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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大學生資助中心

發布時間: 2021-03-05 23:40:01

A. 怎樣辦理大學生國家補助金

辦理大學生國家補助金的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本辦法規定的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結合該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情況,組織評審,提出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初步名單及資助檔次,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後,於每年11月15日前,將該校當年國家助學金政策的落實情況按隸屬關系報至中央主管部門或省級教育部門備案。

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3000元,具體標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准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准由各省確定。

(1)全國大學生資助中心擴展閱讀:

《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和高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九條:高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體比例由財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門確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B. 大學生助學金申請流程

國家助學金:全國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體標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分為-3檔。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准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金」申請

新生的錄取通知書中附有《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其中有兩張《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也可登錄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說明:該表提供給學校做參考。一般而言,是為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和高校各種貧困新生助學金而准備的,也是為高校的「綠色通道」工作做准備。收到該表格,學校就可以進行登記、統計,對填寫了這些表格的學生家庭情況進行評審、認定、分類;入學後給予不同新生不同的助學金,並組織安排有關貧困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對「准大學生」而言,提出「國家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可以細分為以下5步:

1、 仔細閱讀隨錄取通知書寄來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了解相關政策和細則,明白其用途。
2、 「准大學生」認真、實事求是的填寫個人和家庭信息。
3、 在家庭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開證明、蓋章
4、 將申請資料於報到前郵寄到學校
5、 通過高校「綠色通道」報道,等待批復、等待簽合同

申請流程

第一步: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准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並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第二步: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第三步: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第四步: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第五步: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第六步: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

國家助學貸款須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沒有規定品學兼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 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 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⑥ 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品」要求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則要求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C. 國家助學金資助系統的網址是什麼

全國高校學生資助信息平台 http://xszz.chsi.com.cn/

國家助學貸款信息查詢系統 http://nslis.wh.s.e.cn/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http://www.xszz.cee.e.cn/

(3)全國大學生資助中心擴展閱讀: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施行國家助學金政策。

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其中:東部地區為10%、中部地區為20%、西部地區為30%。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名額分配與預算下達: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國家確定的有關原則和本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的規定,提出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

財政部、教育部委託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送的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進行審核。

每年7月31日前,財政部、教育部結合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意見,將國家助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門和省以下財政、教育部門負責將國家助學金預算下達所屬各高校。

D. 國家助學金查詢網站是多少

助學金網站: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址( http://www.xszz.cee.e.cn/)

另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裏面全國高校學生資助信息平台 (網址:http://xszz.chsi.com.cn/)也有比較詳細資料。

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是教育部直屬事業單位,是專門從事高校招生、學籍學歷和畢業生就業信息咨詢與指導服務的專門機構。1998年經中編辦批准由原「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更為現名,並新增了學生信息咨詢工作職能。

2001年教育部將全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審核備案的技術性、事務性和網上查詢、認證服務工作委託中心負責,在此基礎上,經過幾年的努力,「中心」建成了集高校招生錄取信息、學籍學歷信息、畢業生就業信息、全國高校學生資助信息於一體的學生信息數據倉庫。「中心」依託大型數據倉庫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為高校學生司等相關單位開發了多套電子政務平台,並開展了一系列面向社會的高校學生信息咨詢服務。

2008年,中心基於新形勢下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公共服務,全面服務大學生就業的需要,又開通了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台。

中心內設機構:綜合辦、《中國大學生就業》編輯部、培訓處、就業服務開發處、就業網路處、認證處、信息處、學信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北京中育職通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4)全國大學生資助中心擴展閱讀:

國家助學金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施行國家助學金政策。

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其中:東部地區為10%、中部地區為20%、西部地區為30%。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

E. 如何申請大學助學金

最佳答案!
基本上都是按照財政部《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7]92號)文件精神執行的,各個學校還有一定的細則,你可以到你校的網站上去查找細則,應該有的。不知你要找哪個學校的,你可以在網路搜索出輸入:四川高校助學金實施細則,注意下面的相關搜索及更多相關搜索,你就會看到部分學校的實施細則。

