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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2015藝術類錄取分數

發布時間: 2023-07-16 08:07:16

① 我是美術生,想考廈大,文化和專業各要多少分

一、廈門大學美術類文化和專業分數線,各省不同。


如廣東省2015年分數線:


文化分257,專業分438。




二、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於1921年創辦,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也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


學校設有研究生院、26個學院(含66個系)和10個研究院,擁有31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5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87個專業可招收培養博士研究生,276個專業可招收培養碩士研究生,83個專業可招收本科生;擁有5個一級學科和9個二級學科的國家級重點學科(涵蓋38個二級國家重點學科),26個博士後流動站,9個國家人才培養基地。

② 廈門大學2015年高考錄取分數線

465分。廈門大學位於福建省廈門市,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副部級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廈門大學2015年高考錄取分數線是465分,其學校的設備先進,設施齊全,環境優美,旨在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

③ 遼寧省的想考廈門大學一個較好的專業,要多少分

具體分,每年都不一樣,你要考的那年高考是會公布的,先看看這個吧 廈門大學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賦與高校辦學自主權的有關條款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慨況 第一條 廈門大學位於我國經濟特區、「國際花園城市」——福建省廈門市,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也是國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現有校本部和漳州校區。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二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副組長由分管招生和紀檢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分管教學、考試中心的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三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層次和計劃 第五條 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62個本科專業類,涵蓋 85 個專業(含方向)分別面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第六條 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計劃為4750人。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請參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編印的考生填報志願手冊。 第四章 招生模式 第七條 採用大部分院、系按專業類招生,少數院、系按專業招生的模式。各專業類的專業(方向)設置及分流情況請參閱《廈門大學 2010 年本科招生專業一覽表》。 第五章 培養與管理模式 第八條 實行「寬口徑、厚基礎、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錄取的學生按專業類進行培養。即一、二年級學生一般按照專業類學習通修課程,二、三年級通過選修方向性課程進行專業分流、確定專業方向。方向性課程的選定根據學生個人的特點,在學校的指導下進行。 第九條 我校選擇經濟學、會計學、數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和海洋科學類6個優勢學科專業,開設國際化試點班,進行國際化創新人才培養試點。國際化試點班專業教學計劃的主要核心課程(16門左右)採用英語教學。試點班為學生配備導師,鼓勵優秀學生提前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和教師的科研。 第十條 除音樂系新生直接入住校本部外,其餘的新生全部入住依山傍海,環境優美,擁有全國一流的教學和生活配套設施,管理和服務規范的漳州校區。經第一、二學年的學習和生活後,回到校本部繼續修讀學業。 第十一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我校頒發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我校授予學士學位。 第六章 招生要求 第十二條 除外語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和國防生僅招英語語種的考生外,其餘專業(類)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招生機構組織的口試。 第十三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的考生,有關專業考試要求按照《廈門大學201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藝術類學生入學後,我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准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除國防生外,各專業(類)無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高考單科成績一般應達到及格以上水平。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我校根據錄取有關要求對其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六條 根據生源省份的出檔規定和報考我校的生源等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填報志願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以生源省份我校相應的招生計劃數的105%左右調檔(調檔前根據生源情況,我校與各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商定具體調檔比例),非平行填報志願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控制在生源省份我校相應的招生計劃數110%-120% 以內。 第十七條 原則上認可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訂的有關加(降)分政策。專業(類)錄取以考生的投檔分(高考分加照顧分)進行專業投檔。 第十八條 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的考生。 第十九條 在各省出檔的考生中,根據公布的專業招生計劃,採用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的方式進行專業(類)投檔和錄取,同時參考專業相關科目成績。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總分值為 5 分。即第一和第二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為 2 分,第二和第三專業志願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後的所有排序志願)專業志願的分數級差均為 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後的所有排序志願)與調劑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為 1 分。 