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大學2016錄取分數線
㈠ 成人高考溫州大學錄取分數線
562分。根據查詢高考溫州大學錄取分數線顯示,成人高考溫州大學錄取分數線是562分,溫州大學是浙南閩北贛東區域唯一的綜合性大學、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坐落於中國歷史文化名城、素有「東南山水甲天下」之美譽,溫州大學(Wenzhou University),簡稱「溫大」,位於浙江省溫州市,是浙江省教育廳和溫州市共建的浙江省重點高校,入選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
㈡ 溫州大學的往年入取分數線和入取最低分
年份 最低 最高 平均 投檔 錄取人數 錄取批次
2008 550.00 574.00 554.00 -- 199 本科一批
2008 519.00 556.00 535.00 -- 1224 本科二批
2007 568.00 604.00 572.00 -- 155 本科一批
2007 534.00 573.00 550.00 -- 1286 本科二批
2006 570.00 592.00 576.00 -- 60 本科一批
2006 531.00 588.00 550.00 -- 1306 本科二批
2006 531.00 588.00 550.00 -- 1306 本科二、三批
2005 509.00 569.00 526.00 -- 1327 本科二批
溫州大學在浙江省歷年錄取分數線 文科
年份 最低 最高 平均 投檔 錄取人數 錄取批次
2008 550.00 568.00 554.00 -- 46 本科一批
2008 517.00 553.00 537.00 -- 409 本科二批
2007 553.00 578.00 556.00 -- 51 本科一批
2007 527.00 551.00 541.00 -- 471 本科二批
2006 583.00 603.00 586.00 -- 31 本科一批
2006 553.00 594.00 567.00 -- 594 本科二批
2006 553.00 594.00 566.00 -- 594 本科二、三批
2005 537.00 571.00 548.00 -- 627 本科二批
專業大類 專業小類 具體專業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批次
經濟學 經濟學類 經濟學類 546 555 -- 第二批
經濟學類 經濟學 561 568 -- 第一批
法學 法學類 法學類 534 551 -- 第二批
教育學 教育學類 教育學 535 553 -- 第二批
教育學類 學前教育 532 542 -- 第二批
教育學類 教育技術學 534 549 -- 第二批
教育學類 小學教育 534 550 -- 第二批
文學 外國語言文學類 英語 557 574 -- 第一批
理學 數學類 數學類 534 548 -- 第二批
數學類 數學與應用數學 553 572 -- 第一批
物理學類 物理學 534 548 -- 第二批
化學類 化學類 534 547 -- 第二批
化學類 化學 535 552 -- 第二批
生物科學類 生物科學類 532 542 -- 第二批
生物科學類 生物科學 532 543 -- 第二批
生物科學類 生物技術 553 566 -- 第一批
電子信息科學類 電子信息科學類 534 548 -- 第二批
電子信息科學類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553 561 -- 第一批
工學 機械類 機械類 533 546 -- 第二批
電氣信息類 電氣信息類 533 544 -- 第二批
土建類 土建類 534 549 -- 第二批
管理學 工商管理類 工商管理 539 550 -- 第二批
溫州大學2008在浙江省分專業錄取分數線 文科
專業大類 專業小類 具體專業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批次
經濟學 經濟學類 經濟學類 542 548 -- 第二批
經濟學類 經濟學 550 565 -- 第一批
法學 法學類 法學類 537 548 -- 第二批
政治學類 思想政治教育 533 543 -- 第二批
教育學 教育學類 教育學 537 547 -- 第二批
教育學類 學前教育 532 543 -- 第二批
教育學類 小學教育 535 546 -- 第二批
文學 中國語言文學類 中國語言文學類 536 544 -- 第二批
中國語言文學類 漢語言文學 551 553 -- 第一批
外國語言文學類 英語 555 568 -- 第一批
歷史學 歷史學類 歷史學 535 547 -- 第二批
管理學 工商管理類 工商管理類 539 553 -- 第二批
㈢ 溫州大學浙江錄取分數線
文科501,理謹稿液科520。溫州大學招生欄信息顯示,2022年溫州大學浙江敬辯錄取分數線文科501,理科520。溫州大學,簡稱「溫大」,位於浙江省溫州祥物市,是浙江省教育廳和溫州市共建的浙江省重點高校。
㈣ 溫州大學一本分數線是多少啊
歷年溫州大學的一本分數線為510-605分左右,具體以當年學院官網通知為准
溫州大學(簡稱「溫大」,Wenzhou University),於1933年始建,位於浙江溫州,是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由溫州師范學院和原溫州大學於2004年合並組建而成。
學校有教職工1768人(其中專任教師1097人,專任教師中具有正高職稱教師203人、副高職稱教師380人),有各級各類人才工程入選者322人(545人次),擁有雙聘院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優秀青年基金獲得者等一批高層次人才。
學校擁有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2個。2017年被列為浙江省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單位。學科涵蓋文學、理學、工學、法學、教育學、經濟學、歷史學、管理學、藝術學等九個門類。
化學、中國語言文學為浙江省一流學科A類支持學科,電氣工程、法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應用經濟學、機械工程、生態學、土木工程為浙江省一流學科B類支持學科。根據ESI資料庫(2019年3月),學校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3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ESI國內高校排名第140位、省內高校排名第8位。根據《中國研究生教育及學科專業評價報告》(2018-2019),學校研究生教育競爭力位居全國研究生培養高校的前35%。
