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往年高考錄取分數線
A. 歷年南京師范大學本二錄取分數線
你網路一下就知道了
B. 南京師范大學的歷年錄取情況
教育部規定,考生如果符合復試條件而不能在第一志願院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檔案應送至第二志願院校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調劑。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由於招生計劃的限制,有些考生雖然達到分數線,但並不能被安排復試或復試後並不能被錄取,對這些考生,招生單位將負責把其全部材料及時轉至第二志願單位,這個過程即稱為考研調劑。
參考資料:中國高校網
調劑的方法很多
1、去找你報考的那個學校的導師,問他還有沒有希望被錄取,沒有希望,那麼請他給你推薦一個導師,或者看能不能校內調劑
2.問你周圍的老師,同事,,看有沒有相關的信息或者有沒有人願意給你推薦一個
3.查找相關學校相關專業的研究生處電話,不厭其煩的打,直到有人接受你。
還有很多方法,很難說清楚。
現在找老師,一般不會得到明確的答復,但是一定要找,注意去找的時候不要帶禮物。
首先找到老師所在的實驗室,找到那裡做實驗的師兄師姐,說明來意,如果能遇見一個比較熱心的老鄉就最好了,具體問一下導師什麼時候能來上班,老師的科研等各個方面。然後等導師來的時候,去和導師談談,一般程序是:自我介紹,哪個學校畢業,什麼專業,源縣報考的學校專業,各科分數等,想考他的研究生,不知道老師能不能接受我。接下來,一般的導師就會接著你的話說下去。
這樣一直找下去,直到你有個導師或者學校說你可以去面試了,那麼恭喜你,你差不多了。
這個過程是一個很難受的過程,要臉皮厚,做好心理准備,有個別老師不是很客氣,要忍耐,如果跟那個導師談得比較投機,而他又不想接受你,別忘了讓他給你推薦一個。
通過了國家劃定的初試分數線、具有復試資格而在第一志願學校又沒有復試機會的考生,可以把自己的相關資料和情況簡介傳達給相關專業生源不足的院校。經過考核,學校會為符合條件的考生發面試通知,並向考生的第一志願學校發放調考試檔案的「調檔通知」,考生經復試合格後入學。
院校如何調劑
在接收調劑生的過程中,研招辦主要負責接收考生的調劑申請並轉到相關學院,由學院進行考核,發出復試通知,復試合格的考生再由學院報給研招辦。如果考生知道學院或專業的空缺信息和聯系方式,也可以直接與學院聯系。
院校調劑標准
接受調劑生時各學校的具體標准因各學校的情況而異。一般而言,因為研究生入學考試中各學校的考題不同,所以在要求考生必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復試資格外,一般要求入學考試的統考科目中兩科與所調劑專業的考試科目完全相同,兩科專業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校內調劑一般是從一個專業調到另一個專業,如果符合上述條件也可能實現,但機率不是很大
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各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6〕1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為加強全省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組織管理,規范省內外部分高校自行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統一管理省外高校在我省設點進行的專業考試,切實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一、報名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且具有一定藝術專長者均可報考。
二、招生簡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其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計劃、錄取規則、學費標准等。招生院校應在2007年1月20日前向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本校招生簡章。同時,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三、藝術專業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由藝術專業考試和全國文化統考兩部分組成。
2007年我省對音樂類和美術類專業的藝術專業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其他藝術專業由有關招生高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一)省統考
1.考試形式
省統考採取全省統一命題、設點集中考試、統一閱卷(面試)評分的形式。
2.考試科目
(1)音樂類:
①基本樂科:視唱(面試)、練耳和基本樂理與音樂常識(筆試)三項均考,基本樂科滿分為130分。
②主試科目:聲樂或器樂,只需任選一項。如選考兩項,則得分高的項目為主試科目,另一項自動降為加試科目。考試形式為面試,主試科目滿分為260分。
聲樂或器樂考試時,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須自報三首歌曲或兩首樂曲,考試時由考生自選一首,計算機考試系統隨機抽取另一首作為考試曲目。兩首歌曲演唱時間總體不超過5分鍾,兩首樂曲演奏時間總體不超過8分鍾。
③加試科目:聲樂或器樂(要求加試科目必須與主試科目不同),考試形式為面試,滿分為20分。
基本樂科和主試科目必考,加試科目可由考生根據自身情況選考。專業總成績滿分為410分。
(2)美術類:
①素描(4開畫紙,半身人像<含手>默寫,提供相關照片作參考)。
②色彩(4開畫紙,靜物默寫)。
上述科目必考,滿分各為150分,專業總成績滿分為300分。
3.考點設置、考生信息確認、報到和考試時間
(1)考點設置
①音樂類省統考只在南京師范大學設考點。
②美術類省統考考點設在南京藝術學院、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徐州師范大學和鹽城工學院等6所高校(考點設置及考區劃分見附件1)。
(2)考生確認專業考試信息
音樂類考生於2007年3月1-2日到南京師范大學確認專業考試信息並繳納考試費;美術類考生於2007年3月10-11日到考生報名所在市對應的統考考點確認專業考試信息並繳納考試費。
(3)報到和考試時間
①音樂類考生報到時間:2007年3月9-10日;考試時間:3月11日筆試,12-31日面試(不分初、復試)。
②美術類考生報到時間:2007年3月23-24日;考試時間:3月25日(不分初、復試)。
③考生須按時到指定考點報到,報到時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江蘇省2007年藝術專業考試通知書》。考點高校為考生安排考試日程、隨機編排考場並發放准考證。考生按准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逾期不予補考。
4.組織管理要求
(1)組織領導
