類錄取分數線為551分,文史類錄取分數線為561分。
2022年浙江師范大學在海南綜合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623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7257,2022年浙江師范大學在廣東物理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589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30394。2022年浙江師范大學在安徽文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561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5374。
⑹ 浙江師范大學法學錄取分數線
566分。截止到2022年12月29日,在浙江師范大學中,法學錄取分數線為566分。浙江師范大學,位於浙江省金華市,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特色的綜合性省屬重點大學。
⑺ 浙江省二本院校排名及分數線
浙江省二本院校排名及分數線

浙江省二本大學分數線排名前十
1、寧波大學(587分)
2、浙江師范大學(583分)
3、浙江理工大學(578分)
4、浙江工商大學(574分)
5、浙江中醫葯大學(574分)
6、杭州師范大學(574分)
7、中國計量大學(571分)
8、浙江農林大學(570分)
9、浙江傳媒學院(570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寧波大學
⑻ 浙江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2021是多少
浙江師范大學分數線2021是547分,錄取批次是本科批,最低位次是16414,科目是物理、化學、地理。浙江師范大學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特色的綜合性省屬重點大學,前身是杭州師范專科學校,1956年4月16日經教育部批准設立,1958年升格為杭州師范學院。
1962年,杭州師范學院與浙江教育學院、浙江體育學院合並,更名為浙江師范學院;
1965年,浙江師范學院從杭州搬遷至金華,1985年更名為浙江師范大學;
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財政學校、浙江幼兒師范學校和金華鐵路司機學校相繼並入;
2015年,學校入選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
2020年獲評第二屆「全國文明校園」。現由金華(校本部)、杭州(文二校區、蕭山校區)、蘭溪3個校區,20個學院(含獨立學院)組成。浙江師范大學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提升質量、提升特色、提升效益」為主線,秉承「礪學礪行、維實維新」校訓精神,弘揚「務實、求實、扎實」育人傳統,實施「特色化、國際化、區域化、協同化」發展戰略,主動服務浙江教師教育、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國家戰略舉措,努力建設特色浙師、和諧浙師、美麗浙師、活力浙師、幸福浙師,朝著「建設特色鮮明的一流大學」的目標奮勇前進。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認可的入學方式選拔錄取本科、專科學生的活動。
高校、高級中等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高中)、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國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認定及處理,適用本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