學校共有2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1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5個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專業,37個省級重點(建設)和優勢、特色(國際化)專業;10門國家級精品課程和精品資源共享課程、38門省級精品課程,6部國家級規劃教材、31部省級重點教材,1個國家級虛擬模擬實驗教學中心,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省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4個省級重點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點),8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4個省級教學團隊。
㈤ 溫州大學城市學院去年的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文科最高分553,最低分518; 理科最高分522,最低分458分。
學校位於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設9個學院、版23個本科專業和權6個專科專業。2012年1月學校被新增為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單位,成為全國首所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的獨立學院。2015年9月,溫州大學城市學院經教育部批准轉設獨立本科院校,擬更名為溫州商學院。2016年5月28日溫州商學院正式掛牌。
學校擁有一支 「結構合理、精幹高效、素質優良、專兼結合」的師資隊伍。擁有專任教師476名,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佔35%;研究生學歷佔62%;雙師型教師佔11%;部分教師入選浙江省「151人才工程」、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溫州市「580海外精英引進計劃」、溫州市「551人才工程」等項目。
㈥ 浙江的所有大學的錄取分數線
浙江的所有大學的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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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3年文理第一批首輪投檔分數線
院校名稱 文科投檔分數 理科投檔分數
浙江大學 671 693
浙江工業大學 630 640
浙江師范大學 628 631
寧波大學 630 630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630 629
浙江工商大學 634 632
浙江理工大學 626 630
溫州醫科大學 639 650
浙江海洋學院 621
浙江農林大學 623
浙江中醫葯大學 645 647
中國計量學院 625
浙江萬里學院 618
浙江科技學院 623
浙江財經大學 647 659
嘉興學院 622 621
浙江大學城市學院 625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 620
杭州師范大學 625 626
湖州師范學院 619 620
紹興文理學院 622 623
溫州大學 623 624
浙江傳媒學院 623 628
浙江財經大學(中外合 642 647
溫州大學中美合作肯恩 619 617
浙江工業大學(中外合 620
寧波諾丁漢大學 625 636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中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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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3年文理科第二批首輪平行志願投檔分數線
院校名稱 文科分數線 理科分數線
浙江師范大學 565 532
寧波大學 571 564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0 565
浙江工商大學 573 563
浙江理工大學 568 564
溫州醫科大學 547 545
浙江海洋學院 548 531
浙江農林大學 558 536
浙江中醫葯大學 554 552
中國計量學院 568 558
浙江萬里學院 500 464
浙江科技學院 563 548
浙江財經大學 575 569
嘉興學院 547 528
浙江大學城市學院 540 517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 529 499
杭州師范大學 567 556
湖州師范學院 548 525
紹興文理學院 556 537
台州學院 543 519
溫州大學 562 547
浙江外國語學院 555 541
浙江傳媒學院 559 541
寧波工程學院 545 526
衢州學院 539 511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 543 516
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 494 458
麗水學院 539 513
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 472 441
寧波大紅鷹學院 470 443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 521 473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 515 474
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 516 481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527 496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 531 503
浙江理工大學科技與藝術學院 517 488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498 483
