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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經濟法博士點

發布時間: 2021-02-26 16:27:28

① 武漢大學和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畢業,哪個的就業前景更大一些

明顯是廈大啊,廈大經濟學院很強。。武大的的專長不是經濟類的,不過你好像說的是法學類的,那二者在伯仲之間。。

② 哪個大學的法學好!

北航、重慶大學、四川大學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
第十一次申報法學一級博士點高校匯總
目前已知申報法學一級博士點的高校:
南開大學(破格)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破格);
遼寧大學
鄭州大學
海南大學(破格)
上海財經大學
重慶大學
四川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最後獲批3家

第一部分:現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授予權的學校和機構 共12家
1、北京大學
2、武漢大學
3、中國人民大學
4、中國政法大學.
5、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6、吉林大學
7、清華大學(自審)
8、華東政法大學;[
9、廈門大學
10、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11、南京師范大學
12、西南政法大學
第二部分:具有法學二級學科博士授予權的學校
1、浙江大學博士點: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法理學
2、山東大學博士點: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法學理論
3、蘇州大學博士點: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4、上海交通大學博士點: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方向:憲法、立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行政程序、法理學、法社會學、民商法、知識產權法 、經濟法 、刑法、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環境法)
5、鄭州大學博士點: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6、湘潭大學博士點:訴訟法學、法律史
7、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博士點:國際法、民商法學
8、南京大學博士點:經濟法學
9、復旦大學博士點:國際法學、民商法學
10、四川大學博士點:訴訟
11、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博士點:訴訟法學
12、中山大學博士點:法理學、【法律與行政(授予管理學博士學位)、中外法律史(授予歷史學博士學位)】i
13、中央黨校博士點:法理學
14、黑龍江大學博士點:民商法學
15、遼寧大學博士點:經濟法
16、安徽大學博士點:經濟法
17、湖南大學博士點:經濟法
18、湖南師范大學博士點:國際法學
19、重慶大學博士點:環境法
20、福州大學博士點:環境法
21、中國海洋大學博士點:環境法
22、大連海事大學博士點:國際法(方向:海商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國際商法、國際刑法、海事行政法)
23、雲南大學博士點:民族法學
24、西南財經大學博士點:法律經濟學【並在人口學專業下招收民商法、經濟法、刑事法學方向博士研究生】
25 、上海財經大學博士點:法律經濟學和法律金融學
26、西安政治學院博士點:軍事法學
27、中央民族大學博士點:民族法學; }
28、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專業下招收民事訴訟法學、知識產權法學、民商法學、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刑事訴訟法學、憲法學、比較刑法學方向博士生;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專業下招收中國刑法、國際刑法、外國刑法、犯罪學與刑事政策 、刑事訴訟法、證據法學方向博士研究生
29、西安交通大學在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下招收國際公法學、國際經濟法學、經濟法學、民商法學、知識產權法方向博士研究生

本文摘自: 高校發展信息網論壇(http://bbs.ranke.com) 詳細出處請參考:http://www.ranke.com/bbs/viewthread.php?tid=31720

③ 打算讀研,廈門大學法學院哪個專業比較好

廈門大學的法學院在全國大學里排名前十強。

與其他名校相比,廈大法學類最強的是國際法專業,以至於他們為這個專業單獨設立一個了國際法高等研究院;該院的網頁都以英文呈現內容。

但是,鑒於你的興趣在法理學,將來還是更適於報考廈大法學院的法理學專業研究生。

宋方青教授是廈大法學院的名師;宋博士曾多次承擔國家司法部、國家教育部關於立法權、法學理論方面的研究項目,並多次獲獎。如果你有幸在讀研時成為宋教授的門徒,前途無量!

