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同住
『壹』 大學生同居是什麼現象
同居是一對沒有正式結婚的男女生活在一起,並通過共同生活空間,享受情感和性愛交流的狀態。同居有多種情況,如,純粹為享受性愛而同居;為金錢而與他人同居;為了情感而同居等等。
當前有些大學生或處於熱戀中的男女在戀愛期間就出現同居的現象,可以說並不是什麼新鮮事情。大學生無論是從性生理還是從性心理方面,他們都已經成熟,他們是有著完全責任能力的公民,而他們戀愛的季節正處於大學階段。
大學生同居是個人私密范疇的問題,完全應該由他們自主決定。但是,對於選擇同居的大學生來說,他們在行使自己的性權利,獲得性愉悅的同時,要學會保護好自己,不能只有激情,而忽視了責任、承諾和愛的情感。對於大學生而言,有必要認真思考同居的相關因素。
首先,好多女生當初也是很真摯的投入感情同居並發生了婚前性行為,但是又分手了,她心理上承受不了這種結果,她會感覺到受到了最大的傷害,不知道將來怎麼去生活、怎麼去面對將來的丈夫。在婚後,不少男性因此而歧視和折磨非處女的妻子,讓她們長期苦不堪言。其實對女性也好,對男性也好,都有可能造成心理傷害。
另外,大學生雖然在生理上已經發育成熟,但是兩個人還是要依靠父母生活的大孩子,一起過夫妻一樣的生活,不僅是在透支自己的情感,可能也會影響學業。同居的學生情侶在沒有經濟基礎、前途不確定的情況下,房費、水、電、煤氣等生活開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有的在外租房的同居者無力支付生活開支,只好外出打工,導致數門課程不及格,被勒令退學,最終可能給雙方留下更大的傷害;遲到、早退、曠課更是一些同居在校生的家常便飯。在校外同居會缺乏和班上同學們正常的思想交流,也不利於自己的健康成長。
還有,大學生在外租房人員復雜、流動性較大,這給出租房屋衛生帶來隱患,細菌相互傳播,對學生的身體不利。同時對這樣的同租房,房產部門難以管理,在校大學生擅自外出,安全得不到保障,並且由於大學生同居處於一種放任自由狀態,大學生校外同居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
『貳』 大學生開房和同居的區別是什麼
1.同居需要一次性支付太多的資金,開房只需要支付50---100元不等.
2.同居自己需要太多生活用品專,開房只需帶個TT.
3.同居要屬考慮太多關於生活的開銷等方面,容易引起感情的不穩定.開房只需要盡情開心.
4.同居後需要整理家裡的家務,開房完事後只需要直接走人.
5.同居後需要共同打理生活的一切,開房只需要打理床上的一切.
6.同居必須是和至少自己喜歡的人,開房可以是任何一個自己看得順眼的人.
7.同居是一種責任,開房是一種激情.
『叄』 大學生同居好不好
婚前同居對女人的六大傷害
如今,人流低齡化趨勢明顯,調查顯示,接受人流的25歲以下女性約佔50%,65%為未婚女性,54.3%是因未採取任何避孕措施導致意外懷孕,反復人流者高達50%。國家人口計生委發布的一組數據顯示,中國每年人工流產至少1300萬,不包括1000萬葯物流產和在未注冊私人診所做的人流數字,位居世界第一。在中國,人流在計劃生育背景下,是合法和隨意的。而且,對單身女子來說,懷孕後做流產手術幾乎是唯一的出路。
通常我們會看到人流手術室門口等待手術的女子排起長隊,這些穿著時尚的女孩,站在候診廳時都是一臉惶惶不安,許多女孩缺乏科學避孕常識,並沒有意識到人流的危害性,多次人流的女孩一定程度上將流產視為避孕措施。人流手術要求必須有人陪同,陪護可能是男朋友、好友或家人。好友比較多,因為那一刻的男朋友們往往顯得怯懦、害羞,而家人大多並不知情。平均來說,一次人流手術算上術前檢查、手術費以及術後用葯大概要1000塊錢左右,不在醫保報銷范圍內。這對未婚女孩來說,在精神、身體和金錢上都是不小的代價。