浙江海洋學院東海科學技術學院 490 454
浙江農林大學天目學院 492 456
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 512 486
中國計量學院現代科技學院 513 478
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 509 471
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 520 481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 490 451
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506 463
溫州大學甌江學院 497 460
嘉興學院南湖學院 491 452
溫州大學城市學院 504 473
麗水學院(少數民族班) 519 495
溫州大學(中外合作專業) 519 494
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需面試專業) 468 438
溫州大學(與台灣中華大學合作專業) 0 461
浙江財經大學(中外合作專業) 560 550
浙江工業大學(中外合作專業) 0 552
浙江科技學院(中外合作專業) 537 504
同濟大學浙江學院 500 474
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 502 461
浙江理工大學(少數民族班) 540 528
浙江理工大學(中外合作專業) 0 520
溫州醫科大學(中外合作專業) 525 499
中國計量學院(中外合作專業) 0 493
浙江師范大學(中外合作專業) 0 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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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3年文理科第二批首輪平行志願投檔分數線
院校名稱 文科分數線 理科分數線
浙江師范大學 565 532
寧波大學 571 564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0 565
浙江工商大學 573 563
浙江理工大學 568 564
溫州醫科大學 547 545
浙江海洋學院 548 531
浙江農林大學 558 536
浙江中醫葯大學 554 552
中國計量學院 568 558
浙江萬里學院 500 464
浙江科技學院 563 548
浙江財經大學 575 569
嘉興學院 547 528
浙江大學城市學院 540 517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 529 499
杭州師范大學 567 556
湖州師范學院 548 525
紹興文理學院 556 537
台州學院 543 519
溫州大學 562 547
浙江外國語學院 555 541
浙江傳媒學院 559 541
寧波工程學院 545 526
衢州學院 539 511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 543 516
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 494 458
麗水學院 539 513
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 472 441
寧波大紅鷹學院 470 443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 521 473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 515 474
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 516 481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527 496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 531 503
浙江理工大學科技與藝術學院 517 488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498 483
浙江海洋學院東海科學技術學院 490 454
浙江農林大學天目學院 492 456
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 512 486
中國計量學院現代科技學院 513 478
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 509 471
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 520 481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 490 451
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506 463
溫州大學甌江學院 497 460
嘉興學院南湖學院 491 452
溫州大學城市學院 504 473
麗水學院(少數民族班) 519 495
溫州大學(中外合作專業) 519 494
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需面試專業) 468 438
溫州大學(與台灣中華大學合作專業) 0 461
浙江財經大學(中外合作專業) 560 550
浙江工業大學(中外合作專業) 0 552
浙江科技學院(中外合作專業) 537 504
同濟大學浙江學院 500 474
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 502 461
浙江理工大學(少數民族班) 540 528
浙江理工大學(中外合作專業) 0 520
溫州醫科大學(中外合作專業) 525 499
中國計量學院(中外合作專業) 0 493
浙江師范大學(中外合作專業) 0 448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中外合作專業) 321 297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中外合作專業) 333 310
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中外合作專業) 280 279
