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選派辦法
① 想申請CSC優秀本科生交流項目,如何拿到國外大學的
公派留學碩士很少,博士為主。首先CSC一般針對的是博一到博二的學生,出去時長從6個月版到權2年不等,國家按照一定的規則(看國家和地區)給補助。一般來說,這種公派的屬於交流訪問,是不拿對方學校學位的。要獲得邀請函相對比較容易。通常的流程就是直接給對方學校的導師寫郵件,介紹你自己的情況,並聲明費用由自己支付,無需對方出錢。如果你的方向和對方有一定契合度,並且自身條件也還可以的話就比較容易拿到邀請函了。另外一條路就是你的導師在國外大學有比較熟悉的人可以推薦你過去,這樣更容易拿到邀請函。還有一種是聯合培養,拿兩邊的學位的。這種就需要按照對方要求的入學條件來了,比如托福雅思GRE之類的成績,流程相對復雜一些,難度也高不少。這種通常是雙方學校有合作項目,或者是有比較硬的關系了。
② 本科畢業已經工作如何申請公派留學
2015年計劃選拔各類國家公派留學人員25000名。
一、主要項目及選派計劃
1.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3200人;
2.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8000人,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500人;
3.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600人;
4.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100人、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600人;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1650人;
8.國外合作項目1650人;
9.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300人。
二、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 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2.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3. 博士後:留學期限為3-24個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邀請信為准;
5. 聯合培養博士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6. 碩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留學期限為12-24個月, 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的學制為准;
7. 聯合培養碩士生(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三、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
四、資助內容
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生活費,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資助內容、標准等在錄取時確定。
五、申請人基本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 具有中國國籍,須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優秀在校學生。
3.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
6. 申請時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
7.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范圍不包括以下人員:
①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②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的人員;
③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的人員;
④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
⑤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員;
⑦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
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工作尚不滿五年的人員。
有關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項目規定執行。
8. 符合所申請項目的其他要求(請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cn查閱)。
* 同一時段內僅限申報一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在已申報項目未公布錄取結果前,不接受申請人申請其他項目。
六、申請、評審及錄取
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符合申請條件者,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組織專家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評審,並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錄取人員名單。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將通過各受理單位轉發或由國家留學基金委直接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2015年各項目申請、錄取時間如下:
1.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1月5日-1月15日申請,3月公布錄取結果。
2.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3.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4.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項目申請時間:12月1日-15日;人選申報時間: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5. 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請,11月公布錄取結果。
6. 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
- 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4月6-20日申請,8月公布錄取結果。
- 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將根據相應項目規定另行公布。
7. 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另行公布。
8. 國外合作項目將根據相應項目規定另行公布。
9. 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錄取人員須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2. 對留學人員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在國內簽訂並公證《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交存保證金、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按相關要求辦理派出手續。
3. 留學人員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後十日內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報到手續後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4. 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國內推選單位和駐外使(領)館的管理,定期向推選單位和駐外使(領)館提交研修報告,學成後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義務。
八、本簡章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解釋。
http://www.csc.e.cn/Chuguo/.shtml
③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的選拔條件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的選拔條件為 :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國國籍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屬好的政治和專業素質,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申請時應為項目實施院校的全日制在讀二年級(含)以上本科生;
3.品學兼優,申請時學習成績平均分不低於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學分績點不低於3.5分(四分制);熱心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
本項目選派范圍暫不包括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尚未執行人員以及正在境外學習、工作的人員。
(二)其他要求
申請時應已獲國外大學、機構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外語水平符合國外擬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或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以上;
2.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並達到合格標准;
3.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4.參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④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的宗旨
國家留來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優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旨在充分發揮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優勢及政策導向和帶頭作用,進一步推動與世界知名大學和機構的合作,促進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學生的創新意識、實踐能力和國際競爭力,滿足國家急需專業、學科領域高素質國際化人才培養需求 。