一般第一次接受人流手術的女孩,並不知道接下來要發生什麼,內心充滿恐懼;需要接受第二次甚至更多次人流手術的,則擔心影響以後的生育。
人流分為葯流、傳統人流、無痛人流和引產,葯流只能在懷孕6周內,傳統人流和無痛人流都是藉助機械將嬰兒從體內吸出,區別在於後者打麻醉劑,手術過程中患者感覺不到痛苦,引產是12周以上的嬰兒的流產。
還有一位16歲的女孩,因為感染艾滋病,醫生護士從頭到腳穿著全身防護武裝為她手術。醫生問她怎麼傳染到艾滋病的,她回答,「14歲時交了現男友,我只有他一個男人,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傳染我的。我第一次做人流時,才知道自己有梅毒,男友後來也檢查了,他說他沒事,不會傳染。」
中國人口協會發起的「中國不孕不育現狀調查」結果顯示,在就診的女性不孕患者中,25至30歲人數最多。導致不孕不育症的主要因素中,「人工流產引起炎症導致輸卵管堵塞,從而阻礙卵子和精子結合」排在首位。
在城市的居民樓里,總會看到許許多多的未婚男女同租一屋檐下並同擠一張床,房東以及周圍鄰居似乎對這種風景看多了,也自然就變得麻木了。
前幾天去健身房,剛好碰上前台服務員和她姐妹淘打著電話,討論的就是婚前懷孕以及彩禮沒談攏,而導致婚禮受阻的尷尬事兒。最刺耳的一句話就是『大不了你去人流』,電話那頭說『我已經人流兩次了』,這邊的回答是『人家有的女生人流七八次都沒事』。
而在不久前,蘭州市一位17歲少女圓圓(化名)瞞著家人與男友交往並偷食禁果懷有身孕,直到在自家衛生間內自然分娩。因害怕遭家長責罵,她竟將剛剛墜地的孩子拋出了窗外。近日,圓圓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其實,我曾無數次在生活中對那些未婚同居的男女有過質疑,他們被我過於直接的二半吊子質疑也趕緊低頭認錯,卻不能阻止他們繼續同居的行為。面對他們草率的同居,草率的懷孕,草率的人流,我真心希望所有同居男女最終都能成為夫妻,但現實生活中,同居男女的愛情就真的都能最終走到最後嗎?
據一項數據調查,未婚男女在訂婚後同居,九成以上最終能牽手婚姻,而沒訂婚的同居男女,最終牽手婚姻的不足五成。由此可見,婚前同居需要時機的掌控,而不是沖動。
也有一些傳統男女,因為循規蹈矩,將自己最美好的第一次堅守到了洞房花燭夜,才發現某一方有身體缺陷。個人覺得這種事情不應該和婚前同居扯上關系,而是婚前需要履行身體體檢過程,只是很多人把婚前體檢當成了一個『走過場』的形式,才導致了婚姻悲劇。
也有一些女性,會遭到深愛男子的情感威脅,如果不同居,愛情玩完,在此狀況下,有些女子因為不舍愛情,被動的婚前同居。這種做法更是錯誤,因為每個聰明的女子都要明白,如果男人以不婚前同居為分手理由,這樣的男人壓根就不值得你託付終身,狠心的失去,換來的或許是一時的痛苦,但絕對不會留下終身痛苦。
那麼婚前同居,一旦新娘不是你,會帶來怎樣的傷害呢?
一、身體上的傷害。
女人最重要的不是處女膜,而是能不能懷孕。婚前同居,意味著會意外懷孕,懷孕後,因為沒有合法婚姻做保證,無辜的孩子只能選擇流產,頻頻的流產,首先要承受手術台上的疼痛,其次可能因為人流的手術不成功導致終身不孕。也有一些未婚男女是因為父母棒打鴛鴦,上演生米做成熟飯,關鍵是有這個決定之前,先做好不要彩禮、不要排場的結婚儀式的准備。也有一些女人是等到發現懷孕了,才急催著結婚,在此節骨眼上,未來婆婆往往會看重你急嫁的心態,從而在彩禮等方面對你打壓。
二、情感上的傷害。
盡管說現在很多女人對婚前同居這件事很是看得開,但我依然相信,絕大多數未婚女子在選擇同居對象的時候,肯定是以真愛或者奔婚姻為前提的,一旦在同居並有了人流經歷之後再被無情拋棄,這對女人在情感上會帶來很大的傷害,甚至有更多猥瑣男,在聽到同居女生說出懷孕的消息之後,突然人間蒸發,這時的女子是多麼的無助,懷孕的消息不敢給父母講,也沒臉對朋友說,最終一個人奔向醫院,走向手術台,此情此景,想問的是,做為一個女人,有必要這樣去作踐自己嗎?