麗水學院(少數民族班) 289 287
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中外合作專業) 332 310
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科貿職業技術學院(籌)教學點 288 279
金華職業技術學院金華教育學院教學點 352 311
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中外合作專業) 320 298
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中外合作專業) 342 321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中外合作專業) 315 283
浙江金融職業學院(中外合作專業) 356 326
㈦ 溫州大學甌江學院分數線
溫州大學甌江學院2020錄取分數線如下:在江蘇理科錄取最低伍彎冊分為320、最低位次為139846名,在江蘇文科錄取最低分為299、最低位次為45095名等。在山西埋科錄取最低分為389、最低位次為41449名,在山西文科錄取最低分為437、最低位次為111891名等。在浙江(不限)錄取最低分為495、最低位次為0名,在浙江(不限)錄取最低分為442、最低位次為202106名等腔宏
㈧ 浙江二本大學排名及分數線
浙江省共有48所在二本招生的大學參與了2016浙江二本大學排名及分數線,其中排名第一的是浙江中醫葯大學,排名第二的是公安海警學院,排名第三的是中國計量學院,排名前10的大學還有溫州醫科大學、浙江外國語學院、浙江農林大學、溫州大學、浙江科技學院、浙江傳媒學院、浙江警察學院。
以下是浙江二本大學排名2016具體榜單,根據2015年理科二本錄取平均分排名,包含部分專業在二本招生的一本大學。
一、2016年浙江高考首批控制分數線:文科第一批分數線為603分,理科第一批為600分。
二、2016年浙江二本大學排名名單:
1、杭州師范大學(185)——師范
杭州師范大學(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簡稱「杭師大」,位於素有人間天堂美譽的歷史文化名城杭州;實行省市共建,以杭州市管理為主,
是杭州市重點綜合性大學,為浙江省和杭州市重點建設的百年老校。
前身是光緒三十二年創建的浙江官立兩級師范學堂,期間不斷發展與組建,1978年經國務院批准建立杭州師范學院,新世紀更名為杭州師范大學
。2014年,入選卓越教師培養計劃。
2、浙江理工大學(188)——理工
浙江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理、工、文、經、管、法、藝術、教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重點建設大學。學校坐落於「上有天堂,下有蘇杭」的歷史文化名城杭州市。
3、溫州醫科大學(194)——醫葯
溫州醫科大學(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簡稱溫醫大,是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同建設的高校。
4、中國計量學院(199)——理工
中國計量大學(China Jiliang University),位於浙江省杭州市,是中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業唯一的一所本科院校,是一所計量標准質量檢驗檢疫特色鮮明、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普通高校,2011年入選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
5、浙江工商大學(200)——財經
浙江工商大學是教育部、商務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重點大學。前身是創建於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業學堂,是近代中國最早培養商業專門人才的學校之一。1980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學院,2004年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浙江工商大學。學校先後隸屬於原國家商業部和國內貿易部等中央部委,1998年從原商業部直屬院校改為「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百餘年來學校一直秉承商科辦學傳統。學校以經濟學、管理學學科為主,法學、工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辦學水平不斷提高,已建設成為一所商科特色鮮明、全國一流的財經類大學。
6、浙江農林大學(276)——農林
7、溫州大學(279)——理工
8、浙江海洋學院(289)——農林
9、浙江財經大學(301)——財經
10、浙江中醫葯大學(335)——醫葯
11、紹興文理學院(388)——師范
12、湖州師范學院(416)——師范
13、浙江科技學院(426)——理工
14、浙江萬里學院(453)——理工
15、嘉興學院(466)——財經
16、麗水學院(479)——師范
17、寧波工程學院(500)——理工
18、浙江水利水電學院(500)——理工
19、衢州學院(609)——理工
20、台州學院(609)——綜合
高考志願填報指導 平行志願填報技巧
高考志願填報時優志願提醒平行志願作為一種很特殊的志願設置讓不少考生和家長摸不著頭腦。個別考生和家長甚至簡單理解為「除了最想上的院校專業外,其餘覺得還不錯的院校專業就可以放到平行志願來填。」如果有這種想法,那平行志願就沒有發揮它應有的作用,甚至影響考生的錄取。
什麼是平行志願?平行志願,其實質是省級招生部門對考生投檔時遵循的基本規則,也就是說在高考錄取的過程中,省級招生部門負責把考生的檔案根據其個人志願向各高校進行投送。投檔時遵循什麼樣的規則呢?目前,實行最多的就是平行志願這種投檔規則。這種規則一般三句話可以概括:分數(位次)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
在平行志願投檔原則下,家長該如何進行志願決策呢?筆者認為是從有利於優質就業的最高原則入手。以前,大家從有利於升學的角度提出相關策略,比如所謂的沖、穩、保策略,就是沖著考上好大學的目標提出的。而從有利於優質就業的角度來考察,就會發現這一策略的不合時宜,因為當高考生用分數沖進了某所好大學時,其成績優勢在學校中自然就沒有了,這時要想選擇該校優勢專業當然就很困難了。再一個,就是人們經常所說的專業冷熱搭配的策略,這依然是立足於升學。而如果從就業的角度看,經過學業規劃選擇的專業就在某個范圍內,不存在什麼冷熱搭配的問題。
