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職生高考錄取分數線
Ⅰ 河北對口單招錄取分數線
河北對口單招錄取分數線如下:
2022年河北單招公辦學校分數線:對口最低分396分、普通類最低分416分。
單招簡介
單獨招生是教育部為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選拔錄取機制。
為了貫徹落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文件精神。
單獨招生院校生源范圍主要應為其所在省區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也可試點招收部分中職畢業生。
單獨招生計劃納入各校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未完成的計劃轉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時執鉛缺鬧行。
Ⅱ 2022年河北普通高等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
(一)普通類
歷史科目組合本科批443分賣豎,專科批200分;物理科目組合本科批430分,專科批200分。
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歷史科目組合506分,物理科目組合487分。適用於強基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及其他有相應文化成績要求的院校(專業)招生。
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控制分數線:歷史科目組合443分,物理科目組合430分;對於少數體育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文化成績控制分數線:歷史科目組合287分,物理科目組合279分。
(二)藝術類
1.藝術統考類,聲樂統考:藝術本科(文化/專業)312分/中梁大130分,藝術專科(文化/專業)140分/115分;器樂統考:藝術本科(文化/專業)312分/110分,藝術專科(文化/專業)140分/105分;舞蹈統考:藝術本科(文化/專業)312分/120分,藝術專科(文化/專業)140分/100分;美術統考:藝術本科(文化/專業)312分/180分(且其中兩門科目各不低於60分),藝術專科(文化/專業)140分/160分。按教育部規定,部分獨渣塌立設置藝術院校和參照執行院校的有關藝術類本科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學校確定。
2.藝術校際聯考類,戲劇與影視學類校際聯考:藝術本科(文化/專業)312分/127分,藝術專科(文化/專業)140分/127分;書法學校際聯考:藝術本科(文化/專業)312分/145分,藝術專科(文化/專業)140分/145分;播音與主持藝術校際聯考:藝術本科312分/141分,藝術專科(文化/專業)140分/141分;服裝表演類校際聯考:藝術本科(文化/專業)312分/60分,藝術專科(文化/專業)140分/60分;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校際聯考:藝術本科(文化/專業)312分/278分,藝術專科(文化/專業)140分/278分。按教育部規定,部分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和參照執行院校的有關藝術類本科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學校確定。
3.藝術校考類,(1)按教育部規定,部分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和參照執行院校的有關藝術類本科專業,文化、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學校自行確定,我省統考涉及到的專業,還需要我省相應類別專業統考合格,其中美術類本科專業需要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其藝術類專科專業:我省統考涉及的,文化、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我省相應統考類執行;我省統考未涉及的,文化控制分數線為140分,專業控制分數線由院校確定。
(2)其他院校中,聲樂校考:藝術本科(文化/專業)312分/115分;器樂校考:藝術本科(文化/專業)312分/105分;舞蹈校考:藝術本科(文化/專業)312分/100分;美術校考:藝術本科(文化/專業)312分/180分(且其中兩門科目各不低於60分);統考未涉及的校考:藝術本科(文化/專業)312分,藝術專科(文化)140分。以上專業分為我省相應科類專業統考合格線。
(三)體育類
體育歷史科目組合:體育本科(文化/專業)227分/260分,體育專科(文化/專業)140分/230分;體育物理科目組合:體育本科(文化/專業)295分/260分,體育專科(文化/專業)140分/230分。河北體育學院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專業高考文化成績控制線:歷史科目組合227分,物理科目組合295分。專業成績控制線按學校公布的合格線執行。
Ⅲ 2023年河北省單招學校分數線
河北省2023年高職單招考試三類睜態錄取控制分數線為460分。
河北省2023年高職單招考試三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為460分。高職單招對口機械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為426分。單獨招生是教育部為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數早胡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選拔錄取機制。
我國高等職業院校實行單獨招生最早開始於2007年,命題主體單位由國家示範性高職院校逐步擴權到國家骨幹高職院校、各省級示範性高職院校、國家高等職業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內高職院校。
招生特點:
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職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選拔機制。單獨招生院校可單獨或聯合組織文化考試。
單獨招生院校生源范圍主要應為其所在省區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也可試點招收部分中職畢業生;單獨招生計劃納入各校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未完成的計劃轉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