第二十條 獲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文藝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考生的錄取規則分別按我校相應各類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面向全國和單獨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按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准 第 二十二 條 學費收費標准 1 、人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外文學院、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國際關系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數學科學學院、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航空航天類除外)、化學化工學院、材料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環境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所屬各專業,每人每學年 5460 元; 2 、醫學院各專業、航空航天類每人每學年 6760 元; 3 、軟體學院一、二年級每人每學年 5460 元,三、四年級按學分收費,每生每學分 400 元,每學年約為 40 學分; 4 、藝術學院各專業每人每學年 9360 元。 第 二十三 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 1200 元(人 / 學年)。 第九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第二十五條 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當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的主體。我校的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由中國銀行承辦,全校每年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人數約佔在校生總數的20%,每人每年最高貸款金額為6000元。 第二十六條 國家獎學金 為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中央政府出資設立國家獎學金,獎勵金額為8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304人獲得國家獎學金。 第二十七條 國家勵志獎學金 為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央政府出資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金額為5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660人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二十八條 國家助學金 為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央政府出資設立國家助學金。我校資助標准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2000多名學生獲得國家助學金。 第二十九條 學校設立的獎學金 1、優秀新生獎學金 梵谷考總成績(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且被錄取的新生,給予免交四年學費,並一次性分別給予2萬元(第1—10名)、1.5萬元(第11—20名)和1萬元(第21—30名)的獎勵。 凡第一志願填報我校,文或理科高考總成績(卷面原始分)超過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數線80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計劃前5%的新生,給予2000元獎勵。高考總成績(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不重復參評此項獎勵。 2、優秀學生獎學金 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用於獎勵全面發展、品學兼優的本科學生。評定標准分為一等、二等、三等獎,覆蓋面達學生人數的30%。設立單項獎學金用於獎勵德、智、體、美、勞等方面有特殊才華的在校本科生。 3、校級獎學金 目前,我校共設立了以「嘉庚獎學金」、「本棟獎學金」和「亞南獎學金」為主的共32項校級獎學金,每年獎勵人數約800人,獎勵總金額達200多萬元。除此之外,我校各院(系)還設立了數量眾多的院(系)級獎學金。 第三十條 勤工助學 學校倡導學生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活動。全校每年設立1000多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供學生申請,勤工助學勞酬標准為每小時8元(每月不超過50小時)。 第三十一條 困難補助 學校設立各種形式的困難補助。2009年,我校共撥出專款2000多萬元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能獲得有效資助。 許多社會團體、人士專門為我校學生設立助學金,每年資助人數約1000人,總額約300萬元。 第三十二條 減免學費 我校根據國家政策減免部分學生的學費。 第十章 就業情況 第三十三條 我校近三年本科畢業生就業率分別為:2009屆93.2%,2008屆95.4%,2007屆95.9%。畢業生就業率位居全國高校前列。2009屆畢業生就業主要單位性質流向依次為:各類企業、升學、金融單位、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其他教學單位等。就業主要地區流向依次為:廈門、福建(不含廈門)、深圳、廣東(不含深圳)、江蘇、上海、北京等省份(城市)。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我校招收的少數民族預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畢業生等學生為國家定向就業招生計劃。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有關政策招收上述學生。 1 、報考我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我校將根據考生志願在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中我校的出檔線下40分以內擇優錄取。學生在校期間享受國家有關的學費、教材、伙食、住宿等補助,畢業後充實到西藏的縣以下基層幹部隊伍,進藏服務期5年。錄取的學生到校報到注冊前須與西藏人事廳簽訂「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否則,取消入學資格,相關責任由學生個人承擔。 2 、少數民族預科班生源限定為我校當年有安排招生計劃省份參加全國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成績要求為不低於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出檔線下80分。被錄取的預科學生先在位於河南鄭州市的黃河科技學院進行一年的預科階段學習,預科學習合格並結業者,我校將根據學生德、智、體情況及我校擬定的招生專業計劃確定本科具體學習專業,轉入我校進行本科階段學習;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區。 第三十五條 我校國防生的報考條件、志願填報、錄取辦法、國防獎學金的標准與發放、學生畢業後的工作分配去向及待遇等信息,請查閱《南京軍區國防生招生簡章》或登錄 http://210.34.18.180 查詢,或咨詢南京軍區駐廈門大學後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咨詢電話:0592-2187802。 第三十六條 我校面向江蘇省招生(含自主招生和文藝特長生)的兩門選測科目要求:理工類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文史類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對於另一門選測科目,我校原則上不做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 AA 。專業安排辦法採用等級級差法,即考生兩門選測科目每得一個 A + 折算成等級級差分2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後進行排序,再採用我校確定的「專業級差」的方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願和必測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 第三十七條 我校面向福建省廈門市、漳州市招收走讀生的志願填報和錄取要求請登錄我校招辦網頁查閱,或向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門查詢。 第三十八條 咨詢、查詢、聯系方式:欲了解我校招生資訊,可上網查閱或電話咨詢。網址: http://zsb.xmu.e.cn ,電話:0592—2188888。錄取結果及錄取通知書的寄發狀態可登錄上述網頁查詢。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自印發之日起生效,具體實施過程按當年教育部和各有關生源省份制訂的相應政策執行。 第四十條 本章程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廈門大學 二O一O年三月