平行志願四大特點
1.志願並列考生所填報的幾個平行的院校志願沒有主次之分。即在同一投檔時間段,考生所填院校均有可能被檢索。
2.位次優先在檢索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前,首先要將所有考生分科類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位次排列。投檔檢索時,先檢索最高位次考生志願,再依次檢索以後位次的考生志願。
3.遵循志願考生所填報的幾個院校志願有先後自然順序。檢索考生所填報的幾個院校志願時,是按考生填報志願時排列的院校自然順序A、B、C、D……依次進行的。當考生的投檔分符合首先被檢索到的院校投檔條件時,該生即投到該院校,由高校擇優錄取。
4.一輪投檔考生檔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檢索該生的其他志願,因此,對於考生來說他只有一次投檔機會。如果考生因幾個平行志願均未滿足條件而未被投檔,或投檔後被院校擇優退檔,則只有參加徵集志願或下一批次錄取。
風險提示:平行志願有風險填報需三思
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降低了考生填報志願的風險,但並不是說這種模式沒有風險。從目前看,「平行志願」仍有些風險,需要考生及家長引起重視。
1.風險一:可能正常落榜
高校擇優錄取的原則允許院校投檔數略大於招生計劃數,自然有部分考生會面臨退檔的風險。
2.風險二:投檔模式本身的可能風險
由於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是採取一次性投出,一輪投檔後不再補投,考生被投檔後,如果考生成績相對較低,或專業不服從調劑,或不符合特殊專業的體檢要求,或不符合某些專業的單科成績要求等,高校就能將檔案退出。
3.風險三:定位不恰當的風險
如果考生填報平行志願都過高,也就是說考生的投檔分均未能達到每個平行志願院校的投檔線,考生志願則將「全軍覆沒」。
4.風險四:梯度不合適的風險
如果考生所填報的平行志願之間沒有適當的「梯度」,志願之間不是降冪型,考生則有可能出現「高分低錄」或「錄非所願」的情況。
志願填報建議:拉開梯度冷熱搭配
根據以往考生的經驗,平行志願填報時,仍要堅持「量體裁衣,拉開梯度,冷熱搭配」的原則。首先根據自己的成績為自己定位,選擇自己分數適合的學校和專業;其次按照一定的規律,安排好平行志願間的梯度;第三要注意院校和專業的冷熱搭配,反對不顧自身條件盲目追求熱門院校和專業。考生要熟悉平行志願的投檔流程,掌握平行志願的填報原則和方法,以提高平行志願的錄取成功率。
㈨ 溫州大學分數
1、2021年溫州大學在江西文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571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殲物爛9504;
2、2021年溫州大學在湖南歷史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557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8877;
3、2021年溫州大學在福建歷史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556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6063;
4、2021年溫州大學在湖南物理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540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47069;
5、2021年溫州大學在重慶物理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539分,對應的錄取氏漏位次為41395;
6、2021年溫州大學在湖北物理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538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47414;
7、2021年溫州大學在江蘇歷史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537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20583;
8、2021年溫州大學在河南理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532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97392;
9、螞世2021年溫州大學在上海綜合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469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22597;
10、2021年溫州大學在青海文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463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1891;
㈩ 溫州大學錄取分數線
溫州大學錄取分數線最低分是554分。
高考錄取分數線,是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分數線。該分數線,每年高考結束後,由省級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統計後公布。
高考錄取分數線分為本科線,專科線。各學校根據自身的投檔人數和計劃招生人數劃定本校最低錄取分數線。各校的投檔人數是根據各校在本省錄取人數的1.2倍投檔,投檔以後學校招生辦從這1.2倍中以分數和志願為主,參考學生檔案中的其他信息,按計劃內人數錄取,其錄取的學生中最低分就是該校的錄取線。
法律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認可的入學方式選拔錄取本科、專科學生的活動。
高校、高級中等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高中)、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國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認定及處理,適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