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 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教[2007]92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有關精神,財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高校)。
第三條 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名額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名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總人數,以及高校數量、類別、辦學層次、辦學質量、在校本專科生人數和生源結構等因素確定。在分配國家助學金名額時,對民族院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
第四條 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地方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與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
國家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總額部分的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第二章 資助標准與申請條件
第五條 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准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第六條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第三章 名額分配與預算下達
第七條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國家確定的有關原則和本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的規定,提出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
財政部、教育部委託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送的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進行審核。
第八條 每年7月31日前,財政部、教育部結合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意見,將國家助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
第九條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門和省以下財政、教育部門負責將國家助學金預算下達所屬各高校。
第四章 申請與評審
第十條 國家助學金的評定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十一條 國家助學金申請與評審工作由高校組織實施。高校要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評審辦法,並報中央主管部門或省級教育部門備案。高校在開展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中,要對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學生予以適當傾斜。
第十二條 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
第十三條 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本辦法規定的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見附表)。
在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第十四條 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結合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情況,組織評審,提出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初步名單及資助檔次,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後,於每年11月15日前,將本校當年國家助學金政策的落實情況按隸屬關系報至中央主管部門或省級教育部門備案。
第五章 助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十五條 高校應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第十六條 地方財政部門應按有關規定落實所負擔的資金,及時撥付,加強管理。
第十七條 各高校應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第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和高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高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體比例由財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門確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第二十條 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辦學、舉辦者按照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比例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經費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其招收的符合本辦法規定申請條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具體評審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制定評審管理辦法時,應綜合考慮學校的學費標准、招生錄取分數、一次性就業率、學科專業設置等因素。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教育部負責解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財政部、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國家助學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75號)

F. 大學如何申請助學金需要什麼證件

准備材料: 1.《普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申請審批表》;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到證; 5.一寸照片兩張; 6.本人檔案需移交到人事局畢業辦; 7.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文件; 8.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及配偶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原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9.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擔保材料:抵押品或質押品的權屬憑證和清單,有權處分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質)押物估價所告。 10.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貸款用途中的相關協議、合同或其他資料;
申請條件:
1、應屆畢業大學生、以及畢業兩年以內的大學生;
2、大專以上學歷;
3、18周歲以上;
4、畢業後6個月以上未就業,並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了失業登記。
申請流程:
畢業生首先向當地人社局提出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填寫《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前期審查表》,隨後向小額擔保貸款經辦銀行提交身份證件、《就業失業登記證》、《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前期審查表》和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資料,銀行審查同意借款後,將與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一般提交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銀行將給出答復。
1.受理。申請人向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由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初審;
2.審核。對初審通過的商業貸款貼息對象及金額,由人事局會同財政局等有關部門按產業導向、企業規模、就業人數、注冊資本和利稅等要素對申請商業貸款貼息對象的資料進行審核,並核定貼息金額;
3.公示。經評審通過的商業貸款貼息對象和貼息金額由人事局和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核准。經公示後無異議的,由人事局下發核准通知書;
5.撥付。根據相關部門核准通知書,財政局在貼息對象提供付息憑證後從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專項資金中撥付資助資金。
大學生無息貸款的條件:
1、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
2、畢業後6個月以上未就業,並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了失業登記;
3、貸款申請者必須有固定的住所或營業場所;
4、營業執照及經營許可證,穩定的收入和還本付息的能力;
5、創業者所投資項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大學生無息貸款准備材料:
1、身份證明;
2、在校學生需提供學生證、成績單;
3、已畢業學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
4、常用存摺或銀行卡過去6個月對賬清單;
5、其他資信證明:獎學金證明、班幹部證明、社團活動證明,各種榮譽證明/回報社會證書如獻血、義務支教等。
6、查看該學生是否有什麼不良前科。
大學生無息貸款的流程:
1、高校畢業生申請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出具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個人身份證,以及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簽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者《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
2、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依法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並在《報到證》上註明登記注冊時間、加蓋登記機關印章後退回本人,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經營者姓名後註明「高校畢業生」;
3、高校畢業生憑《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免繳上述有關收費。

G. 大學生助學貸款怎麼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一、大學生助學貸款需要的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誠實可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學習成績較好,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4、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

5、嚴格遵守國家、經辦銀行以及學校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規定,承諾正確使用所貸款項並按規定履行還貸義務,並在貸款銀行開立活期賬戶。

6、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交的資料:

1、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必要資料(一般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街道或鄉級以上的困難證明、擔保人的擔保書及本人的現實表現等);

2、承諾有關還貸的責任條款;

3、提供還貸擔保人。

三、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

1、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准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並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2、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3、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4、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5、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6、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並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

(7)全國大學生資助中心擴展閱讀:

常用的大學生助學貸款一般有兩類: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的大學生助學貸款重要組成部分。