藝術專業統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加強領導,嚴格管理。江蘇省藝術專業統考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監督省統考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省教育廳分管廳長擔任,副組長由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考點高校、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等單位負責人擔任。
各統考考點高校必須高度重視專業考試工作,成立考點考試委員會。考點考試委員會須由高校負責人掛帥,以專業院系和招辦為主體,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高校各有關部門參與配合,在省統考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共同組織實施本考點的考試工作。考試的組織管理必須嚴格按《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實施細則》(另發)進行。考試期間省教育考試院將向各考點派出巡視員,檢查、督促統考工作。
(2)命題
由我省教育考試院組織有關專家、學者,在封閉條件下進行命題。
命題內容以《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考試說明》以及中學的音樂或美術課程教學大綱和教材為依據,結合高等藝術專業的招生、教學需要,注重考查考生在藝術學習方面所具有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綜合運用能力。
(3)閱卷(面試)評分
我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全省有關高校的專家組成評委組,採取封閉管理的模式,使用《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考試計算機網路輔助評分系統》進行閱卷(面試)評分工作。
(4)我省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負責向考生發放《藝術專業全省統考考生成績單》。
(二)校考
1.省內高校的校考
省內有關高校招收的非省統考專業,其專業考試由招生高校自行組織。
南京藝術學院的繪畫(不含書法)、藝術設計、工業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攝影、戲劇影視美術設計、音樂學(音樂教育)和音樂學(藝術管理)等8個專業參加省統考,其他專業仍由該院組織校考。
2.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
(1)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的專業考試由院校組織校考,同時告知考生可不需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如院校要求考生還須參加省統考並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須按照院校的要求辦理。
根據教育部《關於同意清華大學等5所高校200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的函》(教學司函〔2006〕120號)有關精神,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和北京服裝學院等5所高校的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執行。
(2)其他普通高校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專業如與我省統考專業相同,建議使用我省的省統考成績。如使用我省的省統考成績,必須在2007年1月20日前向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並在本校的招生簡章中說明。
如招生高校確需校考,須在2007年1月20日前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根據教育部200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以及《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通知》(教高〔1998〕8號)精神,凡有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繪畫專業(中國畫、油畫、版畫、壁畫)、美術學專業(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專業在我省招生的高校,除校考外,同時要向考生說明必須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的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合格者(將在填報高考志願前劃線並公布)方能按招生高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上述專業以外的其他藝術類專業,考生可不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不受省統考合格線的限制。
(3)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如與我省藝術類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必須使用我省省統考成績。如招收我省省統考未涉及的特殊專業,需要校考的,必須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後方可對我省考生進行專業考試,否則其專業考試成績我省一律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高校負責處理。
(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除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可跨省設點組織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有特殊情況確需要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的,須在2007年1月10日前向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方可在我省設點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設立考點及考試管理等工作,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在江蘇省設點考試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執行,設點專業校考的時間和地點由有關招生高校自行確定,並以《招生簡章》的形式向社會公布。