⑤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批了可以不去嗎
十三、考生有幾次申報學士學位資格?
答:凡符合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內試的本科畢業生均有一次申報容資格,第一次未通過者以後不再補辦。
十四、論文答辯只限拿學位的考生,我不要學位,可否不參加論文答辯?
答:不可以。考試計劃要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必須參加畢業設計或論文答辯實踐環節考核,考查考生對所學知識掌握程度和在實際工作中的運用能力。所以不參加畢業設計或論文答辯,本科不予畢業,更不能申報學士學位。
⑥ 優秀本科生項目出國交流績點3.5不到可以嗎(大概3.4)
優秀本科生項目出國交流不看平均績點,而是看申請者在系裡的全體排名情況,一般需要學生在全系的成績排名在10%以上才可以申請。
一、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充分發揮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優勢及政策導向和帶動作用,進一步推動國內高水平大學與世界知名大學和機構的合作,促進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學生的創新意識、實踐能力和國際競爭力,滿足國家急需專業、學科領域高素質國際化人才培養需求。
二、選派計劃
1.選派規模:2012年試點實施,選派規模為1000人。
2.選拔范圍及對象:主要面向「985工程」、「211工程」和「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建設高校,選拔本科二年級(含)以上優秀學生赴國外一流高校或機構的優勢學科專業學習交流。
3.選派類別及交流形式:選派類別為本科插班生,主要赴國外進行課程學習、畢業設計、或赴國際組織/企業/實驗室實習。
4.留學期限:3-12個月。
5.選派專業領域:項目院校的國家重點學科;結合《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等重大項目和改革試點進行選派。
6.留學單位及地區:主要派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企業或具有一流學科專業的機構。
三、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資助標准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選拔條件
1.基本要求
①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專業素質,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②申請時應為項目實施院校的全日制在讀二年級(含)以上本科生;
③品學兼優,申請時在本專業年級綜合成績排名前10%;
本項目選派范圍暫不包括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尚未執行人員以及正在境外學習、工作的人員。
2.其他要求
申請時應已獲國外大學、機構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外語水平符合國外擬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或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①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以上;
②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並達到合格標准;
③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④參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⑦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的選拔范圍及規模
選拔對象主要面向「985工程」、「211工程」和「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建設高校,選拔本版科二年級(含權)以上優秀學生赴國外一流高校或機構的優勢學科專業學習交流 。
選派規模:2012年試點實施,選派規模為1000人;2013年全國共計資助522個新項目,共將資助2000名本科生:2014年共選派3000名本科生:2015年共選派3400名本科生。

⑧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的學習形式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的學習形式為 :
(一)選派類別及交流形式:選派類別為本科內插班生,主容要赴國外進行課程學習、畢業設計、或赴國際組織/企業/實驗室實習。
(二)留學期限:3-12個月。
(三)選派專業領域:項目院校的國家重點學科;結合《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等重大項目和改革試點進行選派。
(四)留學單位及地區:主要派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企業或具有一流學科專業的機構。

⑨ 學校如何選派本科生公派交流
你說的關於韓國的TOPI是韓國語等級考試,總共6級,4級是入學的基本要求。如果版你只有權英語成績的話,要看你申請的具體韓國學校和專業,但現在韓國教育部普遍均要求有TOPI的4級以上才能入學,所以恐怕你還是要准備學習韓語的。
⑩ 怎樣申請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
國家對公派留學生的要求如下:
一,按照《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實施出國留學資助計劃,到2015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規模達到2.5萬人」的規劃,明年計劃選拔各類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25000人。主要舉措有:
一是有關項目選派規模繼續擴大,如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增加1000人至8000人,其中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000人,聯合培養博士生5000人。
二是將進一步採取措施,支持非通用語種人才的海外培養。
三是繼續加強管理,在對博士生學業進展進行年度審核的同時,依託派出單位加強對訪問學者、聯合培養博士生、本科生等的管理。
四是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選拔范圍擴大至所有具有本科招生資格的高等學校;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的博士生、碩士生將面向在外留學人員選拔。
五是完善了訪問學者外語合格標准。
六是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被錄取人員的資格有效期將從兩年縮短為一年。
七是被錄取人員即使經批准同意放棄資格,2年內亦不得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以進一步提高派出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
八是擬以成班形式,全額資助教師出國研修,重點在提高教學法、雙語教學等方面,期限為3-6個月。
二,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主要選派人員以及提供資助的方式:
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面向國內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在校學生進行選拔,選派類別主要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後、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交流生等。此外,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等亦面向正在國外學習的留學人員選拔。
國家留學基金提供往返國際旅費和獎學金生活費資助。對部分攻讀博士學位、攻讀碩士學位人員,還提供學費資助。
三,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須具備的條件,及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須身心健康、有較強的工作業務能力、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有關項目的具體選派辦法、申請條件、外語要求和申請程序等,請於11月上旬登錄國家留學網進行查詢。
四,錄取人員的確定:
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評審方式主要包括材料審核、通訊評審、會議評審及面試。專家主要從申請人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擬留學單位和留學專業、國外導師或合作者的水平,出國留學的必要性及國內單位推薦意見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確定錄取人員。
五,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留學人員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並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後派出。留學人員有按期回國服務的義務,服務期為兩年。學生回國後如再次出國進行更高學位學習,服務期順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