祝你在未來的時間里,夯實法學基礎,提高英語水平,順利考取廈門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生。

附錄:教育部2012年學科評價,法學類排名前三十強
1、北京大學法學院
2、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3、中國政法大學
4、武漢大學法學院
5、清華大學法學院
6、西南政法大學
7、華東政法大學
8、吉林大學法學院
9、廈門大學法學院、國際法高等研究院
10、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
11、復旦大學法學院
12、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13、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14、南京大學法學院
15、中山大學法學院
16、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
17、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
18、山東大學法學院
19、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
20、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
21、南開大學法學院
22、四川大學法學院
23、湘潭大學法學院
24、西北政法大學
25、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
26、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
27、重慶大學法學院
28、華中師范大學政法學院
29、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
30、暨南大學法學院

④ 廈門大學和華東政法哪個刑法專業好

兩所大學的法學總體實力都還不錯,但是華東政法大學主要就是研究法學的內,而廈門大學是綜合性容大學,並且名氣比華東政法大學大一些,以下是具體情況: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為國家重點學科,經濟法學、刑法學為上海市重點學科,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建有10個博士點、20個碩士點、22個本科專業以及法學博士後流動站.
廈門大學國際法學(含: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為國家重點學科,民商法、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等為福建省重點學科,現擁有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和碩士學位授予權。
考刑法的話可能華東政法實力好一些,並且會比廈大容易考上。

⑤ 南開大學法學院與廈門大學法學院哪個更好

當然是廈門大學了,廈大的法學專業教育始於1926年,南開1994年才開始法學教育。
在法學專業排名中版,廈大權位列第八,南開則是第十九名。

師資對比:
1、廈大法學院現有專任教師61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9人。 有2人分別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層次人才」和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計劃」。
2、南開大學法學院專任教師46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21人、講師10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2人。

學科建設:
1、廈大法學院現擁有1個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國際法學和民商法學2個博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等7個碩士點和1個法律專業碩士(JM)學位點。其中,國際法學為國家重點學科,民商法學為福建省重點學科。「國際經濟法與台港澳法研究」和「國際經濟法與海洋法研究」先後獲准列入國家「211工程」第一期和第二期重點建設項目。
2、南開大學法學院沒有博士後流動站和博士點,現有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訴訟法、國際法、資源與環境保護等8個法學碩士點和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點

⑥ 廈門大學法學院博導的資料

1、姓名: 蔡從燕 職稱: 教授、博導
主要講授課程 《國際經濟法》,碩士生學位課
《國際公法》,本科生主幹課
《國際公法》,碩士生學位課

2、姓名: 劉志雲 職稱: 教授、博導
劉志雲,江西瑞金人,1994年至1998年就讀於廈門大學歷史系旅遊管理專業,獲學士學位;1998年至2001年就讀於廈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專業,師從盧炯星教授,獲碩士學位;2001年至2004年就讀於廈門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師從徐崇利教授,獲博士學位。
研究旨趣為國際關系理論與國際法學交叉研究、國際經濟法與涉外經濟法、投資法與金融法等領域。至今已在《中國社會科學》等雜志公開發表法學論文110餘篇;已出版個人專著3部;參與專著或教材撰寫若干。從2009年起主持「廈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文庫」的出版。
2004年9月獲得博士學位後任教於廈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同時為國際經濟法研究所與經濟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員。
2005年被廈門大學研究生院正式遴選為碩士生導師。
2006年被廈門大學破格聘為副教授、任副教授期間被破格聘為博士生導師。
2007年入選「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學校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2008年被廈門大學破格聘為教授。
2008年入選「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2010年入選「福建省法學會第二屆中青年優秀法學人才」;被評為「福建省第六屆青年優秀社會科學專家」。
2010年起擔任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編委。
2010年起擔任福州大學兼職教授。

2001年:廈門大學第一屆「十大學術新人」;
2003年:「廈門大學嘉庚獎學金」;
2003年:廈門大學第二屆「十大學術新人」;
2006年:廈門大學工商銀行科研獎。
2006年:「廈門大學優秀博士論文獎」;
2007年:「福建省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
2007年:「廈門市第七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007年:「福建省第七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2008年:聯合主講的《金融法研究》評為福建省優質碩士學位課程;
2009年:「福建省第八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2010年:「廈門大學『中國銀行』科研獎」。
2010年: 中國國際法學會2004-2009年度「航天科技」國際法優秀科研成果獎;
2010年:福建省法學會第三屆優秀法學成果(著作類)二等獎。