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組織省統考未涉及專業的專業校考。
3.專業校考合格考生的確定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實行專業校考的招生高校必須嚴格堅持專業選拔標准。
(1)省外普通高校確定各專業考試合格人數一般不超過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省內自行組織校考的高校,除時裝表演專業方向的合格考生人數可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4倍以內外,其餘各專業的合格考生人數均須嚴格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3倍以內。
(2)有關招生高校校考的合格考生成績冊必須於2007年4月15日前,按附件2要求報送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我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各高校的招生計劃數及規定的比例進行審核,如招生高校確定的專業合格人數超過規定的標准,對超出部分的低分考生,我省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有關招生高校負責處理。屆時,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經審核通過的合格考生名單在江蘇招生網(www.jszs.net)上予以公布。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由招生高校及時寄(送)考生本人。
(三)對專業考試違規考生的處理辦法
1.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省統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並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2.對在校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有關考點單位和招生高校應及時按附件3要求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我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並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四、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劃線辦法
藝術類考生文化統考成績的計算與普通類相同,其中數學成績100%計入總分。
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錄取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將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並分別確定專業和文化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教育部批準的全國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的專業和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在錄取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其他省內外校考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將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並分別確定專業和文化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藝術提前公辦(本科)、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批次的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填報志願資格線,將於考生填報高考志願前向社會公布。
五、批次設置和志願填報
各招生高校須在2007年5月20日前,將本校在《招生簡章》中公布的錄取原則和辦法,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並報我省備案。
2007年我省繼續實行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績、公布各分數段考生人數、公布全省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填報志願資格線後填報高考志願的辦法。考生填報高考志願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填報高考志願工作於6月下旬進行,該次填報藝術提前公辦(本科)批次和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批次志願。凡未被上述批次高校錄取並達到規定分數線的考生,於7月底第二次填報高考志願,該次填報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志願。
參加全省專業統考合格的考生,可以填報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或省外高校。
參加專業校考取得合格的考生,只能填報取得校考合格的高校的志願,其專業考試成績原則上對其他高校無效。
藝術類考生還可兼報普通類各批次志願(普通類提前錄取批次和體育類除外)。
考生填報高校和專業志願時,應根據高校及專業對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體檢結論等情況,慎重選擇,准確填報。
今年我省藝術類專業按專業考試方式不同,設置有傳統院校志願、平行院校志願和徵求院校志願三種,錄取批次設置為三大批次8小批。
1.藝術提前公辦(本科)批次。
(1)第1批:為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以及 「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2)第2批:為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
(3)第3批:為除藝術提前公辦(本科)第1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2.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批次。
(1)第1批:為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
(2)第2批:為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3.藝術高職(專科)批次。