三、名譽上的傷害。
關於一次浪漫的同居,你的朋友、同事以及對方的朋友、同事肯定會知道這件事,一旦同居無果,在面對新的戀情時,其實你的名譽已經在受到損害,再遇到一些沒安好心的朋友在背後鼓搗幾句風涼話或者給你穿小鞋,重新來過的愛情會順利進展嗎?然而,生活就是如此,自己做過的事情,就要自己承擔,我們管不住別人的嘴,但我們絕對能管住自己的行為,如果沒有婚前同居,勢必別人就會帶著有色眼鏡對你進行不客觀的評價。
四、愛情觀的傷害。
在戀愛階段,往往用情至深卻最終沒能換來婚姻的男女,往往在戀情失敗的許多年裡,都會對愛情產生恐懼和迷茫,從而將自己逐步淪為剩男女,除非到了非結婚不可的年齡,才會草草的給自己找個另一半,也就是大家常說的為了結婚而結婚,但是這樣的婚姻會幸福嗎?為此,我們需要討論一下何為用情至深,及在情感和性生活上的全身心投資,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婚前同居,只是單純的愛情投資,受到的傷害將減少一半,也就是說療傷的時間也將縮短一半。
五、人生觀的傷害。
愛情受挫的悲觀情緒往往會表現在工作上,最直觀的表現就是上班沒精打采或者上班走神,要記住,所有的領導都待見有工作能力的員工,你的精神萎靡換來的只能是不再被重用甚至被開除。此刻,就容易深陷情感和工作的雙重打擊,從而感覺周圍的人都是無情的主,從而導致你悲觀情緒的產生,有的人甚至會衍生出輕生念頭。
六、棄嬰兒的傷害。
有兩成以上的未婚女子,在發現自己懷孕之後,會想過把孩子生下來,也有八成未婚女子會選擇人流,對於後者,本身就是在傷及一個還沒成形的生命體,而對於前者,往往會在孩子生下後,又不知該如何面對父母、不知該如何面對世俗,通常會將孩子送人或者採取極端行為將孩子親手毀掉,相信這些墮胎或毀掉孩子的行為,終會成為一個女人一生的愧疚,行為過於極端,甚至會把自己送向犯罪的道路。
有句俗套的話是這樣描述男女之間的情感的:情很感人,情也能傷人。希望所有未婚男女都不要在婚前猴急同居。
『肆』 在校大學生同居合理嗎
關於非法同居, 有2種說法:
1. 已婚但與他人同居.
2. 未婚與他人同居.
婚姻法中, 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中,有關於同居的陳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在2001年12月24日通過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有如此適用解釋:
"第二條 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
從法律的精神上看,非法應當是指有法律明文禁止的行為. 對於法律明文禁止的同居行為,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而不是僅僅指代"與他人同居", 在婚姻法中有明確界定, 且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也有相關陳述.
所以, 關於非法同居, 應當是婚姻法中出現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不是未婚與他人同居. 未婚與他人同居應當成為未婚同居.
關於未婚與他人同居,在婚姻法中是不受法律保護,但也不被法律禁止. 法律上沒有禁止的權利,並且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應當有個人保留. 所以不屬於非法同居.