3、 姓名: 張榕 職稱: 教授、博導
要講授課程 《民事訴訟法》
《證據法》
《法律診所》
司法部2001年度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科研課題《仲裁製度研究與〈仲裁法〉的修改》的主要參加人。
廈門大學育題基金項目《中國證券市場的法律規制》項目負責人。
司法部2005年度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科研課題《司法能動性與司法解釋的規制》主持人。
福建省2007年社科基金項目《事實認定過程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權——以民事訴訟為中心》主持人。
福建省2009年社科基金項目《通過有限判例制度實現正義》主持人

4、 姓名: 曾華群 職稱: 教授、博導
主要講授課程 本科生課程:「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經濟法總論」、「國際投資法」、「香港法概論」、「WTO法專題」;
碩士生學位課程:「國際經濟法理論」、「香港經貿法專題」、「國際經貿條約專題」、「國際投資法專題」;
博士生學位課程:「國際經濟法理論」、「國際法專題研究」
主要學術觀點 國際經濟秩序的新舊更替和國際經濟法的破舊立新是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矛盾和對立中產生和發展的,是由發展中國家率先發動,發達國家消極應付的。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如同逆水行舟,每一個進步,都需要艱辛的斗爭和努力,稍有懈怠,已取得的成果可能得而復失或名存實亡。對於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和國際經濟法新規范的長期性和艱巨性,發展中國家應有戰略的眼光和充分的准備。
中國屬於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國際經濟法的研究服務於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這決定了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界在吸收西方國家有關研究成果的同時,應有符合本國國情和目標的研究方法。從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發展的經驗看,今後應繼續堅持和發展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立足本國實際的方法;歷史和現實結合的方法;綜合研究的方法;比較研究的方法;法律與經濟相結合的方法。

研究理念和特點 國際經濟法學是世界性的,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是世界性國際經濟法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的發展和繁榮在一定程度上有賴於世界性國際經濟法學的發展和繁榮,世界性國際經濟法學的發展和繁榮也不能缺少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的參與和奉獻。
中國國際經濟法學者應繼續借鑒和吸收外國的相關研究成果,積極主動地開展國際學術交流和合作,在國際學術論壇上,對國際經濟法學的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提出中國學者的見解,表明中國的立場,為世界性國際經濟法學的發展和繁榮作出應有的貢獻。同時,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學者,應從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目標出發,具有破舊立新的歷史責任感、決心和勇氣,既不能對西方法律觀念亦步亦趨,更不能對少數發達國家在處理國際事務中踐踏民主的霸權行徑熟視無睹、束手無策,而應當擺脫阻礙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西方法律觀念的羈絆,為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而創建和發展新的法律概念、觀念和理論。

5、 姓名: 徐崇利 職稱: 教授、博導
主要講授課程 專科生:《關貿總協定法律制度》
本科生:《國際經濟法總論》《國際經濟法概論》《國際貨幣金融法》《國際投資法》《國際私法》
碩士生:《國際經濟條約研究》《國際投資法研究》《國際私法研究》《國際關系理論與國際法》
博士生:《國際法理論研究》《國際法專題研究》