(1)第1批:為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校考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2)第2批:為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
(3)第3批: 為除高職(專科)第1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藝術提前公辦(本科)、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藝術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結束後,各設立一個徵求院校志願,考生只能在傳統院校志願或平行院校志願中選擇其一院校志願填報。
設置院校志願原則為:對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設置一到兩所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志願中含有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志願;對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願中含有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志願。
省教育考試院將於2007年7月1日前,將報考藝術提前公辦(本科)第1批有關高校的第一志願考生成績,按相應高校提供的E-mail地址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有關高校(具體辦法見附件4),請各有關高校及時下載,同時省教育考試院將相應文本通過EMS寄送相應的高校,供有關高校制定預錄取方案參考。正式錄取一律以從網上錄取計算機系統上下載的考生電子檔案為准。
六、錄取
(一)投檔、錄取辦法
1.使用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專業總分和不大於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專業總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投檔,由高校對進檔考生進行擇優錄取。
2.使用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和不大於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投檔,由高校對進檔考生進行擇優錄取。
3.對報考專業校考高校(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的本科藝術類專業除外)的考生,分別按相應的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按考生志願和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投檔,高校對進檔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預先確定的錄取規則和標准以及有關招生政策,自主、擇優錄取。
(二)關於遠程網上錄取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2007年藝術專業招生繼續實行計算機異地遠程網上錄取。所用計算機軟體由教育部統一下發,有關技術問題請與省教育考試院網路信息中心聯系。聯系電話為025-83232283。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執行。
附件:1.考點設置及考區劃分
2.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合格考生成績資料庫結構
3.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違規考生資料庫結構
4.上報高校通訊方式的回執
5.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進程表
附件1:
考點設置及考區劃分
1.音樂類專業統考設一個考點:南京師范大學,承擔全省音樂考生的專業統考工作。
2.美術類專業統考設六個考點,各考點承擔的統考地區劃分如下:
南京藝術學院:南京市、鎮江市
南京師范大學:常州市、連雲港市
蘇州大學: 無錫市、蘇州市、南通市
揚州大學: 淮安市、揚州市、泰州市
徐州師范大學:徐州市、宿遷市
鹽城工學院: 鹽城市
C. 南京師范大學往年的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http://bkzs.njnu.e.cn/zsxx/2009-9/161700_623471.html
D. 南京師范大學近幾年的錄取分數線是多少(急需哇)
看你是哪個省的了吧,一般來說外省文科排名在1000名左右,省內不分文理排名是10000以上吧,分數現在代表不了什麼,主要看全省排名
E. 南師大歷年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去搜狐高考頻道可以找到:)
F. 南京大學歷年高考錄取分數線
南京大學年在省、市招生錄取線
文科 理科
最高分 錄取線 重點線 最高分 錄取線 重點線
593 534 486 647 578 470
604 586 536 648 625 551
南京大學2006年在省、市招生錄取線
文科 理科
最高分 錄取線 重點線 最高分 錄取線 重點線
632 573 516 683 603 528
622 611 561 654 638 577
南京大學2007年在省、市招生錄取線
文科 理科
最高分 錄取線 重點線 最高分 錄取線 重點線
623 577 528 667 624 531
621 609 566 679 656 587
南京大學2008年在省、市招生錄取線
文科 理科
最高分 錄取線 重點線 最高分 錄取線 重點線
618 580 515 666 606 502
607 588 537 650 583 552
G. 南京師范大學 研究生 歷年錄取分數線
我知道具體書目,但是你用手機發的問題導致我們回答有字數限制,不能把書目說清楚。下面的是鏈接,自己去看吧。我也是12年考。
H. 歷年來南京師范大學文科的錄取分數線
你好。專業錄取分數線的意思是這樣的。由於每一個專業的錄取都會自然形成錄取最高分專、錄取最低分屬,通常將某個專業的錄取最低分數稱之為專業錄取分數線,簡稱專業線。
因此在若干條專業線中同樣會有最高分的專業線,或最低分的專業線;而通常又將最低分的專業線定之為學校錄取最低分數線,簡稱校線。
每所學校都設置有若干個專業;少則有20~30個專業,一般也有40~50個專業,多則有70~80個專業,有的甚至超過100個專業。學校按照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專業確定辦法予以錄取考生,實際上就是將考生確定在某個專業上。也就是學校招生有多少個專業就有多少條專業線
I. 南京師范大學多少分能錄取,我是江蘇省
南京師范大學屬於省屬211大學,師范類專業錄取分數較高,江西考生要上南京師大,文理科分別要高一本線42分和53分以上才行(這是2016年錄取分數情況,今年的還未公布)。
J. 南京師范大學的錄取分數線是多少啊
2014年南京師范大學高考在各省市錄取情況如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