『伍』 大學生應該獨立生活還是與人同住
我覺得應該兩者都具備吧。
1,獨立生活。如果你不獨立生活,你只依靠同學或朋專友、家長、老師,那你屬豈不成一個廢物,我們這里就有一個例子,他考上了清華大學,但由於自己不會獨立生活,成了傻子。
2,與人同住,與(異性?要是異性的話,我不贊同)她他同住時,1可以森入的了解他她,2如果有了困難,你可以找他她幫忙。
兩者都對吧……
再次聲明,這只是我的個人觀點、意見、建議、看法,
『陸』 大學生同居
人這種動物到了一定的年紀
郵其是大學時,空閑得時間太多
除了談戀愛,好像沒啥事做似的
男人往往都讓自已的女朋友以肉體來證時愛
女人往往都以為自已的肉體可以維持愛
大學生同居,往往都是後悔
後悔率至少不低於90%
『柒』 大學生同居的利弊
大學生同居現象不僅在中國,在國外更為普遍,「男孩+女孩」正在蔓延成一個世界性的大課題。正如俄羅斯專家所說,對青少年進行科學的性教育堪稱「關繫到國家安全的大問題」。俄羅斯每年有4萬多新生兒的母親是15至17歲的少女,有60%的少男少女17歲以前就偷吃禁果,墮胎少女的人數年年增加,1996年達25萬以上。法國1999年共有1萬宗少女懷孕案,墮胎的6700人次,急壞了法國的校長們。2000年2月初法國學校決定向有需要的女學生免費派發事後避孕丸,引起沸沸揚揚的一片爭議。報刊呼籲,法國應教育青少年正常交往,還應該採取切實措施解決少女懷孕問題。過去4年來,美國40多個州的初、高中都通過各種課程,教育學生加強對婚姻生活的理解,一些課程還勸說男孩女孩採取謹慎的態度,正確對待生活。越來越多的美國家長保證平時總有一個在家照看子女,掌握孩子的方方面面情況。亞洲也在攻克這一難題,早在1992年,台灣地區的院校就發起了「性教育」活動,據稱這些工作做了還是比不做更好。
目前,歐洲的芬蘭在這方面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七十年代芬蘭性教育就進入了中、小學的教學大綱,連幼兒也有正面性教育圖書,此外還建立青少年咨詢電話、兒童保護機構等,隨時為未成年人提供幫助。1975年—1994年,15至19歲的芬蘭女孩千人墮胎率從212下降到9,性病也大幅度降低,全民整體健康水平得到提高。「芬蘭經驗」說明,只有用疏導的方法去教育青少年才是一條正確的路子。
由於歷史的原因和受傳統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性教育一直處於比較落後的狀態,不僅中小學生,就是大學生也很少接受這方面的正面教育。不過進入21世紀以後,國人似乎一切都走在了時代的前面,比如:小學生出現了「性早熟」,中學生流行「早戀」,而大學生則已經開始進入「同居時代」了。
大學生同居已經成為見慣不驚的校園現象。在廣州的高校周邊地區,比如石牌、五山和下渡等地,目前已出現一些「大學生村」。據媒體披露,廣州高校有10%的學生曾經租房,其中就有不少是「異性同居族」,在成都,川大、川師大、財大等高校的周邊一度環境復雜,租住房密密麻麻,不少房主就靠租房給大學生生活,而學校周邊的房屋租賃中介也是生意紅火。在全國各大城市高校中,學生租房同居的現象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
有關專家指出,大學生同居在目前看來是弊大於利。它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其牽涉到諸如倫理、道德、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影響和問題,實在不可小視。
絕大多數大學生本身是不贊成婚前同居的,盡管他們對此比以前更加寬容。不少大學生,婚前同居或多或少會影響學業,而且在沒有經濟基礎,前途不確定的狀態下,同居並不能有效地引導愛情走向婚姻,最終可能給雙方留下更大的傷害。以下事例也許能給大學生一點教訓。
同居「出事」被開除
2001年4月底,江蘇南京某大學開除了兩名學生的學籍,原因是這一男一女兩名大學生在校外租房同居,女生懷孕後又在南京某醫院做「人流」手術。校方知悉此事後認為這種事違反了校規,於是請二人拎起行裝「走人」。
為籌墮胎費去搶劫
北京某大學一年級的學生孫某為「籌措」替女友墮胎的費用,來到湖北省襄樊其叔叔家,向叔叔借錢未果,竟然上街持刀搶劫。今年2月7日,襄樊市公安局樊城分局依法對孫某刑事拘留。
「同居」引發傷害案
2001年9月中旬,在江蘇南京,一對同居的大學生發生「情變」,不同意分手的女大學生竟然拿出鋒利的菜刀砍上自己的纖纖玉腕,頓時皮肉外翻、血管割斷後鮮血大量噴涌。其男友急忙報警,警方聞訊趕來把這個魯莽的女大學生送往醫院搶救。