H. 2017年教育部高校學生資助熱線電話有哪些特點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連續第13年開通高校學生資助熱線電話,2017年的熱線電話提前25天開通,服務期限由原來的1個月延長至52天。據悉,熱線電話將於7月21日至9月10日每天08:00-20:00開通。

三是熱線電話有周期,資助服務無時限。教育部高校學生資助熱線電話結束後,學生可以繼續通過學校的資助部門咨詢政策和反映問題,也可撥打教育部常年開設的統一監督舉報電話。高校入學新生和家長還可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官網和中國學生資助微信公眾號查詢國家學生資助政策及相關規定,反映相關問題。

I. 大學新生資助項目有哪些,該如何申報辦理

大學新生資助項目有:

1.國家獎學金

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全國每年獎勵本專科學生5萬名,每生每年8000元。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2.國家勵志獎學金

用於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面約為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3%,每生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

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預科、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面約為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20%,重慶市屬高校資助面約為27%,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設3檔。

4.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不需要擔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用,每學年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

5.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財政部、教育部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6.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及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對退役後復學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實行學費減免。

7.直招士官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對其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補償代償金額根據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每生每年不高於8000元。

8.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給予教育資助。一是學費資助,按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學費標准,每學年每生最高不超過8000元;二是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學生生活費資助;三是其他獎助學金資助。

9.師范生免費教育

教育部、財政部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

10.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從2012年起,對中西部地區啟動高校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用於解決學生家庭至錄取學校間的路費及入校後短期生活費,省(區、市)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資助500元,省(區、市)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資助1000元,全市資助5800名。。

11.勤工助學

高校設置校內勤工助學崗位,並為學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學機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考慮。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勞動報酬原則上不低於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12.校內資助

高校利用從事業收入中按照規定比例提取的資助資金以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助資金等,設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伙食補貼、校內無息借款、減免學費等。

13.綠色通道

高校建立「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無法繳納學費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14.重慶籍三峽移民高職學生助學金

對普通高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重慶籍三峽移民學生中,接受專科層次職業學歷教育的在校學生給予助學金資助,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1000元。

15.重慶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資助

對所有納入重慶市貧困農戶公開查詢系統管理、在市內外普通高校就讀的重慶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全日制本專科大學生補助學費,學費標准在8000元以內的全額補助,超過8000元的定額補助8000元;不足部分通過助學貸款解決,實行應貸盡貸,就讀期間財政全額貼息。

16.「泛海助學」項目資助

「泛海助學行動」項目全市每年資助1萬名,資助標准為每生5000元,優先資助重慶市戶籍農村建檔立卡家庭和城鄉低保家庭應屆高考本科新生;在全市名額有剩餘的基礎上,可用於資助重慶市戶籍其他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本科新生,並向全市18個貧困區縣傾斜。藝術類專業考生不納入資助。

17.重慶市教育發展基金會「金秋圓夢」項目資助

對戶籍為我市18個貧困區縣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專科新生給予助學金資助,2017年該項目安排資助資金90萬元,資助名額300人,資助標准為每生3000元。

申報方法:困難新生需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入學錄取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填寫好的「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入學資助項目申請表」,就可以申請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後,如果確實是貧困學生,就會按政策資助。

(9)全國大學生資助中心擴展閱讀:

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入學資助項目是資助對象為考上高職以上的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款項為交通補助費用的國家惠民政策,被省內院校錄取資助500元,被省外院校錄取資助1000元。保證困難新生能順利到達高校進行入學。負責單位為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

各學校應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申請學生資格、條件進行評審;經評審通過的學生名單必須進行為期不少於5天的公示。如有領取資助款後,不到高校報到注冊的,資助款將被追回。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大學新生看過來 這17項資助政策幫助你圓夢大學

J.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作用是什麼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一、制定學生助學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貧困學生的調查、認定和檔案建立。

三、負責學生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工作。

四、負責學校勤工助學方案的制定和勤工助學管理工作的指導。

1.負責勤工助學校內崗位設置及審定;

2.負責勤工助學校內崗位人員的招聘、檢查、工資發放工作;

3.負責勤工助學社會崗位的聯系和學生的選派工作;

五、負責學生的困難補助和申請緩交、減免學雜費的審核報批等工作;

六、組織做好學校獎助學金、國家政府獎助學金等工作;

七、定期向教育廳和學校匯報我校貧困生的資助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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