④ 廈門大學 藝術系 學生文化課的分數線

答:廈門大學藝術類考試是不看文化課分數線的,而是看綜合分和專版業校考成績
《廈門權大學2015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及教育部相關規定,具體合格線劃定規則如下:
1)音樂學專業(含音樂教育方向和藝術管理方向)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本科合格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進行綜合評價,以考生的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750×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750×50%。
(2)音樂表演專業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本科合格線和專業校考成績合格,而且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普通類本二線的65%的出檔考生中,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志願和廈門大學的專業校考成績,結合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情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專業校考成績低於70分不予錄取。

⑤ 廈門大學分數

廈門大學2015年高考在福建省各批次錄取分數線如下表(出檔線為錄取線):

⑥ 廈門大學港澳台聯考分數線(13.14.15年的)

批次 類別 招生大類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錄取人數
本科一批 港澳台僑聯招(普通類) 新聞傳播學類 599 530 561 12
軟體工程 554 535 544.5 2
英語 594 538 569 3
日語 549 549 549 1
法語 573 550 561.5 2
俄語 612 612 612 1
德語 583 583 583 1
法學類 574 535 554.5 2
工商管理類 646 599 616.4 5
電子信息類 547 531 539 3
經濟學類 648 541 569 39
公共管理類 539 539 539 1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546 546 546 1
港澳台僑聯招(藝術類) 美術學類 359 359 359 1
設計學類 475 381 416 3
音樂表演(鋼琴) 416 416 416 1
對台單招 計算機類 529 510 519 3
新聞傳播學類 522 518 520 2
臨床醫學 524 524 524 1
數學類 522 522 522 1
生物科學類 516 516 516 1
預科一批 港澳台僑聯招 —— 534 534 534 1
對台單招 —— 578 508 543 2
我校根據生源情況擇優錄取的原則,2015年港澳台聯招本科錄取分數線530分,預科錄取分數線510分;對台單獨招生本科錄取分數線510分,預科錄取分數線490分。

你可以去關注官方網站:http://zsb.xmu.e.cn/5837/list.htm
採納我吧

⑦ 廈門大學藝術生文化課要考多少分

2018年廈門大學在安徽錄取的繪畫專業的錄取最低分為589.77,錄取人數為兩人。文化課成績內要結合容你自己的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和專業省統考總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750×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750×50%。

廈門大學的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錄取要求為: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以考生的綜合分擇優錄取。

廈門大學的藝術教育本科專業是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按照教育部的錄取要求,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於我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廈門大學,簡稱廈大(XMU),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於1921年創辦,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是國內最早招收研究生的大學之一,中國首個在海外建設獨立校園的大學,被譽為「南方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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