為「同居」「搶」進班房
2001年8月初,哈爾濱警方以搶劫、傷害嫌疑將哈爾濱某大學三年級學生陳某逮捕。警方在向當地媒介透露案情時說據陳某交待,他干這一切都是為了新學期開學後湊足與女友外租房同居的費用。
有關專家指出,在校大學生同居引發的「事情」越來越多,小的危害身體,帶壞風氣,而大的則可能觸犯法律,危及社會,近幾年相關的案例層出不窮,大學生同居現象應該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切不可等閑視之。
『捌』 大學生同居很正常嗎
大學不同居的是傻子 大學生同居有以下幾點好處 1、彼此滿足性需要:一個正常的人都有正常的性需求,除非你不是人,這種滿足是種互補,各取所需,各取所要,互補互足,互惠互利! 3、彼此滿足物質需要:同學朋友之間尚且有借貸還償的經濟糾葛,情侶意味著學會正確處理金錢與感情的微妙關系,意識著相互依靠一致以外,意識著物質的相互滿足,意識著共享物質生活! 4、彼此滿足社會角色需要:同居代表著彼此私隱的公開,代表著互相信任,代表著相互磨合適應,代表著充當起生活中夫妻的角色,這種試婚性的性行為有助於以後走向社會提前適應角色! 5、彼此滿足情感寄託需要:人非草木,豈能無情,在適當的機會,適當的溫度,愛情的花朵適當的開放,互相取暖,相互慰藉,尋求安慰而已! 6、彼此滿足虛榮心的需要:女人天生的虛榮心,男人何償不是?看到別人卿卿我我,親親熱熱,哪個不動心哪個不妒忌,大學生上床同居不過是順應時代潮流而已,任何人的指責和嘲諷都無動於衷,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是社會開放的必然產物! 大學生不同居有以下幾點害處 1、性處於萌芽期:性不是個可怕的東西,只有正確地對待才能正確地利用,不同居就不了解男女之間的性事,就不能了解性健康問題,總是相信沒有碰過女人的男人一定不是一個真正的男人,因為他永遠無法了解女人的心理和生理! 2、心理處於萌動期:沒有嘗試禁果的人,禁果的誘惑會更大,只有嘗過的人才會變得麻木,天天想著艷遇意淫的人,思想往往波動很大,因此會常常表現為心煩氣躁、焦慮不安,胸悶氣短!情緒化的人其實是處於心理亞健康的人! 3、過分手淫有害健康:性需要不能滿足直接導致地是自慰自責的惡性循環,因此過度手〈!-- 淫不利於青年人身心的健康,所以我們提倡同居滿足性需要的同時相互激勵共勉走進性的誤區! 4、無法適應社會:處男的下場是悲哀的,當男人真正懂得女人的時候才會學會關愛,同居是一個小社會適應整個大社會,只有學會了關愛才會懂得生活,只有懂得生活才會掌握社會的生存規律,只有學會了生存才會更好地適應社會! 5、身體發育和心理發育不正常:只有同居的人身體才更健康心理才更正常,因為人需要適當減壓,而男女雙方最有益最有效的發泄方法莫過於做〈!-- 愛,在身體滿足的同時更是心理的滿足,這是人成長路上的必由之路,大學生已經是成人,擁有發育成熟的身體,也擁有能承擔責任的心理,所以這種解放是正確地也是必要的! 因此正確處理大學生同居關系是有利無弊的,男女雙方必須學會互相尊重,共同付出,相互支持,更重要的是要彼此珍惜,相互關愛,特別是男人要學會少讓心愛的女人受傷,不要圖一時之快,讓女人在心理和身體上受傷,女人更需要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保護自己,不要一味地付出而不愛惜自己的身體! 所以說,大學不同居鐵定後悔,大學生不同居的一定是傻子!
『玖』 大學生同居一般會發生關系嗎
大學生同居屬於道德范疇,未婚同居法律沒有任何保障,沒有法律層面上內雙方應盡的的責任和義務,也容就是說法律上是不支持的。有很多人會認為新鮮、刺激,去嘗試同居,可往往受到傷害的都只會是女生。也許別人曾羨慕她有了一個小家,她也會曾經覺得自己比別人優越,但是大學同居的學生考慮得實在太不周到了
首先,初出茅廬的大學生不能保證今後感情一定牢固,沒有辦法確定今後一定不會愛上別人,況且由於還沒結婚,大學畢業後面臨「壓力山大」的就業問題,兩人各奔東西散了,那將來吃虧的應該女方多一些吧?
其次,同居難免會發生些關系,為了一時的風流給將來造成這么大不良影響不好。過早的同居生活會給女生帶來一些婦科疾病,如果意外懷孕,那就要承受經濟負擔還有精神壓力。女人的身體很脆弱,不要輕易拿自己的身體去做實驗品,因為有可能會成為犧牲品,到為時以晚的時候,會追悔莫及的!
所以,為了自己的健康,為了以後能有一個美滿的家庭,不要輕易選擇同居,尤其是作為女生更要謹慎啊!