6、姓名: 齊樹潔 職稱: 教授、博導
主要講授課程 本科生:《民事訴訟法》、《民事司法改革》、《律師制度與實務》。
研究生:《民事訴訟法》、《證據法》、《外國民商法》、《程序法基本原理》、《訴訟法文獻選讀》。
主要學術觀點 1.司法資源是有限的。訴訟並不是最好的糾紛解決方式。司法改革的推進不應僅限於訴訟領域,還應包括相關的制度。為實現司法的公正和效率,除了改革和完善訴訟制度外,還必須建立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包括協商、調解、行政處理、仲裁等各種ADR方式,並且賦予當事人解決糾紛的程序選擇權。
2.司法改革不但應當是全局性的,而且應當是合法有序的。當務之急是由全國人大設立司法改革委員會,並取得法律的授權,統一領導、規劃、協調全國的司法改革。
3.司法改革應當立足於本土資源,在移植外國制度時,必須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進行充分的論證。司法改革還應當重視借鑒域外經驗,如果僅僅局限於對本國現行制度的考察,我國的司法改革將很難取得突破性的進展。
承擔項目 1.福建省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一國兩制與廈門涉台立法》(1996),任課題組長。
2.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涉台法律問題研究項目:《維護大陸居民在台灣的正當權益》(1998),任課題組長。
3.中歐高等教育合作項目:《英國、德國民事司法改革及其對中國的借鑒》
(1999),獨立承擔。
4.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仲裁製度研究與仲裁法的修改》(2001),任課題組長。
5.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十五」規劃項目:《英國民事司法改革研究》(2001),任課題組長。
6.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研究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公證制度研究與破產制度的完善》(2003),任課題組長。
7.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環境糾紛解決機制研究》(2004),任課題組長。
8.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研究》(2004),任課題組長。
9.福建省社會科學研究「十五」規劃項目:《和諧社會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構建》(2005),任課題組長。
10.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公證制度理論研究與實證分析》(2006),任課題組長。
11.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權利保護法律與實務研究》(2007),任課題組長。
12.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與和諧社會的構建》(2007),任課題組長。
13.福建省法學會法學研究重點課題:《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機制改革問題研究》(2007),任課題組長。
14.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權利保護與糾紛解決機制研究》(2008),任課題組長。
15.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涉及公證的訴訟案例分析》(2008),任課題組長。
16.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運用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為東莞產業轉型升級提供司法保障》(2008),任課題組長。
17.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優化法制環境,促進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的司法統計分析》(2009),任課題組長。
18.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香港民事訴訟制度研究》(2010),任課題組長。
19.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繁簡分流與快速處理機制研究》(2010),任課題組長。

主要著作 1.主編:《律師訴訟案例》,廈門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2.副主編:《中國民事訴訟法要論》(譚兵主編),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3.參編:《訴訟法大辭典》(錢國耀等主編),復旦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4.副主編:《台灣民法研究》(胡大展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5.參編:《民事訴訟法新論》(章武生主編),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6.副主編:《中國民法》(柳經緯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7.參編:《中國審判實務大辭典》(馬原等主編),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
8.參編:《海峽兩岸法律制度比較·訴訟法》(薛景元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9.主編:《商法概論》,廈門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
10.參編:《海峽兩岸交往中的法律問題研究》(陳安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11.參編:《台灣法律大全》(陳安主編),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1998年版。
12.主編:《民事程序法》,廈門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13.主編:《給個說法:老百姓法律顧問叢書》(第1-6輯),廈門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14.主編:《給個說法:老百姓法律顧問叢書》(第7-12輯),廈門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15.參編:《民事訴訟法》(江偉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16.主編:《民事司法改革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17.副主編:《仲裁法新論》(張斌生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8.主編:《英國證據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9.總主編:《民事證據法專論》,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20.總主編:《ADR原理與實務》,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21.參編:《比較民事訴訟法》(常怡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22.參編:《民事訴訟法》(田平安主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23.參編:《民事訴訟法》(第2版,江偉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24.主編:《民事司法改革研究》(修訂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5.副主編:《仲裁法新論》(修訂版,張斌生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6.主編:《破產法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7.總主編:《強制執行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8.主編:《證據法案例精解》,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9.主編:《英國民事司法改革》,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30.專著:《程序正義與司法改革》,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31.主編:《破產法研究》(修訂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2.參編:《民事訴訟法·訴訟程序篇》(廖中洪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3.總主編:《公證制度新論》,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4.主編:《環境糾紛解決機制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5.參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原理與實務》(沈恆斌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5.主編:《英國司法制度》,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6.總主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7.主編:《民事司法改革研究》(第3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38.主編:《民事程序法》(第4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39.專著:《民事上訴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0.總主編:《公證制度新論》(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41.主編:《美國司法制度》,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42.主編:《民事程序法》(第5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43.主編:《民事程序法》(第6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44.主編:《英國司法制度》(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45.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5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46.專著:《民事程序法研究》,科學出版社2007年版。
47.主編:《民事訴訟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48.主編:《破產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49.主編:《民事訴訟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50.參編:《外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湯維建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51.參編:《民事訴訟法》(第3版,江偉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52.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6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53.主編:《民事程序法》(第7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4.主編:《民事訴訟法》(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5.副主編:《仲裁法新論》(第3版,張斌生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6.主編:《民事訴訟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7.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7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8.參編:《民事訴訟法學》(常怡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59.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8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60.總主編:《公證制度新論》(第3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61.總主編:《調解銜接機制理論與實踐》,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63.主編:《東南司法評論》(2008年卷),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4.主編:《民事訴訟法備考與拓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5.主編:《民事訴訟法》(第3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6.主編:《東南司法評論》(2009年卷),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7.總主編:《調解銜接機制理論與實踐》(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8.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9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9.主編:《民事審前程序》,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70.主編:《民事訴訟法》(第4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1.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10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2.主編:《台港澳民事訴訟制度》,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3.主編:《糾紛解決與和諧社會》,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4.副主編:《仲裁法新論》(第4版,張斌生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5.主編:《美國司法制度》(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6.總主編:《法官視野中的司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7.主編:《民事訴訟法》(第2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8.總主編:《德國司法制度》,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9.專著:《程序正義與司法改革》(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80.主編:《東南司法評論》(2010年卷),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更詳細信息請參照網站:http://law.xmu.e.cn/ 祝好運!

⑦ 廈門大學國際法學專業的研究生導師有哪些啊

陳安,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會長、中國政府根據《華盛頓公約》遴選向「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指派的首席國際仲裁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法學會顧問等。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法理、國際投資法、國際經濟合同法、國際仲裁法等領域的科研和教學。撰寫和主編的主要著作有《國際經濟法》、《國際經濟法總論》、《美國對海外投資的法律保護及典型案例分析》、《ICSID述評》及《MIGA與中國》等25種,合計約1.100餘萬字。

曾華群,法學博士,教授,國際法專業博士生導師,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層次人馴。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副所長。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理論、國際投資法、歐洲聯盟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教學和研究。

廖益新,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法學院院長,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常務理事、福建省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廈門仲裁委員會委員兼仲裁員、廈門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等職。研究方向和領域為國際經濟法、國際稅法和經濟法。

徐國棟,教授,廈門大學法學院羅馬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研究會理事,主要從事民法典基本理論、羅馬法的研究。

柳經緯,教授,法學院副院長兼法律系主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廈門市檢查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要從事民商法及海峽兩岸民法的比較研究。

齊樹潔,教授,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要從事民事訴訟法及海峽兩岸民事訴訟法的比較研究。

朱崇實,教授,廈門大學副校長,中國法學會國際法研究會理事,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要從事金融法、投資法的研究。

陳立,教授,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主任,福建省刑法學會副總幹事,廈門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執業律師。主要從事中國刑法學、比較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和經濟刑法學的教學與科研工作。

徐崇利,男,1966年生,浙江平陽人,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國際經濟經濟法學會理事兼副秘書長,美國坦普爾大學法學院福布萊特訪問學者,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及國際私法的教學與科研工作。

⑧ 考國際經濟法的博士哪個學校好 本人目前還是在讀研究生。。。目前的專業是外國法制史。。。

就專業而言,武大比較好;就你的希望而言,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比較好,而且出國機會多。

考博的准備,主要在於:
1、專業課,這與導師直接相關,要看他的書,了解他的研究重點和以往的考題類型等,來決定復習方案。 一般說來,專業課考試主要考本專業基礎理論(個別老師考「名詞解釋」等基礎知識)以及分析能力。包括對專業現狀的了解,學科前沿問題,甚至有爭議的論題,以及考生的看法等——請您仔細看完寫的每個字,理解內涵。

2、專業基礎課,這主要考法學基本知識和本專業基礎理論等,富有與一定的涵蓋面。幾個相近的專業通考的。

3、外語。每個學校自己命題,要向考上的同學了解情況,與專業無關(涉外專業有可能加試專業外語),是通考課程,但可能有不同專業的選作題。

總之,希望能認真看看我寫的內容,仔細考慮。另外, 你現在的專業對未來的考試有好處,記得好好把握,到時發揮你的長處。

另外,找導師當然是你決定考哪個學校哪位導師之後的事(如果你不知道怎樣找,那就先了解一下要考的學校和要靠的專業的導師情況,在學校的網站上都有的,看看導師的專業方向和你的希望一致否)。定下來之後,可以直接找導師談談(這可能會讓你知道有沒有可能招你!)因為最終能考上也要見面復試的,何必把早見面,不行就另外考慮。

本人是博士,也是導師,對情況比較清楚,說了這么多,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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